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成績」不刪

2012-12-28

超額比序又改 競賽成績比重 再下修

彰化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各項目占分前後對照表

彰化區「超額比序」二次修正版定案,「競賽成績」再下修為6分。圖為國中生游泳競賽。(記者吳為恭攝)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許多家長關切的十二年國教彰化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問題,經彰化縣政府第二次修正後,已確定將把「競賽成績」占分比再下修為六分,「獎勵紀錄」占分比也下修為六分,原先沒列入比序的「志願序」則列入比序,占分比為十分。家長團體對此修正仍然表示不滿意,縣府教育處則表示願意再進行溝通,但縣府高層透露,第二次修正版就是確定版!

十二年國教將從民國一○三年起實施,「超額比序」將作為高中職報名超額時的入學順序依據,彰化縣教育處「超額比序」的原始版本中,「競賽成績」高達十五分,引起家長反彈,第一次修正版改為十二分,並已送教育部審查通過,原以為就此定案,但家長團體堅持比照中投區,刪除「競賽成績」項目,並醞釀到縣府抗議,教育處只好於日前再度召開十二年國教委員會進行第二次修正,將此項目下修為六分。

「獎勵紀錄」也從十分下修為六分,加分種類的大功、小功、嘉獎等細項沒有改變,但最高僅能加至六分。

從比9項變成比10項

第二次修正版把備受爭議的「競賽成績」下修為六分,也把「獎勵紀錄」下修為六分,兩者合計少掉的十分則列為新增的「志願序」分數,總分還是維持九十分,不過,比序因此從九項變成十項。

新增的「志願序」內容是,國中畢業生若選填某高中職為第一或第二志願加十分,第三、第四志願加八分,第五、第六志願加六分,第七、第八志願加四分,第九、第十志願加二分。

另一項「體適能」被質疑對病弱學生不公平,也引起家長反彈,第二次修正還是維持六分,但如果因病無法檢測者,仍有三分,最差等級也有三分,也就是學生之間的落差最多只有三分。

第二次修正版本的十項比序項目,占分比重前三名分別是「教育會考」三十分、「志願序」十分、「生活教育」八分、「服務學習」八分。其中的「生活教育」是指,無懲處紀錄加四分、無曠課紀錄加四分;「服務學習」是指擔任幹部一學期二分、服務時數一小時零點一分。

已送審查 教育部還未通過

縣府教育處代處長陳逸玲表示,經各高中職校長、教師及家長代表協商後的第二次修正版已送教育部審查,還沒經教育部通過,他無法對外公布,如果家長團體還有意見,他們願意再溝通。不過,縣府高層表示,不能一修再修,第二次修正版就是確定版了。

競賽成績未刪 全家盟不滿

全國家長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競賽成績」恐變成用錢堆出來的分數,不利於改善城鄉差距,雖然比重已降為六分,但他們仍然反對列入,將想辦法再向縣府教育處反映。不過,吳福濱又說,目前看來,縣府應該是「鐵了心」,不會再改變了,讓他們感到極度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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