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9

國二男生強迫3女口交還炫耀 ...校方:保護男學生受教權,無法強制轉學

國二男迫3女口交 校方:無法強制轉學

  • 2011-04-29
  • 中國時報
  • 【潘欣彤/台北報導】

     北市某明星國中的國二男生,先後強迫同校三位女同學口交還大肆炫耀。男學生與家長前往警局說明時,男學生還辯稱是「兩情相悅」。這名男學生雖遭警方送往少年法庭,但迄今仍與被害女學生在同校就讀,校方強調「保護男學生受教權,不能強制轉校。」

     市議員王浩昨揭發這起性侵醜聞,他說,令人氣結的是,女學生因不堪壓力正接受校方輔導,家長也希望學校輔導男生轉學,但校方卻說「為保護男生受教權,不能強制其轉校。」他質疑,如果要尊重加害男學生的受教權,那受害女學生的受教權,要由誰來尊重?

     接獲報案的中正二警分局指出,被害女生供稱,三月七日放學後,她與男學生相約在學校附近公園見面,隨即被脅迫到旁邊公廁口交。事後她自覺受辱,在家長陪同下報案,警方也隨即通報校方。

     警方說,女學生製作筆錄時,透露「還有另兩個女生也被強迫」。警方調查,其中一女未作筆錄,家長僅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但另兩起性侵案已送至少年法庭審理。

警方還說,這名男學生到案時,辯稱與女學生為「情侶」,口交是「兩情相悅」,否認脅迫。

     事發班級的家長表示,早已聽聞班上男生對其他女生強抱、強吻,很多女生回家向家長反映,對班上這名男生的存在感到恐懼。

     校方輔導人員指出,女學生至今仍情緒不穩;男學生則被記過並接受八小時性別平等課程。

     石文南、李忠憲/綜合報導

     北市某國中爆出男學生先後要求三名同校女學生口交情節,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祕書長符慧中抨擊,此案是北市國中「性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的一個大笑話。

     台大心理系教授吳英璋則表示,這起性侵疑案的關鍵在於是一樁「懵懂戀情」?還是另有隱情?司法單位一定要把真相還原、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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