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28

蓋一間大廟 賺錢也賺選票

人間異語:蓋一間大廟 賺錢也賺選票

2011年 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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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桑 廟公

Q:為什麼會做廟公?
A:我跟我太太都是鹿港人。民國60年,我上來北投開砂石車,當時台北還都是農田,我砂石車開了7年,存到錢就買 農地。我家拜神,有一次我太太突然起乩,我被她嚇到,趕緊問神,神明指示,說她體質不一樣,如果她願意,要收她做替身。
過一個禮拜,我買的地就被人家看中,我賣出四分地,賺了60萬,還跟老闆講條件,靠河堤的這排厝,1到3樓要優先賣我,老闆也爽快答應。
運氣好,賺這麼多,我跟太太都認為是神明保佑,除了供奉家裡的萬聖帝君外,我還辭掉工作,跟太太到附近的小廟裡幫忙。剛開始廟算小,香火不旺,是流行六合彩後,廟裡才天天有人來,本來廟都沒開過牌,有次連中9期,準到好多人都抓狂,錢都10幾萬的捐,打金牌、蓋廟、蓋金柱金獅,光信徒捐的現金,真的數不完。神像越雕越大尊,小廟容不下,一定要蓋大,不到3年,擴建成2樓,左邊是公園,右邊有魚池。

對捐款不明感慨

本來廟是我跟另一個朋友主事,後來香火旺,里長要求要加入,接著議員跳出來,說要做管理,反正一個拉一個,連立委都來兼差。這群人介入後,他們人脈廣,就對外說要善款透明化,給民眾交代。那個議員組個管理委員會,把他的助理、親戚都叫進來,每人卡一個職位,按月領薪水,年終還包飯店辦尾牙。他們放多少進自己口袋,大家攏知影!我跟我太太看不下去,決定離開。
Q:為什麼不提出抗議?
A:起先,我有提出反對,我說:「你們黑白賺,廟根本沒光明!」「你捐款是歸總務管,但總務是你女兒。」哪裡有撇清?有獨立?我還跟他們強調,以前我們收捐款,是直接存農會,隨時可以查帳,人事很單純,現在不是。總講一句,他們勢力很大,百姓也都敢怒不敢言。
Q:你們被逼迫退讓?
A:我對這件事真的很感慨。一開始我被私下警告好幾次,叫我不要強出頭。我想,台灣人大多都有信仰,宗教的力量非常大,對民眾的影響也很深。政治人物介入,就是看到這塊餅,只要他當個主委或總幹事,就等於賺錢,又賺選票,全都他們贏。我離開前只留下一句話:「如果你們真信神,做事就憑良心。」
Q:你還是繼續做廟公嗎?
A:我跟我太太離開後,兩個人很不捨。我們對神明有感情,對信仰也很堅定。我問我那6、7個結拜兄弟,看大家是否有意願,共同出一點錢,把我家1樓改成宮,每尊正神都奉請過來住,大家都同意。
現在除了過年幫忙安太歲,7月做個普渡會,民眾要來拜可以,但我們不接受香油錢。
廟蓋大蓋小不是重點,保平安最重要,我也不怕被大廟排擠,我只希望信仰簡單化,大家對心裡的神,虔誠就好。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國道逆駛10公里....76歲老翁:「難怪一路上大家都在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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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 國道逆駛10公里

百車嚇破膽 翁:難怪都閃我

2011年 07月28日

【綜合報導】台東一名老翁開車載妻子到台中喝喜酒,隔天上午走中山高南下回台東,卻在中港交流道走到北上車道逆向十公里,一路上至少有上百輛車和他擦身而過,驚險場面讓許多駕駛人嚇得臉色發青,直呼:「不要命了!」直到國道警察封車道十五分鐘後攔下他,老翁才向警察說:「難怪一路上大家都在閃我!」

由於老翁非故意逆行,又無危險駕駛,檢方指示國道警察三隊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三千元罰款。

網友譏:第一勇

警方指出,蔡福來(七十六歲)住台東縣卑南鄉,有駕駛執照,昨見《蘋果》記者登門採訪不高興說:「該罰的都罰了!」不再回答。蔡妻則微笑說:「我們第一次開車走高速公路,才會出狀況。」至於夫妻倆是怎麼開車到台中的?兩人都不說。
老翁駕車的驚險過程,被迎面而過的轎車駕駛,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貼網,直呼:「實在有夠恐怖!」有網友稱老翁是「台灣第一勇」,也有人以同理心說:「阿伯經歷人生最刺激的一段路程。」
警方調查,上周六蔡福來由台東開小轎車和妻子到台中市喝喜酒,當晚在友人家過夜,第二天上午開車想從中山高南下回台東,因路不熟,竟從中港交流道逆向駛上中山高,以時速約六十公里速度往南行駛在中線車道。

