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 女僕店 逼員工穿黑底褲
7支監視器 「沒穿黑 老闆即知」
2012年05月17日
投訴人指女僕餐廳老闆規定要穿黑色底褲,沒穿黑的老闆馬上就知道。
洪玲玲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女僕變女奴?台北市「夢幻學園」女僕主題餐廳,日前遭離職員工投訴,指老闆規定嚴苛,設立名目罰錢,還自訂怪異內規,諸如員工在女僕裝短裙內須穿黑色安全底褲、店內不夠整潔就罰跪著刷地板、下班後嚴禁與男性同行等,「有天老闆還說,我前一天底褲不是黑色,要求我換。」質疑老闆奴化女員工,「那麼多懲罰和規定,很不尊重員工!」
據《蘋果》調查,「夢幻學園」位於台北車站地下街美食區,是仿效日本動漫以女僕為主題的餐廳,由綽號「雄哥」的李姓老闆經營,甫離職的卓姓女大學生(十九歲)投訴,她因熱愛動漫,今年三月到這家女僕餐廳打工,時薪一百零三元,「薪水很少,奇怪規定卻一堆,感覺很不受尊重!」
卓女說,三月中某日,她在女僕裝短裙內穿白色安全底褲,隔天老闆就當面指摘前一天她底褲不是穿黑色的,「上班一定要穿黑色的!」隨即店內也規定,女僕上班一律穿黑色安全褲,投訴人說:「很奇怪,底褲在裙子裡又看不見,他怎知我穿什麼顏色?」指出餐廳不到十坪,卻安裝七支監視器,「感覺隨時被監控窺伺,很不舒服。」
「夢幻學園」餐廳內的女服務生,都必須穿女僕裝上班。洪玲玲攝
穿短裙罰跪刷地
卓女表示,老闆規定內場不夠整潔,就要穿女僕裝跪著刷地板,「那底褲都會被看光吧!」除要求送餐時表演自編的可愛咒語,也嚴禁她們下班後有男性站崗接送,「老闆認為會破壞粉絲(客人)幻想,影響生意。」另老闆規定,遲到一分鐘罰十元,曠職一天罰三千六百元,「連忘記關燈也要罰五十元!」
李老闆證實有要求女僕穿黑色底褲,會知道不合格,是女僕自己露出來,同事也會檢舉。
僱主:同事檢舉
卓女說,老闆還要求女僕簽訂「競業條款」,自離職日起一年內,不得從事同性質工作,「不過是餐廳打工,會不會太誇張!」另一名已離職的女僕「小琳」說,她也有過相同遭遇。
對此李老闆回應,的確有要求女僕穿黑色安全底褲,會知道有人穿的不合格,「是女僕自己不小心露出來,且同事比我還會檢舉。」強調店內女僕也算藝人,工作就是種表演,「而且也沒有女僕被真的處罰過啊!」至於下班嚴禁男性同行,則為了顧慮粉絲感受,罰款也不認為有違《勞基法》。
苛扣薪可罰30萬
台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股長葉思延說,僱主採任何不當扣款,勞工均可向勞工局申訴,查證屬實可處二萬至三十萬元罰鍰。至於競業條款,資方須舉證、經司法程序才能求償,不可逕自罰款,若僱主檢查制服方式讓員工不舒服,恐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建議女員工申訴。律師蔡瑞麟也提醒,求職者面對工作契約內容不合理,可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勞動檢查,但仍呼籲,發現工作契約違反相關規定,最好不要簽。
夢幻學園離譜規定
1.員工的女僕裝裙子內一律要穿黑色安全底褲
.恐違《性別工作平等法》,可申訴
2.內場發現髒亂,將罰勞動服務趴著刷全部地板
.恐違《性別工作平等法》,可申訴
3.嚴禁女僕下班與男性同行,破壞粉絲幻想影響業績
.過於嚴苛
4.遲到1分鐘罰款10元
.違反《勞基法》
5.曠職1日罰款3600元
.違反《勞基法》
6.正職員工離職須於45日前提出,違者罰6000元
.違反《勞基法》
7.離職起1年內不得從事同性質工作,違者付違約金
.須由法院判定是否違約
資料提供:夢幻學園、台北市勞工局、投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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