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靈生覺魂篇01 >(三魂與八識 中陰身之義 墓厝與祿位 三魂之分工)
1、道家謂「三魂」者靈、生、覺也,佛家言「八識」者五、八、六、七,
此兩說關連性如何對等?(93‧03‧26、31)
1:「三魂」與「八識」間僅在意境上有其相通,餘則無所關連。三魂為人
身主宰,八識為意識形態,故無其關連。又,「三魂」與「八識」者,
靈魂轄生魂、覺魂;八識可藏萬緣,待機而動。輪迴之靈,亦帶藏識,
以備發展未來因緣際會,但其間並無屬轄之關聯,反而各為主宰,「靈
」須主御人身,但「識」要發展因業。是以修者,保靈之清淨,潔識之
不染;靈之清淨,道家法訣有靜神之法;識之不染,佛家有智慧之量。
問:昔聖示,修者當保靈之清淨,潔識之不染。伏望垂示,道家法訣中,
有何靜神之法可保靈之清淨?佛家行持中,有何智慧之量可潔識之不
染?(95‧06‧19)
示:道以元神能量為主,故以修丹為之。佛以深入經典,而開慧啟明為之。
問:昔聖示,道家保靈之清淨,以元神能量為主,故以修丹為之;佛家潔
識之不染,以深入經典,而開慧啟明為之。此中,道家修丹,是否為
凝神、聚能之術法?又,佛家以深入經典,是否為令眾生「開佛知見
」而智慧觀照?(95‧10‧30)
示:信士認知無誤。
問:承上問。無論是否為修子,仙佛如何來分辨世人的神凝神渙,或能聚
能散呢?又,佛言智慧為世人本具,以妄想、執著故而不能得見,今
通俗一點來說,仙佛是如何來分辨世人的有否智慧呢?
(96‧11‧09/12‧10)
示:以其光華,神凝能聚則光華盛。易言之,神與能凝聚產生光華,能量
本身即具光華,如兩石相撞,鐵器交擊有火花之理同。而此光華與三
魂之關連,即是提升能量。又,智慧有光明,如云智珠光照去蒙塵,
智慧之光清朗無蔽障。
(之後又叩問:此「智慧有光明」者,是否指有智慧者不會受塵緣蒙障?
又,「智慧顯則有光明」與「神凝能聚則光華盛」中,
無相的「光明」與有相的「光華」間應該是沒有關連的吧?
聖示:然。又,無關。)
問:對世間有肉身之修道子而言,道程中一旦靈魂淨化,其生覺魂是否亦
隨之一併淨化?又,對靈宮無肉身之靈修士而言,潛修中一旦靈魂淨
化,其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亦隨之一併淨化?(95‧12‧02)
示:皆然也。靈惡則生覺亦惡(包含支使),生覺有如影隨形之性質。
問:「三魂」是否等於「八識」,其相似性及相異性為何?又,既然有道
學的「三魂」之說,想必與佛家的阿賴耶識、末那識、意識,乃至其
他前五識發生關係,伏望詳細開示?
(拱057期)(93‧07‧21)
示:三魂與八識間並非「等於」。三魂乃主支配七魄而指揮軀體;而識為
性體,譬如五識,其始於五根對五境之受納,再以六識之自我,依附
七識之意為他我,再八識之儲藏轉流。又,三魂中,僅靈魂與阿賴耶
有關,靈魂總攝生、覺二魂,阿賴耶隨輪迴而存。
2、佛陀曾演說「三魂」妙意耶?見諸何部經藏? (93‧07‧21)
2:未曾有演說。
問:六祖開演「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以貫串體用一如來示導上乘眾生。
何以在佛家之心性妙諦外,道學上又冒出所謂的「三魂」之說?
(93‧07‧21)
示:佛家所謂「中陰」即靈魂。(註:人亡故後,在陰府接受審判、刑罰
期間,或尚未投生之前,儒家稱曰「靈魂」、「鬼魂」。因其日後將
要轉世投生,而於陰府之身僅為一個階段,故佛又稱曰「中陰身」。)
問:昔聖示,佛家所謂「中陰」即靈魂。嘗見佛學常見詞彙一書中,認為
人死後尚未投胎之前,有一個由微細物質形成的化生身來維持生命,
此化生身即是「中陰身」。此說法是否恰當?又,
1)彼書中謂人死後,尚未投生前,於中陰中,即能了知其將來托生
之處。此說法是否正確?
2)彼書中謂「中陰身」在最初的四十九天中,每七天一生死,經過
七番生死,等待業緣的安排而去投生。此說法是否與實際情形吻
合?(95‧12‧11)(96‧11‧09)
示:可以如是解。以其形相仍保留故,人身雖死,卻仍有光能保留,如有
影般,只是此影更明確,以此化生身上升下墜,亦即人身之光能上生
下墜。又,前問:此說不確,乃人之誤解。後問:尚可如是解,正如
法相宗有諸多名詞而施設,以利辨認。
問:粗覽地藏王菩薩本願經,並未見及「中陰」之教示。那些佛經中有提
及「中陰身」者?(95‧02‧11、15/09‧16、18)
示:「中陰」之名,出自隨願往生經,乃專有名相,故無相關經冊登載。
僅近世修佛之覺者印光法師所教示之「臨際命終自救法門」有載。此
謂「臨際」,乃加強其意,為「臨到了」之意。
問:「中陰身」雖始出自隨願往生經,但「臨際命終自救法門」是否有引
用「中陰身」此名詞呢?這「臨際命終自救法門」的大致內容為何?
譬如說,如何個自救法。又,對平日即心術不正、醉生夢死或不信因
果的世人而言,臨命終時為其助念,是否有者可能會引起其不耐煩擾
或起瞋怒忿恨之念呢?(95‧09‧18)(96‧11‧09)
示:有。大意為教導世人助念,及啟發亡者心識等。又,不會,但並無效
,只是盡力助之而已。
3、「三魂」與「七魄」分別於投胎前後、臨終前後之歸趣與作用如何?又
,在六道輪轉中,其遊走及聚散現象有何差異?(拱122期)
3:三魂作用大,七魄作用輕,但魂魄總合卻是人身不可或缺。唯在人身壞
死後,七魄化為烏有,而三魂中,靈魂歸冥府,生魂附屍骨,覺魂附祿
位,但證道者可聚三魂為一體,抑或有打入無間阿鼻者,三魂亦聚為一
體。夙世輪迴中,三魂以靈魂為主,七魄亦以靈魂為主,並非隨意遊走
。
問:嘗聞一般人往生,在四十九天內是造功拔靈之期,此說法是出自於那
一部經典呢?乃至有頭七等為亡者做法事等世俗作法。又,此四十九
天日數的說法依據為何?實際的情形又是如何?
(95‧12‧11)(96‧12‧10、14)
示:無經典云及,但可說是依據地藏經,且不僅此,今時尚有因應「保調
」法門,即如本堂開辦濟世秉承 主席關恩師聖裁,因可以免去地府
審判這一關。又,原則是如此,但時間有誤差。實際為亡後七十二小
時在陽間「城隍殿」,再入冥經一殿審核「孽鏡台」現功過,故在此
期間尚不用受冥罰,若得拔度可免此後多受刑罰。(註:於地藏經中
有一段經文「無毒答曰:此是閻浮提造惡眾生,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
後,無人繼嗣為作功德,救拔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
獄,自然先渡此海。…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其處是也。」
)
問:屍體火化之後,如未入墳墓者,則其生魂、覺魂各歸於何處?
(拱048期)(95‧09‧16)
示:如牌位與蓮位兩者合一,則同在一處;如骨灰安奉納骨塔,而靈位併
於祖位,則各分之。此謂「牌位」即祿位,「蓮位」即塔位,乃骨灰
奉處,有者將祿位移置與骨灰塔位同處。
問:若前幾世的墓厝仍安在,則人亡後,其生魂有否可能循緣依附於二、
三世前,乃至數世前的墓厝處?又,設若墓厝已因戰亂人禍等因素而
搗毀、毀敗,或因已無後代或子孫遷居國外而未得陽世祭祀,則亡靈
之生魂是否會循緣而依附於二、三世前之墓厝處?假設二、三世前之
墓厝仍然完好或仍有子孫墳前祭祀。(95‧05‧17)
示:然也。又,皆然也。
問:天人大多是屬已證道,抑或是屬未證道呢?未證道之天人,彼生覺魂
是否仍依止於人間之墓祿處?又,除保調於靈修院所或至加行於三關
九口者不計外,依仙佛所識,何種情況下才會產生未證道的天人,可
待在天上享福報而不是轉投人間享福報呢?在各淨土邊緣境之天人是
否也皆未證道呢?(98‧01‧13)
示:前者:都有之。後者:然。又,前者:有德善而修有不足。後者:然
。
問:聞術士言,數年前華航於大園鄉空難,今現場仍有亡魂徘徊。按生覺
魂理當是各有所歸,此般言否是迷惑世人?又,憫世人三期末根器昏
闇,任術士鼓舌簧邪詞迷惑,那三魂道問學實涉多端,何不示正鸞生
呈疏著書,令世人知其理免受愚弄?有此書亦不失挽迷良方。
(93‧08‧09、11)
示:然也。又,三魂詳冊早有傳世,只是不經廣傳,爾有此議甚佳,吾當
轉呈 主席恩師聖裁。
問:嘗聞自殺身亡者(如,跳樓、割腕或投繯上吊),常會回到陽世之自
殺現場重覆其生前自殺的行徑,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亡者靈魂如何
出冥而回到陽世之自殺現場?又,重覆其生前自殺行徑之用意何在?
(96‧03‧12)
示:正確,但以訛傳訛之處是「亡魂回現場」之說;實則並不是回現場,
而是在「枉死城」。又,重覆之用意在加深其識神,即是所謂「再教
育」,使其知所不該,恐懼而不為。(註:見血污池遊記一書,有「
墮胎惡業苦磨刑」一回,記述血污池旁亦有一間間室內擺設有如婦科
產房,並見手術椅上一位婦女哀嚎,好像難產一般,上覆白布染紅,
出血不止,因彼乃觸犯墮胎惡業,所以在此受教育。血污池是一個刑
罰單位,雖非十殿閻君可以憑藉冥律判定鬼魂生前功過,但血池之罪
業除須受血污池淨業之外,猶要加強識性教育,裨利罪魂能夠警惕。
因鬼靈之所以有其知覺能量,端賴阿賴耶識之作用維繫此一能量,所
以在日以繼夜之刑罰中加強其含藏之識能,在未來轉世間會依業緣成
熟而產生嚇阻作用。)
問:【一陳善德叩問】:今生若未修成正果,死後三魂分離,各依磁場,
而三魂中之生覺兩魂,於時間到了便會各自投胎而去,這豈不是表示
每個人都有很多累世的生覺魂同時在地球磁場內繼續輪迴?
(拱189期)
示:信士認知錯誤,人死三魂各自依止是沒錯,但時間到了要投胎,會三
魂合一,並非各自投胎。
問:【一林善德叩問】:為何我太祖父(歿在道光年間),至少也將近一
八○年,叩問結果是曾轉一世,但惡多業重,且又無祀,故可隔代依
親,仍在林氏祖靈,今尚在二殿,此是何意?(拱216期)
示:所謂「隔代依親」,意即先靈在再投胎人世之前,若此氏人家無祀,
則可再回前一世之親眷依止。譬如令林氏祖靈中一位轉入陳氏,但此
陳氏歸空後未能得祀,或以宗教信仰不同等等因素,則可選擇再回林
氏依止,但僅止於隔一世,也就是不能再回林氏之前之人氏。
4、就仙佛所識,請慈悲為說靈魂、生魂及覺魂妙意,及其間主從關係?又
,三魂在色身上會起何等作用?(93‧07‧21/08‧03)(95‧10‧30)
4:靈魂主導生魂、覺魂。又,靈魂入心識為人身主宰;生魂主動力為四肢
,生魂亦主生機為器臟;覺魂司眼耳鼻。(之後又叩問:生魂與覺魂間
可有橫向連繫,抑或是生魂與覺魂間各自獨立,只分別與靈魂有縱向連
繫?聖示:只有直向,無橫向連繫。)
問:身體器臟無法用思量、憶度來控制其生機,今器臟的自然運作,是否
即是生魂的控制作用?又,餓了想吃,睏了想睡,這些自然的趣向應
是覺魂,抑或是生魂的作用?(93‧08‧03)
示:然也。又,是生魂作用。
問:對同一個往生的人而言,其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長得一模一樣?又
,仙佛遇到一亡魂時,如何區分出該魂是屬靈魂、生魂或覺魂?
(93‧08‧11)(94‧05‧17)
示:當然。又,由能量即可區分,能量以靈最高,生次之,覺最低。(註
:見鸞音去迷一書,有「迷信」一篇論述及,在無形界中人人怕鬼,
為何怕鬼?因為鬼會害人。實情卻非如此,所謂「鬼」僅是人死後三
靈中其中之生魂或覺魂,並不具備破壞力或危害力,只有靈魂才有較
大之力量,但是人死後,靈魂大都在地府之中,因此人所見乃多屬飄
渺之生、覺之魂而已。)
問:世人在夜暗獨自走入或經過墳場(亂葬崗)時,不免毛骨悚然;另者
,世人在進入命案凶宅時,聽術士繪聲繪影,有者不免也令人不寒而
慄。那麼,仙佛在經過墳場或進入命案凶宅時,感覺又是如何?
(95‧01‧17)
示:均無其感覺,因與能量高低有關,低能量者無法干擾高能量者。
< 靈生覺魂篇02 >(自性真實義 靈魂與耶識 仙佛靈界耶識 夢婆忘魂湯)
1、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於定慧
品中有云:「真如自性起念,非眼耳鼻舌能念,…真如若無,眼耳鼻舌
當時即壞。」等言,此是否表示主宰人身心識活動、言行舉止者為本來
的自性?又,所不同者,當用的自性可能是習染者,亦可能是真如者,
所以才有著現象界中的是非、善惡等差別相,聖意若何?
(94‧02‧17)(95‧11‧30)
1:應是指一縷靈神,何謂「本來自性」,無也,是因有人靈其中,始有其
識性。又,應是體的自性,用為已收得,若無得則如何用之。此為唯識
之體用,亦即若無染著,何來假象。
問:若自性主宰著人身的心識活動、言行舉止,那麼靈魂對人身的心識活
動、言行舉止等,又扮演著何等角色?(94‧02‧17)
示:職是故,是靈魂主宰,自性是用之附庸而成。
問:佛家所謂的「自性」是單指「靈魂」,抑或是「八識」(阿賴耶識)
?抑或是兩者之結合等其他?(93‧04‧21)
示:佛家之謂「自性」,是指八識之藏識中所儲存之慧性而言。
示:佛曰「不昧」,道曰「常明」,儒曰「至性」,此即三家闡述慧性之
要義。修佛者,慧性不昧,乃能誠,誠禮佛,恭祝實懺,以契心懷慈
悲,實踐靈明也。修道者,慧性常明,乃能認理歸真,不受假象蒙蔽
,胸懷智珠,神光清朗也。一般人,心存至性,乃能道德不悖,奉公
守法,是為良民也。因而人生在世,慧性不可使其暫絕,而欲使慧性
常存,則必須有所皈依,蓋以皈依而受啟迪,加以薰陶,則可培養慧
性使之萌壯,而得植於靈識之間,欲窺宗教奧義、欲修空玄大道,則
慧性不可無之,眾生明悟之。(拱016期)(驪山老母降)
詩曰:慧性由來不昧時 靈根永植倍光熙
歸真悟理勤修道 功果堪期證玉墀
2、今「自性依附於靈魂,應緣發展因業,形成果報」及「阿賴耶識依附於
靈魂,應緣發展因業,形成果報」,兩種說法何者正確?又,自性(或
者阿賴耶識)與靈魂,兩者間雖互不隸屬,但也不能須臾分離,聖意若
何?(94‧02‧17)
2:後者始正確。又,然也。
問:承上問。若如是,所謂「性在身心在,性去身心壞」中,「性」者,
實表示「靈性」,也即靈魂加上自性也。聖意若何?又,一般所謂「
身、心、靈」或「性、心、身」者,此中言「靈」或「性」,應該同
樣是在表示「靈性」的意思。聖意若何?(94‧02‧17)
示:正如「體用」之意。又,一般所意指,較有差別,「靈」指其神,「
性」指其後天染著之習性。(註:此處,仙佛將靈魂歸為「體」,而
將自性歸為「用」,故言「靈性」為「體用」之意。)
問:以弟子所解佛法義,自性與阿賴耶識(含藏識),兩者實為一也,唯
若欲強言其不同處,乃在於當體之時名為自性,當用之時名為阿賴耶
識耳,聖意若何?(94‧02‧17)
示:後者所解義可對,唯前者實有區分。阿賴耶識隨輪迴而潛藏,但自性
是耶識隨靈入胎後其潛藏受引發而成,故仍需有別,譬如夙造惡業,
但卻可因後天人工之善而消除其根識,即為「淨化」。
問: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此說
明了「自性」有代表著靈魂的含意;又,於付囑品中有云:「自性能
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
。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此亦說明了「自性」有代表著阿
賴耶識的含意。是故佛家所謂的「自性」者,可說是靈魂與阿賴耶識
的總稱,聖意若何?(94‧04‧14)
示:此中「性」指智慧、理性,不代表是阿賴耶識,是在阿賴耶識中組成
之一元素,因此不是靈魂與耶識之總稱。
問:昔聖示,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因此尚有以下
疑問,伏望慈悲再示以明真切與否:
1)靈魂支配著生魂與覺魂,完成肢體、五官,乃至器臟的操控與運作,聖意若何?
