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4

在台灣的「豪宅」建築中,我看不見主人的理想,只看見虛榮、無知,以及無盡的貪婪。

貴等於豪?不等於好!   
本報訊  (20110109)

    國內的「豪宅」為了標榜其尊貴與權力之象徵,經常以「帝王」或「皇家」有關的名稱命名,這樣的名稱對於民主時代的權貴人士,似乎仍然具有極大的吸引力……

    狂飆時代
    台灣都會地區在房地產炒作熱潮下,建商瘋狂地在各地蒐購土地,建造住宅大樓,期盼在這波房地產狂飆時期,可以大撈一筆。在這些房地產商品中,最受建商青睞的就是所謂的「豪宅」產品,因為這一類的商品,最能夠在現今房地產投機市場裡,以有限的土地,博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因此所謂的「豪宅」廣告便充斥在各種媒體中,日夜對民眾洗腦催眠,建立起台灣民眾對「豪宅」的制式看法,從此可以更容易地,打造出房地產買賣的吸金怪獸。

    事實上,現在台灣的「豪宅」定義,皆為房地產商的自我詮釋吹噓,而民眾也傻傻地接受這套「豪宅」理論,絲毫沒有質疑或反省的能力,買了這些號稱「豪宅」的產品,便沾沾自喜,自以為晉身上流社會,同時也助長了豪宅市場的熱潮。

    都會富商企業人士喜愛購買「豪宅」產品,許多人也是基於一種同儕的壓力,為了擠身上流俱樂部,就不能屈身於普通公寓華廈內,必須搬進所謂的「豪宅」內,與富商巨賈為鄰,才能凸顯自身的地位與身價;女明星為了證明自己的行情與成功,就必須嫁進豪門、住進豪宅,如此當八卦媒體報導時,才可以吸引眾人的羨慕、甚至嫉妒的目光。

    空間階級區分

    「豪宅」商品的流行熱潮,事實上,也建立起了一種現代都會的空間階級區分。都更政策的積極推動,表面上讓都會區內老舊殘破建築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棟棟華麗高檔的「豪宅」大樓,城市景觀呈現出「進步」、「富裕」與「新穎」的美好印象;殊不知原本居住當地的市民,在高房價與高維持費用的壓力之下,已經悄悄地移居市郊,而有錢人則拼命買進「豪宅」、入住其間,一種城市階級的空間區分隱然成形。

    這種城市空間的階級區分,在日本東京也逐漸建立起來,聽說東京某些居住高級住宅區的貴婦們,言談間會以輕蔑的口吻說:「喔!我死也不會去搭XX線的電車!」因為那條路線的電車經過的都是老舊殘破住宅區,以貴婦的身分,怎麼樣也不可能去那些地方。

    「豪宅」作為一種高價的商品,也成為有錢人的虛榮配件,猶如LV或香奈兒名牌包一般,其炫耀功能永遠勝於實用功能,況且「豪宅」增值潛力無窮,是名牌包所無法比擬的。既然是炫耀性的商品,真正為了入住其中而購買的屋主,並不太多,這些「豪宅」平日開燈率很低,而且許多樓層竟然只有外佣居住管理,形成一種「瑪麗亞村」(Maria Village)的奇特現象。

    美學形式的沉淪

    國內的「豪宅」為了標榜其尊貴與權力之象徵,經常以「帝王」或「皇家」有關的名稱命名,這樣的名稱對於民主時代的權貴人士,似乎仍然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此這些「豪宅」的建築美學形式,很容易就淪為西洋古典建築元素的拼貼總匯,可悲的是,這些建築元素的雜亂拼貼,非但沒有表現出豪宅建築的華麗氣質,反倒凸顯了暴發戶的膚淺與庸俗;古典建築元素的使用,若不仔細考量其尺寸比例與空間秩序,終將成為「拉斯維加斯式」的俗豔樂園而已。

    歷史上被公認最佳的豪宅建築師帕拉底歐(Palladio),他在威尼斯別墅興起的年代,設計建造了無數的別墅建築(正如今天的豪宅建築),被認為是文藝復興時期最多產也最多樣的別墅建築師。這些別墅豪宅流傳至今,依舊讓人讚嘆迷醉,正如美國建築評論家赫辛斯基(Witold Rybczynski)在其著作《完美的房子》(The Perfect House)一書中所敘述:「帕拉底歐真正的秘密:他的平衡、甜美的和諧感,同時取悅了心靈與眼睛。他蓋的結實房子穩穩地座落在基地上,散發著秩序與平衡,使他們顯得既入世又出世。雖然讓我們達到了忘我的境界,卻從不曾因此迷失自我,果然是完美的建築。」

    豪宅的獨享性

    到底真正的「豪宅」是什麼?「豪宅」應該具有哪些特色?我個人認為,「豪宅」理應是屋主的城堡,是他可以「獨享」而不需與他人「共享」的悠遊空間。以中國古代為例,歐陽修的「蝶戀花」中描述大戶人家:「庭院深深深幾許,楊柳堆煙,簾幕無重數。玉勒雕鞍遊冶處,樓高不見章臺路。」「豪宅」通常具有「庭院深深,深幾許」的空間特性;也就是說,一棟真正的「豪宅」在空間上,不僅是有寬廣的室內廳堂,更需要有不同層次的庭園空間,形成一種隱密、難以窺視的空間神秘感。

    歐美國家所謂的「豪宅」,基本上都具有寬廣的庭園綠地,從大門口到豪宅建築物所在地,長長的車道,開車也要花幾分鐘才能到達,從外面根本很難一窺豪宅的真面目,豪宅主人在庭園中可以放心的散步運動、可以裸體在泳池中戲水、也可以舉行各種狂歡派對,而不致於吵到鄰居,這樣的別墅標準才稱的上是「豪宅」,台灣的「豪宅」大樓,充其量之能算是「高級公寓」,根本達不到「豪宅」的標準。

    台灣的「豪宅」住戶號稱住在「豪宅」,其實是跟其他十幾戶、甚至幾十戶住家「共享」一座城堡,一座城堡有幾十個主人,如何能真正享受不受干擾的生活空間呢?因此許多豪宅大樓雖然有廣大的門廳、開放式庭園、甚至戶外游泳池,卻少見到有住戶悠遊其間,因為沒有人會在其他住戶眾目睽睽下到庭園做運動或游泳,生活在此礙手礙腳,根本稱不上是帝王之尊的個人城堡。

    台灣的「豪宅」風潮,其實是中了建商與房屋公司的詭計,市民在狂熱的炒作情緒下,失去了判斷一棟高價「好建築」的能力,最後雖然花了天文數字的金錢,卻買不到真正的「豪宅」,更買不到屬於真正「豪宅」的幸福感!

    英倫才子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在其著作《幸福建築》(The Architecture of Happiness)一書中說:「自從帕拉底歐以來,由於他所立下的榜樣,西方建築師於是都認為住宅必須能夠反映出主人的理想。」

在台灣的「豪宅」建築中,我看不見主人的理想,只看見虛榮、無知,以及無盡的貪婪。

文章轉自: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Philology/Philology-Coffee/0,3406,112011010900105+11051301+20110109+news,00.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