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地當住宅賣 瓏山林判賠
2011年 12月30日【孫友廉╱新北報導】
蘇麗雲等二十三人向瓏山林企業購買中和「四季紐約」建案房屋後,發現地目竟是乙種工業用地,依法不得作為一般住宅使用,憤而提告要求解約退款。板橋地院昨判瓏山林敗訴,須和監察人林賜勇、原地主林張素娥連帶返還共九百九十七萬元。
23人聯名指控
二十三位購屋戶聯名指控,二○○五年六月起分別購買「四季紐約」預售屋打算自住,支付定金及多期工程款後,才知建案位在乙種工業用地,只能作為一般服務業、銷售業使用,廣告卻讓人誤認可當住宅,主張被「詐欺」並要求退款。
瓏山林辯稱,銷售時已告知地目屬乙種工業用地,但法官認定,該建案廣告中的平面配置圖,呈現客廳、臥房、廚房及衛浴等一般住家格局,加上樣品屋,確會造成大眾認知錯誤而購買,昨判瓏山林敗訴,還九百九十七萬元。
楊姓購屋戶昨說:「非常開心,多年困擾總算有了解決。」瓏山林律師張毓桓則表示:「判決忽略原告是違約遭解約的購屋戶,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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