2)阿賴耶識應緣生起末那識與前六識,成為思維、意念,乃至感官的了別與趣向,聖意若何?
若皆如是所云,可否結論:「靈魂多主在生理層面,而阿賴耶識多在心理層面」?
(94‧04‧14)
示:皆然也。
問:靈魂(三魂)之清濁與阿賴耶識之淨染,合而為「性之本」,聖意若
何?應緣外塵而起心動念,成種種見聞覺知,此即為「心之相」,聖
意若何?據此見聞覺知而造作,成種種言行舉止,此即為「身之相」
,聖意若何?又,既成靈清識淨之性,便得智慧而正善之身心世界,
是否如此呢?(98‧01‧07)
示:前二者:皆可以如此解。後者:是也。又,可以如此解。
問: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此中
所言之「性」,是否即是指靈魂呢?若非是,那麼,又有甚麼東西在
處時,身心世界亦存在;該東西不在處時,身心世界便會壞滅呢?又
,於付囑品中有云:「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
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此
中所言之「自性」,是否即是指阿賴耶識呢?若非是,那麼,又有甚
麼東西可含藏萬法,可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呢?
(99‧12‧19、30)
示:可以如是解;靈識亦是。靈識若不存,則身心如植物人,日久壞滅。
又,然也。(之後又叩問:此「靈識」是指八識(眼識、耳識、鼻識
、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之何者呢?聖示:阿賴
耶。)
問:承上問。若前者「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中之「性」是指靈魂,
尚且,後者「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
識,出六門,見六塵」中之「自性」是指阿賴耶識。那麼,佛家所謂
的「自性」者,可說是靈魂與阿賴耶識的合稱,是否如此呢?
(99‧12‧19)
示:靈魂與阿賴耶識是有異,但符合信士所列問。
3、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其所具藏識(耶識)是否便不能發生作用?
換言之,既不能儲藏新的業種,亦不能遇緣發展過去因業。若非是,那
麼其所具藏識(耶識)是發生那些作用呢?
(95‧10‧25/11‧30)
3:可以如此說。但不僅如此,仙佛與靈界眾生,其阿賴耶識仍會作用,只
是仙佛既已証道,造作新業因當然微乎其微(意即,新造業種幾近其微
),至於遇緣發展過去因業,亦有多數已受淨化而不再復起;但靈界眾
生既是仍在輪迴界中,當然會受夙累牽引,產生誤執,甚而造作新因業
。另,「識」,亦即思維、意念能量。
問:昔叩問: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其所具藏識(阿賴耶識)能發生
那些作用?聖示曰:「識,亦即思維、意念能量。」此是否表示「識
之作用,在本質上,亦即思維、意念之能量形式之一」?(95‧10‧26)
示:不止。「識」之作用,可供作思維,產生意念能量。當然仍會依靈能
之提升層次,而有著不同的作用,譬如靈界眾生依因仗緣而討報討救
,仙佛依本身意念(願)而示現感應。
問:昔聖示,「識」之作用,可供作思維,產生意念能量,當然仍會依靈
能之提升層次,而有著不同的作用,譬如靈界眾生依因仗緣而討報討
救,仙佛依本身意念(願)而示現感應。此中「識之作用,可供作思
維,產生意念能量」者,是否意味著「阿賴耶識可提供夙世因業,做
為靈魂思維過程中的參考,而產生意念」?又,
1)靈界眾生所依仗的「因」與「緣」,是指含藏在雙方(指討與被
討)阿賴耶識中的「因緣業種」嗎?
2)仙佛所依仗的本身意念(願),是指含藏在仙佛阿賴耶識中的「
宏慈大願」種子嗎?(95‧12‧11)
示:可以如是解。又,前問:是也。後問:不止,仍須有眾生之求。
問: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既已無實質具體的有形五根,則原有「五
根」(眼、耳、鼻、舌、身)相對於「五塵」(色、聲、香、味、觸
),所引起一連串的「五蘊」(色、受、想、行、識)過程,是如何
進行的呢?又,
1)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其第六識的自我、第七識的他我,以
及第八識的儲藏轉流,此三者又是如何形成而發生其作用的呢?
2)就無肉身與有肉身之眾生而比較,其「五根」相對於「五塵」間
所產生的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及第八識,兩種眾生的形成過
程有何差異?(95‧10‧25/12‧11)
(96‧01‧23/02‧26、27)
示:仙佛與靈界仍有相對層次存在,靈界會因執而誤以為有身,故作用仍
如體相牽引,但若高層次之大仙菩薩則屬應緣,而佛聖則層次更高,
可參天機數運而應化參贊天運或普濟眾生,故已提升至隨機應化,超
越其體相作用之定論,所以作用之差異即以層次而分判。 此中,所謂
「應緣」者,即眾生因緣之力,譬如觀音菩薩應聲救苦,此一應聲即
屬應緣;所謂「參贊天機」者,即為可以參與,並實際負責執行,或
參謀天運、天數之事。惟,參贊天機屬古老金仙之職權,世人無法至
此。(註:靈界眾生執著我體存在,則一切心思作為仍受此體相之牽
引而發生;佛聖不執我體存在,乃不受體相之牽引,其一切心思作為
純屬應機應運而發生。)
問:據弟子浮面所識,第一識至第七識在世人存活時為現行位,一旦歸空
後則為種子位。何謂「現行位」、「種子位」?又,世人歸空後,是
否還有第一識至第五識呢?是否還有第六識及第七識呢?
(95‧12‧11)(96‧02‧14)
示:很繁複。簡言之,「現行位」即當下,「種子位」即過去因,未來緣
。又,前者:一識至五識似有亦無,作用均在「所執」,故會誤以為
有,實則沒有。而亡魂的「見、聞、覺、知」,是以感應察知,故冤
親討報即是以因緣而感應。後者:有六識,無七識。
問:昔聖示,亡魂之見、聞、覺、知全然憑藉著感應而察知,故冤親討報
即是以因緣而感應。那麼,亡魂其靈體的感應機制是如何形成的呢?
又,依昔叩問所識,亡魂之靈魂本身即具見、聞、覺、知之能力,生
覺僅具見、聞之能力。生覺魂雖只有見、聞之感應能力,那麼,生覺
魂的覺、知,應該說是全憑靈魂之支使(召感)使然,是否如此呢?
(97‧12‧29)(98‧01‧02)
示:三魂一體。又,靈既能察,故三魂一體亦能。
問:無論是靈魂、生魂、覺魂,這三團能量遂行見聞覺知之感應機制是如
何形成、塑造,或賦予、具備的呢?易言之,當初造物者所塑造這股
靈體能量時,彼中得以遂行見聞覺知等察感之基本構成元素為何呢?
日常所見之電能、熱能、機械能、化學能可沒有感應機制的呀!(98‧01‧07)
示:簡喻之,如金屬探測器。
問:仙佛既已無肉身存在,那麼,原本肉身中眼耳鼻舌身根所具之視聽嗅
味觸覺,對仙佛而言,是如何產生的呢?又,亡魂既已無肉身存在,
那麼,原本肉身中眼耳鼻舌身根所具之視聽嗅嚐觸覺,對亡魂而言,
是如何產生的呢?(99‧11‧24)
示:雖無形象,但其功能仍在,應該如是說,眼耳鼻舌等覺察本是靈能而
延伸在身體,所以不因身滅而不具。又,亦同上理。
問:一切夙世言行舉止俱皆含藏於阿賴耶識中,是否如此呢?今冤親憑因
緣而感應到事主,是否端賴兩造阿賴耶識中具夙世恩怨事端之所含藏
使然?又,冤親在找到討報對象時,以受討報者事先並不知道有冤親
的存在故,當然更不可能主動發出要冤親來討報之請求,那麼,兩造
間的感應過程是如何展開的呢?易言之,兩造(冤親與事主)間彼此
阿賴耶識是如何搭接起來,而被冤親正確感應到的呢?
(97‧12‧29)(98‧01‧02)
示:前者:然。後者:當然。又,即是兩造因緣之牽引,猶如蟻循伴之分
泌體液而行,故緣機成熟,靈能即會有感召。
問:冤親與事主間,無論中間是採用何種方式或手段,一旦於討報完成後
,彼此阿賴耶識中過去所發生的恩怨事端是否仍含藏著,抑或是就此
清除呢?若屬前者,豈不是冤親與事主在往後因緣際會中(譬如同投
生為人,而為同事或親友),相互間又容易新造怨憎的惡緣嗎?若屬
後者,兩造之恩怨既經含藏於彼此之阿賴耶識中,雖經討報完成,是
如何從各自的耶識中被清除的呢?這種清除是自然機制,抑或是須第
三者(譬如地府)之介入才能清除呢?(98‧01‧02、07)
示:清除。另,此為自然清除,猶如油料耗盡。
問:昔聖示,靈界眾生既是仍在輪迴界中,當然會受夙累牽引,產生誤執
,甚而造作新因業。這些新造作的因業是否仍會存儲於第八識(阿賴
耶識)中呢?又,這些新造作的因業是否仍須如陽世人般,會循第一
識至第七識的產生過程而建立呢?(95‧12‧11)
示:然也。又,不會,直接納入耶識中。
問:地府亡魂投生時,於十殿須飲「忘魂湯」,這忘魂湯是使亡魂忘掉那
些層面上的事情呢?又,亡魂飲下「忘魂湯」後,是使得亡魂之第六
識(自我)所執,抑或是第七識(他我)所執被移除而淨空呢?當亡
魂喝下「忘魂湯」時,何以無法將阿賴耶識中之一切含藏業種也一併
消除淨空呢?(95‧11‧29/12‧11)(98‧01‧05)
示:乃忘掉全部業識所執。又,前者:亡魂之六、七識俱皆涵蓋。後者:
譬喻而言,藥有其特性,只針對某一病菌。
問:昔聖示,世人歸空後,有六識,無七識。按第七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
間之橋樑,第七識(意根)緣法塵而生第六識,執入阿賴耶識中含藏
。何以說歸空後,有六識而無七識?又,昔聖示,亡魂飲「忘魂湯」
,是為使亡魂忘卻第六、七識所執俱皆涵蓋。世人歸空後,似乎仍有
第七識存在,是否如此呢?(96‧02‧14/11‧09、13)
(97‧12‧29)
示:因為第七識已執成我識,故僅以六識為仗緣依他,在世七識為橋樑,
歸空即無。易言之,因歸空已無身,一識至五識已無,六識則盡入耶
識(即儲存其生前業緣,不能再造新緣),當無需有七識之作橋樑。
又,是先前六、七識自執所成,既要入「轉輪台」,故需除此所知。
問:昔聖示,因歸空已無身,一識至五識已無,六識則盡入耶識(即儲存
其生前業緣,不能再造新緣),當無需有七識之作橋樑。於聖示之括
弧內有「即儲存其生前業緣,不能再造新緣」之說明,今亡者所執仍
在,何以不能再造新緣呢?又,若亡者不能再造新緣,那麼,靈界眾
生之造作惡業,乃至天人犯錯,其阿賴耶識便不會有任何新造業緣之
含藏,是否如此呢?(97‧12‧29)(98‧01‧02)
示:無身即不能再造作。又,那又是另一機制,但目下不能闡述。(之後
又叩問:此「無身即不能再造作」,是否想要表達「無身即不能再造
作身口業,但仍有可能造作意業」之意呢?聖示:然。)
問:昔聖示,人歸空後,有六識而無七識,因為第七識已執成我識,故僅
以六識為仗緣依他。是否可如是說:「生前雖六識為自我,七識為他
我;歸空後,六識與七識合而為一,故僅以六識仗緣依他稱之」?又
,是否也可如是說:「七識本是意根,有身方有根,今歸空後,既無
身便無根,自然也無眼、耳、鼻、舌、身、意根」?人歸空後,靈魂
(體)直接由感應來取代生前才有的一識至五識,而六識則直接由靈
魂(體)產生,是否如此呢?
(96‧11‧09、13)(97‧12‧29)
示:可以如是解。七識本具依他仗緣之根,故歸空之人,已無其身,亦無
以依他仗緣。又,前者:然也。後者:可以如是解。
< 靈生覺魂篇03 >(冤欠侵體作法 仙佛借竅作法 歸空三魂相晤)
1、冤親債主來陽世討報時,是以三魂中何者為之?又,今若尚未領旨或未
經冥府審斷前,冤親債主可否支使其陽間墓祿處之生覺魂進行討報?即
便僅是驚嚇欲討報之陽人。若冤親債主已領旨討報,其依於墓祿處的生
覺二魂,是否亦可隨同前往,並一起討報、侵擾陽人?
(拱145期)(94‧06‧24)(96‧02‧14)
1:是靈魂。又,前者:不能,生覺之依附既有先天限制,後天亦無能量自
保,縱然靈魂支使,亦無法完成。後者:非也,靈魂討報。
問:冤欠討報,若屬重業而可「侵體」的情形,冤欠是否藉由搶位靈魂的
主導權,而控制受討報對象的生覺魂?又,對於那些不能採侵體方式
來討報的冤欠而言,是藉由甚麼方法來干擾受討報的對象呢?其干擾
的效力所及範圍為何呢?
(95‧06‧28)(97‧12‧29)(99‧12‧23)
示:不及於生覺,靈魂與冤欠相互抗爭即已有此「侵體」事實,或經此減
退支配生覺之能量。 又,前者:藉靈體之能量。因冤欠本身即具能量
,循其因緣,如電線、波訊頻率。 後者:受報者同遭人事物損耗,均
有可能。(之後又叩問:在技術上,討報的冤欠是如何藉著因緣,運
用其靈體之能量,來達到干擾、傷害受討報的對象呢?易言之,這靈
體之能量是如何發揮其作用,使受討報的對象受到傷害呢?聖示:有
些現象很難用字句闡述詳盡;簡言之,如一簇烈火熊熊燃燒,其熱量
周遭人與物均可感受。)
問:昔聖示,冤欠侵體時,冤欠的靈魂不及於受討報對象的生覺。此中「
不及於生覺」,是否表示冤欠侵體後,並無法主導被討報對象的生覺
二魂?若如是,何以有些冤欠侵體後,可以藉著被討報對象的嘴巴道
出過去世的怨結,或以受討報對象的手足搥打自己身體?
(95‧07‧08)
示:所示「不及於」並非意謂不能,只是主要在制伏靈魂,一切即都可以
主宰,間或靈魂會有反抗,乃有產生扞格或短暫平靜,或激烈等極端
。
問:持黑令旗之冤欠侵體時,通常是循何路徑侵體?這與法會中,仙佛靈
體借竅時的路徑有何不同?又,被冤欠侵入及被仙佛進入的當時,兩
者情況對世人身體的實質感受有何差別?
(95‧06‧28/07‧08/12‧13)
示:俱是由玄關而入。惟,不同於仙佛借竅處有二:一者、能量善正及陰
怨之別;二者、仙佛依法而行,冤親依律而行,故前者柔和,後者激
烈。又,仙佛藉竅無感覺,當然,是依層次高低而論,但總是無礙;
冤欠侵體,絕大部份會有異樣,輕如羽毛觸體,重如利刃穿身。
問:昔聖示,持黑令旗之冤欠侵體時,是由玄關而入。這是否因為冤欠領
旨討報有冥令,其力可破封閉之玄關,而得以強行侵入之故?猶如破
門而入般。又,記得昔聖示中,嘗謂冤欠所持冥令,其力可破地磁以
防被其所制。這冥令是何等寶物,得以有此般多用途法力?(95‧12‧13)
示:然也。又,冥令之原理,正如避磁物。
問:無論是法會中仙佛借竅,或鸞乩出竅隨仙佛著書,這出竅的鸞乩或被
借竅的三才(分別擔任乩手、唱字及筆錄的工作),其本身靈魂是否
知道乃經由玄關而調出來,抑或是只懵懂地被調出來呢?
