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3

投資房產稅事 算給你看

投資房產稅事 算給你看

2011/05/07

【經濟日報╱文/張文秀(會計師)】

個案實例

陳大富及李大發兩人對不動產投資均非常熱衷,趁著97年底金融海嘯時,兩人相約各準備1,000萬元投資台北市房地產;陳君選擇投資「預售屋」,李君則投資「中古屋」,99年底兩人商議後,逢高出售,誰的稅負比較少?

個案解析

「奢侈稅」立法無疑是今年度最熱門之財經新聞之一,顯見近年來房地產飆漲,已引起社會輿論之注意及不滿,期盼政府能有所作為,以抑制不動產之過度飆漲;另一方面則也意味著不動產投資人之投資報酬率相當可觀。

不動產投資實際上操作方式仍有不同,依其專業區分為:「預售屋」「中古屋」及「法拍屋」。「預售屋」係指建商領有建造執照,惟尚未建造完成,其買賣以未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自去年以來,「預售屋達人」及「中古屋達人」之投資戰果已引起國稅局注意,並鎖定為查核對象,且經媒體時常報導揭露,已是大眾耳熟能詳之事。

「預售屋」及「中古屋」投資稅負比較:

(一)中古屋投資之稅負:

中古屋投資之稅負發生於購入、持有及出售三階段。購入時有營業稅、契稅、印花稅;持有時有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出售時,則有土地增值稅以及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所得。

「中古屋」投資各階段須依法繳稅之種類繁多,但以財產交易所得之申報較複雜,茲說明如下:

1.土地: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個人出售土地之所得免納所得稅。

2.房屋:個人出售房屋所得,應列入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投資人並得就以下兩種計算方式,選擇較有利者。

(a)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格及原始成本、相關費用之證明文件者。按「房屋賣出成交價格-房屋買進成本-相關費用=財產交易所得額」計稅。所謂證明文件,包括買賣契約書(俗稱私契)、收付價款之紀錄(或憑證)、及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

(b)如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應按照財政部頒布之當地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依房屋評定現值設算所得。

(二)預售屋投資之稅負:

「預售屋」因尚未完工交屋,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因此買賣性質非屬不動產交易,而屬「房地產權登記權利」之買賣,該項買賣差價,依稅法規定屬財產交易所得,應於出售年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以案例故事來看,稅負計算如下:

1.中古屋

◆財產交易所得稅負=房屋評定現值×37%(註)×20%=2,000,000元×37%×20%=148,000元

(註):台北市99年度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契稅:李君於買入時負擔契稅。

◆土地增值稅:李君於出售時須負擔土地增值稅。

◆其他:李君尚須負擔房屋稅及地價稅,假設兩年合計5萬元。

◆合計418,000元。

2.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2,000,000元×20%=400,000元。

貼心叮嚀/漏報挨罰 得不償失

‧中古屋投資無論盈虧,均須有固定性之稅負,但其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房屋評定現值之37%(台北市為例)計算;預售屋則無固定性之稅負,但其財產交易所得則須全額列入申報繳稅。以上案例經比較分析,兩人投資之稅負差異不大,但投資人適用綜所稅邊際稅率高低,對預售屋投資人影響較大。如投資人適用較低邊際稅率,預售屋投資的節稅效果較佳,否則為中古屋較具節稅效果。

‧國稅局99年底已將「預售屋」買賣所得列為重點查核項目。據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配合政府健全房市政策,邇來擴大針對買賣預售屋者加強查核,短短數個月內,已查獲40餘件漏未申報綜合所得稅,補徵稅額高達2億3千餘萬元,並處予罰鍰約1億1千餘萬元。投資人宜注意依法申報,以免遭罰。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經濟日報每周六隨報發行之《Money Weekly》

房屋5,000萬元買進,6,000萬元出售...最後還倒賠100萬

售屋被課奢侈稅 所得稅跟漲

2011/06/13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出售持有二年內的非自用不動產,除了要按實價課徵10%到15%不等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外,財政部也將全面鎖定這類交易案,並要求其房屋交易所得須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足額所得稅。

