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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8

收租型建案3%報酬? 建商原價買回? 專家提醒:風險不小

收租型建案夯 月銷5成

2015年01月08日

稱5年後加價買回 3.5%報酬「考慮風險」
【洪安怡╱台北報導】

打房打到資金四處流竄,改往收租型建案跑!近期新竹、台中推出不少收租型產品,甚至強打包租5年後加價買回,去年底推出至今已銷售5成。

專家提醒,原價買回有未必履行的風險,也要考量當地租賃市場狀況。

台中「順天上環匯」鎖定商務人士,推出包租2年報酬率3%投資型產品。資料照片

新竹縣竹北市「水玥國際商務會館」共70單位,每單位16~31坪,每坪含裝潢45萬元,主打每年3.5%租金報酬率,5年後原價加25%佣金買回,去年年底一開賣已售出5成,銷售人員盧利芳說,這是集資經營飯店的概念,好的投資商品仍受青睞。


有如集資經營飯店

鉌豐開發之前在台中推出「默砌旅店西苑館」完銷,去年下半年再推出「默砌旅店環中館」,規劃1~2樓共2間餐廳、3戶店面,3~12樓為飯店,共121間客房,採分層銷售,每層售價8000萬元~1億元,鉌豐開發將統一經營旅店7年,7年後買方可再續約,或找其它管理團隊接手經營。


鉌豐開發協理何至淙說,該案投資報酬率約4.5%,目前已售出5成,鉌豐開發也持續找地再推飯店產品,不排除和其它飯店業者合作。

順天建設在台中推出酒店式公寓「順天上環匯」,規劃46~48坪,每坪52萬元起,未來委由安捷物業管理,以成交總價的3%回租2年,2年後順天建設有優先承攬權。

 

 

近期收租型建案

酒店式公寓銷6成

順天建設總經理林丙申說,台中不少商務人士有長期住宿需求,「要能享受飯店服務,又有家的溫暖」,酒店式公寓就應運而生,目前已售出6成。他強調,早看出房地產走了多年多頭會有變化,3年前取得土地便規劃好此投資型產品。
侑信開發在台中、嘉義規劃學生套房的「凱格鹿」系列,以包租5年方式,投資報酬率約3%。

「含裝潢難估行情」

侑信開發特別助理賴凱裕說,過去銷售成績不錯,但近期受景氣影響,投資客也產生觀望,目前第11期銷售約6成,隨著土地成本不斷墊高,應不會再推此類產品。

「房地產這波多頭走太久,大家好像忘記風險。」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提醒,收租型產品含裝潢出售,單價拉高難評估行情,投資報酬率也有可能被高估,買方收回後難有這個行情;

此外,原價買回的產品,也要看建商是否真能履行合約,風險不小。

2013/11/21

頂新魏家豪買9戶帝寶 向第一銀行貸款99%

【動新聞】貸款99% 魏家豪買9戶帝寶

2013年11月21日06:53

【陳亮諭/綜合報導】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昨赴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中場休息時「私下」告訴立委費鴻泰、賴士葆說,頂新魏家在2008到2009年間買了9戶帝寶,其中99%的資金來自銀行融資,央行專案檢查後,要求提供資金的第一銀行應將融資成數降至6成。


今日出版的《蘋果》報導,費鴻泰、賴士葆昨向部分媒體轉述,彭淮南認為頂新魏家「有藉銀行融資、炒作豪宅價格之嫌」,去年6月宣布將「豪宅」列入央行房市管制範圍內,把貸款成數降至6成。央行打房的源起真相大白,原來為防堵財團炒作的「頂新條款」。

《蘋果》向房產業者查證,魏家之後還陸續買入帝寶,目前在魏家4兄弟名下的帝寶至少14戶,市值近57億元。

2013/11/13

溫泉社區沒湯泡 建商根林建設判退70萬

溫泉社區沒湯泡 建商判退70萬

2013年11月13日

基隆「優泉小鎮」建商標榜戶戶有溫泉,被住戶痛批騙很大。資料照片

【丁牧群╱台北報導】基隆市七堵區「優泉小鎮」溫泉社區,七年前銷售時以廣告文宣標榜「給我溫泉其餘免談」、「頂樓露天風呂」等內容,但鄭姓、李姓女子各以三百多萬元買下一戶後,發現根本沒溫泉可用,怒告建商根林建設要求減少每戶價金一百多萬元。高等法院昨判決根林須返還鄭、李各七十多萬元。可上訴。

稱管線已架好

根林建設昨不願回應判決,鄭姓、李姓女子的律師則說:「我們願接受判決金額。」判決指出,根林建設二○○六年推出「優泉小鎮」社區,廣告強調「買別墅?給我溫泉其餘免談」、「別人沒有的頂樓露天風呂,才夠酷」等語。
鄭、李各以三百多萬元買下一戶後,才發現雖有溫泉設施但沒有溫泉水,氣得控告建商要求減少價金。
根林辯稱溫泉管線都架設好了,只要基隆市政府核准即可供水使用,但事實上該建案因廢污水處理等環境評估沒過,至今無法獲准供應溫泉,高院昨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根林建設要為「溫泉社區無溫泉」的瑕疵負責,須返還鄭、李各七十多萬元。

2013/11/12

書記官楊金池蓋違建 檢舉11次 台中市政府不拆

官員瞎了嗎 書記官蓋違建 檢舉11次政府不拆

2013年11月12日

 

 

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申請興建5樓透天厝,卻在1樓與5樓蓋非法夾層(白框處),讓5樓變7樓。翁清雅攝

【綜合報導】真是政府無能、小市民無奈!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買地申請興建五層樓透天厝,卻以夾層方式違法改建七層樓,還在屋後空地加蓋四樓違建,離譜的是,鄰居眼看違建愈建愈高,至少十一次分向台中市長信箱等單位檢舉,至今兩百五十六天竟擋不住違建續蓋,直到《蘋果》接獲投訴查證後,市府才宣示明天一定強制拆除。