(95‧07‧20/10‧30、31)
示:有其分別。鸞門正鸞著書,若屬遊記乃知之;若屬述論性即不知。因
遊記靈神醒,餘則靈神眠。(之後又叩問:此中,「遊記靈神醒」之
目的,是否為使靈魂得能傳真靈訊於生覺魂,以寫下遊記對話及過程
故?又,「餘則靈神眠」之目的,是否為避免靈魂之靈訊干擾仙佛揮
鸞述論,猶如造成識神用事故?聖示:均如信士所理解。)
問:昔聖示,仙佛借竅正鸞著書時,鸞乩靈神會經由玄關而調出來,惟遊
記靈神醒,餘則靈神眠。此中,所謂的「靈神」是指靈魂、元神、元
神加靈魂,何者呢?若屬後兩者,以鸞乩並無修金丹大道故,何以有
元神存在呢?既有元神,何以鸞乩之「靈神」不經由泥丸宮而調出,
卻必須經由玄關而調出呢?(96‧12‧10)
示:此「靈神」指靈魂。
問:一貫道仙佛藉沙盤聖訓時,持乩筆揮管之三才與一旁讀字之三才(能
一次快速讀出三、四個草書字體,發聲之語調亦不似常人),兩者靈
魂是否皆會被調出體外?又,一旦止乩停筆時,何以三才能立即甦醒
過來一如常人?這是否三才之靈未被調出,而只是被封閉於體內而已
?(96‧02‧14、17)
示:一貫道三才一體,是如同信士所云。此即,一貫道中之三才是同入揮
沙狀態,亦即一貫道之三才都有仙佛借竅,但不一定是同一位仙佛所
分靈。又,二者均有可能,依不同仙佛而有不同作法。
2、吾師濟佛借竅三才色身批訓,兩者間的三魂是如何交替而出入同一軀體
的?又,一貫道諸法會分散各地,甚而是國內外同時舉行,何以故道濟
師能藉三才,同時在各地法會中批示不同訓文?
(93‧05‧14)(94‧06‧16)(95‧12‧13)
2:借竅並非三魂俱交替,僅是天才之靈封閉,或有出竅暫封佛堂中,仙佛
之靈體再進入。又,所謂「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濟佛
具大菩薩能力,同時分靈無礙。(之後又叩問:此中「天才之靈封閉」
是何意思?靈被封閉在體內何處?聖示:不一定在體內。若調出入眠狀
,安置佛堂道場中;若在體內,即在原位藏神處,即「泥丸宮」中。)
示:「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這是呂仙祖流傳後世膾炙人
口的一句名言,這句話是說「明月」只有一輪,但有千條江萬條河,
卻在水中可見千輪萬輪明月的倒影;「天空」萬里,雖一望無際、晴
朗無雲,它還是天空,不會缺少什麼。當時有聖門弟子叩呈呂仙祖,
為何兩個地方同時有同一仙佛降鸞,其理安在?仙師即以上聯示之,
仙佛雖有一位,就如同明月只有一輪,但卻可分別派任或分靈降鸞也
。(杜牧之仙翁降)
問:設若三才靈魂未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止,是由
仙佛之靈體直接主導使然,抑或是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覺二魂使
然?又,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
止,是由仙佛之靈體直接主導使然,抑或是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
覺二魂使然?(95‧07‧08/12‧13)
示:通常一定會調出體外,否則易有識神用事。又,由仙佛直接主導。(
之後又叩問:仙佛借竅通常會將三才之靈調出。那麼,何種情況下,
會改採將三才之靈封閉在體內的作法?聖示:通常在正鸞身體較耗弱
時。)
問:昔聖示,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止是由仙佛直接主導。是否可擴
大解釋為「仙佛借竅後,思維、判斷、分析,改由仙佛之靈體直接主
導;手捉、足行、身動,由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魂為之;眼看、
耳聽、鼻嗅、舌嚐,由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覺魂為之」?
(95‧11‧01)
示:可以如此解。
問:仙佛借竅後,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那麼仍滯留在三才肉身內
的原本生覺二魂,在被借竅後與仙佛之靈體間有何相互關連?彼此有
何等互動關係?(95‧07‧11/10‧30)
示:沒有(此謂「沒有」,乃針對信士問題中「相互關連」之句)。先決
條件是仙佛靈力勝於人之靈力,且人靈並無發出反抗,故生覺仍處在
受支配中。
問:仙佛借竅後,三才身體的機能、器臟的運作,是否仍由三才原有的生
魂所掌理?眼耳鼻的攝受外塵境,是否仍由三才原有的覺魂所掌理?
又,仙佛借竅後,三才的原本生覺二魂,是否已改由仙佛之靈體所管
轄、控制?若如是,何以之前聖示中說:該仙佛之靈體與三才之生覺
二魂,「沒有」相互關連?(95‧07‧11/11‧02)
示:皆然也。又,是暫時支配,既屬支配,怎會有關連;易言之,「支配
」僅限當下,「關連」則是長期。退竅後,管轄、控制仍由原來之靈
魂所掌控。
問:法會中,仙佛借竅後,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肉體外,其對留在肉身內
的生覺二魂,是否已暫時失去管轄、控制之能力?又,肉身內的原本
生覺二魂,是否仍然能接受到已調出肉體外的靈魂所發出的靈訊?留
在肉身內的生覺二魂,是否也會將揮鸞或批訓的情況,經靈訊傳給已
調出肉體外的靈魂?(95‧07‧14)(97‧12‧29)
示:若調出體外是會暫時失去管控,因仙佛調靈,其靈處睡眠狀態。又,
前者:當然可以。後者:事關乩秘,吾不便示之。(註:見血污池遊
記一書中,有「闡明罪例可消除」一回,自遊生靈神出竅後,並隨濟
佛步行出堂後,遊生與濟佛對話中有言:「嘻嘻!跟您老著書就是有
這個好處,一切您老都算計好了,弟子只負責托鸞筆,輕輕鬆鬆就完
成一件使命。」)
問:於血污池遊記一書中,有「裁量結束定其刑」一回,自遊生靈神出竅
後,並隨濟佛步行出堂前,遊生與濟佛對話中有言:「弟子參叩老師
蓮駕。呵,好冷哦!弟子雙手都要握不住筆了,您老還是破衲一件,
您不曾添過衣物嗎?」這是否表示,正鸞於遊記中靈神出竅後,肉身
中的生覺魂仍能將砂盤現場情況,傳訊於彼靈魂知道?
(98‧04‧10)
示:然也。(註:見血污池遊記一書中,有「殺胎害命罪如山」一回,自
遊生靈神出竅後,感受到 濟佛下筆有所停頓,而將原本想要說「賢
徒靈神出竅吧!」改成「賢生靈神出竅吧!」)
問: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靈魂滯留於體外的
時間是否有所限制?換言之,是否有時間過後因為封竅,而導致三才
靈魂無法回體的問題發生?(95‧07‧08)
示:有,但奉旨著書之仙佛,不會使此情況產生。
問:仙佛帶正鸞出訪著書而傳真遊記時,於每回近結尾,總會催促著正鸞
回堂,這是否因為唯恐正鸞之靈魂出竅過久,避免其逾時封竅之故?
又,設若果真逾時而封竅,仙佛是否仍能使正鸞之靈魂重新入竅回體
?(95‧12‧13)
示:是為避免離體過久。又,果真逾時,重新入竅也非繁雜,但仙佛不會
讓如此狀況發生。
問:設若三才靈魂未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一旦退竅,三才應能立時
恢復對手足的正常控制,是否如此呢?又,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
外,則仙佛借竅後一旦退竅,三才應無法立時恢復對手足的正常控制
,是否如此呢?換言之,必須等待三才靈魂回竅後才能甦醒過來。
(95‧07‧08)
示:皆理論是如此。
問:昔聖示,具強行三魂合一之修羅魔神不需借屍還魂,以免入身多招引
靈神許多不測因素,祟擾尤勝似入身。今仙佛借竅後,活存的身軀是
否也會對仙佛之靈神同樣產生保護與束障的作用?其對仙佛靈神之影
響面所及範圍為何呢?又,同樣地,是否也有「入身多招引靈神許多
不測因素」的情況存在?(96‧01‧19/02‧14)(97‧12‧29)
(98‧01‧02)
示:會。其影響所及,即識神作用。又,不會,猶如水入溪河、川流入海
。因仙佛依正法而成就,靈神與人靈屬同質,魔靈則不同質,魔靈以
邪厲之法而成就,乃有變質,既如是,則身體之束縛、保護機制會起
反應,如人之血型不合,其理一樣。(之後又叩問:今仙佛借竅後,
以仙佛靈神之高能量,何以還會受到借竅肉身之保護與束障呢?何以
會因受到借竅肉身之保護與束障後而發生識神作用呢?示:此仍與乩
秘有關,吾不便示之。)
3、當世人亡故時,剛脫離肉體的靈魂在死亡現場,是否知道尚有自己的生
、覺二魂存在?若不知道,則歸空後,靈魂遲至何時才知道自己尚有生
、覺二魂的存在?又,當世人亡故時,脫離肉體的靈魂是否立即受前來
的陰差神司拘引,而沒有機會見到自己長相一模一樣的生、覺二魂依序
脫離肉體?(95‧06‧20/08‧23/12‧19)
3:不知。另,需過八小時之後,但並非絕對,有者甚至可到七七四九天之
後。又,然也。引靈之後,生覺隨即失主宰,即會依機制離體附位。此
謂「機制」者,即三魂各自依歸之機制。
問:一般世俗所認知,於斷氣後魂約在八小時到廿四小時會離體而出,何
以有者靈魂會遲至七七四九天之後,才知道尚有生、覺二魂的存在?
(95‧12‧13)(96‧04‧16)
示:此乃執識、業緣等蔽障,但是極少數。此中,「執識」即我執,「業
緣」即業障所產生之幻象,均可蔽障靈明。業障會產生那些幻象,乃
很廣泛,均有可能應緣境而幻化。
問:當世人歸空後,除再度投生或證道外,靈魂是否有機會見到自己的生
、覺二魂?若如是,通常是在何種場合或機緣?譬如法會、中元節、
領旨討報等。(95‧08‧23)
示:「見到」一詞,是主觀形容,當靈魂召感力強之際,即知有生、覺二
魂,是以「知到」與「見到」是同一情形,故原則上,靈魂不會見到
生覺二魂。
問:昔聖示,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三魂會一體,即一起出離或守住
。設若三魂一體出離,則靈魂便能看到自己生魂與覺魂之存在,是否
如此呢?設若三魂會一體出離,而身軀仍未嚴重受損,則三魂是否能
再次入竅回體?又,若有此再次回體的經驗,彼世人必能得知有三魂
的存在,是否如此呢?(95‧12‧26)
示:若是,則自然是也,但絕大多數身軀受損,不可能再次回體。又,是
也。
< 靈生覺魂篇04 >(生覺不入地府 無墓祿之生覺 三魂之禁制力 三魂感同身受 證道三魂合一)
1、人歸空時,生魂與覺魂何以未跟隨靈魂至地府?(93‧04‧21)
1:歸空後,生魂與覺魂必需依附在墓祿之地,因地府之諸黃泉道上,有著
厲烈磁場,生覺無法通過。
問:昔時濟佛曾領命,於台中重生堂著書活獄現形記,書中有描述及冥府
差役拘提世人生魂至二殿「活大地獄」受刑的情形,這時生魂是如何
通過黃泉路上的厲烈磁場,而進得了地府的呢?又,
1)今拘生魂受刑時,是否即會反應在世人的器臟、骨骼及肌肉上,
而有相對應的病痛與傷害?
2)是否亦有拘提世人覺魂至二殿「活大地獄」受刑的情形呢?今若
拘覺魂受刑時,是否即會反應在世人的眼耳鼻舌上,而有相對應
的感官能力喪失或受損?(93‧04‧23)(95‧11‧09、28)
示:生魂受拘提當然可以通過地府黃泉道,因有仙佛護之,或受地府職司
拘提均有袪除受阻之寶珠。又,前問:然也。後問:無。因覺魂太弱
無法承受。(之後又叩問:然據昔聖示所識,亦有拘提覺魂入冥府受
刑的情形,此者通常是拘於何處呢?聖示:拘於「城隍殿」,彼司亦
屬冥罰。)
問:地府罪魂之靈魂被打散為千萬計殘靈投生為低等生物者,既然投生前
係由地府打散靈魂為殘靈,今一旦所投生的千萬計低等生物先後亡故
,因各殘靈的能量已很低,則如何通過黃泉路上厲烈磁場呢?
(95‧05‧17)
示:不會各自通過,是先在陽界「城隍殿」已合靈,再交冥司。
問:於玉律規箴一書中,有「握權」一章,文中冥府一殿文判慈示,本殿
承命,乃以「孽鏡台」所記錄陽世人造作惡業,簽註罰則立呈有司,
侍機罰損折耗福祿壽報以警世人。「孽鏡台」是用來使亡魂顯像生前
言行舉止,以定其功過之用,今陽世人造作惡業之罰,亦由孽鏡台所
記錄,難道冥府判罰前,仍須先拘提陽世人三魂至地府孽鏡台前顯像
乎?應該是何魂被拘提?拘留時間多長?又,若是拘提靈魂入冥,豈
不是會使其人身失去了主宰?那麼,通常會在何時段才拘陽世人靈魂
入冥照孽鏡台呢?(96‧11‧29/12‧03)
示:當然,「孽鏡台」使亡靈無所狡辯。所拘為靈魂,拘留時間則長短不
一而足。又,在睡、病中。
問:昔聖示,冥府判罰陽世人之造作惡業,須拘提其靈魂照「孽鏡台」。
今須拘靈魂於孽鏡台前顯像,是否因靈魂才有阿賴耶識之故?又,以
靈魂可傳訊於生覺故,若拘生覺魂於孽鏡台前顯像,是否也可行?
(96‧12‧10)
示:是也。又,當然可行,不過此屬個案而已,少之又少。
2、倘若人歸空時,並無墓地亦無祿位,則生魂與覺魂依止何處?又,再度
轉世時,是否應將之前的生魂與覺魂找回來一起投胎?否則,之前的生
魂與覺魂如何處置?(93‧04‧21/12‧03)
2:若無墓祿之處,則生覺會飄蕩而被巡狩之神所拘捕入當地境主收容。若
有犯規如驚嚇陽人,則拘入「平民區」待審。又,再度轉世投胎,當然
必要三魂歸一,不用去找,靈魂有召感之力使生覺依附合一。
問:昔聖示,投生時靈魂能召回生覺,不須去尋找生覺。今修士自地府至
靈修院,何以無力召回生覺?(93‧10‧08)
示:關鍵即在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直至欲投生,此禁制力始有
解除;証道亦如是,修行至証道,此禁制力之解除亦得。
問:昔聖示,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致使三魂無法合一。這來自
地府的禁制力,應該是分別針對三魂而做各別的約束吧?換言之,是
否針對靈、生、覺魂,分別有三個不同的禁制力存在?又,
1)此禁制力的有效範圍約多廣?易言之,有禁制力的存在下,三魂
間可彼此接近的最短距離為若干?
2)有此禁制力的存在,是否會使得三魂間無法彼此接近或相聚一起
?其原理何在?(95‧06‧14/12‧13)
示:然也。又,前者:其範圍絕大多數在此輪迴天中,無以數據表達。後
者:其力僅解除三魂合一機制,其理正如相吸相斥之理。
問:修行人靈魂出竅,或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出竅,這些不屬壽終之人,
巡狩諸神見之如何處理?又,那些不屬正常壽終而枉死者,其靈已出
,巡狩諸神見之又如何處理?
(93‧07‧12)(96‧11‧12)
示:靈魂出竅,修者之靈沈斂光華,驚惶者則渙散,巡狩司職諸神祇易辨
也。又,會先查其善惡功過及福報,可以准其依止人間厝宅,則予告
誡後放行;若不能達到善功福報,則拘提回冥。
3、靈魂若於地府受苦刑時,其流落在外的生魂與覺魂是否是不痛不癢,抑
或是亦一同受苦?又,流落在外的生魂與覺魂,是否在某種程度上仍受
到在地府的靈魂所支配?(拱136期)(93‧04‧23)(95‧11‧09)
3:靈魂受苦,生覺亦有感受之。惟,差別在靈魂是實際承受,生覺則為知
而感之而已。又,靈魂仍有在範圍內支配生覺之力,所謂「在範圍內」
者,只要不入「無間地獄」,即有支配能力。
問:昔聖示,只要不入「無間地獄」,靈魂即有支配生覺之能力。由昔叩
問得知,靈魂支配生覺之力,乃自然機制,不受外界磁場所阻障。今
何以說惟獨靈魂若入「無間地獄」,便無支配生覺之能力?冥府有司
是如何辦到的?(95‧11‧28/12‧13)
示:不是冥司造作,此乃形成之際,即有大羅金仙、太古老佛王等將「無
間地獄」圈圍;易言之,即乃最原始區塊,故三魂機制無法突破。所
謂「最原始」,簡言之,即是開天闢地之後,最惡劣之區將之劃成。
問:仍拘於地府中之靈魂,是否能支使其在外的生覺魂?若如是,生覺魂
雖然無力,否仍能有限度探測世情?若非是,此是否意味著靈魂只能
接受生覺魂的回報訊息,但不能傳送命令給生覺魂?(93‧08‧11、13)
示:並非「支使」,應是「召感」,三魂之默契如同以意使念而行,以是
意義運作。所謂「召感」,即是有其自然意識,故當然亦能傳達指令
於生覺;並非不能支使,是不用支使。
4、理天內、外院之修士是否已三魂合一?又,修道證真或仰仗諸佛願力接
引往生淨土者,是否其三魂常保聚集在一起?(拱034期)(93‧04‧23)
4:理天內院為佛果位,或執事仙吏,已三靈合一;外院始為修士,仍有未
三靈合一者。又,修道證真或受願力接引淨土,當然三魂已合集。
問:何種果位或神職以上,應該算是已三魂合一?諸如土地公、城隍爺、
城隍爺身旁的黑白將軍、土地公旁的黑虎將軍等。又,門神是否為已
經受敕的神司?若如是,應該是已三魂合一了?
