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超時沒給加班費 罰10萬
2013年07月31日
【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勞動局昨公布前兩月違反《勞動基準法》且情節重大的三十四家企業,知名的義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品粵食品有限公司、百寬營造有限公司最嚴重,各違反五項次、罰十萬元,其中義美延長工時卻未加給工資、勞工假日上班無加給工資,且勞工單日工時達十三點五個小時,逾法定上限十二小時。
勞動局科長葉建能昨說,五、六月北市違反《勞基法》遭裁罰企業共一百二十二家,昨公布情節嚴重的三十四家,經營義美門市的義美公司、經營港式餐飲的品粵食品、營造業百寬營造均違反五項次,三間公司都是初犯,每項次罰二萬元。
「太不重視法令」
葉建能表示,義美違法項次高達五項,包括未依法給加班費;要求員工假日加班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僅加發每人六百元;還有員工單日工時達十三點五個小時;未經勞資會議就要求女性勞工在夜間工作及要求員工加班,「這麼大間的企業竟多項違法,令人驚訝,太不重視勞工法令。」
義美公關副理羅健源昨說,之前因展店,人力調度不及,有關加班及加班費等問題現均已改正。《蘋果》昨截稿前,未能取得品粵食品、百寬營造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