鄰居痛批:「書記官知法犯法,政府無能、包庇,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完工?」

鄰居在住家外牆掛布條抗議市府包庇縱容。翁清雅攝

《蘋果》發現,台中市政府五度接獲檢舉,都僅發文要求改善並相信楊家宣稱「會自行拆除」,便草草結案,完全無視楊家隨即復工,相同戲碼竟整整玩了五次。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施工中發現違建應勒令停工,若擅自復工就可依《建築法》移送法辦,「少數刁民看準政府無法拆他,一犯再犯,這戶違建竟可反覆五次復工,市政府應將他送辦。」
律師鄭伊鈞指出:「市府不肯送辦,確有怠惰。」律師廖芳萱說:「擅自復工或重建,依《建築法》可視不同行為判處一年以下徒刑。」

楊金池在屋後違法增建,使巷道變狹窄。紅色區塊為違建範圍。許淑惠攝

申請五樓蓋成七樓

黃家投訴《蘋果》表示,楊金池(四十五歲)買下隔壁兩戶舊屋拆除重建,去年二月動工,今年三月鄰居發現楊男申請五樓建物,竟蓋得比一般樓房高,詢問才知他將一樓和五樓各挑高六米,企圖偷蓋夾層,變成七層樓,並在屋後法定空地增建違章建築,導致小巷充滿壓迫感。
黃家投訴指出,今年三月起鄰居開始檢舉楊家違建,陸續發生小衝突,七月陳姓鄰居見楊家建築工人將水泥倒入排水溝,要求對方清除,反遭楊妻提告要求負擔九萬八千元清除費,陳家害怕上法院同意和解,條件竟是不得再檢舉楊家違建。

 

民眾向胡志強市長(圖)信箱檢舉違建,卻未見處理。

市府僅發文促改善

更離譜的是,市政府接獲檢舉,僅發文要楊家改善,楊家表明會自行拆除,市府就結案,但沒多久楊家又復工,民眾再檢舉,市府仍僅發文,楊家象徵性自拆,市府又結案,期間附近鄰居向中市都發局、市長信箱、政風處、營建署檢舉,前後至少十一次未見處理,鄰居只能無奈看著楊家違建愈蓋愈高。


囂張嗆鄰:去告啊

黃家人表示,直到上月十一日,楊家違建鷹架已搭到黃家庭院上方,家人再也無法忍受,找來議員協調,楊金池竟說:「要告就去告,告贏就給你租金呀!」事後家人還遭自稱營造廠老闆恫嚇:「你叫警察做什麼?」並遭楊辱罵:「俗辣!」
楊金池二○○二年曾因兩度召妓,遭台中地院記一大過、二小過,並被公懲會懲處休職一年。黃家人認為楊男身為書記官,卻知法犯法,怒告他公然侮辱,並向《蘋果》投訴市府未依法強拆違建,也沒將全案移送法辦,「不但無能,還涉包庇!」昨製作寫著「市府擺爛」的白布條,準備等市府拆違建時抗議。

市府承諾明天必拆

記者昨到現場發現該違建正在灌漿,楊金池神情緊張說:「下午請假,才順便繞過來看看。」記者問:「上月底不是接到拆除通知,說本月十三日要來拆,你還灌漿?」楊竟答:「我不知道這件事,都是妻子在負責,我只是借名當起造人。」還說動工時曾對鄰居送禮,「但鄰居一直檢舉,真的有夠倒楣。」還稱問過建築師,一切合法,也有申請雜項執照,但記者反問:「你申請的是廣告物、圍牆,與項目不符吧!」楊無法回答。
台中市都發局主祕李正偉推稱,楊家先前五次查報都依規定停工並自行拆除,才未移送,但在《蘋果》追問下,才坦承:「楊家應是熟知法令延緩報拆的伎倆,市府十三日(明天)一定拆除,如敢復工就送辦。」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中市執行拆除違建,從不考慮對方身分,今將針對該個案進行了解,如有公務員怠惰,必定追究嚴懲。
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評:「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事?應追究背後是否有人撐腰,也可向法院檢舉。」台中地院發言人劉長宜說,楊蓋房是私人行為,如破壞司法信譽會懲處。

楊金池小檔案

◆年齡:45歲
◆現職: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書記官
◆婚姻:已婚,妻范嘉純
◆經歷:曾任台中地院法警
◆爭議:2002年捲入台中警員包庇應召站案疑涉洩密,不起訴,但被查出曾召妓2次,遭台中地院記1大過、2小過,並被公懲會懲戒休職1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違建種類及處置

◆按違建位置分類
.頂樓加蓋:北市1995年以前大型違建或1995年以後新增違建,皆「即報即拆」
.陽台外推:實務較少陽台外推遭拆案例
.室內夾層:室內較難舉報
.一樓外推:即報即拆
◆按興建期間分類
.1995年起:一律查報拆除
.1964至1994年:拍照列管
.1963年底前:准予申請修繕,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註:各縣市處理違建方式原則雷同,但細部規範略有差異。上述為台北市規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書記官違建 事件簿

03/01 書記官楊金池在1樓屋後違法增建遭檢舉,市府要求自行拆除。
04/18 楊在1樓屋後施做違建樑柱,黃姓民眾向都發局修復工程科檢舉,楊遭勒令停工,自行拆除完畢。
06/11 楊又再進行違建灌漿,黃男再向修復科檢舉,楊自拆樓地板,但留下樑柱。
07/04 楊將拆除的樓板重新組模,黃男檢舉,楊又自拆。
09/25 楊再度施工,黃男又兩度檢舉,修復科因此前往制止施工、並拍照。
10/19 楊在1樓蓋夾層違建,還將屋後違建增建2樓,黃男改向1999申訴。
10/27 黃男持續向都發局、市長信箱、市府政風處、營建署檢舉,楊仍持續搶建。
10/31 市府通知楊將在11/13前往拆除。
11/11 《蘋果》前往勘查,發現楊屋後違建已增建至4樓,且正在進行5樓夾層灌漿。
資料來源:投訴人、台中市政府

