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金尚昌」 密謀對策露餡 101董座林鴻明 羈押禁見
- 2012-09-28 01:14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貪與色…銬在一起▲台北地檢署偵辦金尚昌公司疑遭掏空案,查出實際負責人、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左前)涉嫌重大,27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林鴻明上囚車前,恰巧與借提出庭的偷拍案富少李宗瑞(右後)銬在一起送往台北看守所。(劉宗龍攝)
台北一○一董事長林鴻明,涉嫌利用集團旗下企業「金尚昌開發」,以新北市淡水區大批土地向中聯信託融資十八億元,再以多家人頭公司輾轉取回土地,先套利六億元,再找建商合作開發「淡水藍海」與「海納川」豪宅社區獲利數十億元,事後疑有二、三億元流入林在香港的人頭帳戶,檢調漏夜約談林後,以其涉嫌違反證交法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林鴻明是知名企業家,黨政關係極佳,他是宏國集團創辦人林堉琪、林謝罕見的長子,目前擔任台北一○一董事長、宏國建設董事長、宏國集團副董等職務。
據了解,林鴻明到案後否認涉案,辯稱沒有介入金尚昌交易案,也沒有從不良債權交易獲利。但檢方查出,林鴻明在檢調上周搜索金尚昌後,曾經多次找相關人到一○一的會議室開會,對檢調可能偵訊的重點進行沙盤推演,並擬定對付檢調的說詞。甚至有人到案後,坦承相關交易是「鴻明副董」交代、指示的,案情對林鴻明不利。
調查局查出,原名「林三號」的金尚昌因資金困窘,八十八年以淡水鎮水仙段、米蘭段七十餘筆土地,向中聯信託貸款十八億,約定在九十年還款,因未依約還款,被中聯信託列呆帳。
九十三年金管會規定,上市公司不良債權不能移轉給關係人,且上市公司不良債權交易案須報請金管會同意,九十三年底金管會同意中聯信託處理這起不良債權交易案。
九十四年,中聯信託將金尚昌不良債權,包括淡水鎮水仙段等大批土地、建造執照、興建權利先以十二億賣給白天鵝建設,同時間林鴻明找金尚昌員工、友人劉淑芳,以二千二百多萬成立啟揚資產管理公司,不久白天鵝再以十二億一百萬元將土地轉賣給啟揚公司。
啟揚再找藍海建設、大隱開發兩公司合作開發土地,陸續興建「淡水藍海」、「海納川」社區豪宅,獲利數十億,檢調懷疑涉及關係人非常規交易。
檢調在上周四搜索金尚昌,訊後羈押金尚昌總經理陳祈蒼、財務長董翠華兩人,廿六日再搜索藍海建設、大隱開發四處地點,並約談大隱公司負責張裕能等六人,訊後皆請回。
但檢調發現,林鴻明實際操控金尚昌,從事相關交易,認為涉嫌重大,北機站廿六日傍晚派人到林的住處送約談通知書,林不在家,晚間八點多,林主動赴北機站說明,今天凌晨林被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在凌晨四時以其涉嫌證交法之財報不實及背信罪嫌聲押林。
法官認為,林鴻明不法所得超過上億元,涉犯重罪,且其財經雄厚,有逃亡之虞;另案發後又曾召集同案涉嫌共犯開會,指示如何應訊,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