無視提醒繼續開

警方表示,因當天是星期日,高速公路車流量很大,過了王田、龍井交流道往北行駛的上百輛車駕駛發現有車逆向而來,都嚇得煞車閃避,有人猛按喇叭或閃大燈警告,但老翁繼續往南開,直到有輛拖吊車司機向他揮手,他才驚覺不對勁將車靠左切到路肩,但仍繼續前進。
有駕駛打電話通報警廣並報警,當時目睹老翁逆向行駛的駕駛在通報中還說:「是一名老猴(指老頭子)開的車啦!可能活得不耐煩了。」

五警車封道攔截

國道警三隊據報出動五輛巡邏車,在王田交流道匝道入口處,將北上車道全線封閉,才將老翁夫妻攔下。警方酒測,老翁沒酒駕,經請示台中地檢署,檢方以老翁並非故意逆向,且未超速、任意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也沒釀成事故,認為不構成公共危險罪,故由警方開單處罰了事。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昨表示,公共危險罪處罰的是故意犯,若屬無心過失則不罰。

國道逆向行駛 肇禍案例

◎2010/11/13:台中市一對老夫妻駕車從桃園回家,因路況不熟,下中山高三義交流道後誤闖北上車道,和一輛轎車對撞,駕車老人死亡、妻重傷
◎2010/07/20:高雄市男子李義興酒駕逆向開上10號國道,與一輛小轎車對撞,釀成小轎車2死3傷慘劇,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2010/01/30:桃園縣男子嚴裕翔酒駕逆向開進中山高汐五高架道,撞死2人,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判拘55天及1年徒刑;民事賠2281萬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4名祕魯女舞者上空遊街 花蓮路人看傻

上空遊街 路人看傻

2011年 07月28日

花蓮市街頭昨洋溢異國風情,原民舞蹈團身穿傳統服裝,配合音樂節奏在街頭熱情踩街,而畫著原民圖騰的4名祕魯上空女舞者扭腰擺臀最吸睛,讓民眾看傻了眼,索性停在路邊欣賞(圖),有人直呼:「從沒在花蓮街頭看過大方露奶,真是大飽眼福!」有舞者跳到最後擦掉圖騰「裸裎相見」。

「掉漆」裸裎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的「世界原住民樂舞節」,昨起一連3天在花蓮登場,有19個原民舞蹈團參加。
來自祕魯的「錫當民俗舞蹈團」在當地頗負盛名,昨祕魯4名女舞者身上原本用黑漆畫著象徵尊貴的原民圖騰,因跳得賣力、揮汗如雨,導致墨水「掉漆」,舞者索性擦掉黑漆「裸裎相見」,贏來民眾一陣歡呼。
祕魯舞團藝術總監馬丁(Lic Martim)說,踩街舞蹈是跳出亞馬遜河流域原住民傳統舞蹈,舞蹈內容包含4名部族勇士及4名戰士公主,由頭戴羽毛聖冠、下身穿獸皮的戰士公主跳舞為勇士祈福。馬丁說,公主跳得愈賣力、祈福願力愈強。
文.圖╱王文傑

12年國教免試入學明確入法...校長違法可解職

12年國教免試 校長違法可解職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邱紹雯/台北報導〕

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教「全國一體適用」,防範部分明星高中「變相違規」,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將相關規範提高到法律位階;

高中取才若「變相」採計國中成績將「違法」,最重可予校長解職或送懲戒。

十二年國教預計一○三年上路,屆時不再舉辦國中基測入學考試,但會在畢業前另舉辦教育大會考。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高級中等教育(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採「免試」為主、「免學費」、「自願入學」,強調是「權利」不是「義務」。

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十二年國教雖然免學費,但僅免費三年,且只限我國國民。高中職在校最長可讀五年,加上中間可休學兩年,總長不得超過七年;但十二年國教只會給前三年免學費,重讀部分學生要自費。

爭議最大的「採計在校成績」,曾傳出北市有明星高中要參採國中表現,草案即明文禁止︰「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應免考入學測驗,且不得參採學生的國中在校成績。」

