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無歧見 奢侈稅6月1日可上路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4.07 09:42 am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草案,在行政、立法部門的默契下,奢侈稅可望提前在六月一日施行。
昨天初審通過的草案,確定預售屋不納入課稅範圍,珊瑚也暫時不課奢侈稅,防炒房的期限則維持兩年。
馬總統親上火線,多數朝野立委昨天對奢侈稅條例內容歧見不深,草案逕付院會進行二、三讀,不需經過朝野協商。
國民黨籍的召集委員費鴻泰會後表示,只要沒其他政黨或立委連署提出反對,預計月底即可完成立法,奢侈稅最快可在六月一日實施,比行政院原本預估的七月一日提早一月。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目前房市交易陷入觀望,對房仲業、建商都造成衝擊,也影響房市交易量;奢侈稅條例在二月廿四日宣布後,部分房市的價量回到正常方向,也希望案子快一點定下來,讓市場機制回歸正常,對房市發展也有正面效益。
關於奢侈稅的課徵項目,涵蓋兩年內移轉的非自用房屋和土地;三百萬元以上的汽車、遊艇、飛機、直升機和輕航機;五十萬元以上的家具,以及龜殼、玳瑁、象牙、毛皮及其製品。
原本五十萬元以上的珊瑚也要課奢侈稅,但無黨籍立委林炳坤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未規定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應該課奢侈稅,財政部也從善如流。
針對部分民間團體提出預售屋納課稅範圍、防炒房期限應從兩年延長為三年等訴求。李述德指出,預售屋是權利移轉,不是實體房屋,加上各國稅局目前已根據所得稅法加強查緝預售屋買賣的逃漏稅行為,因此不宜納入。此外,政府是要讓房市合理健全,不是要打趴房市,不考慮延長為三年。
眾所注目的短期移轉非自用不動產,維持在只對二年內買賣者課稅,期限未如外界建議延長為三年;全案沒有另訂落日條款;
不論奢華貨物或勞務,以及非自用不動產稅率維持10%至15%不變;
中南部立委建議特別稅應分區實施,或訂定如房價500萬元以下排除適用,都因李述德堅持不可調整,最後幾乎都以行政院版過關
【2011/04/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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