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能「推」了! 非中醫 推拿師仍可整復推拿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2年4月16日 14:39
立委4月9日在立法院舉行「中醫診所推拿師何去何從?」公聽會,呼籲衛生署正視推拿師工作權,推動考照制度等配套措施。(圖/中央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傳統推拿算不算醫療行為?非中醫師的推拿師能不能執行推拿?衛生署日前做出決議,原本被要求4月底前撤離中醫院的推拿師,將仍可執行「非醫療行為」的傳統整復推拿,並可與中醫院同址服務。
國內許多民眾遇到肩頸痠痛、腰背疲勞等不適時,都習慣到自家附近的中醫診所找推拿師「馬」一下,舒緩筋骨。衛生署從兩年前開始,要求「傷科推拿」必須由中醫師親自執行,不得宣稱醫療效能的「民俗調理」也必須於101年4月30日前撤離中醫院,引發推拿師及相關公會不滿,尋求管道多方陳情、抗議。
日前,衛生署召集中醫、推拿團體研商,將以治療矯正為目的、屬醫療行為的「中醫傷科推拿」,與以舒壓解勞、緩解酸痛為目的,未診察給藥的「傳統整復推拿」區分。
未來,屬「民俗調理從業人員」的推拿師,可在擁有獨立出入口或進出動線、空間區隔明確的前提下,與中醫院同址設立,推拿師應配戴身份識別證明,不可穿醫師白袍,且不得宣稱醫療效能;而中醫院也不得用免費民俗調理服務(如看診送推拿)招攬病人,違者依《醫療法》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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