2013/9/4

新宅變成凶宅 強風吹塌磚牆 壓死水電工人

強風吹塌磚牆 壓死水電工人

2013年09月04日

 

被墜落磚牆(小圖)壓住受困,邵姓水電工被警消救出送醫仍不治(大圖)。翻攝畫面

【楊永盛╱苗栗報導】苑裡鎮海岸里一棟興建中透天厝工地,昨下午發生一死工安意外,邵姓水電工人開鑿牆壁準備埋設管路,疑因新砌好的磚牆尚未穩固,加上強勁海風吹打,整片數噸重磚牆瞬間墜落,邵男頭胸部重傷,送醫不治。檢警今天將相驗調查死因。警方說:「新宅變成凶宅,屋主心情肯定不好受。」

合力搬開斷裂牆

警方調查,死者邵立鑫(三十一歲)是水電工人,昨跟范姓同事,在苑裡鎮濱海一棟主體結構快完工的透天厝三樓施工,邵以手工方式,拿著鐵錘和鑿子想在剛砌好不久的磚牆上,開出數道準備埋設管路的淺溝。
昨下午五時三十分,范男在三樓前方施工時,聽到後方傳來重物擊地聲,衝過去察看,發現邵男被大片磚牆壓住,他無力抬起趕緊報案,數名消防人員和警員合力搬開斷裂磚牆,才將已無生命跡象的邵男送醫急救,但他因頭部、胸部重傷送醫不治。
警方研判坍倒的磚牆新砌沒多久,可能水泥還沒有很乾,加上海風灌進工地亂竄,導致磚牆突然倒坍,邵男閃避不及被緊緊壓住,被拉出時已無生命跡象,家屬對死因並無意見。

2013/8/29

文山區福興路山坡地墓園變更為建地 地主掘42墓 挖骨逼遷

地主掘42墓 挖骨逼遷

業者公告3年 清進士後代斥野蠻

2013年08月29日

北市福興路1500多坪墓地,一志投資公司擅遷墓挨告,其中有一門是清代進士的墳墓(下小圖)。呂品逸攝

【塗豐駿、簡銘柱、潘姵如╱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一塊上千坪墓園,投資公司收購後,土地上仍有墳墓無法開發,多次向市府申請遷墓遭駁回,日前竟擅自遷移四十二門墳墓,引起墓主後代不滿痛斥:「實在太野蠻了!」憤而提告侵害墳墓屍體罪。業者解釋已公告三年要求遷墓,因聯絡不上後代,才轉放納骨塔。

引起爭議的墓園在文山區福興路山坡地上,佔地一千五百坪,百年前分屬多名地主所有,當時就陸續埋葬先人,政府十四年前變更為建地標售,被「一志投資公司」買下,由於附近每坪房屋可賣到四十萬元,該地若順利開發成建案,商機相當驚人。

已提告侵害墳墓

黃先生說,太祖父黃賓秋是清朝明經進士,埋葬該地近一百三十年,他聘僱專人管理墓園,本月初告知他墓園遭破壞,趕往察看發現祖墳已成斷垣殘壁,地主在圍籬外張貼公告,要他們主動聯絡。他表示從未接獲知會遷墓,「太野蠻了!」已控告侵害墳墓屍體罪。
一志投資公司經理張玠忠昨向《蘋果》指出,三年前張貼公告,希望墓主後代主動遷墓,不少人陸續遷出,僅剩四十二門,遲遲無法聯絡上後代,本月初才主動將骨骸轉存放於新店區一處納骨塔,並貼公告留下聯絡方式。

擅自拆遷罰15萬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課長邱金榮說,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公墓內的墳墓棺柩、屍體或骨骸,未經主管機關核發起掘許可證明不得起掘,擅自拆遷將面臨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他表示,地主多次提出遷墓申請,但這些墳墓都是有主墓,調查發現地主未與墓主後代溝通,才駁回其遷墓申請。

可興訟要求賠償

律師賴泱樺說,地主應依《民法》對墳墓後代提「侵權行為」、「無權占有」及「占有物返還」訴訟,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也建議墓主後代可依民、刑事訴訟,向地主要求賠償。

北市福興路爭議墓園小檔案

★坪數:約1500坪
★地目:住宅用地
★埋葬數量:42門
★附近房屋成交行情:約40萬元╱坪
★土地所有人:一志投資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許清芳被依詐欺罪判五月徒刑

違建將拆 黑心商仍賣屋

婦花4千萬受騙 建商判5月

2013年08月29日

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許清芳被判五月徒刑。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北市蔡姓女子十一年前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正第建設「師大新邸」一樓新屋,事後發現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外推違建,將遭拆除,憤而提告建商老闆許清芳等人,歷經十年纏訟蔡女先獲賠五千多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再認定,建商隱瞞違建事實,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三萬五千元。


 

蔡女(左圖,張良一攝)批建商以實景照當廣告,豈料竟是夾層(右圖箭頭處)、陽台外推的違建。翻攝畫面

蔡女昨氣憤地說:「十年來精神、金錢損失不在話下,歷經多次不起訴、再議,才是最大折磨。」蔡女還說:「法院判建商賠償五千多萬元後,建商遲不給錢,還要求我們還屋、付房租,前年建商轉售該屋竟賣到七千萬元,太惡劣了。」建商許清芳的律師說:「已賠償蔡女屋款及利息,法院還判刑,一定會上訴。」



 

建商將陽台外推設計成臥室,一旦遭拆後臥室面積將大幅縮水。蔡女提供

廣告不實多次挨罰

六十歲的許清芳是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旗下包括正第、展望等多家建設公司,但多數公司均曾因售屋廣告不實,被公平會裁罰十餘次,許也曾因隱瞞消費者銷售夾層屋,被依詐欺罪起訴,九年前還被消基會列為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
這起賣屋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四月,蔡女與丈夫得知正第建設在北市羅斯福路推出「師大新邸」建案,標榜「一樓雙庭院大戶超大享受」,到現場看屋,經正第總經理陳遠明、銷售員吳靜瑜說明後,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權狀四十坪、可使用八十坪的一樓房屋。
未料蔡女夫婦入住後,隔年六月就發現住家旁被台北市府張貼違建拆除公告,限許清芳六月三十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強制拆除,兩人才知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違建。


