2011/5/16

無照中藥師擬就地合法

無照中藥師擬就地合法 學者轟

【聯合報╱記者陳俐君/台北報導】

2011.05.14 03:05 am

為解決國內中醫診所無照藥師趴趴走的亂象,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日前提出五年「落日條款」計畫,擬讓不合格藥師,在接受五十小時訓練後「就地合法」。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院長吳天賞昨痛批,此舉違反藥事法,將串連學界共商對策。

國內現有中醫診所逾三千兩百家,卻只有十家診所聘有證照的藥師調劑中藥,病患權益不受保障。為此,衛生署擬從明年起要求不合格的中藥調劑者,得接受五十小時專業訓練,才能協助中醫師調配中藥,五年內若沒取得藥師證照,就喪失中藥調劑資格。

針對五年「落日條款」,吳天賞直言「荒謬又違法!」他指出,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明文規定,執行中醫師處方藥品的調劑藥師,須通過國家考試,「訓練五十小時就有調劑權,這不是違法嗎?」

吳天賞說,想取得中醫藥師報照的學生,得修滿一百六十四至一百六十八學分才能畢業。而落日條款訂的訓練時數,只有五十小時,「換算下來才三學分」,品質令人憂慮。

國內中醫藥師人力嚴重不足,吳天賞認為,健保給付太低是關鍵,他說,中醫調劑費只有廿元,西醫處方箋一張可拿六十六元,「誰想來中醫服務?」但也不能讓不合格藥師「就地合法」,因為對接受正統藥學教育出身的藥師不公平,對民眾用藥安全更沒保障,他將邀集國內七所設有藥學院系的大學研商對策,並呼籲衛生署從長計議。

吳天賞指出,目前全國已取得藥師資格者逾八成具中藥調劑資格。他建議,除了徹底落實「專業」,讓領有證照的藥師執行中醫藥調劑業務外,健保應提高中醫調劑費與中醫師處方費的給付,並落實中醫藥分業,才能給中藥師與民眾合理、安全的保障。

【2011/05/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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