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中科四期開發許可 法院撤銷
開發許可被撤銷,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昨天仍照常施工。(記者劉曉欣攝)
〔記者楊國文、劉力仁、蘇孟娟、徐義平、陳炳宏、陳梅英/綜合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撤銷內政部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的開發許可,應予停工,理由是園區內有大量閒置土地,卻又舉債五百廿億徵收耕地進行開發,對國土利用形成嚴重浪費,全案仍可上訴。
大量土地閒置 嚴重浪費國土
判決認為,二林園區開發案鄰近斥資一千兩百多億開發的彰濱工業區,該區無人承租或購買的土地高達一千兩百四十六公頃,實沒有必要在同一縣內再花費五百廿億元開發二林基地,且彰濱在區位、水源等方面均較二林基地為佳,中科管理局卻刻意忽略這些優勢,堅持開發。
判決也指出,二林鎮已是彰化最大的地層下陷中心,不利高科技廠商進駐,且周圍長期有缺水疑慮,內政部在做成開發許可處分之前,其長期水源烏溪大度攔河堰工程原應進行二階環評才行,但審查當時尚在一階環評審查中而已,綜合相關事證,昨判決撤銷開發許可,以保全重大公益。
環保律師籲停工 免淪蚊子區
判決指明,撤銷開發許可,雖可能造成預定進駐的廠商權益受損,但與開發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預計花費五百廿億元相較,屬於輕微;且與違反法治原則、惡化我國糧食安全與永續發展、國家資源嚴重浪費等重大公益損害比起來,「保全重大公益」更為重要。
環保律師詹順貴昨表示,這是開發許可遭法院判決撤銷的第一例,他呼籲開發案應該馬上停工,以免將來變成「蚊子園區」。原本有意入駐二林園區的友達,今年三月已取消投資計畫,迄今只有生產醫療衛生器材的愛民衛材公司確定要進駐,並已開始興建廠房。
國科會表示,二林園區將朝低用水、低排放原則進行調整轉型,希望能夠兼顧環保、產業經濟與地方繁榮。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若是因為環評沒過,會提報內政部,讓區委會先行撤銷開發許可,再研究是否上訴或申請環評。環保署長沈世宏則認為中科還有補正機會,應不致影響環評案的續審。
國科會:二林園區 調整轉型
國科會三年前提報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案,開發面積包括彰化縣二林鎮七百卅一筆土地將近九百公頃,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核發開發許可。但農民擔心園區搶水,加上居民和環保團體抗爭,訴訟官司不斷。
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指出,之前有類似停止執行或撤銷案,均被駁回,且經最高行政法院兩度判決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作成完全不同的決定,令人備感訝異,將尋求再上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