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18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記者謝文華、劉力仁、林恕暉/台北報導〕成立將滿一甲子,轉型為社團法人已二十二年的中國青年救國團,其退休員工竟和軍公教一樣,民國八十四年前的年資,得享十八%的員工優惠利息存款!以目前銀行存款利息計算,約七百名符合條件員工全數退休後,救國團每年得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利息補貼。
中小型公益團體常傳出發不出薪水,被迫裁員窘境,救國團員工卻爆料,高階主管薪資比照中央部會,主任底薪約九萬、全薪約十八萬,相當於部長級高薪;副主任和處長底薪四萬多,全薪各約十二萬、十萬,逼近次長、處長級全薪。
有處長退休 月息就6萬元
截至去年,救國團已退休三百名員工,總計優存十八%金額六億多,救國團去年必須補貼約十七%利息上億元。民國七十五年前,有三十多人每年領取十八%利息三萬到十餘萬不等,近年有屆齡退休處長,每年十八%利息七十幾萬,每月利息逾六萬。尚有約四百人未來退休可領十八%總計優存金額四億多,每年得再增加七千多萬利息補貼。
前救國團召集人李鍾桂,七十六年至九十四年擔任救國團主任十八年,退休金六百多萬,其中兩百多萬優存十八%,每月利息收入約四萬元。李鍾桂透露,她七十九年自政大退休,在政大另外領有月退,但放棄十八%。
李鍾桂:勞僱契約 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年資還可累計。八十四年國家修法停計公務員十八%年資,救國團跟著取消十八%。前年實施勞基法新制前,團內猶存有基層員工滿十年可辦退休的優渥制度。
救國團強調員工薪資都經理事會通過,也獲內政部核備,只有極少數人拿高薪,且服務年資達二、三十年,現已依循勞基法。
李鍾桂解釋,早年員工薪資幾千元,退休金僅一百萬,當年銀行存款利率都在十%以上,十八%有其背景,且利息補貼屬勞僱契約,單方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立委林淑芬痛批,救國團靠特權取得財產,享受低廉租金與賦稅優惠,披著公益外衣營利,盈餘竟多到自肥?內政部監督失職,監察院應即刻調查!
內政部:社團可自訂管理、雇用制度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驚呼,第一次聽到公益團體也有十八%!
救國團取得許多採限制性 招標的政府標案,所提計畫獲公益彩券盈餘補助,長期佔用國有公用財產營利,張老師基金會還對外募款,拿不公義之財「圖利」自家人,形同盜匪,內政部應制止!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發言人鄭信真說,救國團諸多產權仍具爭議,員工享十八%、領高薪影響觀瞻,應揭露收支,內政部也應修法比照美國,要求NGO公布前五大高薪。
陳姓員工無奈說,救國團近十年未調薪,員工寒暑假徹夜陪伴別人的孩子,或奉命調動長年流浪在外,無法照顧家人,也沒有加班費,奉獻青春服務青年,靠團提供安家保障,為什麼卻得背負歷史「原罪」?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社團對員工可以有自己的管理、雇用制度。
內政部對救國團補助很少,只要補助款未挪作他用,就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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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內政部說:對救國團補助很少,只要補助款未挪作他用,就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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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意思是說:救國團很會「經營」..盈餘很多..所以有人領高薪..有人享受優存十八%..
別的團體要自我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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