(95‧01‧17/02‧23)
示:只要果位具備,正式敕封神職均已三魂合一。又,然也。
問:擔任鸞堂的大小神職之仙佛中,是否仍有並非三魂合一,而僅是二魂
合一,或獨屬一靈魂者(餘魂仍在墓祿處)?又,貴堂中之蒞任仙佛
中,是否也有二魂合一,或獨屬一靈魂者?(95‧11‧27)
示:沒有。又,沒有。
問:投生入修羅魔境者,其生、覺魂是否仍在人間,抑或是三魂合一了呢
?若屬後者,以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致使三魂無法合一故,
今阿修羅魔眾是循何途徑達到三魂合一的呢?(95‧06‧11、14)
示:仍有層次,魔神以上已有三魂合一能力。另,佛魔之法,雖有異,但
不出能量、法之力場,故魔神力場足以突破禁制之法力。
問:仙佛已是歸空證道之人,那生魂及覺魂的主要用處為何?又,以昔叩
問所識,靈魂能量千萬倍於生魂,更何況是覺魂,證道仙佛是否尚有
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三魂合一?否則,何必與生覺合一呢?
(93‧07‧15)(95‧12‧06)
示:證道仙佛,生覺合入靈魂,完成歸一而增強靈力。又,可作一譬喻。
譬如人練拳,若無內勁,則屬花拳繡腿,若加上內勁,則可剛柔並濟
,三魂機制正如拼圖,此自然機制仍需完備。
問:原靈胎入後天強拆成三,所謂之靈生覺各有所司,歸空後鮮得能還聚
為一,如傀儡任有司施力分合。望開示造化之原始用意,是否是利掌
控方便收圓?(93‧12‧10)
示:所言是其中,但靈主理凡身,三魂各有所用,正如機械需鉚釘、螺絲
之意。
問:修子如何攝受自身魂魄,乃至往生如何聚靈?(拱122期)(96‧10‧12)
示:修行者攝受魂魄之法,佛道皆有之。但大抵而言,佛以信願行,使魂
知所趣而往之;道以練氣提升,因三魂輕清,七魄重濁,待凡身壞死
,因練氣有成可使輕清之三魂飛昇,俾使玉敕。此中,何以說「練氣
提升,可使三魂輕清」?此為練氣之論,太過繁冗;簡言之,氣馴脈
通,三魂同受其益而清淨,輕而上昇。
問:昔聖示,修行者攝受魂魄之法,佛道皆有之。今無論是佛以信願行,
使魂知所趣而往,抑或是道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俾使玉敕
,該佛家或道家行者在亡故時,來自地府對三魂的禁制力是否仍存在
?又,
1)當其亡故後是否三魂暫分,待玉敕後,方解除禁制力而得三魂合一?
2)當其凡身壞死時,是否仍須賴仙佛接引?否則,如何進入天界,俾使玉敕?(95‧06‧14/12‧06)
示:禁制力仍在,除非在世靈魂能量力場已足以突破禁制,亦即「白日飛
昇,在世証道」,否則即如信士所云。又,皆然也。(註:此處所謂
「白日飛昇,在世証道」,是指練丹有成者,而非指練氣有成者。)
問:昔聖示,道家保靈之清淨,以元神能量為主,故以修丹為之。又示,
道法修行者可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俾使玉敕。今猶未明道
法中之「練靈(丹)」與「練氣」,二者間修法過程有何異同之處?
又,
1)練丹、練氣在保靈之清淨上產生何等效用?在三魂輕清飛昇上又產生何等效用?
2)練靈是否不須要練氣以做為奠基呢?(95‧12‧14、20、26)
(96‧02‧17/04‧16/11‧12)
示:練丹是主練神,練氣則主練氣,練靈、練氣俱屬成仙目的,不同處在
練氣以吐納,即深吸徐吐聚氣而練,練靈在掃三心飛四相而入靜,故
二者其法不同,當無相通,若可通即錯離。又,
1)同義,「丹」即元神之名相,丹成即元神成就,亦即藉由丹道練
神,破除身體束障。復次,練丹是成元胎,練氣在身體健,與靈
無關;換言之,各法之修行由其主旨入門,並非有其關聯。
2)然也。因練靈是單一法門,練氣亦單一法門,當然無需以其為基。
此中,何以說「練靈入靜,便能破除身體束障」?乃清淨靈神之故。
因原本靈神在假體保護中,但亦同受束縛,故如嬰兒入睡般,待清淨
靈神,則如嬰兒茁長,故有力突破。
問:練丹與練氣,何者有助於保靈之清淨?何者有助於三魂之輕清?又,
若為練丹,然昔聖示,道法修行者可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
俾使玉敕。何以昔時聖示練氣提升可使三魂輕清,今時聖示卻說只練
丹可使三魂輕清?這是否表示,有者雖是先習煉氣再習煉丹,實則練
丹並不須以煉氣為初基,是否如此呢?
(97‧12‧29)(98‧01‧02、08、11)
示:均為練丹。又,因為練氣位階在練丹之下,亦即多一道工夫。練丹之
基仍是需以練氣為基礎。(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練丹是練氣的
更上一層樓?聖示:可以如是說。)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金丹大道趙仙翁」一回,文中問及練氣
與練靈之不同方向,趙避塵仙翁慈示,練氣與練神息息相關,僅是次
第之別而已;又示,「以氣引神」與「以氣引靈」,當然不同。今練
氣與練靈,何者屬「以氣引神」?何者屬「以氣引靈」?又,在世時
依道法練氣提升後,是否仍無法如丹道練神有成般可破除身體束障,
必須待凡身壞死歸空時,才能發揮(見到)其三魂輕清飛昇的效果?
(96‧05‧03、09/11‧12)
示:練氣是以氣引神,練靈是以氣引靈。「以氣引神」與「以氣引靈」之
別,此屬法教,很難簡示,只有入其法門而漸次體悟。又,然也。(
註:因為在過去叩問坐工練氣,與近來叩問元神結胎之修練程序中,
實難分辨其差別處,故有此叩問。)
問:【一彭善德叩問】:一貫道子若能夠成就大仙而無修練丹道,是否都
是三魂合一?成就大菩薩或聖賢,若無修煉丹道,是否是可三魂合一
?不論有無修煉丹道,善魂生天成為氣天神,是否都是三魂合一?是
否丹道有練成元神結胎才會三魂合一?又,若無三魂合一,則仙佛遺
留在世間的生魂覺魂,在元會結束以後是否皆要被消滅掉,對靈魂沒
影響嗎?(拱197期)
示:不論何宗脈,及有無修丹道,只要成就最基本之神道,三魂即已合一
,並非一定要元神結胎才三魂合一。三魂作用只在人身需要,因成神
已無人身,所以三魂合一,若到天福報盡,投胎始再一分為三,如幹
細胞分裂。又,成神之後三魂合一,生覺不會遺留在人間。
< 靈生覺魂篇05 >(常靈與元靈 地仙 動植物之靈 植物之生覺)
1、何謂「常靈」?何謂「元靈」?在不同物種間有何差別際遇?
(拱085期)(95‧09‧20/12‧13、14)
1:人之「常靈」,指生魂、覺魂、靈魂。生魂主生命力,覺魂主覺知,靈
魂主控制動作。「元靈」指先天之本靈,亦即本命元辰入列「瑤池」。
隨著六道輪迴都有應機應緣結下善惡不同之業,善者或有於身後從事地
仙雜役,結下夙世不少神緣,而惡者亦有分別三魂輪迴、二魂輪迴或單
魂輪迴。「單魂輪迴」主要指化生類及水族類;「二魂輪迴」主要指濕
生類及胎卵類;「三魂輪迴」主要指人類及龐大動物類。所謂「地仙」
,即陸地神仙,未受正式敕封者,如地基主;尚有在世修行已具神通者
,如昔時彭祖、陳博仙人等是。(註:昔殷代錢鏗,為顓頊帝之玄孫,
封於彭城故號彭祖,創立養生長壽術。陳博老祖為宋初著名道士,創立
紫微斗數。)
問:前(085)期拱衡雜誌中,有善信問及「何謂元靈?」聖示,「元
靈」指先天之本靈,亦即本命元辰入列瑤池。除三魂外,難道還有一
個所謂「先天本靈」留在無極嗎?若如是,其用意何在?又,以弟子
所識,與本命元辰有關而在瑤池者為「原靈樹」,這「元靈」是否即
是指原靈樹?(95‧05‧19)
示:非也。本靈下凡入胎成三魂,故入列「瑤池」者僅象徵而非實有。又
,然也。
問:世人除三魂外,在道學上,常聽到的「本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常
聽到的「元靈」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又,這個「本靈」在生生世世
中,會因為惡業之關而分化一些殘靈出去乎?若如是,分化出去的諸
多殘靈,會任其因緣而於六道中輪迴乎?
(99‧11‧19/12‧23)
示:此乃各家之用語不同,「本靈」即原靈,俱屬原靈子;「元靈」是元
身。又,不會因惡業而分化殘靈。另,沒有。(之後又叩問:於以往
叩問中,仙佛對「元靈」的意義解釋不同,一者「元靈」指先天之本
靈,另者「元靈」是元身。此兩種聖示間似有所不同,應如何取得折
衷呢?聖示:「元靈」一名,本就各家云云。正確說法是本靈,即無
極靈子、元身,僅此二名而已。)
問:自往昔劫以來,世人歷經了諸如投生、歸空、證道,無論三魂如何地
分分合合,除三魂之外,還會有所謂的「元靈」這種東西嗎?除三魂
之外,還會有遺落在外的「元靈」,甚至此「元靈」還可以獨自在六
道中輪迴嗎?又,自遠劫以來,無論是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有可
能掉了一小塊(或多塊)而遺落、飄盪在六道中呢?(99‧11‧03)
示:皆不會。又,不會。
問:一貫大道所說的「氣天仙」,是否也是證道的仙佛呢?若如是,氣天
仙或證道的仙佛會有所謂的「元靈」遺落或飄盪在人間嗎?
(99‧11‧03、05)
示:不全是,因也有陸地神仙或曰活人已具仙品。另,不會。
問:人亡後入地獄道者,是三魂中之何魂?又,投身畜道者,是否原本三
魂再聚於同一軀體?若非如此,多出來的魂魄何去何從?
(拱036期)
示:乃靈魂。又,若靈打散,則呈殘靈投入畜道,而餘生覺各依附墳牌,
須待得人身才能再三魂復聚。
問:蚊蟻等殘靈,由一完整的靈魂既經地府打散投生,在外的生覺魂如何
分配到數以千計的軀體上?(93‧05‧14)
示:生覺不分配於殘靈之間者,仍是在其前世之墓祿所在。人要三魂具全
,但打入殘靈者,生覺當然依止最後人身處,以待三魂合一之日。
問:昔聖示,生覺不分配於殘靈之間者,仍是在其前世之墓祿所在。今蚊
蠅的生存、繁殖、趣向是否仍受其前世墓祿所在之生覺魂所支配,以
發揮生覺的功用?又,當其肉身受害時,其生覺魂是否有所感受?
(93‧05‧18)
示:非也。生覺作用,僅在聞見而傳訊,則如人之眼耳,無法有力。又,
蚊蠅等殘靈,一化萬千,故其感知亦輕至無所知感。
問:昔聖示,四生殘靈中(如,水母、螞蟻),有者僅具生覺,其靈魂仍
落在地府之中;有者僅具靈魂,其生覺仍守在墓祿之處。弟子實不解
地府巧思,此兩般投生法有何用意?(93‧08‧11)
示:殘靈需受百千劫數而了斷因果,而未入胎(投生)的三魂當依最後人
身之依止處,否則餘魂將成遊靈。
2、一道書新晨鐘言,惟獨人具備三魂,畜牲只有生魂與覺魂,植物只有生
魂。此種觀點是否有所誤謬?(93‧08‧03)
2:此有誤植,應是靈魂與生魂,及只有生魂或(與)覺魂。
問:植物的向光性、向土性及親水性應是覺魂的作用吧?又,植物葉片的
光合作用,以及植物枝幹、根莖及葉片的輸送水分應是生魂的作用吧
?(93‧08‧03)
示:然也。又,然也。
問:昔聖示,家畜禽不具覺魂,獨靈魂與生魂相偕入胎。其靈魂是否仍受
禁制,何以故其能夠召感生魂,相偕入胎投生為畜?其覺魂未隨同入
於畜胎,是否是仍受禁制,抑或是須拘入冥?又,今舉常見的家畜禽
:牛、馬、羊、豬、犬、貓、兔、雞、鴨、鵝為例,何者是屬於由靈
魂與生魂相偕入胎者?何者是具足三魂入胎者?是否有以殘靈入胎者
?(93‧11‧03、05、08)(99‧12‧23)
示:前者:若靈魂未得解除禁制,何有能量召感其餘二魂。後者:然也,
故覺魂仍長在人間其前身原祿位處。又,前六者為三魂,後四者為不
具覺魂。無殘靈入胎者。
問:承上問。不具覺魂之家畜禽,其眼耳鼻舌賴何主宰?其覺魂當落何處
?去覺魂不入胎有何用意?又,今家畜禽的覺魂既不入胎,其靈魂與
祿位處的覺魂間,是否暫時斷絕了任何連繫,甚至無召感作用?
(93‧08‧11、13)(95‧06‧09、20/10‧31/11‧02)
示:進化而簡之,統由生魂攝掌。而覺魂有者依止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
有者不入胎有受劫以了斷因果之用意,亦即以覺魂替代受苦磨、刀砧
、劫厄,以了罪業因果。又,當然,有肉身是保護作用,當然亦是隔
絕作用。所謂「保護」、「阻絕」,即乃保有靈魂之支配,不受外界
影響,庶免今身起異常行為。(之後又叩問:不具覺魂之家畜禽,其
肉身的隔絕作用,僅用以隔絕其他亡靈所屬的靈訊,對自己所屬而仍
流落在外的生覺魂之靈訊,是沒有阻隔作用的。是否如此呢?聖示:
是,信士所認知無誤。)
問:昔聖示,家畜禽僅由靈、生二魂入胎,覺魂仍依止在最後人身之祿位
處,不入胎有受劫以了斷因果之用意,即以覺魂替代受苦磨、刀砧、
劫厄,以了罪業因果。那覺魂既仍依止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過得好
好的,何以會「替代受苦磨、刀砧、劫厄,以了罪業因果」?又,
1)覺魂能量低故,即便替代受苦磨、刀砧、劫厄,能了多少罪業因果?