奢侈稅6月1日開徵,財政部全面鎖定奢侈稅課徵案,進一步按市價追蹤出售者的所得稅。此舉代表凡被課徵奢侈稅的不動產賣家,將喪失按較低的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率,繳交財產交易所得稅的權利,售屋所得稅將會倍增。

財政部已要求國稅局全面列管符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交易案件,並在其交易次年申報房屋交易所得稅時,追蹤出售獲利有無按實價報繳所得稅;未按實價繳稅者,均須查明出售成本,改按實價課稅。

舉例來說,甲在99年7月1日以5,000萬元買進位於台北市一棟非自用不動產A(房屋評定現值為500萬元),100年6月30日以6,000萬元出售,因為持有A未滿一年,甲要按出售價6,000萬元的15%,繳交900萬元奢侈稅。

甲在101年5月申報出售A的房屋交易所得稅時,須再按實際售價6,000萬元,減除買進成本5,000萬元,若甲無法區分房屋及土地的各別售價,假設房地比各為50%,1,000萬元中有500萬元是售屋所得。

假設甲除售屋所得500萬元外,還有薪資等其他所得200萬元,合計全年總所得為700萬元,按40%稅率計算,甲要繳280 萬元所得稅,其中售屋所得稅為200萬元

財政部指出,在無買進及賣出的不動產市價資料前,納稅人可自行選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繳交售屋所得稅,稅捐機關不得拒絕,但在奢侈稅開徵後,政府掌握售屋市價,只要再取得包括金融機構貸款資料,或上一手賣家的出售價,即可取得售屋者完整買賣資金紀錄,按市價課徵所得稅已無困難。

以甲為例,在無買賣市價紀錄前,出售的A不動產房屋評定現值500萬元,按北市財交所得額比率37%,換算售屋所得僅185萬元,同樣與甲年薪200萬元併計,總所得385萬元按30%稅率計算,屬於售屋部分的所得稅即降為5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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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6000-5000=1000

1000-900=100

500*40%=200

100-200=-100(倒賠100萬)

健保局、勞保局雇員變公務員?

雇員變公務員?關中:不容黑官漂白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1.06.13 02:49 am

政府推動組織再造,可能讓目前上千名未經國家考試而任職的健保局、勞保局人員,「就地合法」取得公務員資格,享受公務員月退、撫卹等權益。考試院長關中認為此舉違憲,砲打行政、立法兩院,院際爭議再起。

關中在考試院會中強調:「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黑官漂白情事絕對不容許再發生!」

目前健保局千餘名金融雇員及專技、技術人員,以及勞保局近五百名金融雇員,當初任職並未參加國家考試,卻可利用組織改造,取得公務員身分,甚至有人可一躍成為荐、簡任高官;此例一開,等於為其他單位開了「比照辦理」的後門。

試院官員表示,組織法修法已過立院初審,若完成三讀,此一法律可能牴觸憲法,屆時總統也無法協調;考試院為了維護憲法,「唯有釋憲一途」,高層若未能及時化解、逼得考試院真對政院版法案提釋憲,「政府還像什麼樣呀?」

試院官員指出,當初政院提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草案(健保局將升格為健保署)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織法」草案(勞保局改隸勞動部),考試院、銓敘部早於院際會銜審查時明白表示反對;立法院初審時,銓敘部也「每役必反」,仍不敵行政、立法兩院聯手,兩案均經衛環、司法聯席委員會初審通過。

關中月初在考試院會聽取銓敘部報告修法經過後嚴正指出,「若政府還讓非經公開競爭考試及格人員取得任用資格,試問考試院辦理國家考試又有何意義?」他認為草案絕對不合法,「銓敘部應拒絕為其銓敘」。

