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園真容積獎勵 地主飽賺
- 2011-04-21
-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依台北市政府統計,申請綠美化的土地面積18.27公頃,地主只要養護綠美化18個月,就可得到容積獎勵。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花博展即將在下周一(25日)閉幕,民間團體批評台北市政府因花博而養出70座假公園,給真容積獎勵10%,估計地主因此會獲得鉅額利益,卻帶給台北市都市發展的龐大負荷與壓力。
「揪甘心台北都會研發發展中心」指出,台北市政府為了執行「台北好好看系列二」政策,讓老舊建物與空地只要實施綠美化1年半,最高可以得到容積獎勵10%,其中拆除舊建物給5%,綠美化給5%。
該中心表示,依據台北市政府統計,申請綠美化的土地面積18.27公頃(5萬5,267坪),其中公有地占6成,私有地占4成,地主前後只要養護綠美化18個月,就可得到容積獎勵,今年底之後,這些外表看起來像公園的「假公園」會一一拆除,改建成更高的高樓。
舉例,假設以商業區100坪、法定容積率560%為例,因綠美化得到獎勵10%,建築坪數可多蓋56坪。以台北市目前豪宅1坪售價至少100萬元估計可賣5,600萬元,扣除一點點許養綠美化的成本,地主與建商可獲利5,000萬元。換算全部綠美化面積5萬5267坪,共獲利276億元,卻由台北市當代市民與下一代子孫承擔都市高密度開發的壓力。
都市改革組織(OURs)與揪甘心台北都會研發發展中心等民間團體今(21)日將在台北市議會前舉辦記者會,抗議台北市政府去年提出「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案,在第19條增訂第7款容積獎勵F7,已在去年4月7日獲得台北市議會通過初審,希望市議會擋下這個案子。
OURs發言人彭揚凱表示,去年市府的簡易綠地獎勵辦法被外界批評時,台北市政府說這是為了花博活動的權宜措施,但如今竟然要法制化,呼籲台北市議會應該刪除該修正條款,不要讓台北市政府再玩這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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