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0

三個兒子罵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 父親撤回千坪贈地

「防不孝條款」奏效 子罵短命鬼 父撤千坪贈地

2009年07月10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縣美濃鎮菸葉大老林作崙育有三子二女,四年前他將三筆共一千四百坪、市值約五百萬元的土地,贈與其中兩個兒子,前年又賣地分產,三個兒子各得五百萬元,兩個女兒僅各得九十萬元;去年他得知次女患重病沒錢開刀,私下拿十萬元給女兒,三個兒子得知後竟當面辱罵他「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林作崙一氣之下向法院聲請撤銷先前贈與兩逆子的土地,高雄地院日前判准。

律師劉思龍指出,有些父母將財產給子女後,子女卻忤逆或棄養父母,因此《民法》第四一六條特別規定了「防止不孝條款」,規定子女取得財產後若對父母做出傷害、公然侮辱等《刑法》規範的各種罪行,或不扶養父母,父母可在得知子女不孝行為一年內向法院訴請撤銷贈與,拿回財產。

依法遺產由子女均分

律師林敏澤說,依《民法》規定,父母若未訂立遺囑,遺產是每名子女不分男女平均分配,「本案兒子已經多得了,卻因小失大,且讓家庭失和,真不值得!」


七十七歲的林作崙是美濃地方仕紳,年輕時靠種菸葉白手起家,曾當過鎮民代表,並長年擔任台灣省菸葉耕種事業改進社分社長、理事,約十年前退休。他有五名子女,排序是長子林國棟、長女林金玲、次女林金蓮,及次子林宏棟、三子林炫棟,年齡約四十四歲到五十多歲。


目前獨居的林作崙昨提到這場家產紛爭,表情相當無奈,深深歎了一口氣說:「唉!還是生女兒好。」他表示,現在次女林金蓮還是固定每天來幫他洗衣、煮飯,三個兒子連來看他都不願。

記者昨只訪問到林家次子林宏棟,他氣憤地說:「我爸要怎麼講隨便他啦!我有沒有錯他心裡有數!」隨即關門拒訪。另兩名兒子無法聯絡上。


林作崙說,長子林國棟三十年來很少回家,且曾經擅賣他的資產,因此他四年前將名下三筆農地分給其他兩個兒子;前年妻子過世,他賣了另一塊地得款三千萬元,三個兒子各分得五百萬元,兩個已出嫁的女兒各給九十萬元,孫子則不分男女每人各十萬元。

沒想到,去年次女林金蓮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罹患心臟病,但因缺錢,一直拖著沒開刀,也沒有對他這個做爸爸的說,林作崙說:「後來是我朋友鍾進木的妻子告訴我:『你女兒生病沒錢開刀都快死了,你還不知道?』我才私下拿十萬元給生病的女兒。我這樣不對嗎?」

 
林作崙氣憤表示,後來有親戚將此事告訴兒子,三個兒子竟然帶黑衣人跑到自己姊妹林金蓮的家裡砸東西,接著又到他朋友鍾進木家興師問罪,他聞訊趕到,竟被三個兒子辱罵:「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老短命」。他向警方報案,因為沒有大兒子地址,所以先控告次子、三子公然侮辱,並提出撤銷贈與訴訟,要把四年前過戶給兩個兒子的三筆、共約一千四百坪的土地要回來。

公然侮辱判拘役35天

法院審理時,被父親怒告的次子林宏棟、三子林炫棟否認有罵父親,又辯稱父親十幾年前曾為資助他人選舉貸款五百萬元,是他們幫忙種菸草來償還貸款,且因其他子女都有向父親拿現金,其父對他倆「心生虧欠」才贈與土地,因此土地是父親對他們履行道德上的義務,不得請求返還。


但法官認為縱使被告真的為父親種田還債,也算是子女體恤父母的表現,父母並沒有義務該贈與土地,何況父母將現金或土地分給子女,是個人處分財產的自由,因此判兩逆子敗訴。


刑事公然侮辱罪部分,法院判次子、三子各拘役三十五天確定,得易科罰金各三萬五千元。而他們被判得還給父親的三筆土地,地產仲介估計,目前行情共約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