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

林百里:我超恨台大電機系!

林百里:我超恨台大電機系!

2011/10/25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台北世界設計大會演說 語出驚人

廣達創辦人林百里上午出席台北世界設計大會,演講主題為「科技與人文交鋒的網路設計:洞見未來,從文化心出發」。 記者高智洋/攝影

廣達董事長林百里上午語出驚人,對著數百名參加台北世界設計大會的設計師、學生和學者,直言他「超恨台大電機系」。他認為,台灣的教育太死板,沒有教學生創新,學生只要會念書就會及格,但大學應該教學生創新。他還反諷的說:「我讀書讀不好,所以我才會成功」。

台灣現在教育方式〝嚴重阻礙成功〞

林百里上午談到科技業該如何創新時,突然話鋒一轉表示,台灣的教育、大學都需要改造,他認為台灣現在的教育方式,「嚴重阻礙成功」。

他告訴與會者,他從香港到台灣念台大電機系,但他超恨台大電機系,因為「一點都沒有創新性,念書就像念聖經一樣」,老師啟發學生的方式完全是錯誤的。

會後面對媒體追問,林百里說,學生到學校是去學習的,老師應該為學生解惑。被問到大學教育該如何改革時,他強調需要改革的不只有大學,所有的教育都太死板,沒有創新。他還反諷的說:「我讀書讀不好,所以我才會成功」。

大學應該要教學生創新〝不會創新就不及格〞

他說,現在的教育,學生只要好好讀書就會及格,但他不認同這樣的教育方式,強調大學應該要教學生創新,「不會創新就不及格」。

和林百里座談的香港eskyiu設計公司共同創辦人Eric Schuldenfrei表示,他曾在不同的地方教書,在他看來,大學只是把不同的資訊,放在同一個地方的場域。

他坦言,大學教育是有些問題,大學教育如果做不好,會扼殺學生的創造力。他認為大學教授不能只是講課,也要促進討論,並教導學生如何創新、如何破壞,並讓學生保有好奇心。

長時間打電腦玩手機 當心青光眼上身

2011-10-25

長時間打電腦玩手機 當心青光眼上身

▲長時間看電腦螢幕或電視,小心青光眼上身。(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

27 歲的張姓上班族,每天使用電腦超過10小時,從眼睛痠痛、流眼淚變本加厲到頭痛欲裂,就醫才發現罹患青光眼,有失明危機。醫師警告,青光眼是視神經受到永久性損傷的眼科疾病,是成年人主要致盲的眼疾,但有年輕化趨勢,不只看電腦螢幕及電視,現今流行玩智慧型手機、長時間盯著手機螢幕,都得小心青光眼找上門。

這名從事內勤工作的張姓上班族小姐,上班時長時間使用電腦處理文書工作,下班也會瀏覽網頁或上網聊天,每天使用電腦的時間長達10至 12小時,長期近距離盯著電腦螢幕看,讓她經常眼睛痠痛、流眼淚,年初就醫診斷眼壓為20mmHg(正常值為10至20mmHg),醫生告誡她要讓眼睛多休息。

署立台中醫院眼科主任朱雲華說,但半年來張小姐未改善使用電腦情形,直到眼睛愈來愈痠痛,還會偏頭痛,誤以為是太累和偏頭痛,自行吃藥無效才又就診,發現她眼壓已經高達40mmHg,再不適當改善用眼狀況和休息,就有失明危機,張小姐聽聞才察覺事情嚴重,嚇得除了工作必要打電腦,不再多用電腦,也牢記多讓眼睛休息,並且配合藥物治療。

朱雲華說,青光眼是一系列視神經受到永久性破壞的眼疾統稱,情況嚴重會導致失明,視力受損先從只能看到正前方中央景物,看不見視野兩旁,視力逐漸收窄,大部份青光眼在發病初期不會疼痛也不易發覺,等到發現時,視野範圍大多只剩低於2成,就像從隧道看出去,最後剩下的中央視力也會逐漸失去而變成失明。