2)覺魂僅具生前之殘餘心識,不具阿賴耶識,怎能記取苦磨、刀砧
、劫厄的教訓?(95‧06‧23/10‧30)
示:不是覺魂要自己去替代,而是罪業重或有不能以靈魂受劫等,即拘覺
魂以代劫苦。又,信士未深解,雖不甚具能量,但生覺所受,靈魂同
感,故當可替代因果罪業。
問:由靈、生二魂入胎的家畜禽,其於祿位處的覺魂是否仍可傳靈訊給肉
身中的靈、生魂呢?肉身中的靈、生魂是否仍能收到覺魂所傳來的靈
訊,而且不會受到身體磁場的阻隔?又,今若覺魂受拘冥罰消業,該
家畜禽收到覺魂受苦磨、刀砧的痛苦靈訊時,會造成那些異常反應或
行為?(95‧10‧30/12‧05、14)
(96‧02‧17、27)
示:可以。又,反應不大,因彼乃畜身,靈智低,反應不如人身之敏銳。
至於會有那些異常行為或現象發生,今因以弱之覺魂受刑,且強之靈
魂已入體,故毫無異感;若在冥之靈生則感同身受。惟,靈入畜身,
已在刑罰,覺魂受冥刑,仍是受苦,正如陽法有外役,一日抵二日,
其義相同。
問:修丹者或三才正鸞之靈魂出竅後,其靈魂是否仍可傳靈訊給肉身中的
生、覺魂呢?又,肉身中的生、覺魂是否仍能收到靈魂所傳來的靈訊
,而且不會受到身體磁場的阻隔?若如是,今若仙佛帶正鸞著書遊記
,正鸞之靈魂傳訊給肉身中的生、覺魂時,以生覺力弱故,何以仍能
勝任記述遊記過程的工作?(95‧10‧30/12‧18)
示:可以,但卻因生覺力弱,乃不如靈魂在身者。另,著書時,正鸞之肉
身乃有仙佛借竅扶鸞。
問:昔聖示,著書時,正鸞之肉身乃有仙佛借竅扶鸞。這是否也表示,今
若所著作寶書是屬遊記性質者,雖正鸞靈神隨著主著仙師靈遊在外,
但肉身中仍有仙佛借竅扶鸞,以接收正鸞靈神之靈訊?又,今正鸞靈
神已隨著主著仙師靈遊在外時,其肉身中借竅扶鸞的仙佛是否仍為主
著仙師之分靈呢?(96‧12‧10)
示:是。又,有者是,但有者會另派仙師主筆。
問:若被地府判「失一魂」而投胎為人者,其留滯於墓祿或地府的生覺魂
之靈訊,應該也會被該轉世的人所接收到,是否如此呢?又,自身三
魂間的氣息相通既是一種機制,則彼此間的靈訊傳遞與接收,是不受
肉身磁場、時空分隔、能量大小、距離遠近、白晝夜晚等的影響,是
否如此呢?(95‧11‧02)(96‧02‧17)
示:是也。惟,無論判「失生魂」或「失覺魂」,該陽人接收到生覺之靈
訊時,不會有異常行為或現象發生,因其僅知接受到訊息,但生覺無
力,故無以引起異常現象。又,信士所認知無誤。
3、動物是由靈魂主宰生、覺魂。今不具靈魂的植物,其生、覺魂由誰主宰
?(93‧05‧11)
3:不具靈之植物,有者單一生魂自主,即如有動物由單一細胞繁殖之理相
同。
問:物類蠢動中,到那一種生物層級以下便不具靈魂,僅賴單一生魂主宰
而得生存繁殖者?此類物種形同植物,有可能與其他含靈物種間,發
生一些因果牽纏關係嗎?(93‧05‧14)(95‧06‧20)
示:單一生魂主宰而生存者,僅是有靈者被註成之業債變化等形成事之環
節,無法發生因果牽纏之關係。亦即彼對於傷害(或被傷害)無法形
成有力的牽引等,故不會形成因果。譬如病菌媒介,或天災而引起物
害等,故不成因果。
問:以水母、珊瑚、變形蟲等動物而言,是否即屬不具靈魂之物種?又,
食用靈魂仍受拘地府的水母或珊瑚等動物,是否屬佛家所界定的殺生
行為?(93‧05‧14、27)
示:有者,然也。又,然也。(註:素食店中有稱為「珊瑚草」者,又名
「麒麟菜」,乃為海中植物。)
問:就三魂而論,植物具有那一魂?又,設若植物死亡,此魂又將歸於何
處?(95‧02‧23、25)
示:植物以生覺二者或一者單獨投生均有之,唯,多僅以覺魂。其判轉的
依據,可以靈魂受地府刑罰,生魂轉低等殘靈,覺魂依附植物,以此
圓滿其刑。又,植物死後,仍歸其前人身之依止處。
問:植物本身是否為天地間之靈氣所化育?若如是,是否也可說是由自然
界五行的力量所促成?又,若判轉亡魂之覺魂依附植物者,是投入植
物種子中,抑或僅是依附於一已經長大的植物上?以仙佛所識,能否
舉一二例,那些植物是由亡魂之覺魂判轉所生成?
(95‧02‧27/05‧04/12‧06)
示:少數是如此,多數仍由判轉生、覺之魂。又,是投入土中之種籽。譬
如松、柏、蓮、芝,且上述易得天地精華而得靈投入。
問:昔聖示,植物大多數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所生成,少數才是
自然界中之力量所孕育者。此般道理實難說服世人信實,聖意若何?
宇宙間的自然力量浩瀚,理當由其孕育多數植物,何以卻說大多數植
物乃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所生成?(95‧04‧26)
示:大自然孕育者,需有天時地利之便,故少之又少。此等植物所含蘊之
能量低,多要藉助外力,譬如花草要藉蜂及風傳佈即是。
問:靈魂在地府受刑罰,而生魂打散為殘靈投生為低等動物者,或覺魂打
散為殘靈轉生為植物者,這對地府中靈魂有何影響?或者說,有何實
質的懲罰意義?又,今以水母為例,所謂「單一生魂主宰而生存的動
物」,是否表示「其靈魂仍拘禁在地府,以因果業債故,令其生魂、
覺魂得投入水母而承受業報」之意?若如是,水母肉身病痛時,其靈
魂是否有所感受?(93‧05‧18)(95‧04‧24)
示:實質懲罰意義為死劫,臨死之感覺,猶如體膚受傷,引起心緒恐懼。
又,當然有所感受,靈乃敏銳總制。而靈受拘,生覺之投胎,則是懲
罰之用意。
問:以三魂之觀點而言,植物本身所具之生命力、趣向性等種種顯現,這
些是否即屬生、覺二者,或屬其中一者之掌理故?又,根據植物本身
的生命構造複雜性等因素,致使植物有者同時具生、覺二魂,有者僅
具生魂或覺魂一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植物死亡後,其生、覺魂
是否即化為烏有,抑或是再融入天地間成為化育其他植物之因子?
(95‧02‧27)
示:然也。又,然也。且不會化為烏有,乃復歸之前人身依止之處。
< 靈生覺魂篇06 >(家畜禽靈生 四生殘靈投生 水母與蚊蠅)
1、昔聖示,家畜如牛犬豬羊者,係以靈魂及生魂(惟,無覺魂)投生。那
家禽如雞鴨鵝者,是否也以靈魂及生魂投生?又,於畜道四生中,是否
有以靈魂及覺魂(惟,無生魂)投生者?(93‧12‧02)
1:然也。又,無也。
問:判投於畜道四生者,除殘靈外,是否有以一完整的靈魂(惟,無生覺
魂)、生魂(惟,無靈覺魂)或覺魂(惟,無靈生魂)而單獨投生者
?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5‧10‧31)
示:沒有。(註:道學上將四生定義為胎、卵、濕、化四類。胎生─牛馬
走獸類;卵生─鳥雀飛禽類;濕生–魚蝦水族類;化生–蚊蟻昆蟲類。)
問: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
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
(95‧10‧31/11‧15)
示:有。尚且,人即有此例。另,不能舉例,有些物種,目下尚未現世。
問:昔聖示,判投於人者,亦有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
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這種情況是否指彼亡魂之靈魂已無與其生覺魂
合一之可能時,生覺魂得自成一魂而投生之情形?又,
1)生覺魂是先經十殿合併為一靈體後,再重新拆分為三魂而投胎,
抑或是由生覺魂自行相偕投生入胎?若屬後者情形,投生入胎後
豈不是沒有靈魂主導?
2)以生覺魂能量低故,此種情形投生後,怎麼足以負荷原本屬於靈
魂的正常工作?(95‧11‧01)
示:非也,乃圓滿罰刑之後,三魂才可能再合一投胎。又,前問:無靈魂
投生入胎者,當然即非靈魂主導投生,而是由「轉輪台」驅其投生。
後問:故其投生處(者)即屬無靈魂之主宰。
問:承上問。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於人,而靈魂仍拘於
地府者,既然生覺魂須拘回冥府由「轉輪台」驅其投生。那麼,彼生
覺魂是否仍須服「忘魂湯」呢?又,
1)此種被判以「失靈魂」而投生於人者,既無靈魂之主宰,豈不是
所謂的「行屍走肉」稱之?在這世間上,可能只有極度低能的「
智障兒」是如此吧?
2)若世人有子女類似此「失一魂」者(可能為失靈魂、生魂或覺魂
其中任一者),是否可由其父母藉濟世叩問而得知?為造功以恢
復該失去的魂之可能性如何?(95‧11‧02)
示:生覺無喝「忘魂湯」之必要,因主體是靈魂。又,前問:然也。後問
:可以得知,但恢復之可能性則極其低,此中牽連過廣。
問:若干年前,嘗聞某國外速食業者,與學術界合作培育無頭足,只有軀
幹的雞隻供做食用,因受消費團體反對(因為牠不算是雞隻故)而作
罷,不知有否此事?若如是,彼「雞隻」是否仍有投靈入身?若有投
靈,以彼為無頭之雞隻故,是否仍有靈魂投入,抑或只是投入生魂而
已?(96‧11‧29)
示:無也。
2、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靈魂、生魂或覺魂,此中任一者經打成殘
靈後而投生者?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
(95‧02‧23)
2:有,但其所示無意義,種類太多。譬如蚊、蛆為靈魂之殘靈。
問: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生魂之殘靈偕同覺魂之殘靈投生(此即
將生魂與覺魂皆打成殘靈後,再偕同投生),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
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3‧11‧11)(95‧02‧23/10‧31)
示:整體上,不會有生覺之殘靈相偕投生之物種,唯,今時未有之,未來
可能有之。而以生覺打散成殘靈者,少之又少,係屬殊例,亦即代刑
,正如陽法之判刑外加強制工作(即如管訓),否則,絕大多數是以
靈魂打散成殘靈。
問:道學上,「殘靈」之定義,應該不是獨指以靈魂打散而投生者,應該
還包括獨以生魂或覺魂打散而投生者,是否如此呢?又,這單獨以生
魂或覺魂打散為殘靈而投生的低等動物,能否各別舉個例子?
(95‧04‧24)
示:是的。又,大體上植物多為覺魂;濕生或無性繁殖,多為生魂。
問:以貴堂所經常放生的鳥族及魚族為例,彼等是三魂中何者所判投?這
些鳥族與魚族,是否屬殘靈所投?又,以殘靈無法形成有力的牽引故
,今仙佛常言放生善舉能與放生物結善緣之道理何在?(95‧12‧02、18)
示:鳥族、魚族都是靈魂所打成殘靈。又,人之善願共願,起心動念,培
養仁善慈悲願力。
問:以海中的珊瑚、水蒠為例,這些物種俱以精子及卵子來繁殖,應被界
定為「動物」,抑或是「植物」呢?若屬前者,那麼應該是地府亡魂
之殘靈所投生吧?(95‧02‧27)
示:是動物,故屬亡魂之殘靈。
問:昔聖示,低等動物中,有者是將罪魂之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成殘靈
而投生,世人食用之並無因果之牽纏問題存在。此是否因殘靈對於傷
害(或被傷害)無法形成有力的牽引故?若如是,這樣有干犯到殺生
的問題嗎?(95‧06‧01/12‧06)
示:然也。另,並無因果,但殺業之業過有之,所謂「殺生」即是加害生
命。
問:昔聖示,有者地府會判罰亡者之覺魂依附於植物處。彼覺魂是受到何
種禁制、牽絆,而無法離開植物?又,
1)此亡者覺魂應只是「依附」在植物而已,與植物本身所具之覺魂無關吧?
2)此亡者覺魂應無法返回其祿位處,亦無法到處遊蕩,是否如此?
(95‧02‧27/10‧31)
示:仍以投靈之法。如何投靈,即乃「轉輪台」之功能。又,前問:非也
,一樹豈有不同之覺魂。後問:然也。(註:前有聖示,植物大多是
因地府刑罰亡靈,將其生、覺魂判投為植物所成。)
問:地府應不致將亡魂之生、覺魂判罰去投生為植物吧?否則,食用該等
植物豈不是觸犯了殺生的問題?又,世人食用此類植物後,是否也一
如食用殘靈所投動物般,同樣是「並無因果,但殺業之業過有之」?
(95‧02‧27)(96‧02‧17)
示:生覺之魂與靈魂差別,故非殺生。又,有殺生問題者,乃因此殺業是
由人起心動念而成業,並不是以殺害對象而定,至於植物即不會,因
人之起心動念無殺生之心,故並無殺業。
問:昔聖示,植物大多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所生成。那麼,這些
判投入植物之生魂或覺魂,是以「一完整的靈」,抑或是「打散成殘
靈」的方式而投生呢?又,此些生覺魂如何轉輪方式投生呢?投生時
,是否仍須經由冥府第十殿作業?
(95‧04‧26/10‧31)
示:乃打成殘靈。又,投靈,即乃「轉輪台」之功能。物死而魂歸原處,
或靈要合一,今召回生覺,當然都要十殿作業。
問:昔聖示,植物大多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打成殘靈所生成,而
食用之並無觸犯因果的問題;又示,低等動物中亦有獨以罪魂之生魂
或覺魂打成殘靈轉生者。今若食用此類低等動物,是否也不會觸犯因
果(乃日後於地府申控討報)的問題?(95‧04‧24)
示:是的。
3、記得珊瑚、水母者,具生魂與覺魂,其靈魂仍拘於地府,是否如此呢?
若如是,投生珊瑚、水母與那投生蚊、蛆者,其罪業何者較重?冥府判
定這兩種投生方式,有何差別原因?(93‧12‧10)
3:有者為靈魂,僅是靈魂由一靈而打散,不如完整之一條靈,亦即所謂「
殘靈」。又,蚊蛆較重罪業,投生則無差別。
問:珊瑚、水母除具有靈魂外,是否尚具有其餘生魂與覺魂?其他如海參
、海膽者又是如何?(93‧12‧14、15)
示:既以一靈打散為殘靈,故其生覺仍在原墓祿之處,而殘靈所投生的千
萬個體上,並無生魂及覺魂存在。海參、海膽者亦如是。
問:按理珊瑚、水母不具腦部結構,怎麼須要靈魂?又,於四生中,常見
缺腦部結構者(如,水母)、藉腹足行動者(如,海參)、呈無性繁
殖者(如,變形蟲)等,這種種有缺陷或迥異的生存方式,是否是歸
因於以殘靈所投生之故?(93‧12‧14、15)
示:故僅為殘靈之靈。又,然也。
問:人間初生兒中,亦常見有一出生就有智商不足、器官或四肢闕如者,
姑不論生化環境的外在影響,這種種有缺陷的胎兒,是否也是歸因於
其靈魂在投生前已有某些殘缺之故?若如是,今造成此等缺陷之原因
,是否與地府在三魂上動了手腳有關?應該是動了那一魂的手腳呢?
又,
2)初生嬰兒已有器官或四肢闕如者,在技術面上,地府是如何促成
此缺陷而反應在初生嬰兒身體上的?
1)初生嬰兒已有智商低能者,在技術面上,地府是如何促成此缺陷
而反應在初生嬰兒身體上的?
(93‧12‧15)(95‧06‧09/‧09‧16)
示:是以因業註成,故投生而成定業之象無誤也。另,然也。是靈魂。又
,前問:形以靈象,故在投靈之際,已成定象,即在地府十殿小地獄
中已受刑成形。後問:乃有在靈魂之動能中,減除其用於支配腦部者
所致。
問:無論是神靈或鬼靈,在靈體這團能量當中,是否還有區分成那一部份
(元素)是用來執行「視」覺,那一部份是用來執行「聽」、「嗅」
、「味」、「觸」覺的呢?若無有區分,這是否表示神靈或鬼靈於執
行「視」、「聽」、「嗅」、「味」或「觸」覺時,乃整個靈體一起
來感覺的呢?譬如於「視」覺上,神靈或鬼靈可同時看盡四面八方之
景象。其餘、「聽」、「嗅」、「味」、「觸」覺則同理。
(99‧12‧05)
示:沒有。另,皆然也。
問:承上問。若無有區分,地府判罰胎兒一出生後便有生理缺陷時(譬如
缺手、缺腳、視障或聽障等),今於靈體上既然找不到所相對的特定
部位,那麼要如何在靈體上先予施刑完成呢?又,當地府判罰胎兒一
出生後便有生理缺陷時,除在靈魂上先行施刑外,是否也要拘來生、
覺魂配合著施刑呢?(99‧12‧05)
示:以其靈體有執識,故罰之使其執以特定現象。又,有必要,但屬第二
階段。
問:俗謂家有孕婦時,不得任意更動家中擺設,敲打壁堵或清潔屋角,乃
至必要之清潔,須以新掃帚輕掃,並言:「請胎神換位休息。」以免
動及胎神而傷了胎氣,致產生出五官有傷之胎兒。此是何等道理?今
胎兒五官有傷者,乃投靈之際,已成定象,此與「動及胎神而傷了胎
氣」何干?又,世俗中所謂的「胎神」是指何位神明?彼對孕婦腹中
的胎兒的成長有何司職或關連性?扮演何等角色?
(95‧11‧30)(96‧12‧11、17)
示:此乃沿俗成習,並無其事,故動胎氣非為胎神之關。又,胎神是道家
之神司,為三乃夫人所司派,餘則無關;易言之,此乃沿習之俗,故
有胎神,僅司錄入胎及出胎而已。
問:畜道是否並無玄關竅?若仍有之,玄關竅的用途為何?又,被判畜道
之亡魂入胎,以及被判投四生的殘靈入胎時,是否也是由玄關竅而入
呢?若如是,今以水母及珊瑚為例,這些無頭部的動物依然會有玄關
竅嗎?(95‧12‧08、18、19)
示:畜道有者有之,此為啟靈後靈障之由來。又,畜道或四生入胎俱非由
玄關入,乃會由腹部近胎處,即臍眼處入胎。另,水母及珊瑚無玄關
竅。
< 靈生覺魂篇07 >(人類投靈入胎 母身受孕因素 玄關竅入胎 判投失一魂)
1、人類自受精卵著床開始,胚胎的三魂是分別在那些階段依序進入?又,
在懷孕至那一階段以前墮胎,才不會觸犯到佛家所界定的殺生行為?易
言之,自受孕後,世人在何時日以前墮胎,方不致觸犯及殺生的罪責;
在何時日以後墮胎,方有導致嬰靈的產生呢?