卸責銷售員有說明

蔡女指控,「師大新邸」二○○一年完工取得執照後,許清芳等人未依法變更執照內容,就擅自外推圍牆把前陽台部分變更為玄關,後陽台併入廚房、臥室,上方還施作夾層當臥室、和室,電梯機房則改建成浴室及餐廳,其中廚房、臥室被拆除後,合計僅剩五點五坪,蔡女憤而提告。
許清芳、陳遠明辯稱,沒有欺瞞也未參與銷售,許還指有要求銷售員要說明二次施工、陽台外推,吳靜瑜則辯稱,她事先不知有違建通知。

「以履約保證買賣」

法官認為,正第確曾收到違建拆除通知,還向市議員吳碧珠陳情協助緩拆,可見許等人刻意隱瞞房屋將遭強制拆除的重大訊息,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陳、吳各四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住商總經理室專案主任徐佳馨表示,向建商買成屋可要求五天以上的審閱期,並詳閱不動產說明書,了解房屋有無違建,且可調閱謄本了解抵押貸款情形。徐提醒「最好以履約保證方式買賣,避免有糾紛時討不回錢。」

許清芳小檔案與爭議

◎年齡:60歲
◎學歷:台北工專化工科畢業(已改制為臺北科技大學)
◎家庭:已婚,育有2女、父親為老牌企業萬有紙業前董座許老有
◎經歷:
.1981年自創新第營造工程起家,後輾轉成立新第來亨建設集團
.1984年獲「青年創業楷模」獎
◎爭議事件:
.先後以今第、正第、展望、達立、居大與真晶建設名義推新建案,因廣告不實遭裁罰十餘次
.2004年消基會公布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旗下正第、展望建設上榜
.2006年以廣告不實手法,違法銷售夾層屋,遭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3/8/23

五楊才通車 路面裂開30米

扯 五楊才通車 路面裂開30米

暴雨讓偷工減料提早現形

2013年08月23日

五楊高架內側車道出現裂縫,長達30公尺、寬約2公分。方萬民攝

【李姿慧╱台北報導】國道一號五楊高架通車才4個多月的五股-中壢段,驚傳路面裂開。國道新建工程局昨表示,五楊高架北上南崁到林口約45.1公里處昨出現3 處裂縫,其中最嚴重的內側車道裂縫長30公尺、寬約2公分,並伴隨路面隆起,研判應是潭美颱風帶來暴雨使地下水無法宣洩所致。但專家學者直言,問題出在趕工及偷工減料。

耗資606億元的五楊高架平均每天車流量近6.3萬輛次,去年12月16日先開通中壢-楊梅路段,今年4月20日再開放五股-中壢路段,昨下午被發現在北上45.15至45.18公里處出現3處裂縫,其中最嚴重的是內側高乘載車道有30公尺長的裂縫和隆起,裂縫寬度約2公分,另外,車道最內側水溝旁及最外側路肩旁還有2處裂痕。

 

五楊高架五股-中壢段才剛通車4個多月,就驚傳路面裂開。資料照片

已封閉車道搶修

施工單位國工局表示,從裂縫僅出現在局部區域且路面上有地下水來看,應是連日暴雨導致地下水位升高來不及宣洩,造成路面過度膨脹撐裂,雖然五楊高架有設計擋水牆和排水孔,但雨實在下得太快,超出了原本設計。據中央氣象局觀測,該地區過去3天累積雨量逾300毫米。
國工局說,昨現場勘查,確認路面破損的路段無即時危險,傍晚先封閉1車道搶修,晚上10時再擴大封2車道修補,今清晨6時恢復3線道通行,未來會詳細調查再作永久性修復。

 

 

五楊路面裂縫位置圖
五楊高架北上45.15至45.18公里處昨出現3處裂縫,其中內側車道的裂縫長30公尺、寬約2公分,狀況最嚴重,國工局已漏夜進行修補。

趕工致品質不佳

但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昨看過破損路面照片後指,這是趕工及偷工減料導致,因裂縫寬2公分且有沉陷,應是施工時底層爛泥還沒清乾淨就回填,且回填土壓實不確實,才會裂開且裂痕出現沉陷,根本是用昂貴的國道造價做出鄉下道路的品質,須整個挖掉重新回填,若是施工確實,30年內都不應該出現裂縫,下雨和地下水都是推托之詞。
台灣大學地質系教授劉聰桂表示,工程設計本來就要考量地下水因素,台灣並不是只有這幾天才有這麼大的雨,說雨量超過工程設計是不實說法,新國道會出現裂縫只有兩個原因,包括事先沒有做好地下水資料蒐集或偷工減料。


民眾:不敢走了

網友昨天在台大批踢踢(telnet://ptt.cc)po文,直呼五楊高架只是「堅硬的豆腐」,還有人說:「鬼島的施工品質。」民眾王先生說,好恐怖,新通車的路竟隆起裂開,以後不敢走了。
交通部長葉匡時說,新路面出現裂損確實有點奇怪,將要求相關單位調查檢測。國工局則否認有偷工減料及施工不實情事。

2012/12/5

包商資格不符 金門大橋恐停工

包商資格不符 金門大橋恐停工

 

中時電子報作者: 李金生、葉芷妘╱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金生、葉芷妘╱綜合報導】

銜接大、小金門的「金門大橋」工程,今年六月動工至今進度逾三%,但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判斷得標廠商樺棋營造公司資格不符,面臨緊急停工,甚至另覓廠商的難題。樺棋營造則表示,迄未接獲停工通知,目前一切照常進行。

前途未卜▲金門大橋目前正進行施工棧橋工程,進度逾3%,超前合約規定,卻面臨停工難題。(李金生攝)

