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原味絲襪 「臭到炸 加錢」
變態誆試穿 8女大生受害
2013年04月01日
女大生Mary買6雙絲襪玩水自拍,拿不到酬勞,結果白打工。
【專案組╱台北報導】有臉書變態自稱學生要做專題報告,招募女大生當絲襪試穿員,稱拍照上傳連穿三十天不洗、玩水、洗澡等照片,並將原味絲襪寄回,便可賺兩百到五百元獎勵金,「臭到炸再加錢」。
有女大生揪三名好友,各買六雙絲襪跑到小琉球,自拍玩水照上傳,對方竟人間蒸發,倒貼五千元白打工,氣得大罵:「變態太猖狂。」
臉書變態要試穿員將絲襪穿得愈臭愈好,還稱會多給獎勵金。翻攝畫面
「30天不洗可賺500」
屏科大女學生Mary說,學校去年女生流行當絲襪試穿員打工,她去年五月與「邱可米」聯繫後,對方稱參加穿絲襪玩水專案,可補貼交通費用,再加獎勵金,她於是找米妮等三名好友,一人買六雙絲襪,跑到小琉球拍了多張穿絲襪玩水的腿部特寫照,但照片上傳,對方卻人間蒸發,所留郵寄地址電話都是假的。
Mary與米妮調查,發現對方改名「林宣如」、「林如萱」,仍在徵求絲襪試穿員,稱穿三十天不洗寄回可賺五百元,還盜用她們與其他女生的玩水照當廣告,更教試穿女生,「下雨天盡量穿絲襪出門弄濕,悶在鞋子裡比較臭!」米妮氣說:「就像喜歡原味內褲的變態男。」同校八名女生都受害。
自稱「林如萱」的臉書變態拿女生穿絲襪玩水照,招攬絲襪試穿員。翻攝畫面
徵排泄照竟稱藝術
除原味絲襪外,兩人更發現對方以做藝術破壞專題為由,要人砸爛模型,再排泄於模型上拍照;兩女直呼:「太噁心!」《蘋果》佯裝打工族接觸該名變態狂,對方原熱情表示有絲襪試穿打工,但記者才問為何一直更改帳號名稱,對方即稱:「我們不缺人了。」
律師陳志揚說,女學生未交付財物不構成詐欺,但盜用照片涉侵害人格權,女學生可求償;律師尤英夫說,徵人打工未給報酬,受害女大生可依《民法》提告,要求對方付報酬。
絲襪試穿員打工內容
◆聲稱目的
測試褲襪耐磨性、除臭度
◆方案
.穿褲襪玩水:下海玩水、踩水,拍照後將臭褲襪寄回
.穿褲襪30天不洗:穿褲襪自拍,每周上傳
.穿褲襪洗澡、下田:拍照後不清洗寄回
◆聲稱酬勞
.1雙200~500元
.補貼車資、褲襪錢等
.愈臭愈好,超臭再加獎勵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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