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放寬 還款期限最長43年
- 2011-09-19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教育部今天表示,為協助弱勢家庭學生,將放寬就學貸款限制,還款期限從1.5倍延長到2倍,並有3年緩繳期。以念到博士班為例,可貸20學期,加上緩繳期,還款期限最長可到43年。
馬總統上午召開「青年安心就學」記者會,宣示照顧弱勢學生,明年2月1日起,放寬弱勢學生申請就學貸款限制,如還款期限從1.5倍延長到2倍,申請緩繳門檻放寬到每月收入不到新台幣3萬元或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另外也放寬中低收入戶和低收入戶的生活費貸款。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低收入戶學生的生活費貸款從每月6000元放寬到8000元,並增加中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4000元生活費,預計將有10萬名學子受惠。
至於已畢業的學生,吳清基表示,將延長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的還款期限,從1.5倍延長到2倍,貸款1學期可有2年還款期限;另外也放寬申請緩繳門檻,除新增中低收入戶外,也將每月收入不到2萬5000元提高到3萬元以下就可申請,共計有10萬名已畢業學生適用。
吳清基表示,目前就學貸款每年約有81萬人次申請,政府補助利息約30多億元,現在放寬就學貸款限制後,預計將增加6億的支出;這筆經費將由高等教育司支出,若經費不足,教育部也會向銀行協調,延長還款期限。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何卓飛表示,原本大學學貸還款期限為8年,可申請延長到12年,現在更放寬到16年,以8學期40萬元學貸為例,學生每月還款的金額從4400元、3300元,一路降到2400元,減少將近一半,相信可幫助減輕弱勢家庭學生的負擔。
何卓飛也表示,參考社會救助法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加上每月還款金額和儲蓄費,將緩繳門檻從2萬5000元以下放寬到3萬元,最多可申請3年的緩繳期。
根據教育部申請就學貸款規定,大學可貸4年,碩士班2年,博士班可貸4年,總計最多可貸10年,共20個學期,還款期限可延長到40年;如再申請3年緩繳期,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學生還款期限最長可延展到43年。
何卓飛表示,放寬這些學貸限制是希望提供學生更多就學協助,並減輕經濟負擔,他也相信學生只要有能力一定會盡早還款。10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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