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20
阿公8坪地 忘了拋棄繼承/15年後才知 1700萬巨稅壓頂
詹栩流淚拿著國稅局及法院的通知,稱自己與哥哥及媽媽十多年來一直都不知有繼承祖父兩筆總共不到十坪的地。(記者徐聖倫攝)
兄年所得36萬元 被強制扣三分之一
〔記者楊國文、徐聖倫/綜合報導〕男子詹敘虹去年收到行政執行處執行命令,才知繼承了父執輩1700萬元的遺產稅及罰鍰,詹男每月僅賺3萬元,根本付不起,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同時訴請法院暫時停止查扣財產等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情有可原,昨判准他提出3萬元擔保後,暫時停止執行命令。
「我們根本沒拿到遺產,真不知天上怎會掉下如此龐大的債務!」詹敘虹(32歲)昨不在家,妹妹詹栩(23歲)談到有如天價的「負債」,忍不住紅了眼眶。
詹栩說,祖父遺下基隆市七堵區草濫段兩塊地,計27.16平方公尺(8.21坪),根本不值錢;85年父親過世,她和母親、哥哥相依為命,卻接獲國稅局的遺產稅及罰鍰通知,才知拋棄遺產繼承權的手續未處理好。
高涌誠律師昨認為,詹男10多年前在不知情下繼承遺產稅,應可依民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等規定,向法院主張、舉證他有不可歸責的事由,應採「限定繼承」,意即繼承只就所得的遺產為限,實務上,可能會獲行政法院採信。
目前擔任自動控制工程師的詹敘虹,其祖父在78年去世,但詹敘虹的父親並未就繼承的遺產繳納遺產稅,詹敘虹84年去念軍校,隔年詹父也去世。
三口之家嘆快活不下去
詹男說,祖父23年前去世時,他才9歲,父親去世時他也才16歲,且他未和父親同住,根本不知祖父留下遺產,更不知父親有無繳納遺產稅。
但台北行政執行處突然寄出執行命令,禁止他在1751萬元範圍內收取銀行的債權,或還他人債務,並說他所繼承的遺產稅,已列為強制執行案,正在執行中,「真的嚇死我了!」他強調未繼承父親任何財產,且去年才得知繼承巨額遺產稅,無法在法定時間內聲明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對我很不公平」。
詹男指出,若每月3萬元薪水被扣押三分之一還債,將無法活下去,所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主張,應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其父的債權、債務,也另案訴請應停止強制執行。
法界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逾期繳納遺產稅,應加計滯納金;短、漏報者,可處遺產稅額兩倍以下罰鍰;若故意逃漏稅,可處1至3倍罰鍰,罰鍰連同應徵稅款,不得高於遺產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