經費逾六十五億元的金門大橋工程,競標的榮工處在今年三月向交通部國工局提出異議,指得標的樺棋營造僅有跨度三至五公尺的「棧橋式碼頭」工程實績,並無「橋梁工程」承作經驗,且曾承作的工程實績金額也與招標公告的「單次契約」金額要件不符。

國工局卻認為沒有問題,榮工處在四月間轉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但金門大橋仍於六月二日動工,預定一○五年八月完工。當時馬總統電話致賀,表示希望能稍微提前完工,讓他可以在任內參加通車典禮。

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以金門大橋的招標文件明訂工程實績以「單次契約」為準,且金額不得低於公告預算五分之二,也就是廿八億六千多萬元,但得標的樺棋營造係以「單次工程」第一標、第二標累加金額參與投標,確有資格不符,違反採購法情事。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楊永立和林金量等人認為金門大橋是百年建設,面對外界早先質疑採購有問題,國工局卻一意孤行,未來若廠商提出國賠,國工局要負完全責任。

縣長李沃士強調,在國工局提出解決方案前,短期內應先停工,在採行新步驟之前,更換施作廠商也在考慮範圍之內。

2012/9/19

八八風災後…淤砂達10年用量

2012-9-19

八八風災後…淤砂達10年用量

 

八八風災後,高屏河川砂石清淤至少要花10年。(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李立法、蔡清華、黃佳琳/專題報導〕八八風災後高屏溪流域淤砂疏濬量累積超過六千萬立方公尺,砂石堆置場瀕臨飽和,砂石價格大幅滑落至少六成,每公噸價格掉到二百二十元左右,高雄市砂石公會預估十年內河川淤砂清不完,根本沒有中國砂進口空間,業者甚至聯名要求河川管理單位停止採砂,紓解砂石價格下滑壓力。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副局長李宗恩指出,八八風災前高屏溪每年疏濬量約五百萬立方公尺,是南部砂石主要來源。八八災後高屏溪總疏濬量已超過六千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疏濬超過二千萬立方公尺,是過去的四倍,高屏地區砂石業者曾要求河川局停止採砂,因各地堆置場已經飽和,恐打亂砂石市場,但政府考量的是安全而非砂石利益,業者不願標售的砂石,只好先運進「土方銀行」暫存。

李宗恩說,高屏地區設有三處土方銀行,位在高雄市旗山區圓潭、屏東縣里港鄉的土庫、九如鄉的冷水坑,總存放量不到二百萬立方公尺,專門提供公共工程所需砂石,存放數量不大,對價格波動影響甚微。

但高雄市砂石公會總幹事粘曾陽卻說,政府拚命疏濬,現在每家砂石業者堆置的砂石面積都在十甲地以上,高雄桃源地區河床堆積數十米高的淤砂。業者保守估計,南部砂石業至少得面對十年寒冬的打算,光是高屏溪流域目前的淤砂量就要十年以上才能消化。

屏東砂石公會總幹事陳聰榮表示,八八風災前,南部砂石價格每公噸曾飆上五百元,現在南部砂石已生產過剩,每公噸價格掉到二百二十元左右,幾乎是賠本在賣,根本沒有人會想進口中國砂石。

2012/7/5

協和建設蘆洲工地塌陷 灌漿應變未擴大

蘆洲工地塌陷 灌漿應變未擴大

  • 2012-07-05 17:16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今天表示,蘆洲區長興路工地昨晚發生塌陷事故,經緊急應變灌漿穩定後,塌陷災情未進一步擴大,但因造成鄰近大樓微幅傾斜,市府已撤離安置大樓住戶。

     工務局表示,由協和建設在蘆洲長興路與三民路口推出的建案,為地上24層地下4層、共91戶的集合住宅,工地昨晚發生疑似施工不當而造成嚴重塌陷事件。

     工務局表示,初步了解,建商進行地下約12公尺深的地下室開挖工程,昨晚8時50分因基地連續壁破裂,工地前道路塌陷,造成長約10公尺、寬3公尺、深2公尺的大坑洞,

     工務局指出,市府在塌陷事故發生後,馬上成立前進指揮所緊急應變。為避免災情擴大,除要求工地停工並調運混凝土車及泵送車支援灌漿搶災。連夜灌漿18車次後,路面已趨穩定,3天內應可恢復雙向通行。

     工務局表示,這次塌陷造成鄰近的7層樓建物微幅傾斜,經結構技師公會技師研判,建物傾斜度約達1/80至1/100,未來可透過工程技術作補強復原。但為避免危險發生,市府仍連夜撤離安置住戶19戶32人。1010705

2012/7/1

榮電公司欠薪3月 國防部工程停擺

榮電欠薪3月 國防部工程停擺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2.07.01 02:52 am

國防部大直新建工程延宕了四年,承包機電工程的榮電公司財務困難,三百多位員工,已經三個月領不到薪水。
記者徐兆玄/攝影

位於大直的國防部新建工程,二○○四年招標開工,原本二○○八年落成,但至今沒有完工,今年初,承包機電工程的榮電公司財務困難,導致工程完全停止,目前處於沒有完工日期的窘境。

另一方面,由退輔會、台電、中華電信等出資組成的榮電,也因本案導致資金套牢,財務嚴重惡化。公司帳戶遭到債務人假扣押,一有進帳就被「截留」,六月十五日起更被打入拒絕往來戶。三百多位員工,已經三個月領不到薪水,七月起更將面臨勞健保停止的慘況。

退輔會官員表示,國防部新建工程由榮電承包機電。但開工後就發生地層下陷、砂石缺貨、建築師猝逝等問題,加上軍方不斷要求配合修改設計,進度嚴重延宕。機電工程開始進行時,又遭遇國際原物料暴漲。對於物料上漲帶來的「物調款」,國防部與榮電認定的數字,始終存在嚴重落差,歷次調解都未獲共識。

官員指出,國防部工程合約價是十八億,變更設計與物料上漲等因素,粗估完工至少需廿五億以上。榮電已花掉十三億,但國防部至今只付了五億多。另外國防部擔心榮電可能做不下去,考慮將來求償問題,因此不願撥款。

