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飛飛長眠地 爆發竊占國土官司
TVBS – 2012年2月29日 下午12:27
帽子歌后鳳飛飛病逝,選擇落葉歸根,長眠故鄉桃園大溪的佛光山寶塔寺,但現在可能得面臨遷葬,因為寶塔寺被控涉嫌竊占 9筆國有地,聯外道路也不到法定的6米寬;而法院一審判決,佛光山寶塔寺竊佔國土,包括安置鳳飛飛骨灰的地藏殿,都給拆除歸還土地,而寶塔寺則喊冤,當初都是合法興建,將繼續上訴。
鳳迷心疼不捨,為鳳飛飛祈福誦經,帽子天后病逝1個月後才公布死訊,選擇長眠故鄉桃園大溪的佛光山寶塔寺,現在卻傳出鳳飛飛的骨灰恐怕得遷葬,因為寶塔寺涉嫌侵占國有地。
投訴人李先生:「主要是納骨塔的部份,納骨塔有2個塔,一個新的塔,一個舊的塔,2個都有侵占到國有地,納骨塔聯外道路要達到6米,才能發啟用執照,今天納骨塔沒有達6米,怎麼可以發執照呢。」
這處地藏殿就是鳳飛飛在寶塔寺的長眠地,左側則是寶塔寺的新塔,但寶塔寺卻涉嫌侵佔國土,被國有財產局提告,要求收回土地,一審法院判決,要拆屋還地。
寶塔寺依輝師父:「當初也有鑑界,也有丈量土地,事後卻說我們竊占土地,我是覺得我們佛光山也是受害者。」
被指控佔地,寶塔寺喊冤,表示興建寺廟時,一切照著土地界定施工,不明白怎麼還發生這種情況,有沒有侵佔國土,雙方說法兜不攏,只是如果上訴後判決定讞,寶塔寺真有竊占國有地,恐怕鳳飛飛骨灰得面臨遷葬,長眠處恐怕又得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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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已故藝人鳯飛飛長眠地-佛光山寶塔寺竊占國土,桃園縣政府說明稿
2012/02/29 21:29:25瀏覽57|回應0|推薦0
據新聞媒體報導,已故藝人鳯飛飛長眠地-佛光山寶塔寺竊占國有土地及聯絡道路未符合法令規定,桃園縣政府說明如下:
一、佛光山寶塔寺納骨塔設施包含和平萬壽寶塔(民國100年12月公告啓用)及地藏殿(早期寺廟附設之納骨塔)兩個部分。
二、新設置之和平萬壽寶塔,經查申請之基地並無侵占國有土地,另針對聯外道路寬度未達6公尺部分,該納骨塔改善原附近住戶出入之既成道路,縣府於申請人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及設施啓用時已審查完成符合規定後,由工務局核發使用執照並由民政局公告啓用。
三、地藏殿係屬92年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已設立之納骨塔,依101年1月11日公布之殯葬管理條例第102條規定:「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募建之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及火化設施得繼續使用,其有損壞者,得於原地修建,並不得增加高度及擴大面積。」,因此地藏殿部分得繼續使用,惟土地部分是否侵占國有地,涉及私權爭執,已由土地管理機關國有財產局依法處理,原寺廟土地與國有土地界址糾紛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中。
四、佛光山寶塔寺部分占用國有土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桃園分處已提起民、刑事告發及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持續處理中,縣府將依後續發展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