朱雲華補充,早期求診患者多是60歲以上、有家族史及糖尿病、高血壓,近幾年有年輕化趨勢,大多是長時間使用電腦、眼睛過度疲勞,現在又流行玩智慧型手機,近距離盯著螢幕,提醒民眾使用電腦、看電視、注視手機螢幕,每3、40分鐘就要讓眼睛休息10分鐘,才是保眼之道。

阿里山新景點/達娜伊谷雙吊橋:福美吊橋、達娜伊谷吊橋

阿里山新景點/達娜伊谷雙吊橋 不對稱美

2011/10/25

【聯合報/記者謝恩得/嘉義縣報導】

知名的阿里山鄉達娜伊谷,前天起新增兩處景點:

一是全台最長、俗稱天梯的吊床式福美吊橋,

一是全台唯一橋上設有觀景台的達娜伊谷吊橋,

居民期待兩座吊橋能帶來觀光效應,讓風災受到重創的達娜伊谷觀光回春。

達娜伊谷新吊橋是單塔懸索式,橋長二百廿八公尺 ,卅公尺高的主橋塔矗立在達娜伊谷溪畔。(記者謝恩得/攝影)

達娜伊谷(鄒族語,意為美麗的忘憂谷),曾被視為全台溪流保育典範,大批魚群在清澈的溪流優遊,遊客還可親近觀賞,成為知名觀光據點,前年八八風災受到重創,河床變成特大土石亂置場,居民經過一年多重建,二月達娜伊谷重新開園,但景觀復原路還很漫長。

前天,兩座獨特的吊橋落成啟用,當地山美村長莊信義說,

吊橋完工,居民從此揮別坐「流籠」進出的歲月

但村民更期待,南投竹山天梯吊橋為當地帶來大批人潮的觀光效應,能在山美重現。

跨越曾文溪的福美吊橋,經費主要由大陸紅十字會捐助,是全台第三座俗稱吊床式吊橋,橋長一七五公尺,是全台最長「天梯」吊橋,另兩座分別是竹山天梯吊橋和台北內湖的白水湖吊橋。

福美吊橋橋身以鄒族的紅、藍、黑三色為主,橋梁優美的弧形線條劃過山際,讓人驚艷。

設計福美吊橋的工程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仲彬表示,福美吊橋與竹山天梯的不同在於,竹山天梯因橋梁兩端落差卅公尺,橋面設計採階梯式,方便行走,福美兩端落差十公尺,坡度較平緩,僅在橋端有十餘個階梯。

達娜伊谷另個新增景點達娜伊谷吊橋,長二二八公尺,剛好在達娜伊谷溪匯流曾文溪上方,吊橋一端是高聳卅公尺的橋塔,另端是仿鄒族家屋的涼亭,單塔懸索式的設計,呈現時下流行的「不對稱美」。

達娜伊谷新吊橋另一端橋塔仿鄒族式涼亭。(記者謝恩得/攝影)

更特殊的是,橋上有吊橋中非常少見的觀景區和眺望台,遊客在吊橋上飽覽達娜伊谷和曾文溪的風光,也看得到橋下溪流中的鯝魚等魚群。

山美社區理事長安麗花對達娜伊谷的重建充滿盼望,她說,「要放棄容易,重建更困難」,兩座漂亮吊橋引人注目,「但部落永不放棄的重建故事,是讓遊客更動容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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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美吊橋 全台最長天梯

2011/10/25

【聯合報/記者謝恩得/製表;資料來源、照片/山美村社區發展協會】

 

大陸賣腎只得3000元人民幣?