在榮電財務惡化、帳戶遭假扣押後,許多下游包商也不願宣告完工,擔心上游業主一付款,錢在榮電這邊就被債主攔走。連帶影響公司手頭其他七十多個案子,包括核四在內,都面臨停擺。

榮電工會總幹事胡明輝說,當初標得國防部工程的價格偏低,一旦工程出現狀況,公司就發現穩虧不賺。但退輔會與國防部關係密切,一直咬牙苦撐,使得缺口愈來愈大。由於多數資深員工採取舊制勞退,現在連退休與資遣,都發不出錢。

今年三月,榮電發函國防部要求解約,國防部證實,等到與榮電解約的「善後」階段完成,將會重新招標,如果一切順利,至少也要一年半以上的時間,才可望完成。

退輔會表示,曾向政院多次提及問題,希望尋求融資或增資,因條件不佳與法令限制,幾年來「大家都說要救,但都沒拿錢出來」。以目前狀況很快就要「拔管」,召開董事會讓公司破產。

全文網址: 榮電欠薪3月 國防部工程停擺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95630.shtml#ixzz1zKTe6f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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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工程會建置「承攬廠商工程履歷制度」

承攬商建履歷 李鴻源:將設公共工程智庫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1.12.28 02:42 am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昨天表示,將規劃設置公共工程「智庫」,解決各公務機關的公共工程問題,李鴻源形容,這就像幫各單位的公共工程「算命」。

李鴻源表示,公共工程「智庫」計畫在兩年內完成,智庫從工程規劃階段就開始監控,每個部會在什麼階段會遇到什麼問題,今後都能一清二楚,也能提升品質、縮短工期,對非主管工程的部會來說,相當受用。

此外,工程會也建置「承攬廠商工程履歷制度」,可協助各機關篩選出優良廠商,剔除不良廠商,提昇公共工程品質。

李鴻源指出,明年廿件指標性民間促參案,金額高達三千五百億元,包括台中港龍風火力發電廠、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聯合開發、租賃台中港石化工業專業區土地、以及興建石化品碼頭等重大BOT案。

全文網址: 承攬商建履歷 李鴻源:將設公共工程智庫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08969.shtml#ixzz1hoXUgF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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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6

高雄醫學大學興建中大樓...包商爆料有施工瑕疵

包商爆施工瑕疵 鋼筋熱彎 危高醫大樓

「恐影響強度品質」 業者:安全無虞

2011年 11月26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雄醫學大學興建中的第二教學研究大樓遭包商爆料施工瑕疵,恐有安全之虞!一名王姓包商投訴,大樓有多根關鍵的柱子鋼筋,出現不當熱彎及數目不足等嚴重瑕疵,承包工程的聯鋼營造坦承確有熱彎,但已與建築師及監造單位研商補強,安全無虞。

土木專家則說,鋼筋熱彎確實應避免,但只要經精算驗證,仍可補強安全性。

高醫第二教學研究大樓總經費逾11億元,是地下2層、地上12層建物,預計明年2月完工,目前全棟建築物結構已完成。
但有一位自稱參與綁鋼筋工程的王姓包商投訴《蘋果》,指大樓東、南及北等3側,共有15至20根的柱子鋼筋,出現鋼筋數目短缺及被不當熱彎的嚴重工程瑕疵。
王姓包商指出,去年初他就發現大樓因連續壁施做位移瑕疵,導致柱子位置必須調整,有多根柱子的鋼筋在已澆灌水泥的情況下,進行熱彎調整位置。

包商擔憂被究責

「熱彎鋼筋是大忌,會影響鋼筋強度和品質!」他擔心日後出問題被究責,要求聯鋼出具切結書不成,加上向校方反映也未獲具體改善補強,為求自保,遂違約不再承做。

「可銲鋼筋熱彎」

承攬工程的聯鋼營造工程部副理蔡東融坦承,「少部分鋼筋因作業的空間不足,無法冷彎,只好用熱彎處理,不過因使用的鋼筋是可銲鋼筋,熱彎對鋼筋強度影響不大,安全性沒問題。」
至於鋼筋數目,僅有東南側少數柱子鋼筋減少2支,不過因連續壁內層主筋也可當柱子鋼筋使用,「經初步核算,柱內總鋼筋量尚符所需。」

須驗證確認安全

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洪觀英指出,工程若因設計及施工出現任何誤差或錯誤,必須變更設計時,一定要經學理分析及驗證,確認安全無虞,「不能說熱彎或鋼筋數目減少,就一定有安全問題。」

使用熱彎鋼筋注意事項

.所有鋼筋應在常溫下彎曲,非經工地負責人准許不得加熱調整
.經准許使用熱彎時,應加熱適宜,不得損及材質及強度
.加熱後的鋼筋應在常溫狀態下自然冷卻,不得使用冷水驟冷
.折彎動作應徐緩,若過於急驟易生疵裂
.已彎曲鋼筋不得伸直再使用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前理事長歐良規

 

包商爆料高醫大興建中的大樓,多根鋼筋出現不當熱彎等瑕疵。投訴人提供

2011/8/25

馬英九:未來徵地將採市價,並推動不動產交易採逐筆實價登錄。

雙英主打實價 業者:房巿慘了 建商公會全聯會:衝擊下半年房巿 恐掀房仲關店潮 但也有業者稱實價登錄讓土地政策更能發揮效益

  • 2011-08-25
  • 中國時報
  • 【王莫昀/台北報導】

好時機已過!?▲馬英九總統(左)24日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宣布新一波的土地改革,以落實土地與居住正義。(陳君瑋攝)

 好時機已過!?▲馬英九總統(左)24日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宣布新一波的土地改革,以落實土地與居住正義。(陳君瑋攝)

 ▲馬總統昨天宣布土地與住宅政策,相關五大修法可望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業者憂心「房市最好的時機已過」。 (本報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馬總統昨天宣布土地與住宅政策,相關五大修法可望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業者憂心「房市最好的時機已過」。 (本報資料照片/王英豪攝)

