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拚到56歲 驚覺妻非妻、子非子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2.04.30 04:16 am
陳姓男子婚後四處兼職,每天工作近十八小時,十多年後才發現妻子婚外情,兩名已成年的兒子也都不是自己親生,五十六歲的陳發現半輩子辛苦俱成空,向前妻索賠四百卅七萬元,並提起否認親子之訴,要和兩個兒子脫離親子關係。
「辛苦打拚一輩子的家庭,竟是個騙局!」陳姓男子在法庭上說,一輩子的努力,竟換來這種結果,「只要想到兩個兒子,竟是妻子利用我上班時間,與他人通姦所生,就痛不欲生!」他現在每晚都要靠鎮定劑入眠,甚至多次想尋短。
據了解,陳姓男子的二個兒子現分別為卅歲、廿九歲,都還未成家;養兒這麼久雖有感情,但他還是無法接受「別人的孩子」,另提起否認子女的官司,法院根據DNA鑑定結果,判決親子關係不存在。
陳姓男子卅一年前與黃姓女子結婚,妻子婚後並未與許姓男友結束關係,反而利用陳每天忙於工作的機會和男友偷情,先後在婚後第二、三年生下長子、次子。
陳因兼差日夜上班,直到十四年前,才發現妻子婚外情,與妻子離婚,當時仍不知兩名兒子非己出。
四年前,陳推算時間,懷疑次子可能是前妻和許姓男友所生,做DNA鑑定,確定次子非他親生,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陳去年再發現長子從母姓,懷疑長子也是前妻和許所生,再訴請否認子女關係,結果如他所料,長子也非他親生。
陳訴請前妻與許連帶賠償他的損失,包括精神慰撫金三百萬元及撫養費等其他費用,共四百八十七萬元。
法官認為,陳的前妻與許婚外情生子,卻讓陳誤認是自己的骨肉,賣命賺錢撫養,如今夢想破滅且無子嗣,確實已達到「無法言喻的精神痛苦」,判決應賠償四百卅七萬元。
【2012/04/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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