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奎月初斥資7.8億元台幣,在邁阿密買下附網球場的濱海豪宅。
2013年10月11日
台藝大古蹟系對違規學生每次罰款1000元,被投訴不合理。圖為台藝大古蹟系外觀。
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復學系遭投訴,對違規學生每次罰款1000元的規定極不合理,且學生若未繳清罰款,系辦公室就不簽核學生的離校申請,亦即無法畢業,實在太誇張。對此,台藝大聲稱,罰款是古蹟系學生會自訂。但學生駁斥,古蹟系師長連學生希望調降罰款的折衷請求都否決,校方推稱罰款是學生自治的說法不合理。教育部指出,不可對學生罰錢,學生可向教育部申訴。報導•攝影╱楊騰凱
台藝大古蹟系學生投訴,該系長期存在不合理的罰款規定,若系大會未到場、帶白開水和手機進教室、穿人字拖上課等,違規一次就罰款1000元,畢業前若沒繳清,系辦公室就不同意簽核學生離校程序,要脅學生繳錢,「感覺像多花一筆錢買畢業證書」。
投訴學生說,並非學生違規不願受罰,而是系所要求違規者負擔高達千元罰款,實在不合理,而古蹟系氛圍較為保守,就算學生對規定不滿,也會因擔心受師長差別待遇,不敢提出質疑,過去曾聽說有畢業學長為取得畢業證書,在畢業前一口氣繳數千元高額罰款。
學生表示,10月4日系上開會討論此事時,有學生提出希望上課可以喝開水緩解感冒不適,或將罰款降為500元,但全遭師長否決,校方口口聲聲說罰錢是學生自治,「實際上誰敢做出與他們(師長)意見相左的決議」。
對此,台藝大主任秘書蔡明吟回應,此規定是古蹟系系學會所訂,屬學生自治,已實施14年,開學後也沒有學生反對,而款項都轉為系學會會費,皆有公告支出,也會請學生重新討論表達看法。古蹟系講師白士誼則說,若學生身體不適需補充水分,可離開教室到室外喝水,不必經教師同意,另外,學生是在表決結束後才提出希望調降罰款,基於會議程序原則,請學生留待下次系大會討論。
教育部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學生事務組科長楊志忠指出,按照教育部於2007年發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不論是系規或是班規,違反前述辦法就無效,罰錢做法不僅有誤,更不可妨礙學生的畢業離校程序,受罰學生可向教育部申訴。
台藝大古蹟系公告的學生罰款名冊,光這頁學生繳交的罰款就有上萬元。
遭罰款學生拿出繳費收據,強調收據名目是系學會會費,事實上卻是罰款。投訴人提供
1. 直接與校方反映
2. 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 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send.php
3. 人本教育基金會:(02)2367-0151
4.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02)2835-0510
資料來源:教育部、《蘋果》資料室
2013年10月11日
H秘書
Q:在職場碰到什麼事,為何說被陷害?
A:我在金融業工作10多年。從行政開始做,前一年,主管對我很好,她比我資深,我很聽她的話。起薪才2萬2,我很想離職,但主管勸我待著,她說總經理每年調薪幅度很大,只要能吃苦,公司不會虧待我。我們變得很好,她什麼事都替我想,我有任何好康也與她分享。我以前在公關公司上班,名牌商品可以拿到公關價,還有免費演唱會可看,主管都叫我幫她家人、朋友買,我都照辦,我們像姊妹,彼此沒有祕密。我以為我們很好,她卻在我背後搬弄是非。
我每天9點就到公司,她11點才到,卻跟總經理說我都很晚來上班。她還故意不交辦事情讓我做,再跟總經理說,我上班都上網聊天。有次午休,她在辦公室睡覺,漏接總經理電話。事後她向總經理說,我去找朋友吃飯,另個同事回家帶小孩,她一人中午沒辦法兼顧所有來電,總經理事後要求我們排輪值表。
更誇張的是有次總公司傳真給她一份新的財務報表,要我們統一製表,她竟私藏,沒跟我講,害我出錯。後來總經理調查,才知道是她搞的。我很不爽,覺得大不了不幹,但一定要把話講清楚,我直接找總經理和主管對質。我跟總經理說,主管說我沒做事,但部門業績最好的就是我,只要翻報表,很清楚;財務移轉合約難做,沒人做,全丟給我做;公司檔案室裡所有客戶資料也是我一個人建的。我講完,主管沒話講,幸好總經理明辨是非。
事後總經理告訴我,炒掉主管,我工作量會增加,工作分配不均的部分,他叫我忍耐,並承諾要幫我加薪水。董事長知道這事後,把我調去當他的秘書。
Q:升格成秘書,工作應該更順利?