     馬英九總統昨日公布住宅政策,強調居住正義,並將推動實價登錄、加徵空地稅等多項管控炒房、炒地措施,房地產業者普遍認為,繼去年政府祭出一連串打房政策後,國、民兩黨總統參選人近期提出的住宅政策,更不約而同地強調實價登錄、實價課稅,進一步影響房巿信心,衝擊今年第三、四季房巿,引發房仲業等關店潮。

     建商公會全聯會常董王應傑指出,奢侈稅上路後,成屋巿場委託案大幅下滑,買氣萎縮,預售巿場來客與成交也受波及;如今馬總統提出實價登錄,不免令外界產生是為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實價課稅等政策鋪路的揣測,加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更直接提出實價課稅,勢將影響房巿信心。

     「第三、四季成交量將進一步萎縮。」王應傑預期,未來不僅房價有下跌的疑慮,也將引發房仲業關店潮!

     聯聚建設董事長江韋侖也認為選前房巿沒有好的理由,除了奢侈稅、國際經濟情勢不佳等因素外,近期股巿震盪也波及房巿買氣。

     「房巿最好的時間已過!」華固設董事長鍾榮昌指出,馬總統新政對房巿來說是短空長多,長期有助健全房巿,也是大有為政府必要之舉;只是短期對房巿多少會產生影響。去年民眾排隊買房、房價一日三巿的榮景,三十年來只發生過兩次。

奢侈稅實施後,巿場少了投機客,房巿交易量自然會減少,加上歐美前景疑慮,影響台灣科技產品等外貿表現,未來若波及就業巿場,將連帶影響房巿表現。

     不過,台北巿代銷公會發言人施孝文認為,相關法令細節尚未公布,對房巿影響尚難評估。

     也有業者認為「實價登錄」是一系列房市改革政策的重要關鍵,信義房屋表示,雖然現行民眾買賣房屋,可以透過許多管道查詢房價行情,不過由政府執行實價登錄,不僅具備「公信力」,更可達到「全面性」,方便民眾買賣房屋時有所參考,進而大幅降低人為哄抬房價的機率。而且以真實的交易價量資訊為基礎,政府所訂定的各項房地產政策才更能發揮效益。

 

***********

不動產實價登錄 門牌50號為一區

  • 2011-08-25
  • 中國時報
  • 【管婺媛/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宣示未來徵地將採市價,並推動不動產交易採逐筆實價登錄。至於,不動產交易「區段化」公布方式,內政部長江宜樺說,約以門牌號碼每五十號為一區段,含括巷弄及樓層,類似街廓區段概念,並剔除成交價格過高的極端案件,避免不肖業者藉個案哄抬區段房價。

     江宜樺表示,《土徵條例》已排入今天行政院院會議程中;而關乎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中,《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已在上會期送立院審議,待《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草案經院會通過後送立院併案協商處理,期待與《住宅法》草案一齊送立院下會期審議。

     江宜樺說,《土徵條例》修法重點在於未來徵地改採市價徵收,讓徵地符合公益、必要性;並增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每半年要調查一次「市價」,以及明訂被徵收者若為中低收入戶,應提供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等安置措施,確保弱勢民眾有房子可住。

     他說,目前全國爭議徵地案約有八至十案,包括新竹的「璞玉計畫」,未來都將比照「大埔模式」,讓土地被徵收的農民能夠換得品質相當的農地,繼續從事農業工作。

     江宜樺指出,改以市價徵收雖會增加開發成本,但基於維護土地正義精神,修法可讓開發者更審慎地面對被徵收的對象,避免「濫行徵收」的狀況再度發生。

     至於,在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的「地政三法」修法部分,江宜樺則說,未來都採「實價登錄」及「區段化、去識別化公告」原則。

他強調,地政三法修法內容不會影響一般不動產交易稅課徵方式,目前在持有稅與交易稅方面,仍以原有的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所得稅等項目課徵;不過,未來三法修法通過後,奢侈稅將可直接以不動產交易實價課徵。

2011/8/19

借牌包工程 21名業者緩起訴

借牌包工程 21名業者緩起訴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1.08.19 03:18 am

前台南縣佳里鎮長邱建男、鎮公所總務曾永諺,被控辦理小型工程指定得標廠商,並以借牌陪標方式得標,台南地檢署昨天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但有21名土木包工業者涉及借牌、陪標,被檢察官處分緩起訴,其中17人應交付1萬、3萬至4萬元不等的緩起訴處分金。

【2011/08/19 聯合報】

2011/8/16

雲林縣斗六市中山國寶倒塌上訴駁回。

最高法院 裁判書 -- 民事類
【裁判字號】 99,台上,431
【裁判日期】 990311
【裁判案由】 國家賠償
【裁判全文】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四三一號
上 訴 人 雲林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丙 N ○
訴訟代理人 陳 信 村律師
      蔡 壽
被 上訴 人 甲 ○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審更審判決(九十五年度
重上國更(一)字第一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本件被上訴人主張:伊等為坐落雲林縣斗六○○段社口小段九
二之一八九號等土地上,由訴外人宗漢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
國八十年至八十二年間,所興建中山國寶二期、三期,及觀邸大
樓(下合稱系爭大樓)之所有人或住戶或其家屬。系爭大樓於八
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因南投縣日月潭偏南約一二.五公里附近
斷層錯動所引發之內陸淺地震(下稱九二一大地震)而倒塌,
致如原判決附表(下稱附表)二「死亡情形」欄所示之住戶及其
家屬,於大樓倒塌時,受結構體或隔間牆等之擠壓而死亡或受傷
。該大樓倒塌之主因經鑑定結果既為混凝土抗壓強度不足及箍筋
捆綁錯誤等,足見上訴人所屬工務局人員,在大樓興建中執行其
監造,及使用執照之核發等職務時,顯有疏失。

