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世運索賄 高市前官員重判
【中央社╱高雄28日電】
2011.10.28 03:02 pm
高雄市政府前專門委員趙嘉寶,民國98年擔任高雄世運基金會副執行長期間,被控利用行銷世運機會向廠商索賄,高雄高分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他1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趙嘉寶於辦理2009世界運動會行銷媒體採買暨整體企劃執行委外辦理服務等案時,以高雄市政府另辦理夢時代「夏日活動」標案,因廠商發生自籌款比例不足問題,無法執行相關活動標案,要求台灣電通公司贊助經費,藉端勒索新台幣180萬元賄款。
趙嘉寶另假藉打點評審委員向廠商收賄50萬元,並於事前告知6個抽驗點及抽驗時間再詐取20萬元,總計共向台灣電通公司索賄2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今年5月間依貪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趙嘉寶19年,趙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依貪污等罪,判趙嘉寶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2011/10/2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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