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25

做公關!康軒文教....贈送老師面膜、面紙!

送師禮很失禮 罰康軒法院挺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06.25 05:13 am

康軒文教事業公司贈送老師成本近八元的面膜,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五百萬元,康軒訴願被駁回後提起訴訟,仍遭判決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作出判決指出,贈品經濟價值雖然不高,但與教學無關,屬「人情的累積」,是爭取教科書被選用機會的方法,仍然不當,公平會裁罰康軒並無不妥。

出版國中小教科書的康軒文教事業公司,在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教科書選書期間贈送老師母親節禮物,裡面有面膜、馬告生態公園的五折優惠券。

康軒公司表示,這是逢年過節贈送友人禮物,並非為了爭取選用教科書機會。而且,禮物中的紙袋成本一點一九元、卡片二點零三元、面紙成本零點九九元,面膜成本七點九元,總共十二點一一元,馬告公園優惠券則是廠商的促銷活動,不可能因而影響老師們的決定。

康軒辯稱,國中教科書「健康與體育」中有教到洗臉的方式,面膜及面紙屬清潔用品,可供老師教學上使用,與教學有關。

不過法官認為,面膜是保養品,不能算是清潔用品,與生態公園的優惠券都具金錢上的價值,且與教學無關;整體來看,康軒是利用贈品增加被選用的機會,當然是不當的贈品。

【2009/06/2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