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9

4兄弟掏空國華46億 翁大銘、翁一銘死亡,翁有銘、翁德銘潛逃國外

掏空國華46億 翁大銘過世判不受理

2015年05月09日

【張欽、林巧雁╱台北報導】

國華人壽遭前負責人翁大銘4兄弟掏空逾46億元案,台北地院歷經10年審理,昨終做出一審判決,但4兄弟中,翁大銘、翁一銘已死亡,被判公訴不受理,另2人逃亡通緝,全案僅前總經理梁清雄等8被告被依背信等罪判刑10月至5年不等。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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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向繼承人求償」

華隆集團翁大銘4兄弟被控於1997年至1998年間,透過人頭公司,以不實擔保品鑑價報告,向國華人壽詐貸款項,除供華隆營運周轉外,大多流入翁大銘私人戶頭,但僅繳息數月後就不再理會,累計掏空國華人壽高達46.68億元。


台北地檢署在2005年起訴翁大銘等16人後,因本案掏空手法與資金流向複雜,北院審理近10年,翁大銘的大弟翁一銘和另4名被告陸續過世,翁大銘也在今年 3月6日,因心臟病發驟逝家中,6人昨都被公訴不受理,另翁家兄弟翁有銘、翁德銘及前董事長張貞松3人潛逃國外通緝中。


國華人壽已於2012年11月被全球人壽以883.68億元標下,發言人王智應昨表示,無法評論。而當初負責接管的保險安定基金總經理蔡康表示,仍會持續向已死被告的繼承人追償約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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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

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地藏菩薩本願經  地獄名號品第五

地藏菩薩告普賢菩薩言:仁者,此者皆是南閻浮提行惡眾生,業感如是。

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

是故眾生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

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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