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2

書記官楊金池蓋違建 檢舉11次 台中市政府不拆

官員瞎了嗎 書記官蓋違建 檢舉11次政府不拆

2013年11月12日

 

 

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申請興建5樓透天厝,卻在1樓與5樓蓋非法夾層(白框處),讓5樓變7樓。翁清雅攝

【綜合報導】真是政府無能、小市民無奈!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買地申請興建五層樓透天厝,卻以夾層方式違法改建七層樓,還在屋後空地加蓋四樓違建,離譜的是,鄰居眼看違建愈建愈高,至少十一次分向台中市長信箱等單位檢舉,至今兩百五十六天竟擋不住違建續蓋,直到《蘋果》接獲投訴查證後,市府才宣示明天一定強制拆除。

鄰居痛批:「書記官知法犯法,政府無能、包庇,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完工?」

鄰居在住家外牆掛布條抗議市府包庇縱容。翁清雅攝

《蘋果》發現,台中市政府五度接獲檢舉,都僅發文要求改善並相信楊家宣稱「會自行拆除」,便草草結案,完全無視楊家隨即復工,相同戲碼竟整整玩了五次。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施工中發現違建應勒令停工,若擅自復工就可依《建築法》移送法辦,「少數刁民看準政府無法拆他,一犯再犯,這戶違建竟可反覆五次復工,市政府應將他送辦。」
律師鄭伊鈞指出:「市府不肯送辦,確有怠惰。」律師廖芳萱說:「擅自復工或重建,依《建築法》可視不同行為判處一年以下徒刑。」

楊金池在屋後違法增建,使巷道變狹窄。紅色區塊為違建範圍。許淑惠攝

申請五樓蓋成七樓

黃家投訴《蘋果》表示,楊金池(四十五歲)買下隔壁兩戶舊屋拆除重建,去年二月動工,今年三月鄰居發現楊男申請五樓建物,竟蓋得比一般樓房高,詢問才知他將一樓和五樓各挑高六米,企圖偷蓋夾層,變成七層樓,並在屋後法定空地增建違章建築,導致小巷充滿壓迫感。
黃家投訴指出,今年三月起鄰居開始檢舉楊家違建,陸續發生小衝突,七月陳姓鄰居見楊家建築工人將水泥倒入排水溝,要求對方清除,反遭楊妻提告要求負擔九萬八千元清除費,陳家害怕上法院同意和解,條件竟是不得再檢舉楊家違建。

 

民眾向胡志強市長(圖)信箱檢舉違建,卻未見處理。

市府僅發文促改善

更離譜的是,市政府接獲檢舉,僅發文要楊家改善,楊家表明會自行拆除,市府就結案,但沒多久楊家又復工,民眾再檢舉,市府仍僅發文,楊家象徵性自拆,市府又結案,期間附近鄰居向中市都發局、市長信箱、政風處、營建署檢舉,前後至少十一次未見處理,鄰居只能無奈看著楊家違建愈蓋愈高。


囂張嗆鄰:去告啊

黃家人表示,直到上月十一日,楊家違建鷹架已搭到黃家庭院上方,家人再也無法忍受,找來議員協調,楊金池竟說:「要告就去告,告贏就給你租金呀!」事後家人還遭自稱營造廠老闆恫嚇:「你叫警察做什麼?」並遭楊辱罵:「俗辣!」
楊金池二○○二年曾因兩度召妓,遭台中地院記一大過、二小過,並被公懲會懲處休職一年。黃家人認為楊男身為書記官,卻知法犯法,怒告他公然侮辱,並向《蘋果》投訴市府未依法強拆違建,也沒將全案移送法辦,「不但無能,還涉包庇!」昨製作寫著「市府擺爛」的白布條,準備等市府拆違建時抗議。

市府承諾明天必拆

記者昨到現場發現該違建正在灌漿,楊金池神情緊張說:「下午請假,才順便繞過來看看。」記者問:「上月底不是接到拆除通知,說本月十三日要來拆,你還灌漿?」楊竟答:「我不知道這件事,都是妻子在負責,我只是借名當起造人。」還說動工時曾對鄰居送禮,「但鄰居一直檢舉,真的有夠倒楣。」還稱問過建築師,一切合法,也有申請雜項執照,但記者反問:「你申請的是廣告物、圍牆,與項目不符吧!」楊無法回答。
台中市都發局主祕李正偉推稱,楊家先前五次查報都依規定停工並自行拆除,才未移送,但在《蘋果》追問下,才坦承:「楊家應是熟知法令延緩報拆的伎倆,市府十三日(明天)一定拆除,如敢復工就送辦。」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中市執行拆除違建,從不考慮對方身分,今將針對該個案進行了解,如有公務員怠惰,必定追究嚴懲。
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評:「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事?應追究背後是否有人撐腰,也可向法院檢舉。」台中地院發言人劉長宜說,楊蓋房是私人行為,如破壞司法信譽會懲處。

楊金池小檔案

◆年齡:45歲
◆現職: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書記官
◆婚姻:已婚,妻范嘉純
◆經歷:曾任台中地院法警
◆爭議:2002年捲入台中警員包庇應召站案疑涉洩密,不起訴,但被查出曾召妓2次,遭台中地院記1大過、2小過,並被公懲會懲戒休職1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違建種類及處置

◆按違建位置分類
.頂樓加蓋:北市1995年以前大型違建或1995年以後新增違建,皆「即報即拆」
.陽台外推:實務較少陽台外推遭拆案例
.室內夾層:室內較難舉報
.一樓外推:即報即拆
◆按興建期間分類
.1995年起:一律查報拆除
.1964至1994年:拍照列管
.1963年底前:准予申請修繕,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註:各縣市處理違建方式原則雷同,但細部規範略有差異。上述為台北市規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書記官違建 事件簿

03/01 書記官楊金池在1樓屋後違法增建遭檢舉,市府要求自行拆除。
04/18 楊在1樓屋後施做違建樑柱,黃姓民眾向都發局修復工程科檢舉,楊遭勒令停工,自行拆除完畢。
06/11 楊又再進行違建灌漿,黃男再向修復科檢舉,楊自拆樓地板,但留下樑柱。
07/04 楊將拆除的樓板重新組模,黃男檢舉,楊又自拆。
09/25 楊再度施工,黃男又兩度檢舉,修復科因此前往制止施工、並拍照。
10/19 楊在1樓蓋夾層違建,還將屋後違建增建2樓,黃男改向1999申訴。
10/27 黃男持續向都發局、市長信箱、市府政風處、營建署檢舉,楊仍持續搶建。
10/31 市府通知楊將在11/13前往拆除。
11/11 《蘋果》前往勘查,發現楊屋後違建已增建至4樓,且正在進行5樓夾層灌漿。
資料來源:投訴人、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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