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30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改採市價補償

大埔事件催化 農地徵收照市價補償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5.30 08:50 am

內政部跨部會議上周審查「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徵地價格的補償,做成重要決定,現行依公告現值加成的規定,確定改採市價補償;而徵收補償的價額,將委由不動產估價師進行估價。

官員表示,這項決定是在大埔農地事件後,針對重大農地徵收爭議,所做最具體的回應,保障被徵地者權益。地政司表示,目前依公告現值補償,平均約是市價的八成,若徵收一平方公尺農地,依公告現值為八十元,依市價則須補償一百元。

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或新北市因土地交易較為活絡,公告現值補償已趨近市價的八成,但其他地方較無交易事實,公告現值偏離市價較遠,這就有賴估價師的努力;無論如何,修法後將增加徵地成本,「毋庸置疑」。

內政部說,徵收補償價額的估算,未來將委由不動產估價師,但通過考證的估價師,全國不過四百多人,真正執業者僅二至三百人,執業者的數量與政府實際徵收用地件數「緩不濟急」,內政部決定增加配套設計。

官員坦承,苗栗大埔與中科四期相思寮農民抗爭事件,的確促成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的「再修正」,未來開發事業主管機關應舉辦至少兩次公聽會,給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修正草案也強化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功能,開發單位提出開發計畫時,就應介入評鑑該開發案是否符合公益性。

內政部原已完成條例修正,在大埔農地事件後,已依內政部長江宜樺的指示,追求土地徵收的公益性、適當性、合法性與必要性,草案明訂未來農地開發時,需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且開發單位需提出補償與安置計畫。

【2011/05/30 聯合報】

改日期養人頭 ...坊間避奢侈稅手法

改日期養人頭 坊間避稅手法

2011/05/28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奢侈稅下周三(6月1日)上路,對於非自用住宅持有不滿兩年的交易,將課徵交易實價的10%、15%的奢侈稅。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坊間最近流傳「奢侈稅避稅教戰守則」,教導民眾房地產買賣可用「更改簽約日」、「養人頭」、「信託」、「買二賣一」等方式規避課稅。但房仲業者提醒,這些手法看起來門路雖多,但消費者切勿輕信旁門左道,以免徒生糾紛。

「奢侈避稅手法」最普遍的招數,就是在簽約時點上造假,透過協議,買賣雙方一起節省交易成本。

例如原本6月15日才簽約,但日期卻押在5月底,避開6月1日以後簽約課奢侈稅的規定。

也有投資客尋找符合貸款條件的人頭,藉由一買一賣規避奢侈稅。但業者說,養人頭也要成本,與政府課奢侈稅的稅金相比,不見得比較划算,還要擔心被查到。

奢侈稅條例為避免傷及無辜,訂有排除條款,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有兩戶房產時,只要在完成新房產移轉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出售原有房產(即「先買後賣」),即符合「一生一屋」規定,免課奢侈稅。

所以有人會利用自用住宅「買二賣一」的手法,不斷轉售、重購。但業者說,首先要確定房價趨勢是往上漲;而且若次數太過頻繁,也會引起注意。

也有房子不過戶,交由第三公正人信託,以指定買方為受益人的方式交易,等兩年年限過了,再由信託公司交給買方。但業者認為,這種手法的可行性低,因位無法保障買方權益,也會影響買方向銀行貸款,尤其奢侈稅是賣方要繳納,不關買方的事,買方不太可能配合。

有人為了滿足自用住宅條件,甚至選擇假離婚以規避奢侈稅,但業者笑說「這代價實在太高了」。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奢侈稅看來漏洞不少,但鑽漏洞風險高,且漏洞都需建立在房價上漲與交易過程愉快的前提下;若交易過程有衝突,買方就會變檢舉人,千方百計鑽漏洞的投機者要審慎思考。

合建分售土地.. 首次移轉免繳奢侈稅

合建分售土地 首次移轉免稅

2011/05/26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將自6月1日起開徵,行政院已經核定其施行細則作為課稅依據,建商與個人合建分售的不動產,首次移轉免稅範圍確定擴及土地;奢侈貨物則增列骨董家具不在課徵奢侈稅之列。

圖/經濟日報提供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均已完備,財政部表示,6月1日起買賣持有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將課徵10%到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稱奢侈稅);購買國產或進口的奢侈貨物達一定金額以上者,也要增繳10%奢侈稅。

財政部指出,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有例外免稅的規定,包括個人因非自願性因素離職所出售的房屋,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說明,向主管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即可排除課稅。

未來財政部也將把申請解釋認為是否屬於非自願性離職的態樣,逐一公告周知,如有相同情形者,即可比照適用。

個人之外,為免打擊房屋正常供給需要,建商首次出售興建完成的不動產,不受須持有滿二年的規範,均可免徵10%到15%奢侈稅,其範圍包括:合建分屋、合建分售、自地自建、合建分屋經約定附買回的不動產,以及銷售退回的不動產。