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呂學樟、潘維剛則表示,政院、衛環立委主張可轉任,是因機關體制一再變動,致相關人員無所適從;但關中既已表明試院態度,今天朝野協商時會主張先保留,再集思廣益,找出各方都能接受的組改方案。

【2011/06/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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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駁:有通過考試 具任用資格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1.06.13 02:49 am

組織改造讓上千未經國考的人員可成為公務員,考試院長官關中痛批是「黑官漂白」,研考會持不同看法,認為這些人員也通過考試院舉辦的考試,應具任用資格。

人事局和行政院則相對低調。人事局長吳泰成說沒有立場贊成或反對,「一切尊重立法院和考試院的職權」;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這個案子複雜性頗高,他不清楚細節,必須詳加了解後才能代表行政院發言。

立法院今天將協商。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是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法案,相信在立法通過前,相關單位會充分討論與意見交流。

行政院組織改造由研考會負責,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認為,在勞保局、健保局任職的金融雇員、技術人員、專技人員,雖然不具高普考公務員任用資格,但也通過勞保局、健保局提請考試院舉辦的考試,具任用資格。

宋餘俠指出,這些人當初應徵的是「國營事業」,組織改造後調整為「行政機關」,非他們所能預期,為了保障權益、避免人才流失等,法律上必須有特殊處理。

宋餘俠說,送立法院審議的草案限制目前在勞保局、健保局服務者才能轉任公務員,且未來也必須在這兩個機關服務才適用,不能轉任其他公務機關。

宋餘俠強調,已送立法院審議的草案立法說明欄,詳列考試院的不同意見;研考會了解考試院意見,也尊重立法院最後審議的結果。

【2011/06/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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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國營事業」考試不能算是「國家考試」吧!

五百五十億元的茂德聯貸案....錢可能全部打呆

錢可能要不回來了 茂德聯貸年底到期 行庫做最壞打算

  • 2011-06-13
  • 中國時報
  • 【黃琮淵/台北報導】

     總金額高達五百五十億元的DRAM大廠茂德聯貸案,將於年底到期,但因茂德財務狀況每況愈下,各行庫除拒絕增貸外,也已做了「錢要不回來了」的最壞打算,年底前可能將債權金額,全部提列備抵呆帳。

     二○○九年二月,茂德因為一百一十億元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到期引發財務危機,當年在政府指示下,台銀等八大公股行庫通過新增三十億元聯貸案後,才渡過危機,不過因茂德財務危機未見起色,銀行團評估,這次很難全身而退。

     茂德五百五十億元的貸款中,有將近八成是由公股行庫借來的,台銀、合庫參貸都超過六十億元,土銀、兆豐銀及台企銀,也在五十億元之譜,三商銀則比較少,介於十到五十億元之間。

     由於茂德每股淨值剩一.八元,且經營團隊並無重整打算,行庫主管私下表示:「最差就是全部打呆」,唯各銀行做法不同,如三商銀傾向及早面對現實,趁獲利還不錯時先打完;反觀台銀等因損失過於龐大,得等年底再說。

     行庫高層透露,三商銀普遍的共識就是:對茂德不抱希望。目前呆帳準備提存比例約五十%,倘若董事會同意,年底前就會提到百分之百。

     三商銀主管說,之所以提早因應,主要是茂德去年虧損超過百億元,今年首季又虧損四十億元,總負債近八百億元,負債比率高達九十五%,手上現金部位只剩十億元,「這麼差的財務狀況,有任何樂觀的理由嗎?」

     但也有行庫認為,茂德目前繳息正常,所以並無打呆必要,現階段還是希望茂德可以引入新資金,並能提出新增商機及組織改造案,若這些都沒有,才會考慮跟進三商銀,被迫面對現實。

