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違建偷接電釀禍 小姊妹葬火窟
2014年12月20日
【突發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市民曾嘉成將5樓住宅改建成10層高的大樓,靠售屋和出租牟暴利,他與7歲、5歲愛女則住在8至10樓豪華大違建中,不料由於他在違建私接電源,昨晨電線走火發生火警,烈焰迅速吞噬兩名稚女,姊妹倆相擁燒成焦屍;曾男則爬到8樓外牆冷氣上獲救。
當他得知一對掌上明珠回天乏術,當場哭吼:「我到底造了什麼孽?上天這樣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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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離譜違建相當嚴重,共有7897件,每年卻僅編列200多萬元預算、拆除約60件,這次發生悲劇的違建位於鐵道路二段,該建物1994年建好時是5樓建築,建商取得建照後私自增建到7樓;1998年建商財務出現問題遭法拍,曾嘉成(46歲)以1800萬元買下,又私自增建8樓至10樓,隨後陸續將1至 5樓出售,獲利近2000萬元,並將6、7樓出租,獲利近千萬元。
這棟1到8樓有電梯的大樓是新竹市府列名的違建,曾三度被檢舉,但始終未拆除。
新竹市一棟10層樓大違建昨清晨起火,屋主的2名女兒不幸葬身火窟。翻攝畫面
妻與么女離家逃劫
曾嘉成與妻育有三女,他住的豪華大違建室內逾70坪,有近30坪挑高大廳和樓中樓,還有鑄鐵仿巴洛克式雕花迴轉樓梯,裝潢氣派。不料昨晨因私接電源導致電視櫃電線走火,帶走他摯愛的長女曾筱晴(7歲)及次女曾佩涵(5歲),一歲多的么女與媽媽不在家,逃過一劫。
目擊謝姓住戶說,昨清晨5時許,他聽到「轟」的一聲,大火自8樓冒出,樓下有人大喊:「火燒厝了!快逃!」大家都嚇壞了。
由於曾嘉成住的8樓以上違建都是易燃材料,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他逃到外牆站在冷氣上呼救,警消將他救下後,他急忙說:「快救我兩個女兒,她們還在裡面。」
父痛哭
小姊妹的父親送醫後,披著醫院衣服又衝回火場。楊勝裕攝
「怎發生在我身上」
曾男送醫略微包紮後,穿著病患衣服就焦急地衝回家。消防隊穿上防護裝衝到8樓高溫火場,最後在9樓姊姊房間的床上,找到小姊妹焦屍,兩人緊緊抱在一起,消防員朝樓下揮手:「找到人了!」曾男得知女兒已死亡,當場淚崩癱地。
消防局初步研判,起火點是8樓客廳電視櫃,火勢蔓延到無防火功能的木板隔間,加上8樓以上空間大,火勢延燒極快,姊妹倆遭活活燒死。
曾男難過地說,為了讓女兒早點獨立,兩人都有自己的房間,
他哭喊說:「我以前做流氓沒人敢惹我,現在做好囝(台語:好人),為什麼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女童母親獲悉消息後趕抵認屍,她紅著眼眶,不敢相信愛女已死亡。
焦急求救
曾男被救下後,焦急地指著2個女兒可能受困地點請消防隊快救人。翻攝畫面
兩女相擁化成焦屍
檢警昨午相驗兩姊妹遺體,發現妹妹曾佩涵疊在姊姊曾筱晴身上,兩姊妹緊緊擁抱,遭大火燒得面目全非,遺體幾乎炭化,讓親友見了哭斷腸。檢警研判兩姊妹可能在第一時間即遭濃煙嗆昏,因為整個房間遭瞬間閃燃燒掉,兩姊妹被活活燒死。
新竹地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林李嘉說,將指派檢察官全面清查,追究相關官員是否因查報違建不力,涉及公務員廢弛罪嫌,若有失職,最高可處十年徒刑。另曾父因私接水電肇禍並造成兩女兒死亡,將調查是否有照顧疏失,涉及過失致死罪嫌。
律師林富貴指出,曾父恐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及失火罪,分別最重可判2年及1年徒刑,另死亡的兩個孩子都是少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可加重2分之1徒刑。曾父會被提起公訴,但到法院論刑時會考量他是喪家,會酌以減輕其刑。
屋成廢墟
曾男在8樓以上加蓋樓中樓違建,鑑識人員昨到火場採證。林師民攝
「根本失職是人禍」
對於拖延拆除列管違建害2女童枉死,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雖任期剩不到10天,發生悲劇市府感到抱歉,已派政風室調查相關局處疏失,並由人事處評議,絕不逃避責任。
對於這件悲劇,台大建築與城鄉基金會董事長劉可強表示,政府不能以預算不足當作無力拆除違建的藉口,「可以上門稽查形成壓力,或以消防安檢處以重罰。」他指出,選舉已結束,地方首長更要有魄力來執行違建,「不能因為怕得罪選民選票流失。」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痛批:「新竹市政府一年只編 200萬違建拆除經費,這是政府失職,是人禍!」
住家火警逃生須知
.安裝獨立式火災警報器,火警時會發出刺耳聲提醒逃生
.放置滅火器,火警發生可立即滅火
.放置防煙面罩,避免遭濃煙嗆昏
.安裝自動斷電系統,以免引發電線走火
.家中最好有兩個以上逃生口,以利逃生
.安裝緊急照明系統,斷電時可指示逃生出口
.樓梯間不可放置雜物,以免影響逃生
.10樓以下住家可安裝緩降梯等避難器具
.火災時躲在安全處,將門關起並用濕毛巾堵住門縫,等待救援
資料來源:消防署、新北市消防局
圖/聯合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