(93‧05‧27)(94‧01‧24)
1:四十五天後投靈,以此分判。又,在四十五日之前,雖已註成定案,但
尚未入胎;換言之,四十六日即有嬰靈。
問:於六道之人道中,三魂入胎的次序、入胎的時間點,各自為何?又,
三魂依次序入胎時,是否皆仍須個別地經過地府十殿的核對轉輪?
(94‧01‧24)
示:三魂同時入胎,但由靈魂統攝。又,不用。
問:承上問。今以三魂靈訊相通,無遠弗屆故,設若生覺魂先入胎,雖靈
魂尚未入胎,應仍能支配生覺作用而發育,是否有可能如此呢?又,
猶記得人尚且有受判「失靈魂」者,若言生覺入胎,靈未入胎,則胎
兒無法發育等等,那麼,該一受判「失靈魂」之胎兒何以能發育而分
娩?(95‧11‧17)
示:理論上正確,但在入胎則行不通,原因有二:一者、生覺先入,靈魂
無所事是,若受苦刑,則如何支配生覺;二者、靈在外,雖可支配生
覺,但在胎胚卻非僅支配而已,有適應、成長等繁複程序。又,既已
判定「失靈魂」,則該胎已成畸型,故其後續不論胎死或畸型,即屬
受刑之罰。
問:判投為人時,是否有可能生覺先入胎,而未入胎之靈魂已出冥,並在
母身四周遊蕩,直至分娩時始入胎之情形?又,是否有可能靈生或靈
覺先入胎,而餘魂(生或覺)被拘入地府受刑罰,待近分娩始入胎之
情形?若有之,是否須改由「轉輪台」驅其投生入胎,抑或是由胚胎
中之靈魂直接召感入胎?(95‧11‧17/12‧08)
示:不可能。又,有此情形,那是判定此胎有不全之罰。不全之胎罰者,
餘魂需由「轉輪台」執行投胎。
2、在母身尚未受孕前,地府是根據何因素先行決定某亡魂將應緣投胎?設
若母身一直未曾受孕,該亡魂豈不是空等一番?
(95‧09‧20)
問:地府是否在得知世人(母體)受孕後,才在受孕後四十五日之內作業
,以決定由何亡魂應緣投胎?又,地府如何得知世人(母體)已受孕
?這與南北斗有何等關連?南北斗在世人的生死上扮演著何等舉足輕
重之角色?(95‧09‧16、18、19/11‧27/12‧19)
示:非也。乃地府先決定,母身始受孕。又,當然是以靈訊、靈息而得知
;母身有胎時,因此轉變而形成的訊、息即不似常人,故由異常的訊
、息即可判別。與南北斗之關聯,則僅知會登錄而已,所謂「南斗註
生,北斗註死」,是以管轄生死過程而論,亦即人有陰德,斗府可除
死籍,人有大惡,斗府可削除陽壽,當然也會照會地府執行。斗府乃
為陽世之法門,此「斗府之法」即乃道家傳世救世之法門。
問:昔聖示,地府是以靈訊、靈息而得知母身有胎。若此靈訊來自胎靈,
靈息來自母體,胎靈與母身分別會發出何等靈訊、靈息被地府知道呢
?又,「靈訊」與「靈息」兩者間,如何區分?(95‧11‧17)
示:不是來自胎靈,全是來自母體,因氣場之變化,知有胎方投靈。此如
中國古代陣法,四象陣加一成五行,即促其氣場變化。又,「靈訊」
與「靈息」之別,簡言之,「訊」有如波紋,「息」則為感應。
問:昔聖示,地府先決定何亡魂應緣投胎後,母身始受孕。這是否表示母
身何時受孕,已在註定之中,且地府已瞭若指掌?又,母身受孕後,
是否何時墮胎也已在註定之中,且地府亦瞭若指掌?否則,一些借胎
脫劫者,怎能事先安排好呢?(95‧09‧18)
示:然也。又,此墮胎事並非註定,有因緣機之變數,亦即因果中之「新
造因」。惟,若屬被安排「借胎脫劫」者,則是註成之定業。
問:承上問。於此聖示中,「借胎脫劫則是註成定業」者,是否表示「某
一母身已註定受孕後必會有墮胎發生,因而地府事先會安排借胎脫劫
者投入該母身」?若非是,是否表示「地府一旦事先安排借胎脫劫者
投入某受孕母身後,則該一母身必會有墮胎事發生」?(95‧09‧19)
示:然也。又,不會如此。因墮胎有其變數,故地府不會在母身受孕後,
才強制註成墮胎之數。
3、一貫大道言玄關竅乃靈之門戶,今三魂入胎時,是否俱由此而入?歸空
時,否亦宜由此而出?又,一般人其三魂由何處出?修道子其三魂又自
何處出?靈生覺那一者先行出離?何緣故造成那先後出離?(95‧03‧23)
3:入胎由玄關入,出則不一定。修道子有成,出玄關謂之「陽靈上升」,
一般人則因靈神散亂,故有亂竄之象,不一定由何處離身,因為身體活
存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存在,一旦無氣存活,其力即失,三魂即竄
出,當然依序由靈、生、覺。
問:昔聖示,身體活存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存在。已知因有三魂之存
在故,才能使肉體的活存得以持續,但四大假合的肉體,是透過何種
機制來達到保護及束障三魂的呢?(95‧11‧27)(96‧12‧11、17)
示:有些機制不便言傳,有些機制無法言傳,但四大假合本身並無保護束
障之功能,需轉換成物質始具之,而釋放光幕是其特性;簡言之,四
大假合成軀體,由此形成物障,猶如鍋蓋覆物,即產生保護及束障作
用。如何釋出光幕?簡言之,四大成人身,內有氣血運作,形成動力
(即命),此動力之能量即有光幕,對三魂。
問:昔聖示,身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今歸空後之屍身,
當無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是故必須存活的肉身才能釋放如光幕
而成保護作用,而肉身存活是因有三魂存在之故。那麼,何以說「身
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呢?(96‧12‧11)
示:此乃生與死之別。(註:三魂存在方有肉身存活,存活肉身才有氣血
運作而釋放如光幕成保護作用,歸空屍身則無,此乃生與死之別。)
問:昔聖示,四大成人身,內有氣血運作,形成動力(即命),此動力之
能量即有光幕,對三魂產生保護及束障作用。依昔叩問所識,人類於
母身有孕之四十五天後才投靈於胚胎,由此推斷,當初靈入胎前,是
先有存活肉身之光幕形成,然後,三魂投入才受其束障的。是否如此
呢?若如是,以胚胎所形成之光幕能量有限故,其束障力量不足,何
以三魂無法突破竄出呢?猶如世人身死時,束障力量失卻,三魂便自
然竄出般。(99‧12‧23)
示:是也。另,光幕能量不會不足束障。
問:承上問。若說部份原因是「忘魂湯」的效力致使三魂無法竄出於胚胎
,那麼,自投靈於胚胎後,忘魂湯的效力大約尚可繼續維持多長時間
呢?又,反過來說,世人身死時,即便是肉身的束障已失,三魂也可
以選擇躲在死屍中,何必一定要竄出呢?若三魂仍躲在死屍中不出,
這是否即是有必要由陰差施作勾魂的原因所在?(99‧12‧23)
示:「忘魂湯」亦是效力之一環,但其主效是記憶,入胎之後都是。又,
是可以躲,但死屍就無法取得所需吸食能量,亦即也會隨之餓死、枯
死。另,是也。
問:昔聖示,人歸空時,三魂依序由靈、生、覺而竄出。這是否因為三魂
能量大小之關?又,人歸空時,一者七魄餘氣猶存,緩緩消失,二者
眼耳鼻舌身感官早已喪失,今有否可能在靈魂竄出後,覺魂較生魂而
先行竄出的情形?(95‧11‧27)
示:然也。又,依序而行,沒有例外。
問:昔聖示,三魂入胎時由玄關入,出則不一定由何處離身,因身體活存
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存在,一旦無氣存活,其力即失,三魂即竄
出。今受到意外驚嚇而靈魂出離者,在其身體猶活存而有保護及束障
存在下,彼靈魂是由何處而出的呢?
(95‧11‧13/12‧05)(99‧12‧23)
示:一樣,不一定會由玄關出。關鍵在驚嚇所產生之破壞力強弱,因驚嚇
會失神,內部管控會遭受破壞,靈神亦由驚嚇暴竄,故易由他處竄出
。所謂「內部管控」,即指身體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作用。(之
後又叩問:以肉身內氣血運作形成動力(即命),其能量光幕對三魂
產生保護及束障作用故,今當世人受到急遽驚嚇時,氣血呈現何種運
作狀態,才會致使能量光幕遭受破壞呢?聖示:即不正常運作才會破
壞。)
問:地府亡靈再度轉世投胎為人時,其三魂是先合而為一後再入胎,然後
再拆分為三魂,抑或是直接由原先已拆分的三魂同時入胎?又,應劫
降凡投胎為人的仙佛,其一個靈體是先入胎,然後再拆分為三魂,抑
或是先拆分為三魂,然後再同時入胎?若屬後者,當是自行拆分,抑
或是須藉由地府十殿將其拆分?(95‧05‧16、18)
示:出冥後先合聚,唯,不是合併成一靈體,僅三魂相聚,再三魂入胎。
又,需先入冥,由冥司行之。先三分,再三魂入胎;此即仙佛一靈體
,先拆分為三魂,隨後才一起入胎。
問:昔聖示,地府由受孕母身的靈訊、靈息而得知有胎後,才再於四十五
日後投靈入胎,是否如此呢?又,若人類是自受孕起算四十五天後投
靈入胎。今何種情況下,生、覺魂有可能不會與靈魂一起投靈,甚至
遲至近分娩前才入胎?(95‧05‧16/12‧06)
示:然也。又,大體而言不會,但若前業重,冥罰註成「失魂」,則拘押
一魂不能入胎。
問:承上問。設若生魂或覺魂被拘押不入胎,則對世人分別會有何種影響
?將有何種缺陷現象?又,設若拘生魂不入胎,今以器臟身軀雖有缺
陷,但終究仍須運作故,則原屬生魂的工作將由何魂來代理?設若拘
覺魂不入胎,今以五官察感雖有缺陷,但終究仍須運作故,則原屬覺
魂的工作將由何魂來代理?(95‧09‧16、19)
示:生魂主軀體長成健衰,故失之則由此缺陷;覺魂主感官察覺感受,故
失之即由此缺陷。又,互為代理,受靈魂支配,故會有減弱或異常現
象之事發生。
問:昔聖示,若生覺中有一魂被拘押不入胎者,將互為代理,受靈魂支配
。此是否表示,失生魂者將由覺魂來代理,失覺魂者將由生魂來代理
?又,無論失生魂或覺魂,靈魂是否亦會代理該失去的一魂?若非是
,以三魂是同一系統故,靈魂卻不能代理失去的一魂,這是受到那些
外在力量之拘限使然?(95‧09‧20)(96‧11‧12、14)
示:然也。生覺受靈魂之支配去代理。又,不會。靈魂不代理,乃因靈主
腦心之王,若代理則勝於原來之故。尚且,因靈魂不會離開其樞紐地
,一旦其離開樞紐,即會反被身體所束縛,故不會為其代理。
問:承上問。今靈魂不代理判不入胎之生覺,乃因靈主腦心之王,若代理
則勝於原來之故。這是否表示,靈魂於投生前,便有受到地府的限制
,使其無法代理失去之一魂?若如是,這是否表示:「雖靈魂能量遠
大於生覺魂,但靈魂不會去代理該失去的一魂,否則即喪失地府判「
失一魂」之懲罰用意。」?(96‧12‧11)
示:靈魂不代理不是投生前地府之設禁制,乃靈魂自主不入代理,因為一
代理,則明珠暗投,失去光華,靈魂便無其能量。另,然也。
問:以生魂能量須大於覺魂之故,今若被判失生魂而不入胎,則覺魂要代
理生魂之工作,顯然非常辛苦,是否如此呢?是故,在冥罰註成「失
魂」下,失生魂者要比失覺魂者來得艱辛、悽慘,是否如此呢?
(95‧09‧20)
示:皆然也。
問:依昔叩問所識,靈主腦心之王,居於樞紐位置,這是否表示,靈魂分
佈的範圍僅在頭部,其餘軀幹、四肢、器臟部位並無靈魂之分佈?又
,以生魂主器臟生機及四肢動力故,生魂應該是分佈於全身(包括頭
部),是否如此呢?以覺魂主眼耳鼻舌身之覺受故,覺魂亦應該是分
佈於全身(包括頭部),是否如此呢?(100‧01‧19、25)
示:當然。又,皆當然。不過若加形容,就像一個機器人,生覺形成機器
架構,由電腦控制。
< 靈生覺魂篇08 >(植物人 歸空拘引 城隍銷籍 失魂落魄 意外驚嚇)
1、已無法進食,惟賴呼吸器、插胃管暫時維持肉身生機的人,是否只有生
覺魂仍伴在身邊,而靈魂已至地府落籍?又,醫院躺著的「植物人」,
其三魂間的連繫是否發生了甚麼問題?植物人的三魂各在何處?
(93‧07‧15)
1:非也,三魂仍在。又,「植物人」的三魂仍在,只是生魂失去作用。
問:昔聖示,「植物人」的三魂仍在,只是生魂失去作用。既然靈魂仍在
,應能主導生魂,何以生魂失去作用?又,有些「植物人」在眼見、
耳聞情境時仍會流淚,此是否表示,雖生魂已失去作用,但覺魂仍正
常運作著?易言之,生魂失去作用,靈魂支配生魂已失效,但覺魂仍
有作用,靈魂尚能支配覺魂生效。(93‧08‧03)(95‧11‧15)
示:以手腳不聽使喚,當可解釋此一現象。又,然也。
問:承上問。何以有少許「植物人」,於經過多年或十數年躺臥病床後,
卻能恢復手腳之使喚,並能開口與家人說話?又,若家屬為植物人造
功,以恢復其生魂作用之可能性如何?(96‧05‧09)
示:生魂失去作用,並非毀滅,當然可能恢復。又,當也是可能。
問:以「植物人」的手腳不聽使喚故,這是否表示靈魂與四肢間的元辰管
道受到破壞,致使彼靈魂無法有效控制生魂主導四肢動力?以「植物
人」的器藏仍能運作生存故,這是否表示靈魂與器臟間的元辰管道未
受到破壞,致使彼靈魂仍能有效控制生魂主導器臟生機?又,既然「
植物人」的三魂仍在,今若對植物人酌情執行「安樂死」,此是否皆
屬於殺生之論定?無論是否有正式立法。(96‧11‧13)
示:皆然也。又,是。但法外仍有情理,審酌其情可憫,殺業則甚輕。
2、屬正常壽終而歸空之人,其靈魂出離後是否皆有黑白將軍、福神或仙佛
等之拘提引導?又,一般人之亡時,靈魂一離體,前來引導的陰差神司
是否立即引領前往地府?否有例外情形?
(93‧07‧12/08‧03)(95‧09‧21)
2:然也。又,大部份都立即拘往地府,除非有特殊而例外,譬如有佛聖仙
真之具保。
問:昔聖示,世人依既定壽元往生必有陰差、將軍、福神或仙佛等之拘引
。今一貫大道在道親往生時,常會燒大把香稟明仙佛或叩求仙佛接引
,其目的為何?又,依仙佛所識,此舉有何些利益?
(93‧08‧03)(95‧11‧06)
示:是宗脈沿傳,盡人事,但稟明之有其利益,依各宗脈殊勝緣機而分別
。又,稟報護法作必要措施,諸如維護其靈不墜入惡道,引導晉見神
使鬼差。
問:一般人死亡後,是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的黃泉路的?若找不到,則又
如何?是否皆須賴冥差或神司之引導才能找到?又,人將歸空時,如
何分辨是仙佛來接引,而不是冤親債主變現來欺騙?
(95‧05‧16)(拱168期)
示:乃冥司拘提接引。又,仙佛之光乃白、黃、金,並且透明,除此之外
,悉皆不是。但冤親不會在人歸空之際來欺騙,因修証者有仙佛接引
,否則亦有冥司神使拘押。
問:一般人正常死亡時,會有冥司拘引,這是針對大限來到而冥司事先知
情的情況而言。今若屬不預期的意外車禍或自殺身亡時,是否也會事
先安排冥司拘引?而冥司如何預知這些情況會發生?
