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20

醫師的所得...統統改為薪資所得

所得性質改「薪資」 明年醫師要多繳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3.20 04:09 am

圖/聯合報提供

今年開始,醫師的所得性質將統統改為薪資所得,報繳所得稅時只能扣除十萬四千元的薪資特別扣除額。目前採駐診拆帳方式列報的醫師,報稅時可扣除二成的必要費用,等於「賺愈多扣愈多」,稅也就繳得愈少;但新制上路後,不管賺多少都只能扣十萬四千元,明年五月得多掏一些錢繳稅。

財政部上周邀集衛生署、國稅局等官員開會,商討如何認定醫師的所得性質,會後達成初步共識。由於衛生署認定醫院和醫師只有雇傭關係,賦稅署根據衛生署的看法,將要求目前以駐診拆帳的執行業務所得報稅的醫師,今年起統統改為薪資所得,預計今年起實施,但「不溯及既往」。

國稅局官員表示,目前有不少私立醫院或診所,主張和醫師的關係是駐診拆帳,開扣繳憑單給醫師時,把醫師的所得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根據賦稅署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醫師可扣除所得百分之廿的費用。未來改為薪資所得後,只能扣除十萬四千元的薪資扣除額。由於扣除的額度大減,淨所得跟著增加,醫師要繳的稅「差很大」,所得愈高的醫師衝擊愈大。

官員舉例,不考慮其他扣除額的情況下,年所得五百萬元的醫師,今年報稅時可扣除二成、一百萬元(五百萬X廿%)的費用,只有四百萬元要報稅,適用稅率百分之卅,要繳一百廿萬元的稅。不過,明年報稅只能扣除十萬四千元,高達四百八十九萬六千元要報稅,稅率跳到百分之四十,所得稅暴增為一百九十五萬八千四百元,前後相比得多繳七十五萬八千四百元的稅。

國稅局對是否溯及既往原有不同意見,但顧及現行費用標準和解釋令都有駐診拆帳規定,對過去採用駐診拆帳報稅的醫師補稅,恐將引發反彈,也有適法性爭議,最後決議不溯及既往。還在核課期內的案件,如果適用條件不符合規定,國稅局仍可要求補稅。

【2011/03/20 聯合報】

沒錢捐的人,負責監督錢去哪!...王尚智

沒錢捐的人,負責監督錢去哪!

 

