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29

助理教授6年升等條款,對新進老師不公平??

重研究輕教學 教師評鑑惹議

2012/02/29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陳智華/台北報導】

為維持教學品質,各大學每4到5年會辦理一次教師評鑑,項目有課程、研究、輔導等,以確認老師的教學狀況。不過,評鑑是否適當,能否真的反映出教師上課的狀況、會不會反而讓評鑑結果大打折扣,引發討論。

政大法學院長郭明政表示,目前各大學的教師評鑑,過度重視教授研究論文發表,而忽略教學、不重視社會服務,尤其看重SCI或SSCI期刊論文發表。

郭明政指出,SSCI非國際標準,但目前頂尖大學申請,是以SSCI 、SCI為指標,看學校教授發表多少論文,讓校方也不得不重視。他表示,要評鑑老師,不能只看期刊論文,尤其是用英文論文,其它還有中文、德文、日文期刊,也要有專書,「就像要中文系的教授,用英文寫論文,實在很離譜!」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戴伯芬指出,大學實施教師評鑑可淘汰不適合、不好的教師,工會不反對,但現在評鑑制度太強調研究卻輕教學,且6年升等條款對新進老師不公平,情況很嚴重,制度不合理。

戴伯芬是輔大社會系教授,她說,現在各大學對新進教師都有6年升等條款,拿到博士後進到大學當助理教授,研究能量最高,大學都要求助理教授6年內要升到副教授,但大學應該要創造好的環境,否則對新進老師並不合理。

戴伯芬表示,一般大學新進老師壓力最重,除了研究、服務,教學可能需要一、兩年較上手,原本就比較辛苦,碰到別的老師不教的課,還可能會丟過來。

後段大學情況更嚴重,不少老師還有招生壓力,如果學生報到率不好,老師服務會被扣點;有的人要帶學生實習,或從中南部到台北的推廣部上課,要求老師賣命,但要做的事太多,6年無法升等,校方就祭出解聘手段。

相對於新進的助理教授,戴伯芬表示,現在的教師評鑑制度對資深老師較有利,因為之前要升等比較容易,加上副教授之後升等到教授有年限,不是每個學校都有,有學校則採8年,因此副教授之後因為升等不過被解聘的個案比較少,有些該被換的資深教授,校方反而換不了。

不少大學教授則對現在評鑑太強調研究詬病不斷,戴伯芬說,每位老師的專長不同,院系或大學對教師評鑑要有多元指標,教學也很重要,不應該獨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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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所以副教授升等到教授..

各大學也應設年限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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