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30

愛滋器捐:台大罰50萬,柯文哲移送懲戒

台大愛滋器捐罰50萬 柯文哲懲戒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11.09.30 03:55 am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爆發一個多月後,衛生署昨天公布調查結果與懲處,將處罰台大醫院最高五十萬元,人員疏失則將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移送懲戒,得處停業一個月至一年,情節嚴重者甚至可廢止醫師證書。

衛生署事件調查小組多次訪視與會商後,完成廿二頁報告,做出懲處決定,昨天由署長邱文達宣布,將依醫療法第一○八條,對台大醫院行政管理疏失,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但不罰成大醫院。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成大醫院在事件發生時,曾要求台大提供檢驗資料傳真,但台大回答以後再給,因此責任不在成大。

人為失誤方面,調查小組認為,器官勸募小組醫師應負全責,即柯文哲未實際參與勸募過程,卻授權他人開立檢驗單,也未查詢檢查報告,顯未善盡責任。

衛生署將函請台北市衛生局依醫師法第廿五條,將柯文哲移送懲戒,處以停業一個月至一年,依情節嚴重度,可吊銷執業執照,甚至廢止醫師證書。衛生局會將全案移醫師懲戒委員會約談當事人,再做出最後懲處決定。

至於台大醫檢師與協調師,因一個說沒說錯,一個說沒聽錯,石崇良指出,兩人皆非故意,只是協助抄錄報告,最後確認工作仍需應由醫師負責,所以不懲罰兩人,但已要求兩人調離現職,繼續再教育。

行政管理疏失,也會請台大醫院主管單位教育部,對相關人員做出行政懲處。

五名被植入愛滋器官的病人,目前兩人仍在台大醫院治療,換肺者在加護病房插管;換腎者在普通病房,其他三人已出院,目前檢驗結果都是愛滋陰性,仍須觀察數月。

據了解,台大醫院仍與受害家屬就民事責任協商和解。事件中的台大協調師,屬外聘人員,日前被調回內勤,仍執行器捐相關行政作業,她身邊人士說,協調師獲知衛生署懲處結果,心情平靜。

另外,地方衛生局上月曾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分別對台大、成大醫院各開罰十五萬元及五萬元。

【2011/09/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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