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30

香港雨多島斜 為何無山體滑坡?

香港雨多島斜 為何無山體滑坡?

朝鮮日報中文網 2011/07/30

【朝鮮日報/記者李恒洙/朝鮮日報中文網提供】

人口700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SAR)由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等235個島組成。香港屬於亞熱帶氣候,年降水量(2000-2500毫米)達韓國的兩倍,5月到8月刮10多次颱風,暴雨異常頻繁。香港島是一個面積約85平方公里的小島,與首爾瑞草區和江南區的面積總和(約87平方公里)相當。但島的西面有海拔554米的維多利亞山,東面有高284米的打爛埕頂山,整座島呈傾斜狀。

數十層高的辦公樓、公寓,數百棟高檔別墅臨靠斜坡,但幾乎沒有發生過山體滑坡致人員傷亡事故。香港總領事館有關人士28日表示:「原因有兩個,一是預報系統良好,二是山體滑坡預防系統發達。」

香港島很少發生山體滑坡,是因為地質由夾心岩組成,地基結實,但更主要的原因是開鑿了數百條人工排水道,雨水通過排水道直接流入大海,而且在斜坡上用水泥修建了保護牆。在建造道路和住宅時,對斷面都會用水泥修建擋土牆。延伸到維多利亞山和打爛埕頂山的10多條散步路也無一例外地修建了數百個人工保護牆和排水道。

韓國建設技術研究院本部長Gu Ho-bon說:「香港在危險的地方修建了很多排水設施以保障安全,這一點很重要。」江原大學土木系教授俞南在說:「像香港在山上開鑿很多排水道很好。排水道要根據整體地形和地質進行設計施工,以便有效排水。」但首爾市立大學建築學教授尹明悟說:「香港模式不但需要大筆資金,而且還存在環境問題。鞏固首爾牛眠山斜坡,其實有很多方法。」

【2011-07-29/朝鮮日報中文網】

高冷蔬菜區土壤鋅銅超標 農糧署調查竟加密

土壤鋅銅超標 農糧署調查竟加密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縣報導】

2011.07.30 03:41 am

農糧署委託調查,發現宜蘭縣大同鄉四季、南山高冷蔬菜區,有十處土壤的銅鋅含量超標,建議停用生雞糞。
記者吳淑君/攝影

「事關消費者吃的安全,為什麼要隱匿?」農糧署調查全台使用豬、雞糞菜園,發現十三處土壤銅、鋅含量超標,知名的宜蘭縣大同鄉高冷蔬菜區就占十件。調查報告列為密件,讓想把報告做為說帖讓農民轉作的縣府傻眼,縣長林聰賢批莫名奇妙。

調查指出,為了解長期使用豬、雞糞堆肥農田土壤的重金屬累積情形,選取新北市淡水區、宜蘭大同、苗栗卓蘭、南投名間、彰化二林、南市柳營、高市大樹區等共二○三個田區調查。

分析結果,有五處銅含量高於食用作物土壤監測質,大同占三處,苗栗、淡水各一處;鋅含量高於食用監測有八處,大同占七處,另一處是屏東麟洛。

大同鄉檢測有重金屬汙染的十處土壤,集中在四季、南山高冷蔬菜區,報告指汙染原因應和當地長期使用生雞糞有關。

大同鄉四季、南山高冷蔬菜區位於蘭陽溪上游,本報四月曾專題探討「變調蘭陽溪」,指蘭陽溪水源可能因此遭汙染,宜蘭縣府認為事態嚴重,公告全縣河川禁用生雞糞、農藥,並計畫輔導改種花卉,但農民反彈。

縣府日前收到調查報告,正開心「有所本」說服農民,沒想到報告列密件,令縣府傻眼。林聰賢擔心種出來的蔬菜也遭重金屬汙染,危及消費者安全,且高冷蔬菜區在蘭陽溪水源頭,恐汙染宜蘭飲用水,卻只能話說一半。

宜蘭地檢署因分案調查蘭陽溪問題,也收到縣政府轉送這份調查報告,檢察長呂文忠也質疑報告列為密件的道理何在?他翻出國家機密保護法,要縣政府申請解密,讓事實公諸於世。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蘭陽分場長陳吉村說,飼料裡含鋅、銅可減少豬、雞腸胃病,農民愛用的生雞糞,因為肥力強、便宜(一公斤四元)、取得容易,但直接加進菜園裡會使土壤殘留抗生素、病菌、重金屬。

圖/聯合報提供

【2011/07/30 聯合報】

大法官會議:狗仔可視為正當跟追採訪的六大情況

大法官會議:6大情況 跟追採訪具正當性

  • 2011-07-30
  • 中國時報
  • 【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

     攸關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權衝突的「狗仔跟追」釋憲案,大法官會議昨日作成釋字六八九號解釋,雖未就隱私權的內涵深入探討,仍就跟追採訪與私人活動領域受干擾的程度作了平衡,並用文字明確例示,若有犯罪等具新聞價值的六大情況,可視為跟追採訪的正當事由。

     大法官會議認為,新聞跟追事件必須具有公益性,並符合社會通念能夠容忍者,才具正當性。大法官認為可視為正當跟追採訪的六大情況,包括:一、犯罪或重大不當行為之揭發。二、公共衛生或設施安全的維護。三、政府施政的妥當性。四、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與適任性。五、政治人物言行的可信任性。六、公眾人物影響社會風氣的言行。