大陸黑診所割腎 當場抓包

【中央社╱台北25日電】

2011.10.25 09:46 am

山東濟南警方日前破獲一個非法賣腎集團,多名嫌疑人被捕。警方進入割腎診所時,麻醉師已經麻醉賣腎者準備動刀。這是山東1個月內第2次破獲非法賣腎集團。

香港明報稱,大陸器官移植者的供需關係嚴重失衡,患者無法從合法管道獲得人體器官,催生了龐大的非法販賣市場。

報導引述齊魯晚報表示,濟南警方23日晚間7時許進入槐蔭區段店鎮一個小診所時,1名23歲的年輕男子正準備接受割腎手術,麻醉師已經開始對他進行麻醉,準備割腎。而在手術室的隔壁,1名來自陝西的男性病人正等待腎臟移植。

一位賣腎的青年向齊魯晚報爆料,賣腎一次可得人民幣2萬元。由於手術後腰部劇痛傷口經多次治療仍未痊癒,中介人又拒絕負責,他因此憤而報案。

報導稱,全大陸每年約有150萬病患需要器官移植,但器官移植手術只有1萬例左右。

世界衛生組織(WTO)的相關調查顯示,中國大陸平均每百萬名民眾中只有0.03名捐獻者。自2003年第1例器官捐獻以來到2009年5月,只有131名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

這種落差催生了龐大非法器官販賣市場,但買賣並未受到嚴格管理,捐器官者手術後出現嚴重健康問題屢見不鮮,價格也參差不齊,曾有中介以僅僅3000元買1個腎,隨後以數萬元賣給病人。

大陸法律一直無法對非法販賣器官定罪,非法買賣器官者只能以「非法經營罪」起訴。今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才通過「刑法修正案」,其中第37條規定了組織販賣人體器官罪,罪成者可判5年或以上監禁。

【2011/10/25 中央社】

新北7市89戶捷運共構宅 台北市要賣是為了替建商解套?

新北789戶捷運共構宅 北市要賣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10.25 11:06 am

台北市政府計畫出售789戶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昨天質詢時表示,捷運出口「共構宅」,在房產市場上向來炙手可熱,且因多為公有地,負責興建的北市捷運局,通常也能分得一定戶數。

圖/聯合報提供

市議員王鴻薇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先宣示共構住宅「只租不賣」政策破功,且也將炒高附近房價。她呼籲,台北市應與新北市合作為公營住宅,不要只以「戶籍」考量。

北市將出售的捷運共構宅分別位於新店線的新店站51戶、中和線的頂溪站93戶及南勢角站532戶、新莊線的先嗇宮站113戶,共789戶。

王鴻薇指出,目前這些共構宅產權仍屬捷運局所有,如果現在處分,售出的金額將會進入捷運聯合開發基金,無法提供做為公營住宅建設經費,因此北市政府計畫以成本價向捷運局買入,再以市價標售,差價即可作為公營住宅興建基金。

她質疑,北市府此舉將炒高房價,且因共構宅的建商勢必不希望同一棟的房屋被作為社會住宅,如果北市府出售,正好可以抬高房價,讓人合理懷疑市府是為了替建商解套。

由於公營出租住宅多屬長期承租,依規定,承租人戶籍也要「跟著走」。都發局長丁育群解釋,若將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出租,這些承租戶將全部改入籍新北市,將影響原北市民眾申請社會福利補助資格,議會才會在上會期建議,將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全面出售換取資金,作為籌募公營住宅興建基金使用。

由於丁育群仍未鬆口,只強調賣房為既定政策,並不打算停止。王鴻薇表示,這個政策還是需要市長拍板定案,她將在總質詢再問一次,「要市長給個答案!」

20歲的正妹鄭玟玟酒駕車禍身亡

正妹酒駕亡 姊怨臉書酒友

  • 2011-10-25
  • 中國時報
  • 【鮮明/台中報導】

▲年僅20歲的鄭姓女子車禍身亡,只留下臉書上美美的照片。(鮮明翻攝自網路)

 ▲年僅20歲的鄭姓女子車禍身亡,只留下臉書上美美的照片。(鮮明翻攝自網路)

     正值雙十年華的鄭姓女子,昨天凌晨與郭姓男友人在夜店飲酒後,各自騎乘機車離開,不料,途中鄭女發生車禍身亡,騎在後方的郭男目擊整個過程。事後,親友在鄭女臉書上發現常有朋友找她去夜店,難以諒解,甚至留言控訴「你們一輩子都要背負著良心不安過日子」。

