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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12

岡山本洲工業區偷排廢水重罰7千萬

岡山本洲工業區 重罰7千萬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1.05.12 02:47 pm

本洲工業偷排廢水,造成阿公店溪水也被汙染變紅。
環保署/提供

14項設備長期故障未修

環保署稽查發現,岡山本洲工業區廢水處理化學混凝池每日僅約800噸處理容量,處理量卻達1500噸,超收700公噸,污水處理廠15項主要設備更有14 項長期故障未修復,以致廢水處理功能長期不足;而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更從95年4月起利用雨後及假日偷排染紅阿公店溪,長期造成生態浩劫。環保署決定依行政罰法不當利得重罰本洲工業區7140萬元。

這是環保署繼桃園縣觀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雲林縣恆家皮革廠及高雄市台塑仁武廠後,引用行政罰法重罰不當得利的第四起案例。也意味環保署是「玩真的」,不論是政府投資興建的工業區或私人大企業台塑,只要造成重大汙染,將一律重罰。

稽查人員對排污視而不見

環保署長沈世宏上午並強調,本案從前高雄縣政府時期起就發生,但駐廠及稽查人員對縣管工業區故障失修的廢水處理設備,及經常染紅的阿公店溪,長期「視而不見」,迷信放流水取樣檢驗而縱容偷排,新市府接管後即應「痛改前非」,並加速修復故障設備,擴充設備至功能足夠狀態。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從今年3月21日至27日連七天進行24小時駐廠稽查,發現多項缺失,包括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有14項設備單元故障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內容操作。且岡山本洲廢水廠每天排放流水量約1500噸,服務中心未善盡管理之責,任其設備損壞,但仍向工業區內廠商收費納排廢污水。受有利益遠高於水污法罰鍰上限,決定依行政罰法第18條加重處罰達7140萬元。

陳咸亨說,這項重罰案,將等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依行政程序法意見陳述後正式於6月間裁罰。

200家廠商廢水排入溪

對環保署的重罰,環團也罕見的表示支持,地球公民協會理事長李根政表示,環保署要求高雄市政府「痛改前非」的字眼,很恰當,因為前高雄縣政府對偷排廢水行為視而不見,環保署重罰的確可以考驗合併後的高雄市政府執政能力,及實踐環保的決心。但環保署也不應置身事外,而應該責無旁貸的與高雄市共同努力解決工業區汙染問題。

他也說,高雄市岡山區擁有全球最大、最完整的螺絲產業體系,有200多家廠商幾乎沿著區內的土庫排水(原岡山溪)設廠,工業廢水全數排入,以致土庫排水終年呈現紅褐色,與程香社區並列阿公店溪污染最大兇手。

【2011/05/12 聯合晚報】

男子透過網路誘姦4名少女620次併判15年... 上訴改判更重

性侵4少女620次 上訴改判更重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台東報導】

2011.05.12 02:56 am

「性侵600多次,太超過,檢方算不出刑期」,台東1名36歲吳姓男子透過網路誘姦4名少女,次數高達600餘次;全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一罪一罰」論處將判刑150年,併判15年;吳男不服上訴其中146件,花蓮高分院日前針對上訴部分加重其刑,每罪從2個月改判4個月,另2件強制性交維持7年2個月。

吳男性侵共620次,其中474次吳男未提起上訴,已定讞。台東地檢署表示,目前尚無法計算實際服刑時間,將收到判決書後會請法院裁訂執行期。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在民國94年間,利用網路聊天室認識1名12歲的A少女,誘騙少女離家後共赴台北、高雄、屏東等地同居;吳男繼在95年間結識另1名13歲離家的B少女,誆稱將其包養收留。吳男又在96年間認識14歲的C少女,隨後誘騙少女逃家同居。

吳男先後誘騙3名少女同居並發生性關係,並逼迫3名少女援交供其花用,其中2名少女受不了虐待返回家中。食髓知味的吳男,在97年3月間,另結識1名年僅 12歲、遭「霸凌」逃家的D少女,並帶著A、D少女前往高雄同居,還大玩「3P」。全案經1名被害人家長報警,吳男遭逮捕落網,被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2011/05/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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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620次?

