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25

4個月狂瘦25公斤.....減肥名醫楊名權、林紹安涉及業務過失致死

楊氏診所 病人先瘦後死 將傳名醫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08.19 12:17 pm


以「生理時鐘減肥法」聞名的「楊氏診所」創辦人楊名權,因病患張楊玉婷服用他開的減肥藥後死亡,檢方認為全案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將傳喚楊等醫師到案調查。

楊氏診所公關林基安指出,診所在替張楊玉婷減肥前,跟其他初診病患一樣都做過抽血與健康檢查,確認體質適合才進行療程;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不便說明細節。

張楊玉婷兩年前暴斃,家屬認為死因是楊氏診所的疏失,要求法醫剖驗,法醫研究所日前將鑑定報告函送台北地檢署。

法醫所鑑定結果是心臟衰竭死亡,疑為服用大量混合藥劑引發。

檢察官為追查張楊玉婷死因,將她生前服用的減肥藥物送交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顯示這些藥物並非偽禁藥,都合乎規範,如有問題,應是出在用藥或療程。

檢方另將張楊玉婷生前的病歷、藥物鑑定及剖驗報告送交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分析。

醫審會報告指出,檢方查扣死者的健檢報告只有一張,與正常的健檢報告有所差異,如果楊氏診所未對死者進行詳細體檢,診所可能涉及療程疏失責任。

檢察官日前傳喚楊名權,但他以診所業務繁忙為由,委請律師林文淵出庭答辯,並希望檢方能告知原告的指控內容;檢察官則要求楊務必親自到案,並提供有關張楊玉婷的相關資料。

據調查,楊名權因以親身減肥經驗當宣傳,讓楊氏診所的「生理時鐘減肥法」風靡娛樂界,傳出藝人王仁甫、許孟哲、吳佩慈都曾上門求診。

張楊玉婷原是國家音樂廳企劃,體重八十公斤,

兩年半前慕名到楊氏診所就醫,在服用診所減肥藥後,

短短四個月狂瘦廿五公斤;她過世時只有廿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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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楊氏診所 2人訊後准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減肥名醫楊名權涉嫌過失致死案,查出替已故病患張楊玉婷診療的醫師並不是楊,而是「楊氏診所」另名醫師林紹安,檢方前天傳喚林與藥劑師楊華榮到案,釐清有無醫療疏失。

據了解,林紹安曾任「台中楊氏預防醫學減肥診所院長」,專攻飲食減重醫療,知名度不輸楊名權。

他向檢方坦承,張楊玉婷是他的病患,他在開立處方藥劑前,已對病患施作完備的體檢程序,病患死因與他開立的處方無關。

楊華榮也供稱,他只是藥劑師,都是依照醫生的處方調配劑量,他雖不清楚張楊玉婷猝死的原因,但他相信死因絕對和「楊氏診所」無關;林、楊兩人訊後准回。

檢方認為,林紹安即使有在病患初診時做過詳細體檢,但死者生前患有輕微心血管疾病,若病患長期服用大量減肥藥,身體機能一定會有改變,醫師應持續追蹤病患服藥的狀況,若沒有落實追蹤診療,也可能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檢方另查出,楊名權雖然不是張楊玉婷主治醫師,但「楊氏診所」的減肥藥劑都是由他設計調配,檢方日前也傳喚他到案偵訊,但他否認涉及任何醫療疏失,強調他只是「楊氏診所」掛名醫師,沒有實際替病患看診,訊後准回。

【2009/09/25 聯合報】

衛生局並表示,雞尾酒減肥療法是一種「綜合性減肥法」,所常使用的藥物,包含有以加速新陳代謝基礎代謝率為目的的藥物,或者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的「飽食中心」作用的藥物;

通常這些都是一些服藥的副作用,而被用來作為減重的「主作用」,走在灰色地帶,

雖不合法,但也不能說違法,迄今仍有爭議,

該局只能「有檢舉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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