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改工時制 每周達40小時
2011/04/26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老師的工作將由「責任制」改為「工時制」。教師法修正案昨天完成初審,教育部將進一步修訂《教師請假規則》,從今年8月的新學年開始,教師每周工時應達40小時。至於晚上接家長電話算不算工時?教育部考慮請老師把時間記下,第二天交給學校人事處計入工時。
至於老師早上站導護、中午陪小朋友午餐及午睡,算不算工時?工時超過是否可領加班費?寒暑假的工時如何計算?教育部表示,將與教師、家長團體協商後決定。
教師法修正案昨在立院初審,第18條之一明訂「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初步決定教師每周工時為40小時,這是從每周5天,每天8小時推算而來,不像勞工工時為兩周84小時。
但陳國輝強調,這不代表教師一定要每天工作8小時,也未規定早上8點到班、下午4點放學,而可依當天課多、課少彈性調整。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這樣的工時分配較接近「變形工時」制。
教育部表示,目前的教師請假規則也有補休相關規定,如教師工時超過,原則上仍以補休為主,並可與寒暑假的假期合併計算;但如公務出差部分,則可由地方政府視財務狀況,酌予加班費。
既然規定工時,教師未來是否要打卡或簽到?陳國輝表示,即使規定上班時間,也不一定要打卡,有些公務員即是用自主管理方式。
原本適用於勞工的工時制,套在教師身上,產生不少爭議。教育部官員也表示無奈,因教師適用工會法後,就須增列工時規定,未來教師請會務假才有所依據;且除了大專教師工時由各校自訂,全國中小學老師的工時不應各自依團體協約決定,而應由教育部統一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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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算不清 教師、家長都反彈
2011/04/26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提出教師工時規畫,教師、家長團體都說太扯。家長團體認為,教師應是責任制,要算工時根本算不清楚。
全國教師會則主張,各校的工時應依各地區環境、條件不同,依團體協約來決定,沒必要全國統一。
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如果以後家長打電話給老師,都要記錄、算工時,「是不是像律師一樣按分鐘計費?」那家長一定很緊張,老師也很緊張,對親師關係不利。
被問到老師中午陪孩子午睡是否可計入工時?有些家長認為老師自己也在睡,「那有這麼好,睡覺也算工時的?」但也有家長認為,如不算工時,就應讓老師自由外出活動,不能限制老師得在教室「陪睡」。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認為,全國統一規定教師工時有很大問題,如有些採茶區的學校,作息就會依此調整,教師工時也要跟著改。
還有些山區偏遠的小學,學生幾乎全住校,老師還要照顧學生生活起居,工時如何與都會小學一致?
且劉欽旭認為,只要求老師達到工時,卻沒有配套的加班費,對教師也很不公平,「晚上得隨時待命,接家長電話,卻只能排補休;那下次家長打來,我可以說我正在補休中嗎?」
有教師認為,近來社會氛圍對老師愈來愈不友善,如老師中午陪孩子吃營養午餐,就要追查老師有沒有付錢,但未體諒老師中午可能也想好好休息一下,或與同事外出用餐,如今還要斤斤計較工時,親師生的關係會愈來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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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這政策在開學上課時期,很不切實際,必然超過40小時
到了寒暑假,原本放假的老師則要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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