(93‧08‧03)(95‧09‧21、22、25)
示:大部份都立即拘引。此會由范將軍簽令拘押,先行暫押「城隍司」,
再由冥司接續。此謂「范將軍」者,乃范無救將軍,在「城隍司」中
為駕前差司,捕捉不法。
問:領旨來人間討報的冤欠,一旦討報期限一到,彼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
的黃泉路呢?又,農曆七月自地府來到人間享受供養之善魂,一旦放
假期限一到,彼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的黃泉路的?
(95‧05‧16/12‧19)
示:討報憑業緣;出入黃泉憑旨令,乃先到「城隍殿」報到,再由城隍司
交冥司。
問:昔聖示,世人因造惡業被銷壽後,於技術上,壽至時亦能由勾魂而促
死。在技術上,這「勾魂」是如何進行的呢?世人歸空時,何種情況
下是任由其靈自然離體,何種情況下是採取勾魂方式的呢?又,鸞門
著作遊記時,仙佛引領遊生出竅時,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種呢?
否則,「出竅」與「勾魂」間有何不同呢?(99‧10‧08、13)
示:這有不能說明之處,因係屬冥司職權,自然有不能查示之處。又,不
算,謂之「出竅」。出竅是針對生靈,勾魂是針對死靈。
問:嘗見鸞門善書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臥病在床(或安睡搖椅)的陽世
人,常有將彼世人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這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
種呢?這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中之何者呢?又,被調出問話的陽
世人,待其甦醒後,是否還會記得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而曾被問話的情
形呢?(99‧10‧08、13)
示:前者:不算,仍謂之「出竅」。後者:都有可能。又,絕大部份不復
記憶。
問:承上問。今若探訪對象所被調出問話者為生覺魂,以生覺不具耶識故
,怎能回話呢?其生覺魂所做回話,是否仍是受肉身內之靈魂所主導
的呢?又,何種情況下,是選擇調出靈魂問話?何種情況下,是選擇
調出生覺魂問話呢?(99‧10‧13、22)
示:前者:以生覺仍具知覺,故能回話。後者:然也。又,調出靈魂影響
較大,因而不必要就不調靈魂。
3、世俗中,醫院已認定腦死者,家屬常要求繼續插管令其暫維生機,待移
至家中再行拔管,既然靈魂已離,此種行徑是否合乎人道?又,世壽既
定,按理大限一到,靈魂應被拘提引領,何以仍能任令家屬藉插管拖延
?這其中是否仍有天律通融的空間存在?(93‧08‧03)
3:僅是表象,俗例不願親人逝於醫院他處。又,並無通融,拘提之後,家
屬仍要插管僅是象徵而已。
問:世人亡時,前來引導亡魂的陰差神司,是否仍須先將其引領至境主處
註銷生籍,方引領前往地府?在「城隍殿」須滯何多時日才移往冥府
?是否有其他因素之考量?又,陰差神司拘引亡魂後,是否有可能拘
引錯人的情況發生?若有此情況,如何補救呢?
(95‧06‧20/07‧17)(96‧12‧12)
示:必要先往境主「城隍殿」處註銷陽籍。在城隍殿依律三日內註銷亡魂
陽籍,才交各天或各司接引、拘押。此乃因應如修道子各宗脈法教、
引魂之考量。又,不能說沒有,但甚少,會在三日內還陽。
問:昔聖示,陰差神司拘引亡魂有可能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但甚少,會
在三日內還陽。按現在都會區生活作息空間有限,通常人亡後大體便
送往殯儀館冰櫃暫存,設若陰差神司有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似乎已
很難還陽。是否如此呢?又,設若陰差神司有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
在元辰已崩潰破壞之後,似乎也很難還陽。是否如此呢?
(97‧12‧30)
示:可以如是說。又,是也。
問:對意外身亡之人而言,陰差神司拘引亡者靈魂時,是根據世人死劫之
應緣時辰到即強行拘引,抑或是雖時辰已到,但仍要等亡者靈魂自行
出離後才拘引呢?又,對正常壽終之人而言,陰差神司拘引亡者靈魂
時,是根據世人壽元之結束時辰到便強行拘引,抑或是雖時辰已到,
但仍要等亡者靈魂自行出離後才拘引呢?(97‧12‧30)
示:信士所列前後二則同義。所以,無論意外身亡或正常壽終,時辰到即
予拘提。
問:元辰既是如血管般密佈全身,今由元辰架構所形成的能量分佈,是否
就是身體中保護及束障三魂的機制呢?若如是,假設亡者未受陰差神
司強制拘引其靈魂出離下,一般世人歸空時,彼靈魂是在元辰一開始
崩潰破壞時便會出離,抑或是要等到元辰完全崩潰破壞後方能出離呢
?又,一般世人歸空時,自生命跡象已結束(如,腦波已停止、心血
壓已無)始,通常須多久時間後,亡者之元辰才開始崩潰破壞呢?
(97‧12‧30)(98‧01‧05)
示:是其中之一,尚有軀體亦是。另,元辰會先崩解而後靈魂出離。又,
在生命力衰弱之時即已開始;換言之,亦因元辰弱而生命終止。
問:世俗認為人斷氣往生後,八小時內(有者認為是廿四小時)不宜擅動
大體,以免亡魂嗔恨心起而墮入地獄道。既然世人初亡,靈魂立受冥
司拘引,今八小時內便移動轉送大體,則何魂生嗔而墮?此說法用意
何在?又,八小時後大體僵硬,更衣尚屬困難,醫院急診室亦不容許
大體久留,則上述說法有何意義?(95‧09‧21)
示:當然是靈魂,雖曰八小時,但仍未回冥。其用意在不使五行變化,誤
了其靈辨識方位。又,信士豈不知,世俗常不使親眷在醫院斷氣,會
將其運回自宅,此亦各宗脈倡行法要,裨便世人知所遵行之意義。惟
,縱然如是,若大體無法久留,也只好任由影響。
問:承上問。此「八小時內不宜擅動大體」之說法,是否是針對斷氣後,
靈魂尚未離體的情形而言?又,設若斷氣後,靈魂已離體而出,則擅
動大體時,是否便不會有上述墮入惡趣的情形發生,抑或是靈魂雖已
離體,但因生魂會傳訊給靈魂故,擅動大體時仍會有上述墮入惡趣的
情形發生。何者說法正確?(95‧11‧15)
示:然也。又,有後者之情形。
問:昔聖示,世俗認為人斷氣往生後,廿四小時(或八小時)內不宜擅動
大體,其用意在不使五行變化,誤了其靈辨識方位。今世人正常壽終
時,既有陰差神司前來拘引,辨識方位之事,當有陰差神司助之,何
以又說「用意不使五行變化,誤了其靈辨識方位」?又,「靈辨識方
位」者,是為辨識何方位呢?(95‧09‧22)(96‧12‧12)
示:方位之說,乃「中陰」之論,有五方引力輪迴,若不知辨識,則入惡
趣,因而亡者初亡之執識會受到此引力驅使彼往惡趣,故要冥司拘押
亦為此理。此中,「惡趣」即心念所執造成之能量,使墜「無間、阿
鼻地獄」。而「中陰」論方位之說,旨在闡述其理,因有冥司前來拘
引,故佛典少弘揚此中陰論。
問:俗謂世人初亡後,經由亡者大體最後餘溫所在處,便可斷定亡者將投
生於何六道四生中,此說法是否正確?尚且,亡者大體之最後餘溫所
在處,是否即是靈魂之離體處?又,傳聞世人之將亡或剛亡時,其聽
覺與觸覺變得異常靈敏,此否屬實?若如是,以將亡或剛亡時,生覺
魂將失去或立失去作用,則聽、觸覺反而變得異常靈敏的道理何在?
(95‧11‧30/12‧05、19)
示:均為不正確之說法。又,部份有此現象。另,其理在軀體之力減弱,
致使靈、生、覺三魂漸無肉身束縛、阻障之故。
4、於何種情況下,一個人之魂魄會失去且仍然還活著?失去的是那些魂魄
?失去的魂魄將歸依至何處?又,按理說發生「失魂」尚屬有其可能,
但魄一離體便化為烏有,是否有可能發生「失魄」的情形呢?
(93‧05‧12)(95‧11‧30)
4:太廣泛,魂魄屬能量、屬氣,有內外因素之分。內則因驚嚇失神,是其
靈魂在體,卻因此震嚇力而失去作用;外則由法強制而行,常人無法去
判斷,屬靈覺境界,是修行層次。又,魄無其識,故不會失去。
問:設若一個人之魂魄失去了三年,則失去的魂魄會在何處?而其人目前
又將如何?(拱18期)
示:人如魂魄失散,則靈智亦失,將無法自主,以現代醫學觀點而言,則
為「痴呆症」。魂魄離體(若無護法,比如神咒或神力)一入大自然
,在既定之期限中將消散無形,若適逢監察神或陰差陽巡,則拘禁地
府,蓋還陽復體,非本身所可自主,軀體靈竅封閉,難矣!
問:以道法練氣之修行人其魂出竅時,是何魂出竅?其餘各魂是否仍在肉
身處?又,魂一旦出竅後,於多久時間內必須回來?設若超過時間未
回,則原肉身及已出竅之魂後果為何?
(93‧05‧12)(95‧11‧15)(96‧11‧25)
示:道法練氣無出竅,是練丹練靈之法,而出竅仍以靈魂為之。又,時間
則依修行深淺而定,即是修行愈深者,出竅可愈久;此中,靈神因修
行而能量加強,竅孔因時間愈久而愈緊閉,須能量愈高,始可穿越愈
細愈閉之竅孔。惟,因靈神出竅,即少了身體之一重保護,在外亦有
不測之險,故出竅屬非必要,必要出竅者亦多速去速回。未回竅則肉
身有如「植物人」,嚴重者死亡,出竅之靈即成遊靈。
問: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而靈魂出竅時,其靈魂將如何回竅?又,若靈魂
未及回竅,其仍留滯有生、覺魂的肉身會有如何後果?
(95‧06‧14/11‧15/12‧19、20、21)
示:人受驚嚇,靈出離未必由玄關,但其玄關必會開啟,此乃靈與體之機
制,故人靈回體會由玄關。又,絕大部份可以由玄關竅而回體,除非
巨大衝擊,以致靈魂失去時效內之機制力量,一旦回不了體,即成「
痴呆症」,有者猶如「植物人」,甚至有外靈入侵則成精神分裂,即
因果冤親之侵體。
問:昔聖示,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三魂既已無實物障礙,今受驚嚇而
靈魂出離者,何以靈魂不能由任何部位處直接返回人體,卻必須由玄
關處返回人體呢?(95‧12‧28)
示:無實物障礙與入體是不同,一個是穿越而過,一個是停滯居止。
問:修行者靈魂出竅後,若能三、五天後才回竅者(如,八仙中的李鐵拐
大仙),其靈魂出竅期間,生覺魂大都處於何種狀態?今既失去了靈
魂的主宰,何以不會自行出離肉身而去?又,
1)出竅期間,一旦受到驚嚇或作弄,是否會有不當影響?其生覺魂
是否會出離肉身而去?
2)出竅期間,持灰黑令旗的冤親債主可否藉機侵體?若可以侵體而
鵲巢鳩占,則日後如何回竅?(95‧09‧16)
示:生覺仍處在守護軀體之運作,雖靈魂不在,但支配生覺之動能如在,
故生覺不會亦無能力自行破身而出。又,前問:受到驚嚇會有不當影
響,但生覺仍不致離身而出,除非其力劇重至靈魂主控不及,或失其
控力。後問:冤親可以侵體,此後即如二靈爭控一身。
問:空難時,常見飛機於一萬公尺高空中斷裂,其內落下的旅客是否會尚
在高空中時,早已因驚恐而靈魂離體而出呢?又,於美國911恐怖
攻擊事件中,民眾有者自七、八十層樓不慎滑落而出,其墜下的民眾
是否會仍在高空中時,早已因驚恐而靈魂離體而出呢?(96‧06‧19)
示:是也。若能守住,即可不罹劫難。又,均有可能(即,出離或守住)。
問:空難時自高空落下的旅客,或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因生機未斷
故,其生魂是否會遲至身軀落地後才離體而出?其覺魂又是何時出離
呢?(96‧06‧19)
示:不是,乃三魂會一體,一起出離或守住。若有三魂散去而走失一魂,
即會形成傷殘或成植物人。
問:昔聖示,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而靈魂出竅時,絕大部份其靈魂仍可以
回體,此乃靈與體之機制。何謂「靈與體之機制」?此機制是借何種
途徑或手段來達成的呢?何些因素易促成此機制因而喪失?又,今空
難時自高空落下的旅客,或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有可能三魂會
一起離體而出。此情形是否即是「靈與體之機制」喪失之故?一般人
亡故時乃三魂逐一離體而出,何以自高空或高樓落下的世人,卻是三
魂會一起離體而出呢?(95‧11‧15)(97‧12‧30)
示:正如冤親如何找上事主,有其訊息之牽連;簡而喻之,如獸之尋巢,
如人之回家。至於何因素致失此機制,乃太過廣泛,但原則上是靈與
體有傷損毀壞。又,前者:是也。後者:差別即在巨大震嚇。
< 靈生覺魂篇09 >(墓祿毀損 生覺遊方 靈異照片 器官浸泡 引靈招魂)
1、祿位牌若受潮腐朽隳壞,此情形原覺魂改依何處?又,祿位牌若火化裝
於袋中(如,以紅色布質香火袋裝填祿位灰渣),此情形其覺魂又依何
處?(93‧10‧06)
1:皆仍依是處。
問:若於陽世間之祿位已毀損者,其覺魂將依於何處?又,若於陽世間之
墓地已毀損者,其生魂將依於何處?
(93‧12‧01、02)(95‧12‧21)
示:會依止相關磁場無傷處,亦會往尋有因緣者,至於如何尋,端憑感應
。此謂「無傷」者,指不傷及其本身。此謂「因緣」者,即生覺會溯
及再前投生之人身。
問:居家中原祀有先祖牌位,今若將此牌位移除銷燬,此般為是否有不當
後果?先祖之覺魂將依何處?又,家宅中未設置神主牌者,其先祖之
覺魂將依何處?耶教徒大都是不設祿位,有設置與未設置差別何在?
(93‧12‧08)
示:當然不妥,先祖之覺魂無所依,先在家中不傷之處依止,否則游移。
又,未設祿位時,有者仍依於不傷之處。設與未設並無差別,但在具
體誠孝之間,當有功與過之評斷。
問:屋宅內祖先牌位之覺魂,其日常生活飲食方式是如何?其喜怒哀樂,
對屋內子孫有無影響?又,初一、十五清淨神桌時,祖先牌位是否可
以擦拭或移動?(拱136期)
示:覺魂之日常生活是以吸取香、氣而受用,譬如水果有其氣,飯菜有其
氣,水、香有其氣。而喜怒哀樂為靈訊,故轉化之靈訊對宅內陽人之
影響,一如常人。又,欲擦拭或移動之際,先行稟告,如常人稟之以
禮則可也。
問:夏日戲水,常有溺斃者,民間傳言有「水鬼找替身」,這應該是胡說
的吧?除討報的冤親債主外,溪湖中若果真有「水鬼」,應該是生魂
之示現吧?又,所謂「水鬼」與「陸鬼」實無差別,只是因緣不同,
造成此魂停駐、依附的處所不同而已,是否如此呢?(95‧07‧20)
示:皆然也。又,然也。
問:嘗聞溺斃之人沉入水中,被打撈上岸後,一旦見到親人便會七孔流血
,此說原因何在?又,即便如此七孔流血,這應是亡者肉身生理的自
然現象,無關於三魂的出離及見到親人與否吧?(95‧11‧01)
示:此乃出水後,空氣壓力不平衡引起體脈變化,與三魂及親人無關,且
不是每人均會如此。
▲北部張善德叩問:人歸空後,三魂分三處,靈魂到地府,覺魂在神主牌位上,生魂在墳墓內,那麼如果沒有墳墓呢?如果是火化,生魂是否就附在骨灰罈內?如果沒有骨灰罈,那生魂要到那裡去?骨灰若灑到海裡,那麼生魂要到那裡去呢?萬一被魔神捉走怎麼辦?(拱衡雜誌237期)
聖示:若無墳墓,生魂會與覺魂同依一處,相同,若無祿位,覺魂亦會與生魂同依一處,所以,骨灰灑入海中,生魂則依於覺魂處,不會被所謂「魔神」抓走。
2、一般言覺魂者依於祿位,其遊方之範圍半徑為何?又,一般言生魂者依
於墓厝,其遊方之範圍又為如何?(95‧02‧23)
2:不一定,據其依止地之磁場而定。又,數里之間,亦據其依止地之磁場
而定。
問:昔聖示,生魂行動範圍不出十里。此是否針對墓地未毀損者而言,若
墓地已毀損者便不受此限?又,覺魂是否無論祿位毀損與否,皆不受
遊走範圍的限制?(93‧12‧02)
示:皆然也。
問:人歸空後,在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可到處遊走而不受管制?若非如
此,何以常聞聖示中,某人家中有遊魂之說?又,今家中遊魂若屬「
靈魂」者,通常其原因何在?
