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蹺班迎新 3P性侵菜鳥
迷昏女同事 惡男1交保1收押
2014年09月11日
桃園縣爆發兩名男性公務人員性侵新進女同事醜聞。張沛森攝
【張沛森、黎百代╱桃園報導】混蛋透頂的淫狼公務員!桃園縣兩名男公務員,上個月以迎新名義,蹺班邀約一名到職不到一個月的女同事飲宴,然後趁機下藥迷昏,再將不省人事女同事帶到摩鐵3P「淫新」,女同事醒後發現遭性侵報警,兩淫狼雖否認下藥性侵還辯稱是你情我願,但桃園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兩匹惡狼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聲押,一人獲准一人由院方裁定五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在桃園縣某鄉鎮市公所任職的曾姓(四十六歲)、葉姓(三十一歲)兩名公務人員,均已婚,其中曾男服務逾二十年,葉也有七、八年的資歷,甫考上公務員的被害女子(二十餘歲)上個月初才來報到。
八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許,曾、葉兩人無視還在上班時間,以迎新為由邀被害女同事外出餐宴,被害人怕拒絕會引起日後工作上麻煩只好答應,與他們共乘一輛小客車外出。
「喝兩杯啤酒就昏」
被害人指控,當時三人在一家小吃店喝酒吃東西,未料僅喝了兩杯啤酒,就覺得昏昏欲睡,其後發生什麼事,她並不清楚,只知道當天下午在中壢一家汽車旅館醒來,身上一絲不掛,下體隱隱作痛,因自己平時的酒量不錯,沒有醉過,懷疑遭曾、葉兩人下藥性侵,事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向檢方申請拘票,將葉、曾兩人逮捕到案,兩人矢口否認下藥性侵,並稱當天是看到女同事喝得爛醉,徵得其同意後,才一起載她到摩鐵休息,到了摩鐵後,女同事就躺在床上,但曾男供稱當時酒醉印象模糊「好像有插入」,葉男則坦承有摸女同事幾把。
交保惡狼仍回職場
案經警方將葉、曾兩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後,因被害人指證歷歷,檢方認為兩人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其中曾男羈押獲准、葉男獲院方以五萬元交保。
該鄉鎮市公所主任秘書確認該單位最近有發生兩名男同事涉嫌性侵女同事案,全案已交由司法機關偵辦中;其中葉男因獲交保,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還是讓他繼續上班,但為保護被害人,已將葉男調離以免碰面;至於曾男因被法院羈押,公所已予以停職。
喝酒須能保持清醒
對此起「迎新變淫新」性侵案,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痛批兩男行為荒唐、離譜,她建議,女性與男同事餐宴,盡量不要喝酒、不要吃不明食物或飲料;如果不得不喝酒,至少要能自己清醒回家。
律師陳亮佑指出,曾、葉兩男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兩人以上或以藥劑犯之者,屬於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