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21

進口車課徵奢侈稅...未稅價190萬,售價至少330萬元

進口車未稅價190萬就課奢侈稅

  • 2011-05-21 01:19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行政院正式核定,奢侈稅6月1日起上路。因進口車還要加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因此高級「進口車」未稅價格超過190萬元,完稅價格就會超過300萬元,就要加課10%奢侈稅,也就是說,至少要課徵30萬元奢侈稅。

 奢侈稅實施後,銷售持有2年內的不動產、可供建築的都市土地及符合一定金額的高價貨物及勞務,如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家具及保育類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與入會費,將納入課稅範圍。

 財政部官員指出,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都是奢侈稅稅基。因此,若企業在兩年內賣出不動產,又非屬建商建屋後首次移轉的可排除項目,依法要課營業稅,加上營業稅後的銷售價,再課以奢侈稅。

 例如,某企業以100萬元賣出持有不到一年不動產,加上營業稅後為105萬元,再以105萬元課15%的不動產。財政部官員指出,奢侈稅由賣方負擔,但是營業稅可以由買方負擔。

 財政部官員表示,在高價貨物方面,也要依序加上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稅,只要完稅後超過奢侈稅的門檻,就要加課奢侈稅。高級小客車的關稅稅率為17.5%,貨物稅稅率為30%,營業稅稅率為5%,三者要依序課徵,前者為後者的稅基,稅上加稅,合計稅負6成。

 因此,進口高級汽車未稅價格超過190萬元車子,進口後就售價將超過300萬元,得再課徵10%的奢侈稅,成本價格至少330萬元,實際售價將更高。

 財政部年初估算,豪華進口車會被課到奢侈稅者,1年約3千5百輛,銷售額約150億元,奢侈稅稅收15億元。為減輕稅賦,今年1~4月汽車進口量大增,比財政部估計全年進口量高出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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