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違建別躲了 內政部揮刀強拆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5.23 07:58 am
台中ALA PUB夜店大火後,內政部決定揮刀砍向違章建築。新修訂的違章建築管理辦法,將全國五十萬件尚未拆除違建或新違建分三類處理,對新違建決不再容忍,一律強制拆除,以杜絕民眾擅自搭蓋違建的歪風。
營建署統計,目前全國尚未拆除的違章建築數量至少五十萬件,其中又以新北市約占三分之一,民眾興建違章建築的數量遠高於政府執行公權力拆除數量的數倍之多;營建署這次修正辦法,就是要提高違章建築拆除的績效,達到遏阻效果。
內政部在台中市夜店大火後對全台酒家、酒吧、PUB、KTV全面清查,結果約有百分之六十五點一不合格,店面用途「掛羊頭賣狗肉」居多,消防安檢不合格率有二成多。
營建署長葉世文證實,本月底全面清查結果完成查報後,將展開斷水斷電等拆除行動,為了遏止新違章建築產生,這次修改辦法的重點,是將地方的財力人力,投注在新違章建築的拆除工作上。
內政部所修正的違章建築管理辦法,主要將違章建築分三類處理,舊違章建築有影響公安者,由當地主管機關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不影響公安的,就採分類分期列管予以拆除,但新違章建築,則一律強制拆除。
營建署表示,考量地方執行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力不足,增訂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等工作,得委託辦理。
【2011/05/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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