當馬總統與周美青夫人在電視鏡頭上,接著一通通的捐款電話,有了「總統」參與的規格,終究讓台灣企業集團的捐款也紛紛抵達。
募款活動,當然是一場大學問!絕大部分在節目之前幕後單位都已經先聯絡好,也都大約知道哪些大咖,要捐多少錢。
但所有慈善義舉當中,真正最大的學問,還是「監督所有善款的運用」!
而這次募款能為日本一舉籌措到「八億」台幣的數字,確實是非常壯烈的!
涓滴的愛心幾百、幾千塊也很多,而這些都不是「電視版面」跑馬燈之外,能夠比照企業財團們,畢竟也可以打打知名度的!
我們但願所有承諾捐款的民眾,尤其是企業老闆,最終都真正「把錢送達」!
要知道,過去每次平均都會有將近一成左右的「衝動答應」的慈善款項,事後或許因為愛心冷,乃至其他緣故而冷卻下來了,捐款並沒有到位。
而每一位捐款的人,也都應該明白,「自己是有權力甚至義務,去要求甚至追蹤今後所有善款的分配與去向」!
真正為了災民,絕不可以為自己捐了錢,摸摸鼻子鬆口氣,「有個交代了」的心態,今後一切就與自己無關了!
所有愛心集結成金錢能量之際,各種覬覦或吞噬愛心能量的「豺狼虎豹」,往往是在這環節當中,披著慈善悲憫的外衣、趁著程序監督的誤區,在暗自吸吮著人們的愛心呢!
就國際上一般來說,所有慈善捐款執行運用屬於中間段的「行政、人事、差旅,及各種雜支」的運用或挪用,不成文的規定,大多不應超過10%。
最近中國大陸一位富豪慨贈發放西南地區的貧戶數億元現金,他嚴格要求執行的慈善機構,必須控制善款「中間段」的行政耗用在「3%」以下,否則要求「慈善機構必須賠償卅倍」的捐款數!
他的這個堅持,引發了很多的討論,也獲得了很多人的支持;認為將有助於改善慈善機構耗用經費經常太過浮誇,或轉移到莫名其妙項目的怪異現象。
事實上,聯合國內部機構針對各種國際人道捐款的計畫,也多次發佈提醒與呼籲,認為許多機構將善款經費,耗用在「人事行政、國際差旅,尤其是機構內部各種名義的設備採購」的比例太高!對此,聯合國針對相關非政府組織的合作對象,甚至「剔除」了不少所謂的「慈善機構」呢!
台灣方面在慈善事業上,即使在著名包括慈濟與展望會方面,長年最欠缺的,一向就是這種「後續嚴格執行追蹤」的自我監督精神;尤其始終不願意比照國外主要慈善機構,對外公布財務報告與所有專項計畫的明細。
雖然台灣慈善項目都已經做到國際上其他國家了,但這些年,幾個大機構對此都沒有改善或透明的動作!
包括慈濟與展望會各機構的「金流控管現況」,「財務決策機制」幾乎都是莫測高深,「水非常深」!甚至傳出有不少「轉投資土地」「鉅資興建中心」的項目,都引發不少輿論的關注。
台灣其實對於慈善機構,多年來有一種「姑息的懦弱」!
政府財稅監管機關,每次只要想去查一查這些財團法人化的慈善機構,往往「師兄師姐們的道德勸說壓力」,很快就會從稅務組織內部出現並干預。
至於一般民眾捐款者,倘若要向捐款的機構查詢「錢捐到哪裡去了?做的怎樣?」,回話的機構人員,幾乎都是以和善的口吻,勸導捐款者不要去懷疑他們的善心人格似的!
在我看來,這一直是台灣幾個大型慈善或宗教機構,最糟糕的內部文化。
這種現象至今在台灣社會的慈善文化中,一直是未被改善的「誤區」。所有宗教詐騙或慈善濫用的現象,也都是從這個扭曲的價值所產生。
捐款者或許只是單純的想表達:「我想做些愛心,看能不能幫助誰」,但倘若「對象目標模糊」,慈善機構就能理直氣壯的,將這些愛心捐款拿來「發展自己的組織」;聘人、買設備、蓋大樓!
而台灣這個似是而非的慈善邏輯便是:
愛心既然不知道該捐給誰→ 那捐給我們這個機構,因為我們是「做愛心」的 → 反正只要是我們在用,就算是買地蓋大樓,也都等於是做愛心的啦!
但話說回來,這次災情捐輸的對象,是「日本」!
日本方面不比其他「落後國家的災難」,慈善救助會因此無從追蹤,日本法令對於慈善財團法人機構都有嚴格規定,因此今後所有救援行動涉及「金流」,一旦進入日本慈善機構或者銀行撥款的款項進出,基本上都會被要求有明確的紀錄與單據。否則都可能涉及違法!
因此,接下來,倘若在捐款上能力無法大氣魄的朋友,但有興趣以「智慧毅力」來繼續為善心捐款「接力」,為台灣的愛心「保駕護航」的朋友,不妨和我一起,針對後續對日本的慈善捐輸,進行對政府單位與民間慈善機構的「後續監督工作」!
我們雖然不是能幫忙捐出「八億」的大企業家,但或許,我們至少能為這八億背後涓滴而至的慈善力量,讓甘泉不致被糟塌誤用!
如此一來,讓愛心儘可能的原汁原味,真正確實的到達災民對象,或者他們今後的生活之中;沒錢,我們還是可以出一份力呢!

 

文章來源:http://blog.udn.com/powerecho/4996170

 

********************

雲水人間:

如果有錢捐...

但害怕被濫用怎麼辦??

所以某種程度來說..

陳光標直接發錢給需要的人...

省掉中間的人力成本..

也值得借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