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5

購買中古車的三大陷阱

購買中古車的三大陷阱

陷阱一、『保證非重大事故』

目前國內二手車業界普遍採用的「重大事故」認定標準為~以前後輪軸心即俗稱的『龟』的中心點為基準點,當某車車體結構有修復或更換歷時,程度超過輪軸心即『龟後』時,認定該車為重大事故,換言之,『龟前』的任何車體結構修復或更換歷(含A、B、C、D柱),均不能認定為「重大事故」。因此,二手車商對消費者提供所謂「非重大事故的保證」,多數對消費者而言,並不能真正避免買到「事故車」,聰明的消費者應懂得要求中古車商提供「更具體的保證」或選擇附有『專業公正的第三方提供的認證書』的車輛購買,才能杜絕投機車商利用業界慣用的「保證非重大事故」一詞的漏洞,欺騙消費者。

 

 

陷阱二、『里程數僅供參考』

二手車經過在市場上流通之後,有些車輛的里程表確實已被動過手腳,而在越來越多原廠禁止「非車主臨廠」的保養紀錄查詢的趨勢下,多數車行會以「里程數僅供參考」為由拒絕擔保里程數,因而消費者以往在這方面只能靠碰運氣自求多福。然而消費者是否該為此而全然放棄主張應有的保障呢?當然不是,最好的方式是要求車商提供「里程數上限」的瑕疵擔保。換言之,車商能擔保里程數當然最好,如果車商以查證困難為由不欲擔保里程數時,消費者可以要求車商做出「平均每年行使里程不可超過<多少>公里的擔保」,才不致在事後發現買到「跑太多」的車輛時,讓車商有推卸責任的出口而蒙受損失。

 

 

陷阱三、『出價就賣』

部分消費者以為總有「便宜又大碗」的中古車可以買,因此會以低於行情甚或低於賣方成本的價格出價,此時有些車商為求爭取銷售機會,會「先收(訂金)再講」。而車商處理這種狀況通常會以下列三種手法交車:

1. 訂A車交B車:找一部同款、同色、有瑕疵的車,交給買方。(買賣合約上的車號欄填寫「同原車號」或B車的車號)。

2. 想辦法讓買方換車:通常車商會刻意製造出「原訂車輛車況如引擎或變速箱臨時出問題,但保證一定修好再交車」的狀況,一般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普遍都會接受換車的提議…..

3. 原訂之車輛本身即為里程數不擔保(跑多)、或保證非重大事故(傷及骨架)的低成本瑕疵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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