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取名禁忌法則
民間取名禁忌法則
忌用“怪僻”字起名
“怪僻”字比“繁難”字更少見,因而更難認識和理解。 所謂“怪”,即罕見為怪;罕見便不認識。 所謂“僻”,即不常遇到,人跡罕至;不常遇到也望洋興嘆認識。 “怪僻”字是離開字典大家都不認識的字,用這樣的字起名字的確是有故意找麻煩的意味,這咱做法自然會受到多數人的反對。
忌用“繞口”字起名
有些名字讀起來費勁、聽起來吃力,弄不好就會讀錯、聽錯。 原因何在?取名用字拗口,幾乎成了“繞口令”。 如令州鳩、沈既濟、孫州仇、夏亞一、金鏡清、周嘯潮、胡富芬、耿精忠、姜嘉鏘、張昌商、陳真仁、胡楚父、陳雲林、呂勵芝、傅築夫等。
忌用“貶義”詞起名
前面說過,名字應當音、義、形兼美。 用“貶義”詞取名,不符合“義美”的要求,因而應當忌用。 但是,從古到今,用“貶義”詞起名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是應當引起注意的。
讓我們先看一下用“貶義”詞起名的典型例子:希卑、慎潰、冀缺、孟陋百家奴、唐士恥、鄭扒才、張落魄、閣大肥、嚴怪愚等,這些名字的“貶義”鮮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釋。還有一類是需要略加評點的,如史(失)策、胡篤(糊塗)。
忌用“狂妄”字起名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 因為狂妄、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它不僅是一種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對他人的不敬,容易引起反感。 古代用“狂妄”字取名的如強梁、霸王、天皇、張元勳、李存霸、史萬歲、孫萬壽、阮萬齡等;現代用“狂妄”字起名的有振球、冠球、冠雄、馭寰、震球、震寰、震宇、人傑、冠英、天寶所以,名字不要以狂妄、放肆為“美”,那實際上是一種“醜”,這就是取名忌用“狂妄”字的道理。
忌用“粗野”字起名
粗與細是相對的,野與文是相對的。 所謂“粗野”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 美的名字應當是一件精緻玲瓏的藝術品,“粗野”是與它格格不入的。 用“粗野”字起名有兩面三刀種主要表現:
一是用詞粗魯、俗氣、未經加工。 如狗蛋、野貓、牛仔、石頭、黑孩、毛妹等。 這些大多是乳名,有的又用作大名。
二是雖作了一定的文字加工,但是詞間仍流露出一種野氣,給人冥頑不訓的印記。 如雷公、雍糾、胡泥、栗腹、同蹄、裴鳓、類犴、玄囂、劉殺鬼、武大烈、於雷娃、任毛小、閃震電、劉黑枷、何恃氣等。
不用“繁難”字起名
“繁”字是指筆劃多結構複雜的字,這樣的字寫起來麻煩又不好看。 所以名字中繁字多了就會造成黑白失調、黑糊糊的一片,透不過氣來,令人產生憋悶感。 “難”字是指不易認讀的字,也是不常用的字。 這樣的字一般人不認識,既不會讀,也不理解它的它的意思。用這種字起名字,就會影響交流,妨礙名字正常功能的發揮。 即使名字具有藝術性和趣味性在不識不懂的多數人面前,只能是一個文字符號,甚至造成笑話,產生誤會,帶來不應該有的損失。 所以,起名字要用常用字,不要用“繁難”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