行政院核定的施行細則,對於建商首次出售免課奢侈稅的「不動產」均包含房屋及土地。

並放寬奢侈貨物屬於「家具」的認定範圍,依據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家具是指供日常使用的桌、椅、櫥、櫃及床,但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的古物。財政部解釋,如果是骨董床、骨董櫃、骨董椅等,即使價值超過50萬元,不分私人自用或營業用,均不加徵10%奢侈稅。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指的「古物」,為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的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古物依其珍貴稀有價值,分為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等三種。

教官退出校園?連台大都說NO

教官退出校園?連台大都說NO

  • 2011-05-30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葉芷妘、朱芳瑤/台北報導】

 

關懷取代威權▲在建中服務的陳立偉教官,除了維護校園安全、學生輔導、教授軍訓課程,常主動關心學生,學生更常邀請他加入討論社團事務,在學生眼中他不只是一位「教官」,更像是一位好「朋友」。(王遠茂攝)

 關懷取代威權▲在建中服務的陳立偉教官,除了維護校園安全、學生輔導、教授軍訓課程,常主動關心學生,學生更常邀請他加入討論社團事務,在學生眼中他不只是一位「教官」,更像是一位好「朋友」。(王遠茂攝)

     教官該不該退出校園?日前因南港高工教官干預學生活動,再度引起熱烈討論。

本報採訪國內八所高中職及大學,他們一致認為「教官是校園安定的力量」,學校沒有教官會很麻煩;即使校風民主、開放的台大,也不要教官完全退出校園。

     致力於推動教官退出校園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因為教官聽話、好用,所以學校都不想要教官退出校園。但她要提醒,「教官是威權的象徵」,台灣的教育要走向開放、民主,教官就要退出校園。

     北市南港高工有學生在網路上發起「港工憤青反六輕」活動,不料竟遭教官以「鼓動學潮」恐嚇嚴辦。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及人本教育基金會決定推動修改《教育基本法》,讓教官完全退出校園。

     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說,在軍中服役八年以上,可參加考試轉任為學校教官。目前剩三千七百位,其中兩千七百位在高中職、一千位在大專院校。高中職一定要有教官、大學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有,但目前幾乎所有高中職及大專院校都還有教官。

     台北市開南商工校長林本博說,「教官是校園安定的力量」,有好幾次,學生在外面受傷了,教官一直在醫院急診室陪伴、並協助處理,到天亮才離開,這不是一般老師可以辦到。台北市惇敘商工校長李繼來說,一旦教官退出校園,校園秩序會變得更亂。

     「教官一定要繼續存在校園裡面。」彰化員林高中校長呂培川表示,現在教官沒有能力管控學生思想,已轉型輔導學生生活,他們在夜間及假日要輪流值勤,學生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出事,都可以很快得到教官協助。

     大學可不設教官,但實際上連台大都不希望教官退出校園。台大主祕張培仁說,當教職員下班後,校園安全是靠教官和駐警在維護,學生在校內、外發生緊急事故,通報系統由教官處理,「只有軍人可以忍受二十四小時不休息,下班也是輪值。」台師大和政大也都認為,教官有必要存在於校園。

     私立清雲科大校長李大偉表示,教育部讓大學可以選擇聘任教官或學務人員,一個教官出缺可改聘兩、三個學務人員,但學校寧願聘教官。大同大學指出,教官沒必要退出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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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怎麼辦」 隨CALL隨到救火隊

  • 2011-05-30
  • 中國時報
  • 【朱芳瑤/台北報導】

     「教官,我們一群人夜遊出車禍,怎麼辦?」「教官,惡房東要把我們趕出去,怎麼辦?」「教官,有同學想不開要尋短,怎麼辦?」隨著時代變遷,學校教官的角色已不僅止於傳遞軍訓教育,更多時候,他們忙著處理學生大小狀況與緊急事故,猶如校園的「救火隊」、「萬事通」、「急診室」。

     部分團體要求軍人退出校園的聲浪未歇,讓那些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的教官坦言「很無奈」。軍服如同教官的原罪,有廿一年資歷的世新大學教官丁惠群說,「那象徵著規矩與『威嚴』,卻很容易被解釋成『威權』。」有教官直言,能不穿軍服時便不穿,他默默付出,對學生的關心並不會少。

     去年獲頒師鐸獎的台中二中主任教官林世苹表示,一般人對教官的印象就是「管管學生」,事實上,軍訓工作為全方位,教官則像全天候的「戰鬥員」,「只要有狀況,第一個通知的就是教官!」

     淡江大學教官王國安說,「軍訓教官已逐漸轉型為『服務學生』!」他一周上八小時軍訓課,其餘時間均投入學生生活輔導業務,尤其不少大學生離鄉背井念書,在外生活難免會遇到困難,廿四小時都有值班教官接聽學生CALL-IN。

