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廣告誤導攤商 棄勞保恐少領90萬
2011年 11月21日為宣傳國民年金保險,勞保局上月找藝人馬如龍拍廣告,以類似已下檔電視劇《夜市人生》場景說明國保給付,但有工會因此接到上百通電話詢問該投國保或勞保,近日向《蘋果》投訴指該廣告有誤導攤商棄勞保、保國保之嫌,恐讓攤商老年給付縮水,職災也無職災給付保障。
現行法令規定,「有工作保勞保、沒工作保國保」,像攤販、運將等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的勞工,可透過職業工會保勞保,相關保障也比國民年金保險多。
勞保多了醫療給付
以北市士林夜市攤商忠誠號老闆娘鍾美齡為例,《蘋果》估算,投勞保的鍾美齡每月勞保費支出雖比國民年金多383元,但投保25年、年滿65歲請領給付時,每月可多領4422元,總計領取金額更差到90萬元。
鍾美齡說,2年前她因髖關節開刀還領到2萬多元的勞保醫療給付,「很划算。」
不過,勞保局近日在電視播的《國民年金夜市人生篇》廣告,卻遭職業工會投訴涉嫌誤導攤商棄勞保、保國保,該廣告描述有攤販因丈夫過世、也有因父親中風,而領到國保喪葬給付、身障年金和遺屬年金。
國保缺乏職災保障
但播出後新北市小販業職業工會接到逾百通電話詢問,工會總幹事林聰榮憂心攤商觀念被誤導,因國保給付項目和金額都較少,且缺乏職災給付,「小販工作受傷機率高,投國保很沒保障!」
勞保局回應,片中被保險人都是攤販的家屬,並非攤商,在口白和字幕上也已強調,應不會產生誤解。記者陳嘉恩、施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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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改按日計費 「合理多了」
2011年 11月21日國民年金投保對象主要為失業者和家庭主婦,現行規定保費按月計、每月726元,導致部分民眾因轉換工作而失業數天,就須繳整個月的保費,遭批是「搶劫」。
《國民年金法》在6月修法,預計明年元旦起保費計費方式將改為按日計算,若勞工只失業1天,就只需繳交24元的保費,而不用全月都繳,民眾讚:「新規定合理多了。」
失業1天只繳24元
國民年金現有387萬人納保,勞保局昨指出,勞保的計費方式原就是按日計費,這次《國民年金法》修法比照,除降低民眾負擔,也可降低兩個社會保險重複計費的爭議,目前已完成系統的修改,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民眾明年起若只有短暫離開職場,被轉入國保,需要繳納的保費依比率計算,例如若只有失業1天,則需要繳納的保費為24元,比過去一口氣要繳726元大幅降低,而在未來計算給付時,年資計算方式也會以天來計。
按月計費被批搶錢
去年曾因轉換工作而脫離勞保3天的黃先生說,只有3天沒勞保就要繳一整個月,真是搶錢,「新規定合理多了,若再被轉入國保,也比較願意繳錢。」
記者陳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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