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1

曾雅妮家人欠23億 還600萬一筆勾銷

曾雅妮家人繳600萬 換23億欠稅註銷免還

  • 2015-07-01 14:33
  • 即時新聞
  • 吳泓勳

財政部今天公布欠稅大戶名單,但去年高球天后曾雅妮叔叔曾茂昭所掛名的茂橘、茂裕公司,去年仍排名2、3名,合計欠稅高達23.83億元,今年卻不在欠稅黑名單中。

財政部表示,由於行政執行署已發債權憑證給北區國稅局結案,目前此案已告一段落。不會再追討逾23億元欠稅額。

茂橘、茂裕企業在1995年因偷賣漁船用油欠稅高達23.83億元,當時這兩家公司所登記的負責人是曾雅妮的叔叔曾茂昭,還一度被行政執行署管收3 個月,但最後查不到名下財產後被釋回。

行政執行署2011年時查出曾雅妮的父親曾茂炘才是地下油行茂橘、茂裕企業的實際負責人,曾母楊玉雲則是公司股東,但由於已超過5年核課時效無法變更對象,因此曾茂炘可免責,無法向其追稅。

2012年3月行政執行署又發現,曾雅妮的母親楊玉雲與公司有數百萬元資金往來,因此開始要求楊玉雲每月交代資金去向,楊玉雲擔心被限制出境,無法出國照顧旅美打球的曾雅妮,在2013年8月低調繳交600萬元結案。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行政執行署由於多年來仍查不到財產,加上楊玉雲已繳交600萬元,所以在去年5月核發債權憑證給北區國稅局結案,將欠稅款註銷,今年就已不在欠稅大戶上。但她也強調說,並非曾雅妮是名人才會被結案。(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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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雅妮叔叔所屬公司茂橘跟茂裕2014年欠貨物稅與營業超過23.8億,但今年卻從全國20大欠稅名單上消失。
國稅局表示,曾雅妮母親已還600萬,又因行政執行署找不到其他財產,因此發予註銷23.8億的欠稅款證明,並非因為是名人才結案。
只還600萬就能將23億的欠稅款一筆勾銷?外界猜測是因為曾雅妮的母親被限制出境,無法陪曾雅妮出國練球為國爭光,或是怕曾雅妮出走,所以政府才幫曾雅妮家族結案。
但官員解釋,並不是因為曾雅妮是名人才有特殊待遇,一般案件也都是一樣標準,同樣也可結案。
茂橘與茂裕銷售漁船用柴油,去年欠稅排名第2與第3,公司負責人掛名曾茂昭是曾雅妮叔叔,但實際上是曾雅妮父親所經營。
茂橘、茂裕1995年因偷賣漁船用油欠稅,曾雅妮的叔叔曾茂昭被行政執行署管收3個月,但查無財產後被釋回。
2011年時查出曾雅妮的父親曾茂炘才是地下油行茂橘、茂裕企業的實際負責人,曾母楊玉雲是公司股東,但已超過5年核課時效無法變更對象,因此曾茂炘可免責,無法追稅。
2012年3月行政執行署發現楊玉雲曾擔任公司股東,與公司有數百萬元資金往來,要求楊玉雲每月必須到桃園分署交代資金去向,楊玉雲擔心被限制出境,無法出國照顧旅美打球的曾雅妮,在2013年8月交了600萬元結案。
北區國稅局表示,行政執行署已盡力,但沒有名下有財產,因此無法再追稅,楊玉雲已繳交600萬元,去年5月核發債權憑證給北區國稅局結案,欠稅款全部都註銷,所以今年就已不在欠稅名單上。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下午接受訪問,表示此案是1999年開單,2000年、2001年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去年結案,追查13~14年。李說,執行署盡力努力追查,發現沒有財產後核發「執行憑證」,國稅局也認可查無財產因此取消欠稅證明。

此外,因為超過徵收時間5年,未來若發現有財產也無法再追討,李慶華強調這不是特殊待遇,其他欠稅人也是如此,一般案件管收過,也追討後同樣可取消欠稅名單,欠稅的執行總計追溯期是15年;至於為何是600萬,則是執行署跟曾家妥協溝通的結果。
據了解,曾雅妮叔叔掛名負責人兩家公司欠貨物稅,茂橘本稅1.6億,罰10倍後為12億多;茂裕本稅1.45億,罰10倍後為11億多,兩家加起來逾23億。(林巧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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