     大法官認為,採取跟追作為採訪方式,屬新聞採訪行為的一種,憲法十一條保障新聞自由,新聞採訪行為則是提供新聞報導內容不可缺少的資料蒐集、查證行為,都是新聞自由所保障的範疇。

     也因此,新聞採訪時如果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的報導,具一定的公益性,又屬大眾所關切並具有新聞價值時,固然可以採取必要的跟追行為,但如新聞採訪者的跟追行為,已經侵擾個人在公共場域中可以合理期待私密領域不受他人干擾的自由或個人資料的自主權時,就必須衡量採訪內容是否具一定公益性及私人活動領域受干擾之程度,來判斷跟追行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如依社會通念認定屬可以容忍時,跟追行為就具正當理由,不在社維法八十九條第二款處罰之列。 不過,大法官也認為,現今資訊科技高度發展及相關設備的方便取得,個人的私人活動受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等侵擾之可能大為增加,個人的私人活動及隱私受保護的需要,也隨之提升。

     憲法所保障的個人各項自由,包括新聞採訪自由,都不是絕對的,在不妨礙他人自由及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下,可用法律或命令給予適當的限制,而這項保護的四項法益包括人民的身體權、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故個人縱使身處公共場域中,也應享有依社會通念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的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都受法律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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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採訪是否過當應由法院判定

  • 2011-07-30
  • 中國時報
  • 【陳文信、管婺媛/台北報導】

     「狗仔跟拍」釋憲案出爐後,國內傳播學者多認為,新聞自由須以公共利益為前提,本不應無限上綱;但在法治國家,記者的採訪行為是否過當,應由法院而非由警察機關判定。

     師大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指出,新聞自由固然是成熟民主社會的表徵,但必須以維持或增進公共利益的社會責任為前提,畢竟新聞自由不可能沒有極限、擴及所有人的所有資訊,例如個人的財務、感情、信仰、病歷等訊息,都屬個人隱私的範疇,無須向公眾公開,這也是公職人員公布財產狀況須特別立法規範的原因。

     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則表示,記者當然要尊重採訪對象的隱私權、人身自由及安全,但在民主法治國家,採訪行為是否過當,應經法院公正審理,而非由警察機關逕自認定。胡幼偉對此也抱持相同觀點,他表示,法院審理比警察機關更周延、妥當,美國就有一些案例,由法院裁定記者在特定場合採訪名人的分際。

     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新聞採訪方式應更具彈性,沒有一定的模式,他不反對用偷拍、錄音等不符合「常規」的方式蒐集資料,畢竟記者有時須藉此才能揭露事實。如果此案例凸顯現有法規規範不足之處,相關單位確實可以討論增修現行法律補足,但最好是透過訴訟程序,累積更多個案判決以形成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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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見書 大法官李震山:解釋文「顧此失彼」

  • 2011-07-30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大法官李震山對「狗仔跟追」釋憲案,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為,社維法對跟追的裁罰規定、救濟制度,對「跟追者」與「被跟追者」雙方的訴訟權的保障不足,警察變為解決「跟追」紛爭的最後一道防線,弱化了正當司法救濟程序;他認為「警察不能取代法院」,本解釋案無助緩解、改善不當跟追情況。

     李震山建議,為解決跟追糾紛,宜改由普通民事庭審理,採通常審判程序或行言詞辯論,藉以釐清重大爭點,在個案中操作雙方基本權利衝突的權衡。他認為可考慮比照家暴案聲請民事保護令,並設計另一種由法院核發的禁制令、或聲請假處分,來限制不當跟追行為。

     李震山認為,本解釋案就警察裁罰權部分,並未從法治國權力分立原則之憲法觀點詳加審查,僅援引社維法為依據作出合憲結果,這種化約式思考,欲妥適調和跟追者與被跟追者間多元價值與多重基本權利之衝突,並證明社維法裁罰規定符合憲法課予國家保護基本權利之義務,他難以贊同。

     李震山指出,社維法跟追裁罰規定是對跟追者與被跟追者兩方爭執關係,交由警察介入處理並裁罰的「三面關係」。國家必須兼顧兩私人間相互對立基本權利的衝突與衡量,已涉入基本權利功能中國家保護義務的領域。他強調本解釋案未認真面對這三面關係,從而進退失據、顧此失彼。

     他指出,社維法跟追裁罰規定,因未區分事件之性質,一律賦予警察裁罰權,迫使警察介入跟追者與被跟追者之私爭執或基本權利衝突之評價工作,致有侵越民事審判權而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之疑慮。

     社維法賦予警察介入排除或制止權力,僅係因私權爭執所生之急迫性危害,目前乃為輔助司法救濟一時之窮,不能取代法院。

市地重劃抵費地 免課奢侈稅

市地重劃抵費地 免課奢侈稅

  • 2011-07-30 01:38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發佈首件奢侈稅解釋令,將兩年內出售「市地重劃抵費地」排除在奢侈稅課徵範圍之外,即日起生效。未來民間自辦市地重劃,出資者取得地主抵費地後在2年內出售,不屬於土地炒作行為,免課奢侈稅。

 一般自辦市地重劃,出資者取得抵費地後會盡快出售,以免被課到土增稅,但奢侈稅上路後,可能被課到奢侈稅。

 不少市地重劃的「參與者」向財政部反應,財政部向內政部徵詢,內政部回覆,許多出資進行市地重劃開發的出資人,都是拿市地重劃後的土地(抵費地)來回收成本,性質上和都市更新由實施者提供資金,與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後,按出資比例分配更新後房地或權利金狀況雷同,因此決將「市地重劃抵費地」出售,排除在奢侈稅課徵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