其中中山國寶大
樓(第二期)在結構設計上,另有弱柱強樑等缺陷,亦見上訴人
指派資格不符之人員審核該大樓之建造執照,有其違失。乃伊等
就各自之房屋倒塌毀損、受傷或家屬之死亡所受之損害,依國家
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上訴人給與賠償,上訴人竟予拒
絕。爰求為命上訴人給付(賠償)伊等各如附表四「賠償總額」
欄所示之金額,及均自訴狀繕本送達翌日(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九
日)起加付法定遲延利息之判決(被上訴人超過上述金額本息之
請求,及原審共同上訴人劉碧蓮、劉寧森、劉淯如即劉素華、劉
珍諭即劉碧君、蔡金湖、蔡慈美、蔡錦漢、高蔡葉、曾蔡阿券、
蔡嶺松、蔡勝籐、蔡國男、蔡勝苗等十三人之上訴,均經原審駁
回其等對第一審判決之上訴確定。另第一審共同原告賴昭應、吳
永森於受第一審之敗訴判決後,在原審撤回其起訴,亦告確定。
至原審追加原告蔡簡連追加之訴部分,則經原審駁回確定)。


上訴人則以:系爭大樓倒塌之原因,係設計、監造及承造人等違
背建築技術成規所致,與伊之核發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均無關聯
。況伊就建造執照之核發,僅負形式審查之責,縱所屬工務局之
人員不具建築法所定之專業審照資格,但因仍具有公務員資格及
工程相關經驗,亦難認該人員在核照上有何故意或過失之不當行
為。於建築工程完竣後,伊所屬工務局人員已無從為主要結構之
實質審查,就使用執照之核發,更無不法可言。又伊雖為地方主
管建築機關,然依八十二年間有效(七十三年十一月七日修正施
行)之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規定意旨,於系爭大樓之
施工,僅立於督導地位,無隨時勘驗之義務。即令伊未曾派員為
現場之勘驗,仍難謂有怠於執行職務之情事;且與承造人有無違
背建築成規或偷工減料,致系爭大樓倒塌(而造成損害)間,並
無相當因果關係。被上訴人依國家賠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伊賠
償損害,自屬無理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以:訴外人劉太漢明知其設立之漢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無
承造集合住宅經驗,亦未取得甲等營造登記證,竟自八十年六月
間起至八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止,連續借用訴外人財昇營造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之名義為承造人,興建系爭大樓銷售。

惟因各該(中
山國寶二期及觀邸)大樓之興建,有人員任用、規劃設計、材料
採購缺失,及現場施工違背建築成規之情形,致於九二一大地震
時,發生樓柱崩裂或倒塌(中山國寶二期大樓因而往三期大樓方
向倒塌,部分建物撞損三期大樓)等情,造成附表二「死傷情形
」欄所示之人員遭結構體或隔間牆等之擠壓,而受傷害或死亡(
其中陳淑珠、余協甫、彭仁福、宋立本、陳美代等人相繼於訴訟
程序進行中死亡,均經原審准其繼承人承受訴訟)之事實,為兩
造所不爭執,堪認為真實。

上訴人雖辯稱其就系爭大樓之倒塌,
不必對被上訴人負國家賠償之責任云云,惟查上訴人所屬負責審
查或核定系爭大樓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之公務員,因不具當時建築
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一定資歷,依斯時各地方主管建築機
關缺乏該一定資歷之審查人員,係屬普遍現象。其以實際上欠缺
該一定資格之人員,確實依內政部訂頒之預審辦法為審查,而無
法及時發現存在設計上之缺陷,固難認上訴人就此有何故意、過
失,或怠於執行職務之情事。

但上訴人為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於
系爭(中山國寶二期及觀邸)大樓尚在建築之過程中,依八十二
年間有效施行,以保障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為規範目的
之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規定,仍負有隨時勘驗;及於
發現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
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之情形,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
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並得強制拆除之作為義務,且
無不作為之裁量空間。

乃上訴人所屬建管人員於各該大樓施工時
,竟從未至建築物現場勘驗,已據證人程大洋、林瑞鋒、王有農
,及吳惠珠,於另件刑事案件偵查中,及原審審理時證明屬實。
而各該大樓之倒塌龜裂,除有混凝土強度嚴重不足,混凝土品管
控制不佳,鋼筋強度未符合規定等原因,業經台灣省結構工程技
師公會鑑定明確外。另有為便於輸送,於壓送混凝土至各樓層灌
漿時加水,及為搶建進度,灌漿後之混凝土養護時間不足等情,
亦據證人王文杉、黃怡創於另件刑事案件偵審中陳述無訛。

足認
上訴人所屬公務員確有怠於職務執行之情事。倘其所屬公務員確
實依當時之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規定,隨時到場勘驗
,應可輕易發現上情,即得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以避免憾事之
發生,怠於其應執行之職務,終致系爭大樓於九二一大地震時
遭震毀之結果,使被上訴人各受有如附表二「死傷情形」欄所示
人員之死傷,及如附表三所示財物毀損之損害。

上訴人所屬公務
員之怠於職務行使,與被上訴人(被害人)所受之損害間,自有
相當因果關係。
被上訴人或為受害人本人,或為其父、母、子、
女、配偶,依國家賠償法之相關規定(及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
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暨繼承
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賠償)如附表二(人員死傷賠
償表)所示之精神慰藉金、扶養費、醫藥費、殯葬費,及如附表
三(財物毀損賠償表)所示之財物損失(其總金額各如附表四「
賠償總額」欄所示),應予准許等詞。為原審心證之所由得,並
說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毋庸逐一論述之理由。因而就上述被
上訴人之請求為有理由之金額本息部分,廢棄第一審所為被上訴
人敗訴之判決,改命上訴人如數給付,經核於法並無違誤。

上訴
論旨,徒就原審採認、認事及適用法律之職權行使,指摘原判決
該部分為不當,聲明廢棄,非有理由。 ====>上訴失敗, 公務員有罪!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
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三 月 十一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蘇 茂 秋
法官 陳 碧 玉
法官 王 仁 貴
法官 張 宗 權
法官 高 孟 焄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