     警方調查,廿歲的鄭玟玟今年剛從台中技術學院畢業,昨天凌晨與仍在東海大學就讀的郭姓男友人(廿三歲),到台中市黎明路一家夜店消費,鄭女喝了不少啤酒。凌晨四時許,鄭女與郭男各自騎乘機車離開,一前一後同時往鄭女住處方向行駛。

     郭男說,行經廣福路時,他看到騎在前方的鄭女,先擦撞一輛腳踏車,接著重心不穩撞擊路燈及一輛逆向停放的轎車,人車倒地。郭男立即打一一九報案,但救護車抵達現場時,鄭女已無生命跡象。

     警方表示,已對違規停車的戴姓女車主(六十歲)開罰單,並將追究其可能涉及的過失致死刑責,至於與鄭女擦撞的自行車騎士並未留在現場,正調閱路口監視器找人,以釐清案情。

     昨天下午,自稱是鄭女姊姊者登上鄭女臉書,要大家「如果有想跟玟玟說的話,就留在塗鴉牆」,結果,短短一個多小時就出現四十多則留言;有人不捨,有人不敢置信,還有人痛罵郭男「明知玟酒醉還讓她自己騎車回家,跟在後面有什麼用」。

     後來,又有鄭女親友留言:「看到訊息箱一個一個都找玟玟去夜店,這是你們想看到的結果嗎?我們細心呵護的寶貝,就是被你們這些朋友給慫恿,你們一輩子都要背負著良心不安過日子。」在臉書留下最沉痛的控訴。

「台灣成功號」淪台南市政府為大錢坑?

台灣成功號 淪為大錢坑

  • 2011-10-25
  • 中國時報
  • 【洪榮志/台南報導】

 

▲原尺寸打造的仿明鄭商戰兩用船艦「台灣成功號」,未來將成為台南市政府財政「大錢坑」嗎?(洪榮志攝)

 ▲原尺寸打造的仿明鄭商戰兩用船艦「台灣成功號」,未來將成為台南市政府財政「大錢坑」嗎?(洪榮志攝)

     台南市政府向文建會爭取八千萬元補助原尺寸打造的仿明鄭商戰兩用船艦「台灣成功號」,原本只是模型船,卻因企圖遠洋航行,但又缺乏船舶管理經驗及航海能力,如今已進退維谷,不知下一步該怎麼走?

     「台灣成功號」根據日本平戶市松浦史料館收藏的清康熙年間遺留圖形,以一比一方式復原打造,逢建國一百年,市府原本安排環島一周,再計畫航行前往大陸福建省泉州南安鄭成功練兵地、金門鄭成功出兵地及澎湖鄭成功與荷蘭海戰地,尋訪歷史足跡。

     沒想到,文化局委託的公司內部組織分裂未能履約,導致船員無法到位執行航訓,經與該公司終止契約後,再由文化資產管理處重新招標,改由中華民國山河探險協會得標,並重新恢復航行訓練計畫,預計最快明年三月才能出海。

     成功號原本的規畫只是一艘仿古木殼模型船,凸顯台灣在當時的國際經貿地位,但因市府團隊想要揚帆出海,變更設計,結果連連出包,但全部的問題都比不上日後保養維修的「大黑洞」。

     專業人士評估,除了每年固定的上架清理費用外,自完工後兩年起,還得逐年面臨驗船檢修、更換外板、重新處理接縫等問題,才能確保船體安全。此舉不但技術難度高,保養費用更是可觀,甚至花費也會逐年增加,簡直就是「大錢坑」。

     遠洋航行的船員都必須領有證照,市府長期委託專業團隊負責「台灣成功號」的航行、管理,光委託山河探險協會管理船隻及代訓船員,七個月就花費六五○萬元,讓財庫捉襟見肘的市府備感頭疼。