打房出新招:房屋稅基盡可能貼近市價

打房出新招 房屋稅基朝市價調整 繼奢侈稅後 財部擬訂新房價計算方式 使稅基貼近市價 拉高豪宅和一般住宅差距 預計年底提出方案

  • 2011-06-13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因應高房價問題,別以為財政部只有「奢侈稅」一招!針對許多豪宅每年要繳交的財產稅(房屋稅、地價稅)比管理費還低的現象,財政部擬訂出新的「房價」計算方式,使房屋稅基盡可能貼近市價,拉高豪宅和一般住宅的差距,預計今年底提出方案。

     政府祭出奢侈稅撼動房市,但在調整期過後似乎呈現「利空出盡」現象,房市交易量及房價雙雙回升,讓政府飽受外界政策打房無效的質疑。財政部長李述德日前表示,政府健全房市、抑制暴漲房價「還有別招」。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指出,目前房屋稅基嚴重偏離市價,使豪宅和一般住宅的房屋稅差不了多少,讓很多口袋深深的投資客即使將房子多擺個兩年再賣,也增加不了多少成本,抵銷了奢侈稅抑制房價的效果。

     黃耀輝舉例,台北市價四億元的豪宅,一年財產稅還不到十六萬元,等於實質有效稅率只有萬分之四。相較於加拿大溫哥華市價六千萬的豪宅,每年要課財產稅六十萬元,實質有效稅率為百分之一,兩地相差二十五倍。

     黃耀輝指出,實施奢侈稅的確達到冷卻房市作用,但必須讓持有房地產的稅負成本合理化,並將資金成本提高,使投資不動產買賣的成本提高、報酬降低,才能引導資金投向有益經濟長遠發展的生產事業。

     目前各地方政府依「房屋構造單價」加上地段率再扣除折舊後,評定出房屋現值來做為房屋稅基。然而,「房屋構造單價」已長達二十八年沒有調整,造成有豪宅一戶市價近三億,評定現值才五百萬元的荒謬現象。因此,財政部委託台北市稅捐處研究,重新檢討房屋現值的計算方式,預計年底提出報告。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奢侈稅是要讓房市的假需求先穩定下來,解決當下房價不合理飆漲的問題,其他的財產稅,包括房屋稅稅基與不合理的減免稅優惠,會陸續進行檢討。

台中市某所國小過動兒高達五、六十人

過動兒難管 校長竟要老師留職停薪

  • 2011-06-13
  • 中國時報
  • 【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所國小三年級男學生,是個過動兒,不但在課堂上無故大叫,擾亂老師上課,還常常毆打同學,班上家長十二日開會討論,一致決議增派輔導人員,不料,校長反而建議導師為何不留職停薪,在場家長們莫不為導師叫屈。

     校園霸凌是很明顯的暴力行為,但是班上如果有過動兒,卻是潛在危險,一名三年級男童,去年轉到一所知名學校,雖然有吃藥,但是效果不大,不但在課堂上擾亂老師上課,隨意起身走動,還無故腳踹、手捏、搶玩具,毆打同學,不論男女無一倖免。

     脾氣溫和的老師有時被過動兒氣得不知該怎麼辦,但是為了大多數同學的受教權,只好暫時叫過動兒去走廊罰站冷靜,結果遭到過動兒家長反彈,「為何我的小孩不能在教室內上課?」。

     家長們不但擔心小孩無法安靜上課,更擔心被欺負,於是昨天相約到學校討論解決方案,但是出席的校長卻反駁,情況並不像家長所說的那樣嚴重,家長們為了求得真相,建議班上設攝影機,增派輔導人員,協助導師輔導。

     不料,校長竟建議導師如果太累,不如留職停薪,引起導師不滿,這名導師請校長要三思,在場家長更為導師抱不平,怎麼校長不好好思考如何解決,反而叫導師「別做了」。

     輔導主任說,類似這種情況的學生高達五、六十人,比這個過動兒更嚴重者還很多,下學期將會請這名過動兒去資源班上課。

教育局副局長王銘煜說,過動兒並不是特殊教育學生,不能送去特教學校上課,將會請輔導人員加強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