A:董事長說他剛好缺一位行政秘書。但我發現秘書難當,工作很瑣碎,連董事長的零用金都歸我管,而且董事長的祕密,我都知道。每次他沒錢應酬就找我拿。他60 歲了,每月提報到大陸洽公,其實是去看他的二奶,他在上海、廣州跟大連,各包一個二奶,每月給二奶2萬塊人民幣當生活費。每月支出這麼多錢,我就要負責按捺住董事會的股東、老闆娘跟業務。
有時董事長花太兇,我就要做假帳,他還會傳簡訊問我「零用金還有沒有?」害老闆娘誤解我,以為我跟老闆有一腿。有次老闆娘很生氣,鬧到要離婚,於是故意安插新人進來,打算頂替我的位子。男友覺得我這工作小人太多,叫我離職,不需要賺錢賺得這麼委曲。經歷這些事,我堅守職場唯一通則是,絕對不要笨到把同事當知己!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2013年10月11日
讀者王小姐投訴指台北長堤(圖)是工業住宅,北市府卻不管。范厚民攝
【劉曉霞╱台北報導】一名差點買到工業宅店面的讀者向台北市政府檢舉無效,北市府無奈表示,消費者對工業宅趨之若鶩,市府並非不管,只是認定上難以舉證,只能以「硬體變更」違法開罰。今年以來北市府在重點違規區南港、內湖開罰了10建案,官員甚至感嘆:「住戶是知情的,分明是共犯結構。」
工業住宅問題由來已久,政府卻始終未提出完善解決之道。讀者王小姐日前投訴稱,她最近置產想買店面,房仲業者推薦「台北長堤」店面,經查詢發現「台北長堤」是工業住宅,她轉而向北市府投訴,市府卻回應無法可管,她痛批:「市府怎可置之不理?」
北市建管處回應並非不管,只是工業住宅認定有困難,難以舉證。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由於業者會辯稱此非住宅,是SOHO族辦公室,所以市府只能從「硬體變更」違法,例如公廁上鎖無法使用等項目開罰。
邱英哲指市府成立專案小組加強巡查,已查獲10件違規,並對建商開罰30萬元,還將建案和建商列管,讓建商知道北市府有管控,不能在台北市新規劃區域如南港、內湖等劃定辦公服務、工業或商業用途土地蓋住宅。
邱英哲感嘆,建商申請文書建築執照、使用執照都合法,買賣時也會要求買方簽切結書,
「住戶其實知情,我們曾和公平交易委會討論,希望民眾蒐集證據舉證求償,卻沒有人跳出來,分明是共犯結構。」
「台北長堤」最後一波銷售時,以可在台北市用不到1000萬元、買3房訴求促銷吸引消費者。永慶房屋綜合企劃處經理黃舒衛說,以內湖五期來看,當地工業住宅目前成交行情每坪60~65萬元,周邊一般住宅每坪約68~80萬元,價差1~2成;若買3房、40坪房屋,工業宅便宜200~300萬元。
黃舒衛提醒民眾,雖然房價較便宜,但可能面臨無法申請優惠房貸,房貸利率高、貸款會少1~2成,優惠稅率無法用,周邊公共設施和生活條件較差,及市場轉冷時難脫手等問題。
為避免買到工業宅,黃舒衛建議,可觀察建案是否座落在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等,買方建物謄本並非寫一般住宅或住宅等,都是廣義認定的工業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