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6

陽信銀行派主管72人鬧工會

陽信銀 派主管72人鬧工會

集體入會獲主導權 勞委會裁定違法

2011年 10月26日

【連線報導】陽信銀行打壓工會,竟在工會開會員大會時,指使七十二名非會員的員工到場阻撓,甚至口出三字經,導致其餘會員不敢到場,之後並集體入會取得工會主導權。

勞委會昨說,已裁定陽信銀違法打壓工會,將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

向薛凌議員兒陳情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今年五月上路,當資方打壓工會時,可由勞委會委託專家調查資方是否違法。勞委會昨針對陽信銀工會提出的裁決申請表示,已認定陽信銀阻撓工會,資方不得再妨礙或限制工會活動。
勞委會指出,原有二十六名會員的陽信工會,五月開會員大會時,突有七十二名包含主管在內的陽信員工「不請自來」,表態要加入工會並參與開會。工會認為與程序不符,這些人立刻在場鼓譟,迫使大會停開。
一周後,七十二人同時寄申請書給工會幹部要求入會,遭拒後又集體向北市議員何志偉陳情。何志偉是陽信銀常董陳勝宏夫人、立委薛凌與前夫所生兒子。雖然資方在勞委會調查此案時稱,七十二人是自發入會,但勞委會裁決委員會認定,七十二人在短時間內參加大會、入會、陳情等一致性行動,「若非資方發動或指使,令人難以置信。」另何志偉和陽信銀關係密切,七十二人都透過何向勞工局陳情,更證明行動是資方指使。

幹部擬提選舉無效

何志偉昨說,為避嫌,他把陳情案轉請勞工局協助,也無施壓。北市勞工局官員說,何以議員身分要求勞工局介入協調,「確實有些壓力。」依法工會無權拒絕該批員工入會,勞工局協調後工會同意讓七十二人入會,幹部也因此全面改選。
提裁決申請的陽信工會常務理事陳政峰說,工會改選後還未交接,將研擬提出幹部選舉無效訴訟。陽信銀昨回應,未阻撓工會開會,收到裁決書後將和法務研究。銀行員工會全聯會理事長賴萬枝說,裁決委員判勞方勝訴,「對未來台灣工會發展打了一劑強心針。」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流程

●定義:
◎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的勞工,僱主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等不利對待
◎對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的成立、組織或活動
●申請時間:需於知悉或事實發生日起90天內申請
●流程:
◎向勞委會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
◎勞委會7天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展開調查
◎裁決過程約需2~4個月
●罰則:3~15萬元
●諮詢管道:◎
www.cla.gov.tw ◎0800-085-151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採訪整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