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1

教育部明令 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可受到停聘或解聘

教部明令 禁師生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11.10.31 06:39 am

古往今來皆有之的「師生戀」,可能在教育部的要求下明令禁止。教育部最近根據今年二月發布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發文大專、中小學等各級學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

教育部性平委員會防治組召集人、輔大法律系教授吳志光表示,光是去年一年就有三十六位教師因性侵性騷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遭到解聘,今年以來,還有一位高中老師、二位大學教授因此遭到起訴;

但深入調查發現,其中有不少案件原來都是師生戀,但因劈腿、未能好聚好散,遭到當事學生或前男友、同學檢舉,成為性平事件,教師也遭到嚴重懲處。

吳志光表示,在這些案件中,往往「涉世未深」的是老師這一方,還有女學生每次與老師上床都用手機錄音;因此,有必要在教師聘約中明訂,讓老師知道,師生戀是「高風險」的行為,一定要避免。

校園性侵性防治準則第七條規定,「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已發函給各級學校,要求各校應將相關條文,明確訂在教師聘約中,要求明訂禁止「師生戀條款」。但律師呂榮海認為有違反自由權之虞,建議以勸說取代禁令。

吳志光表示,中興大學很早就在「教師專業倫理守則」明訂「教師應該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的親密關係」。

全國教師會依教師法所訂定的全國教師自律公約也規範,「為維持校園師生倫理,教師與其學校學生不應發展違反倫理之情感愛戀關係。」

不少大學已著手修訂教師聘約。政大表示,已召開過二次校內會議,但教師對聘約文字看法紛歧,目前傾向比照中興大學,採用「教師應該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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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多贊成禁師生戀 學生:會不會管太多?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11.10.31 03:41 am

師生戀常引發爭議,政大學生九月間在校園行政大樓門口靜坐,聲援因師生戀遭政大性平會處分的一名副教授。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侯永全攝影

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教師聘約明訂「師生戀條款」,大專院校多表贊成,反倒是不少學生認為,只要沒有脅迫、利害關係,不應禁止師生戀,「教育部會不會管太多了?」

教育部性平委員會防治組召集人、輔大法律系教授吳志光研究指出,即使在兩性關係比較開放的西方,許多大學都禁止教職員與學生發展戀情,即使兩情相悅也不行;一旦發生,須向校方報告,並調班、迴避評分。

中興大學很早就明訂「教師應該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的親密關係」。台師大校長張國恩指出,老師不應該與學生發展特殊關係,即使是以前曾教過、現在仍在同一學校也不適宜,最好等到學生畢業以後再說。

中原大學校長程萬里認為,只要學生還在同一學校求學,老師就不適宜與之發展情感關係。

但台大學生會長鄭明哲說,如果是兩情相悅,師生戀沒什麼不可以,「很多老師的太太都是他們以前的學生、助理,也傳為佳話。」銘傳大學廣電系學生黃怡真認為,不是所有的師生戀都不被祝福,學校不應一味強硬禁止。

吳志光表示,英國多所大學在二○○七年發出指引規定,老師如果與學生相戀,需向校方報告,以免爆出老師「徇私」或性騷擾學生的醜聞;與學生戀愛的老師須向系主任報告,校方則會避免由該老師批閱戀人的成績。

美國的耶魯大學、密西根大學等名校,也禁止師生戀,即使是兩相情願或未直接授課也不行。美國加州大學校董會也表決通過議案,禁止教職員與學生發生戀情或性關係;以自由校風著稱的柏克萊加大,並指這樣的關係會危害教學過程的正道(integrity)。

吳志光以處理國內近年多起校園性平事件的經驗表示,許多師生戀剛發生時也許都很美好,但當學生想要分手或交往不順利時,就會因權力的不對等而變質。

【2011/10/31 聯合報】

師生戀看法兩極 可以萌愛也可萌惡

【聯合報╱記者李青霖羅紹平、蔡容喬、姜宜菁/連線報導】

2011.10.31 03:41 am

師生戀古今皆有,有人修成正果,有人惡夢一場。新竹清華與交大都有類似案例,清華大學副校長葉銘泉說,把師生戀列入教師聘約,嚴格規定,會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新竹地區大學校園的師生戀案例不少,清大一名優秀教授兼任行政工作時,結識工讀的女學生,兩人互有好感,在同事鼓舞下進一步交往,不過因年紀與師生關係,女方家長有些顧忌,最終被他們真情感動,終結連理。

另一已婚教授,與一名有夫之婦女研究生相處時間長,也發展出戀情,在一次出遊發生關係,並懷孕生產;事後雙方家庭各自挺身,兩人訴訟多時,教授也因而辭職,惡夢未了。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說,老師和學生間存在著不對等權力關係,無法發展出正常、對等的兩性感情,「師生戀」這個名詞,基本上「不可能存在!」且許多校園性侵通報個案中,老師動輒以師生戀或兩情相悅作為推託藉口,事實上都是權力關係運作的結果。

台東大學教授廖本裕則認為教育部不應無限上綱,「硬生把校園師生關係弄得這麼緊張」,尤其學生已是成年人還要管,似乎過了頭;何況古今中外有很多師生戀佳話,例如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楊振寧,娶了小五十多歲的女學生。

師生戀如果在學生離開校園後才萌芽,來自外界的阻力應會少一些。雲林縣北港鎮建國國中老師文須琢,八年前娶了小十三歲的學生蔡淑娟,但兩人戀情是在蔡淑娟畢業後,一次班上同學開同學會,再次相逢迸出火花。文須琢說,兩人默契好得驚人,夫妻常會想到同樣的事情,婚姻生活很美滿。

有的師生戀悲劇收場;五年前,台中市某國中張姓男老師和女學生相戀,發生性關係,女方家長提告,男師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事情曝光後,男師選擇自縊身亡。

【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因著「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傳統倫理觀念,師生戀成為中國社會的爭議話題,如近代知名作家沈從文與張兆和,魯迅與許廣平,錢穆與故美琦都是知名的例子。

民國初年,作家魯迅任教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時,與年齡相差十八歲的女學生許廣平相戀,當時也受到社會上許多譏諷與反對,許廣平還發表了《同行者》一文,公開表達對魯迅的愛。兩人一九二七年結婚時,魯迅四十六歲,許廣平二十八歲,婚後相知相惜,成為文壇佳話。

作家沈從文也對小他八歲的學生張兆和一見鍾情,寫情書苦若追求,但張兆和不領情,告到中國公學校長胡適處,但連胡適都幫著沈從文,歷經四年追求,師生終於成婚。

【2011/10/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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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與16歲以下少男少女要保持身心距離...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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