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3

監院糾正:自辦重劃肥建商,417公頃農地變建地,新竹縣、台中市最為嚴重

監院糾正:農地變建地 自辦重劃肥建商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6.13 02:49 am

監察院調查發現,建商透過「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申請,近八年已蠶食鯨吞優良農地四百多公頃,所賺取的利益相當驚人,優良農地的消失,以新竹縣、台中市最為嚴重,今年三月內政部雖已調整政策,但監院上周仍糾正內政部。

監委劉玉山去年才針對「集村興建農舍計畫」糾正農委會,當時約詢農委會官員時,官員坦承「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政策,比「集村興建農舍」的農地流失情形更嚴重,大片農地變更為建地。

劉玉山指出,「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也是來自農發條例的授權,是內政部在2003年所核定的「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也是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的依據。

依此辦法,建商遊說地主,提出農地重劃計畫書,成立重劃委員會,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即可進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依辦法,農村地主可以土地作價,約捐出百分之55的農地作為土地重劃的公設,即可取得百分之45的建地;建商則可在重劃施工過程,取得更龐大的土地利益。

監院發現,申辦全國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有68區,總面積601公頃,其中新竹縣就占了31區,台中市占18區。

監院表示,重劃前非建地面積有537公頃,重劃後已變更為建地,消失的農業特地區(優良農地)高達417公頃,占重劃面積六成九。

內政部營建署在監院介入調查後,今年三月緊急將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申請案,只要地方政尚未審查前,全回歸中央進行許可審議。

監委曾到場履勘,發現優良農地被侵蝕「怵目驚心」,這是放寬農地農有的另一後遺症,地方政府及建商,藉「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名,行「市地重劃」之實,台灣糧食安全與綠地堪憂。

【2011/06/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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