     文化大學教官陳泰興表示,相較於導師、輔導老師,教官與學生的關係更像是朋友、麻吉,例如,學校有意協助一名精神狀況不穩定的同學,但家長不願孩子有諮商記錄,將輔導資源拒於門外,他居中協調,終於讓家長明白學校的善意。

     陳泰興也說,不少同學在校外發生交通意外,即便是小事故,警察也已到場,仍堅持「教官你來看一下嘛!」讓他感覺,自己扮演「安心的力量」。

紐約新法 公園海灘全禁菸

紐約新法 公園海灘全禁菸

【聯合報╱紐約特派員傅依傑/二十九日電】

2011.05.30 03:44 am

聯合國近年反菸不遺餘力,訂五月卅一日為「世界無菸日」,今年主題是針對菸草危害的第一個全球性多邊協議「菸草控制架構公約」(FCTC),呼籲更多國家加入,落實FCTC規定。

FCTC是「世界衛生組織」第一個具國際法約束力的全球性公約,重要規定包括廣泛禁止菸草廣告、提高菸草價格和稅收、在菸草產品上印製健康警告標示等。公約要求各締約國遵守,並鼓勵訂定更嚴格反菸規定。目前已有一百六十八國簽署成為FCTC締約國,美國已簽署,但尚未批准。

美國各州反菸嚴寬不一,以全美人口最多五大州為例,加州、紐約、伊利諾州反菸立法最嚴,工作場所、餐廳及酒吧都禁菸;德州最鬆,都不禁;佛羅里達州工作場所及餐廳禁菸,但酒吧不禁;美禁菸令較寬大的州,都在南部或中西部。

紐約是全美禁菸先鋒,=本月廿三日,紐約最新禁菸法生效實施,擴大禁菸範圍,今後除工作場所、餐廳、酒吧外,連公園、海灘、徒步廣場等室外場地都不准吸菸,違者罰五十美元。

【2011/05/30 聯合報】

現代住宅....政府送你地

現代住宅 政府送你地

  • 2011-05-30 01:22
  • 中國時報
  • 呂紹煒

 原本,以為要七十年後才會發生的事,驀然發現只要一、二十年就可發生。經建會的「現代住宅」計畫,可休矣!

 十多年前,台北市政府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五十年方式,蓋了三處國宅賣給住戶;近來,這些住戶不斷陳情、找民代施壓,「沒腰子」的台北市府,竟答應把土地廉價賣給住戶,價格是八十六年的公告現值。這些住戶,賺翻了;民眾們,虧大了。

 經建會規畫的現代住宅,就是要以設定地上權七十年的方式,把土地交給建商蓋;藉著低廉或甚至低到零的土地成本,使房價降低。此規畫案一出,有不少立委就罵是「賤賣國土」;經建會則振振有詞的回答:是設定地上權,沒有賤賣國土問題。不過,從台北地上權國宅的案例看,真的是賤賣!

 原本以為會在七十年的設定地上權時間到期發作,要求政府不得把土地收回的陳情、抗議,實際上不到廿年就發生。

坦白說,用公告現值賣,其實是便宜得有如贈送。與其如此,不如政府把土地公開招標,還可賣個好價錢,充實公庫哩。

 台北市政府是夠沒擔當,擋不住住戶無理的要求。住戶在買進這些國宅時,合約已經白紙黑字,知道這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國宅;正因為如此,價格更便宜,而且有其它中籤戶放棄購買資格。市府答應以八十六年的公告現值賣掉土地,很難對社會大眾交代吧?而這個問題,現代住宅也必然要面對;很難相信未來的政府更有擔當,能拒絕住戶與民代的陳情、施壓吧?

 經建會規畫以設定地上權蓋國宅,已經是一錯了;再錯則是要把土地交給建商興建、銷售;建商不是慈濟功德會,賣房一定要賺取利潤。與其如此,政府乾脆把其當做國宅自己興建配售,還可免去建商利潤,直接降價給購屋者哩。

 過去幾十年的國宅政策,政府投入龐大的資源,興建國宅賣給民眾,但國宅越蓋,政府越是捉襟見肘,終而無以為繼。原因何在?房子賣了政府就無籌碼。便宜買到國宅者,都算是賺到了。幾年禁賣期過後,國宅再到市場流通時,價格已經貼近市價。幾年前的基河國宅,那些千萬元買到者,五年後轉手,價格暴漲到二千萬以上。這種做法,實在有欠公平。

 政府重啟公屋住宅政策,不該再以蓋屋、銷售為主軸,而應全面以出租為原則。以經建會的現代住宅為例,設定在大台北地區、區域房價每坪約廿萬元左右,距離捷運車站五百公尺內的公有地興建。一戶廿多坪,每坪價格訂為十萬元上下。結果是買到者等於現賺一倍,既不合理又不公平,更兼政府房子賣了就沒籌碼。不如拿來出租,租金便宜一個月五、六千元也可。畢竟,房子在政府手上,可不斷循環使用,解決弱勢者居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