上海房價跳水達70萬(人民幣)...開發商被購屋者圍攻砸店

滬房價跳水 開發商被圍攻砸店

  • 2011-10-25
  • 旺報
  • 【特派員宋丁儀/上海報導】

     上海房市出現投機客急拋房套現,房價折扣高達5、6折不等,多家開發商推出新房也展開降價促銷,一口氣降價達60、70萬(人民幣,下同)引發之前購屋者的不滿。近日,上海多家開發商包括中海、萬科、龍湖、遠洋由於降價,業主紛紛找上門,甚至爆發幾個售樓被圍攻砸毀事件。

     上海爆發多處售樓處遭業主圍攻事件。浦東新區中海御景熙岸售樓處現場,聚集許多業主不肯散去,一位業主稱,當時購房總價約在200萬元左右,但如今促銷卻顯示,總價已變成了132萬元起,與前期房源的差價達近70萬元,要在現場等待開發商中海出來給個說法。

     另外,位於上海嘉定區秋霞坊樓盤的業主也聚集前來抗議,有人當場發飆說:「這是赤裸裸的欺詐行為!」

     就在距離秋霞坊樓盤2、300米外的龍湖酈城售樓處,23日下午也發生業主圍攻事件。一位楊先生指出:「房價跳水1/3還不止,幾個月下來,直接損失數十萬元」。

     售樓處內則是一片狼藉,一些已簽約的業主,圍攻售樓處將房屋模型搗毀。當天晚上約7點45分,該售樓處被迫關閉。據附近房屋仲介店透露,抗議開發商降價已持續幾天,而23日砸店事件是連日來最劇烈的一次,為此,龍湖地產已決定取消打折計畫。

百公斤職場女的哀愁

人間異語:百公斤職場女的哀愁

可宜 內勤

2011年 10月25日

Q:不喜歡現在的工作,為什麼不換?
A:因為外型的關係,我很胖,120公斤,沒什麼公司願意請我這種體型的人,找工作常碰釘子。我大學讀國貿系,畢業後2年找不到工作,去飲料店、餐廳、便利店打工,斷斷續續又做了2年。後來,好不容易有家傳統布行請我做內勤,處理報關文件和雜務,想不到每星期上6天班,每天12小時,薪水才2萬出頭,雖然有年假,可是工作量太大,根本沒時間休,有時下班還把事情帶回家做,就像把整個人賣給公司,忙到沒時間交朋友,長這麼大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雖明知公司很多不合理,但我一待就4年,最慘是4年沒加薪,誰叫我太胖不好找工作,很怕再失業,只好忍氣吞聲做下去。

應徵竟輸高中生

原本畢業後希望進大公司上班,但寄了幾十封履歷都沒下文,退而找貿易公司,每次去應徵,老闆、主管看我這麼胖,第一印象都不好,他們掃描我體型的那種眼神,令我很不舒服,彷彿認為我很遲鈍,什麼都做不好,面試後全都沒消息。
Q:找工作受歧視怎麼不去申訴?
A:有用嗎?又沒證據,難道面試時要錄音?老闆不會笨到明說就是嫌我胖,但大家心裡有數。記得有次我跟一名高中學歷的女生,一起應徵同個職位,主管見到我,只聊幾句就叫我等通知,後來我打聽,那位女生卻被錄用,論學歷、能力,我絕不比她差,雖然這件事不代表因為我胖別人就不請,但從此聽見對方說回家等消息,就知道不會用我。

Q:家人怎麼看待妳在職場的遭遇?
A:爸媽都在上班,為生活要看老闆臉色,根本沒時間顧我。我曾抱怨因太胖沒人請,他們也無能為力;我也提過公司吃人夠夠,看準我不好找工作,天天都無理加班,同事還把工作往我身上推,爸媽卻叫我別挑三揀四,有人請我已偷笑。
我也很想減肥。從小我就胖胖的,但體重不曾超過80公斤,大學畢業後月經突然變得不正常,醫生說是壓力大內分泌失調,那時一直找不到工作,心情不好就用吃來減壓,體重短短2年重了30公斤;曾試過吃減肥藥,但只要停藥就胖回來,當時想減肥什麼藥都亂吃,差點弄到沒命。
Q:如何面對自己的工作?
A:心裡雖不高興,為什麼胖就要忍受不公平,又改變不了事實。目前只希望靠定期看醫生、吃藥還有控制飲食,盼有一天成功減重後,有健康的身體和更好的職場人生。
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建商唬爛:住建中旁保證讀建中