至於明星高中職的「特色招生」,草案也明訂:「各主管機關應依學校評鑑結果、歷年招生情形、學生表現及課程規劃等,決定特色招生的條件及名額。未招滿的名額不得流用,不可續招流用到免試入學。」

未來辦理流程是「先免試後特招」,建中及北一女等明星高中原則上須保留至少五%免試入學比例,在不參採國中成績的前提下(也包括不得參採會考成績),由各教育局處會商學校超額時如何取才的機制,送教育部審查。張明文強調,這些強制規定,沒有彈性授權的空間,校長若違法就可予以處分。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十二年國教還是應以免試為原則,目前訂廿五%特色招生還是太高;應訂落日條款、逐年減低特色招生比例。

教育部曾提過一○九年降到十五%以下,這也應入法,以確保不會跳票;全師會秘書長吳忠泰強調,不採計在校成績在大方向而言是對的,但要做好學習診斷、補救教學配套。

下個月就任建中校長的陳偉泓說,從過去以法律來規定一定要考試,到現在得規定不能考試,應先討論究竟要透過免試達到什麼目標?若此一方式是適當的,懲處就不會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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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免試入學明確入法

教育廣播 更新日期:2011/07/27 17:45 徐詠絮

十二年國教預計民國103年實施,確定免試入學、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教育部也完成「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將免試入學明確入法,提升到「法律」的位階,103年起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將全部免學費,但免學費待遇只限3年,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能享免學費待遇,這項草案還在徵詢各縣市及教育團體意見。

教育部整合高級中學法及職業學校法,研擬「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明訂高級中等學校的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但部分名額可辦理特色招生,有關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的比率,則在修訂的高中職及五專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中規範,未來升高中職五專時,確定不會以在校成績做為入學門檻,特色招生如果出現缺額,名額不可回流到免試入學。

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免試入學明確入法,提升到法律位階之後,如果有學校招生採計在校成績就是違法,也讓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招生時有更明確的規範。

過去德行成績要求在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規範,如果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立法通過,也將提升到法律位階,不過,教育部強調,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還需廣徵各界意見,並經教育部法規會、行政院院會及立法院審議通過,預定103年8月1號起實施。(2011-07-27 17:37:34 徐詠絮)

12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 只限前3年

12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 只限前3年

  • 2011-07-28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台北報導】

  非義務教育
 ▲12年國教上路後,所有學生讀高中職都免學費,如果讀到第4年、第5年,就要自己負擔學費。圖為北市成功高中學生下課互動情形。(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非義務教育 ▲12年國教上路後,所有學生讀高中職都免學費,如果讀到第4年、第5年,就要自己負擔學費。圖為北市成功高中學生下課互動情形。(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十二年國教一○三年上路後,所有學生讀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都免學費?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昨天表示,僅限前三年免學費,如果高中職生讀第四年、第五年,那就要自己負擔學費;此外,非中華民國籍的學生,完全沒有免學費的待遇。

     依照規定,高中職學生正常修業年限是三年,但可以重讀兩年、休學兩年。也就是,高中生在校讀書最多是五年,如果加上兩年休學,年輕人最長可以七年時間才拿到高中職畢業證書。

     十二年國教上路後,學生可享免學費,預估公立高中職生一年可省一萬多元、私立高中職生可省四萬五千元、公立五專生(限前三年)可省一萬五千元、私立五專生可省四萬五千元。但學生仍須繳雜費及代收代辦費。

     張明文表示,十二年國教不是義務教育,政府對每位高中職生免學費的補助僅限三年,沒辦法更多。依照規定,高中職學生如果學年成績有一半以上學分不及格,則要重讀。十二年國教上路後,高中職生要讀第四年、第五年,那要自己負擔學費。

     依現行學生成績考核辦法,高中職學生,除了規定的學分都要及格外,在學三年「功過相抵」後,必須不超過三支大過,才能得到畢業證書。教育部決定將這項規定納入未來的《高級中等教育法》,以法律層次來規範,更能凸顯重視品德教育的精神。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志銘說,現在學生一旦累積很多過,學校會設法讓他們做愛校服務或社團服務來「功過相抵」,還沒有因為品行不良被留級或無法畢業的狀況。但未來十二年國教一旦將德行成績的規定提升到法律位階,如何讓犯了錯的學生有補救機會,還有待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