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期豪宅區 竟蓋3千坪夜市
業者下月開張 市府:硬幹就開罰
2013年07月09日
台中七期重劃區南側緊鄰市政路空地將規劃為夜市。鮮明攝
【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寸土寸金,現在有業者租下三千多坪空地,打算開發為觀光夜市,目前正積極招商,預定下月開幕;不過除了當地豪宅住戶反彈,擔心車潮及環境污染降低生活品質外,《蘋果》調查發現,業者迄今仍未向市府提出營業申請,且該處屬於住宅用地,依法不得做為攤販集中場。市府表示,若業者執意經營,將依法開罰。
住在七期重劃區的謝姓男子向《蘋果》投訴表示,三年多前在七期重劃區市政路、河南路口附近買下一棟三千多萬元的房子,就是看上當地純住宅的居住環境,沒想到竟然有業者打算在堪稱七期門面的市政路上經營夜市,他擔心夜市一旦進駐勢必造成交通壅塞,攤販、人潮及隨之而來的垃圾、油煙也會帶來噪音、環境污染。
每年420萬租10年
夜市劉姓業者表示,「市政觀光夜市」預定地位於七期南側市政路、朝富路口的黎明自辦重劃區內,佔地三千五百坪,因地主並不急著開發,他見閒置可惜,才以每年四百二十萬元租用十年開發為觀光夜市,共規劃七百八十個攤位,目前已有赤鬼等知名連鎖餐飲業有意進駐,「已經快滿了」。
劉姓業者說,為避免對七期居住環境造成衝擊,未來將成立公司負責管理,除規劃三百個停車位、聘請保全指揮交通外,也將限制攤販使用擴音器叫賣,並要求燒烤、油炸等小吃攤採用油煙過濾設備,預定下月正式開幕。
被檢舉可罰30萬
劉姓業者說,夜市地目為「住一之C」,可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近日內就會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不過,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城鄉計劃科吳姓承辦人表示,「住一之C」也不得做為攤販集中場,市府不會核准,若業者執意經營,該局接獲檢舉後將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如認定確為攤販集中場,將依「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對業者罰款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市政觀光夜市小檔案
地點:台中市市政路、朝富路口黎明自辦重劃區內
佔地:3500坪
規模:780個攤位、300個車位
營業時間:8月開幕,每周二~周日營業
爭議:
.夜市進駐恐造成當地交通壅塞及垃圾、噪音問題
.該用地依法不得做為攤販集中場,若違規營業市府將開罰
資料來源:業者、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