如何算來?

熊抱女子轉個圈 ..換來3年2月牢飯

熊抱女子轉圈 換3年牢飯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2011.05.12 02:56 am

高姓男子前年五月搭雙胞胎弟弟便車,在路上遇到曾光顧過的酒店小姐,尾隨被害人回家,告訴被害人「我很喜歡妳,可不可以抱妳」,接著把被害人抱起轉一圈後落跑;板橋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高三年二月有期徒刑。

法院調查,高姓男子前年五月五日凌晨,搭雙胞胎弟弟便車在台北市閒逛,在基隆路看到一名女子攔搭計程車,認出對方是他去某酒店消費時的公關小姐,於是要弟弟開車尾隨,想找機會與被害人搭訕。

兄弟倆尾隨被害人在萬芳醫院下車,見她與男友吵架後,獨自搭計程車回中和,也跟著被害人搭的計程車要進被害人居住社區的地下室,被社區保全攔阻後,弟弟佯稱要租車位,與保全到警衛室洽談。

高姓男子見弟弟與保全離去後,尾隨被害人至電梯處,說曾在她上班的酒店消費過,趁被害人愣住機會說「我很喜歡妳,可不可以抱妳?」卻不等被害人回答,就把她抱起。

被害人受驚嚇要高把她放下,高卻抱著她原地轉一圈才鬆手,並與弟弟快速離開現場;高在法院審理時說,他當時要求幫被害人量體重,對方沒拒絕,還把手放在他肩膀,他才把抱對方轉圈。

但被害女子說,她根本不認識高,是因為高說對她上班地點,她才跟高講話,也沒同意高抱她。法官最後採信被害人說法,認為高熊抱被害人時,碰觸到對方胸部與臀部屬強制猥褻,又夜間侵入他人住宅屬加重強制猥褻罪,因此判刑三年二月。

【2011/05/12 聯合報】

29歲人妻被挾性侵17天 ..mail向丈夫求救

人妻被挾17天 mail求救脫險

  • 2011-05-12
  • 中國時報
  • 【殷偵維/新北市報導】

     卅二歲陳彥成覬覦廿九歲曉如(化名)姿色,不顧其已結婚,發動強烈追求,遭對方拒絕後因愛生恨,四月廿四日將她騙出,關在汐止民宅,限制行動十七天,以電擊棒毆打並性侵得逞。曉如用電子郵件向丈夫求救,警方透過網路IP查出凶嫌住處,十日下午救出這名人妻。

     新北市一名男子四月底向新北市警察局報案,稱其妻曉如外出未歸,音訊全無。警方受理協尋數日仍無消息;丈夫日前接獲妻子發出的求救電子郵件,才知道曉如遭人囚禁,且有輕生念頭。

     警方說,被害人曉如在求救信件中並未提及囚禁地點,僅表示行動被控制,遭對方毆打凌虐。新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會同中和第二分局偵辦,透過網路IP,鎖定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街一戶民宅,懷疑屋主陳彥成涉有重嫌。

     警方表示,卅二歲陳彥成遭查獲時故作鎮定,態度相當配合,當警方要搜索時,突然老羞成怒,與警員發生扭打,並與弟弟陳建成企圖逃跑,警方在屋內發現曉如,另查獲些許安非他命及吸食器。

     曉如在外貿公司當業務員,陳彥成是公司客戶,今年初認識後便熱烈追求。因她已婚,多次拒絕,陳嫌不斷騷擾,她避不見面,陳嫌打電話恐嚇若不出面,就要打斷其夫的雙腿及小孩的手。

     曉如擔憂家人受害,四月廿四日答應與陳嫌見面,卻被強行帶至汐止囚禁,期間不斷遭毆打,還被電擊棒傷害,並性侵得逞。後來趁陳嫌外出買便當,她利用房間的電腦寫電子郵件,才覓得生機。

     陳嫌到案後否認犯案,辯稱他與曉如是兩情相悅,卻無法解釋曉如身上傷痕從何而來。另外,陳彥成的弟弟陳建成有毒品前科,因案被通緝。警方偵辦後依妨害自由、傷害、妨害性自主、毒品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