住建中旁保證讀建中 建商唬爛
  • 2011-10-25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台北報導

十二年國教將上路,在建中、北一女附近,有建商打出「入籍即入學」口號,吸引家長購屋。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昨公開呼籲民眾「不要受騙」,十二年國教高中職是以大型招生區招生,全國分十五個招生區,不是住在建中附近就可讀建中。

     最近有一些緊鄰建中、北一女等名校的建案,打出「入住明星學區即可入學」的口號,企圖魚目混珠,吸引不明就裡的家長來買。另還有建案蓋了許多八到十坪的小住宅在賣,不是要給一家人住,是要家長買了後,將小孩子戶籍遷進去,以便以後可以進明星高中。

     教育部昨在台北市大安高工進行十二年國教說明會,吸引一、兩百位家長參加。陳益興表示,十二年國教高中職是以大型招生區來招生,全國分十五個招生區,像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同屬「基北區」,基隆的學生也可以免試入學爭取進入台北市的建中或北一女,但如果報名人數太多,要超額比序,不是「住在建中附近就一定可以讀建中」。

     教育部表示,現在國一生開始適用十二年國教,每學期會由老師對學習可能落後學生進行診斷性評量,並適度補救教學。補救教學如安排在學期中的課餘時間,每周以上四小時為原則;但若是在寒暑假,每周上課五天、每天四小時。

     十二年國教學生到國三下學期的四月份要接受會考,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會考是檢視學生國中三年的學習成效,原則上每個人都要考。但十二年國教高中職招生時,如某一學校免試入學報名學生比要招的人數多,所有學生都要錄取。也就是,少數學生不參加會考仍有機會進入高中職就讀。

     昨天下午的說明會,教育部花兩個多小時說明政策及書面答覆,現場家長沒有提問機會,匆匆離開。家有國一生的家長溫淑麗表示,她想知道明星高中怎麼特色招生,但都得不到答案,相當失望。

「職業素人」也要開罰:部落客不實代言 最高賠10倍酬勞

部落客不實代言 最高賠10倍酬勞 「職業素人」也要開罰

  • 2011-10-25
  • 中國時報
  • 【楊毅/台北報導】

     部落客等「職業素人」代言廣告要小心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文修正案,新增非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的「廣告薦證者」,未來若有收取報酬從事廣告代言,而發生不實代言的情形,要與廠商負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最高將付出廣告酬勞十倍的賠償金額。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收取廠商酬勞的素人或部落客若代言廣告誇大不實,與廣告主有「故意共同」行為時,還可依違反《行政罰法》開罰,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社群網路興起,愈來愈多部落客透過網路上發表「開箱文」或「試用心得」等,推薦某些特定商品,間接造成商品狂賣熱銷現象。然而,有部分部落客假借個人心得分享之名,私底下獲得廠商贊助或有相當的對價關係,形成類似網路廣告代言人的商業行為,衍生許多消費爭議。

     為規範這類問題,立委羅明才提案修法,要求素人薦證廣告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立委趙麗雲則認為,大多數消費爭議都因消費者誤信知名公眾人物或專業人士代言的廣告,才去購買商品,一般素人廣告的影響力其實有限。

     立院經濟委員會昨併案審查《公平法》修正案,最後通過公平會建議的「折衷」版本,明定廣告薦證者非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損害賠償金額計算,訂有十倍的上限,以產生嚇阻效果。

     例如,假設有美食部落客接受餐廳十萬元報酬,要求在其部落格發表「美食推薦文」,一旦文章內容不實,導致瀏覽該篇文章的消費者權益遭受損害,消費者不但能對餐廳求償,還可對該位部落客提出民事告訴,最多可獲一百萬元的損害賠償金。

     如果民眾或部落客沒有收取任何酬勞,純粹只是在網路上分享個人經驗或心得,則不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