(93‧08‧13)(95‧09‧21)(96‧11‧13)
示:生覺不能到處遊走。另,所示有遊魂是指靈魂,偶有生魂顯示,但其
驚嚇力量則微。又,屬「靈魂」者,只要彼請准於城隍、酆都、冥司
以及人間道場主神均可。亦有巡狩審核通過不予拘提者。(註:前有
聖示,巡狩諸神對不屬正常壽終之亡魂,會先查其善惡功過及福報,
可以准其依止人間厝宅者,則予告誡,若不能達到善功福報者,則拘
提回冥。)
問:昔聖示,生魂行動範圍不出十里,是針對墓地未毀損者而言,若墓地
已毀損者便不受此限。此受限範圍不出十里的禁制力來自何處?又,
昨聖示,生覺不能到處遊走。此是因有天律限制著生覺的活動範圍,
抑或是因生覺易受磁場傷害而無法到處遊走?
(93‧12‧03)(95‧09‧20)
示:依止如大海浮木之於人。又,以覺魂能量低,易受傷之故。生魂同樣
怕受苦,雖較具能量,但比諸大自然磁場,微不足道矣!
問:在鸞堂聖門法會或鸞期中,有者在照片或錄影帶中出現小光點(有時
甚多光點),這是屬仙佛者,抑或是屬法界眾生(包括參贊法會者之
冤親債主)者?如何判斷此等光點是仙佛或法界眾生者?又,在鸞堂
聖門法會或鸞期中,有者在照片或錄影帶中出現強烈光束(並非只是
光點)或一道掠過雲霧,這是屬仙佛者,抑或是屬法界眾生(包括參
贊法會者之冤親債主)者?如何判斷此一道光束、雲霧是仙佛或法界
眾生者?(97‧12‧30)(98‧01‧05)
示:屬法界眾生,但有者卻屬攝錄問題。仙佛示現能量大,不會是光點。
又,屬仙佛。
問:媒體中常舉證靈異照片,有者僅是光點,有者則呈黑影,亦有者尚具
形貌。按道學,此般等理當存在,此現象是三魂中何者示現?又,何
以會有光點、黑影或形貌,此般不同之示現情形?而攝影器材之所以
能拍攝到靈異照片,此是否因攝影器材與彼亡魂之頻率相同之關?
(93‧08‧09)(96‧12‧12、13)
示:多是生魂作用。又,前者:會因天時地利等能量、氣場變化所關。後
者:不是此器材之關,人為操作時,則是其人之頻率;自動操作時,
則有屬天時與地利氣場之關。
問:承上問。攝影器材之所以能拍攝到靈異照片(光點、黑影、形貌),
乃人之頻率及天時地利氣場之關。此中,「人之頻率」是指拍攝的人
本身的眼視頻率,抑或是指亡魂的頻率?若是指前者,以拍攝到靈異
照片的不同結果,應是器材的物理性能故,此與人本身的眼視頻率有
何關連呢?(96‧12‧18、21)
示:不是指視頻率,乃其人之整體頻率。其靈異本即存在空間(靈界現象
是既存之事像),器材亦是多可以拍攝,但其關鍵就在陰陽頻率之吻
合。簡言之,關鍵在操作之人或設置自動拍攝地點之磁場頻率。
問:在電視靈異節目中,常述及到靈異現場拍攝時,出現攝影器材無由故
障,或所拍攝的結果是一片空白,是否有此可能呢?若如是,通常是
三魂中之何魂,才有這等能力去干擾拍攝呢?其用意何在?
(96‧12‧18、21)
示:有。另,僅需些許能量卡住快門,或障蔽物象,生魂即可有此能量。
不過,並非蓄意干擾,多有屬此生魂與操作者頻率不對之關,生魂受
其頻率干礙而祟之。
3、各醫學院或教學單位中,常見有以福瑪林藥水浸泡的人體屍身或器臟,
其各個人體的生魂是否仍依於該處?若有之,此乃是因為當初剛亡後,
其屍身或器臟的「氣」,抑或是「魄」一時間猶未散之故?
(94‧05‧05)(95‧12‧20)
3:有此可能。又,氣與魄均是。
問:今國外法人於臺島展出的人體藝術中,乃由真人屍身經塑化處理後,
經脈血管如同生時。那麼,其各個人體的生魂是否仍依於該處?又,
古埃及金字塔中,所掘出木乃伊者,按理應早經投生,是否已無生魂
依附?(94‧05‧05)
示:有此可能。又,有再經投生者,當無生魂依附。
問:接受死刑犯之器官捐贈者,因有亡者之器官(如,眼角膜或腎臟等)
已移植在其身上故,亡者之生魂是否會尋覓到該世人,而跟隨或依附
其周遭?又,屍身被他亡魂借屍還魂者,原擁有此屍身之亡魂之生魂
因無屍骨可依,是否會因此而跟隨著「借屍還魂」者之周遭?即便此
生魂無力侵擾。(95‧11‧13)(96‧02‧17)
示:不會。原因有二:其一、被移植掉的器官僅佔總體的少部份,不是絕
大部份;其二、被移植的器官已另有主體(指受贈者之靈魂),亡者
生魂無力侵擾。又,不會,因大多已拘押至「城隍司」留置。
問:靈修士証道果位後,三魂已合併,不知其墓穴是否會有他魂亡靈佔據
?又,據昔叩問所識,世人生前,生魂與身體間本已幾融成一體,怎
麼會有亡靈之生魂去佔據別人屍身所在的墓穴呢?
(拱159期)(96‧12‧12、19)
示:不會。因有干犯天律,會有職司之神司抓捕,且不是証道仙佛自己依
意而抓捕。會抓捕的原因,即是非法。又,那是生前,死後即有此虞。
4、災難發生後,若亡者的屍首四散(如,華航空難,911恐怖攻擊),
今家屬只能尋獲少部份屍塊運回安葬,但仍有大部份屍塊未被尋獲而遺
留在外,則亡者生魂是否會隨同回到墓厝處,抑或是仍留落於外?又,
他靈之生魂是否有可能去依附在一時仍具有「氣」或「魄」,但非屬自
己所有的屍塊或器臟上呢?設若彼散落之屍塊或器臟的原擁有者,並未
去依附。(95‧05‧26)(96‧12‧12)
4:均有可能,關鍵在如何加強引靈,即「招魂」。又,不會。因靈魂支配
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成一體,試問,人會走錯住家嗎?
問:承上問。既然人亡後生魂會自然依附於屍骨處。今於災難發生後,生
魂是否會因為受到驚嚇而忘記去依附於屍骨處?又,災難發生後,若
亡者的屍首完全無法尋獲,今家屬以其生前衣物器具安葬,則亡者生
魂是否會回到其衣冠塚之墓厝處,抑或是仍留落於外?
(95‧05‧26/12‧20)
示:會。但靈魂仍會指揮支配,因此多仍會依附於屍骨。至於亡故後經多
久時日後會開始去指揮、支配生覺魂,乃不一定,仍依其人生前靈慧
、能量而定。又,會仍留落在外。
問:承上問。今以靈魂支配生覺魂是一自然機制,何以說靈慧會影響亡後
開始支配生覺魂的時日?又,以亡靈往生後彼靈魂能量並未喪失故,
何以說能量會影響亡後開始支配生覺魂的時日?
(96‧04‧17)
示:自然機制仍會因阻逆或順暢而有加速或遲緩。又,同上述,雖能量未
失,但仍有消長。
問:昔聖示,亡靈之生魂仍有可能會去佔據別人屍身所在的墓穴之虞(假
設擁有此墓穴之亡靈已證道)。又示,大災難發生後,亡者屍首四散
,因靈魂支配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成一體,不會走錯
去佔據非屬自己所有的屍塊或器臟(假設擁有此屍塊或器臟之亡靈生
魂並未來依附)。既然靈魂支配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
成一體,何以會有他魂亡靈佔據一非屬自己的墓穴之可能呢?
(97‧12‧30)
示:此即蓄意之惡行,會遭拘提。
問:於災難現場,亡者家屬請道士作法招魂的用意為何?此「招魂」過程
中,是為了招生、覺魂中之那一魂呢?又,災難發生後,若亡者的屍
首完全無法尋獲,以生魂會自然依附於屍骨處之故。家屬請道士作法
招魂有用嗎?生魂會離開其屍首處嗎?
(95‧05‧26、30/11‧06)
示:藉法之能量,加強其生、覺動能之用,故二者均有。又,有用。若屍
身不全,生魂即會無所適從,在靈魂尚未支配前,依法招魂,即為助
強其動力依附所欲招引之處。
問:災難發生後,亡者的屍首四散,若家屬並未招魂引靈,那散失於外的
生覺魂將會如何?今不招魂引靈(如,宗教信仰不同),這對家屬又
會有何不當影響?
(95‧12‧20、26)(96‧02‧17)
示:不會有不當影響。生魂仍會按次序依附,譬如身、頭、下肢。覺魂則
仍依神主祿位,一般無法集齊屍身之親眷會為設祿位,但若也沒祿位
,則會依在其生前所居住處。
< 靈生覺魂篇10 >(靈昇生覺降 借屍還魂)
1、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生魂或覺魂被拘入冥者,通常是拘於何處?其
主要用意何在?又,拘覺魂與拘生魂有何差別?何以故捨覺魂而拘生魂
,抑或是捨生魂而拘覺魂?生魂或覺魂被拘入冥後,通常會有那些判決
結果加諸於生覺魂?(93‧12‧01)(96‧01‧19)
1:若有公案,則入十殿審斷;若屬待審,則入「平民區」或「聽經所」。
用意廣泛如韓信公之例,大都用於兩極功過而有必要警世。其中,所謂
「入十殿」,意乃冥府有十殿,故屬統稱,是依公案由幾殿管轄即入幾
殿。又,拘何魂差別不大,多以其依止處有所敗毀等因素而定。至於何
判決加諸於生覺魂,則約同靈魂之罰。
2、吾嘗聞修道子歸空昇天,有些者其覺魂卻滯枉城,間或有其生魂仍拘枉
城,何以故有此般非常作法?又,
1)靈昇天,覺入冥,生魂何往?同樣地,靈昇天,生入冥,覺魂何往?
2)其天界之靈魂否受牽制?生覺魂於何時方得合聚?(93‧11‧26、29/12‧01)
2:因有其必要,即是因有其惡業難消者,正如韓信公之例。惟,韓信公是
設賭,故一靈成仙,一靈禁于「無間」。又,前問:未拘之生覺魂仍在
原依附所在處。後問:若已無再聚合之可能,則不再合聚,待再另成一
靈,此例正如分靈之工。所謂「分靈之工」,即如聖神仙佛分身下凡之
能力。(註:韓信大仙是靈魂成仙,生覺魂則被禁于「無間地獄」。)
問:承上問。歸空後靈昇天,覺魂(或生魂)拘入冥者,若已無再聚合之
可能,則不再合聚,待再另成一靈。所謂「待再另成一靈」,是否指
覺魂(或生魂)將獨立轉變成一能量較低的靈魂,再重新與墓地處之
生魂(或祿位處之覺魂)相偕投生六道?又,投生後的覺魂(或生魂
)又將如何形成?這還能投生於人嗎?會投生於何種人呢?
(93‧12‧01)(98‧01‧13)
示:生覺再另成一靈之意。又,前者:投生前,一靈再拆分成三,猶如細
胞分裂。後者:可以,但多智障或有夭折,必需歷經多次輪迴才能提
升靈能至較具足。
問:修道子歸空靈昇天者,若覺魂(或生魂)拘入「枉死城」,因已無聚
合之可能,而不再聚合於靈魂時,其滯留在墓地處之生魂(或滯留在
祿位處之覺魂)最後如何善了?又,修道子歸空靈魂升天後,是否不
受被拘入冥的覺魂(或生魂)之影響,而可以不必理會生覺魂的未來
,任憑地府處置?若如是,那落單的覺魂或生魂如何善了?
(93‧12‧01、02)
示:修道子歸空可升天者,則無再有生覺之靈。又,非也,既得升天有果
位,則三靈合一,故依附處當無生覺。如屬特例,升天無証道果,則
生覺再另成一靈。
問: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生魂或覺魂卻被拘入冥者,今遇緣將其被拘
的生魂或覺魂保調入列靈修證道後,是否便不會有「已無聚合之可能
,而不再聚合於靈魂」之問題?這樣便有三魂齊聚的一天,是吧?又
,保調法門應該是不及於「無間地獄」吧?(93‧12‧01)
示:若如是情形,當然是。又,然也。
問:靈魂已昇天修行尚未證道,而生魂卻一直拘於「枉死城」者,其覺魂
應是仍依於祿位處,還是已先與靈魂合一?又,修道子歸空靈入天界
(只是修行,尚未證果位),然其覺魂拘入「枉死城」者,設若遲遲
未得修至三魂合聚,則覺魂終將如何善了?依於墓地之生魂又將如何
善了?(94‧05‧08)(95‧12‧21)
示:仍依祿位。又,生覺仍將依附墓祿,直待靈魂修証,「枉死城」總有
期限,期滿則放出。
3、於世俗中,有所謂「借屍還魂」的傳說,此否有可能?以八仙中 李鐵
拐仙翁為例,彼出竅外出未及回體前,原肉身便因故被其弟子火化,隨
後巧遇 南極仙翁指點而借叫化子之身以借屍還魂,這故事情節否為真
實?又,欲「借屍還魂」者,是否須經地府或城隍有司之准旨方能如此
行事呢?而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准旨而可以借屍還魂呢?
(95‧12‧28、29)
3:有之。李仙之例亦是。又,前者:經由「城隍司」准旨即可,因會有轉
報冥司。後者:在還魂者有陽壽未盡、有恩欲了或有債欲了,但此特殊
事例並不常見,且會嚴審。
問:承上問。設若「借屍還魂」是有可能的。既能被借屍還魂,表示靈與
體之機制仍未被破壞,被借身軀應仍健康無虞,那麼,彼原有靈魂何
必出離呢?即便出離也應能循機制回體,怎會被人借屍還魂呢?又,
應是靈魂才具此能力借他人屍而還魂,否則,如何主宰人身軀體?而
借屍還魂後,其生覺二魂是會使用自己的生覺魂,抑或是沿用被借身
軀內原有尚未及出離的生覺二魂?尚且,
1)若是使用自己的生覺魂,以生覺魂早被禁制故,靈魂在借屍還魂
時,如何召感其生覺魂入亡者身軀?
2)若是借用亡者的生覺魂,今被借屍還魂者經冥府再判轉投人世時
,彼靈魂如何召感仍被他人借用的生覺魂入胎呢?
(95‧12‧28、29)
示:彼人已死,僅軀體未壞,此乃借屍還魂必須有之先決條件。又,當是
靈魂借屍還魂,且不是沿用軀體之生覺,乃是自己之生覺。另,前問
:生覺在短時間內並無所謂「禁制」,在借屍還魂之先決條件內,召
感能量仍在。以 李鐵拐仙翁為例,彼修真之能量更凌駕平常之人上
甚多。後問:活著之人不會有此借用他人生覺的情形。
問:世人亡故後,對三魂的禁制工作是由地府何殿、何司來執行的呢?又
,世人亡故後,大約須經多少時日後,三魂才會受到禁制?影響禁制
的施行時日之因素為何?今以八仙中 李鐵拐仙翁為例,原肉身因故
被其弟子火化後,三魂似乎歷經一、兩天後仍未受到禁制,是否如此
呢?(96‧01‧04、19、23)
示:由一殿「查察司」眚神執行。此中,「眚」之讀音如「省」,其義乃
病也。又,短者一、二日,長者四九日,會因其人之修行、心識等因
素而不一定。有修行者,或心識因明理、智慧,或業障較輕者、越佳
者,時日越短,此一機制即因靈清而可於自然時限內形成禁制;若靈
濁重,禁制力即加強,故時日長者乃屬強力禁制。簡言之,人都會生
病,但有者病會久、會短,甚至不藥而癒,修行、心識會有能量產生
之故。修行之人有其提升能量之故,如戒行使不造業,律心而止,產
生動力;心識則如造作諸善福德,因業之力所致。另,李仙之例,然
也。
問:對已有求道而開啟玄關竅的世人而言,當該世人歸空後,是否仍須由
冥司將其玄關竅封閉呢?其原因何在?若如是,對亡者玄關竅的封閉
,是由何殿職司來執行的呢?又,世人歸空後,冥司對玄關竅的封閉
,是生前有修持者其竅封閉較遲,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遲?而生前
未修者,當其歸空時,仍須再開啟玄關竅否?是由何司職來執行呢?
(96‧11‧16、23)(99‧12‧24)(100‧01‧08)
示:身亡數日後身體機制自然毀壞封閉,除非有特殊事故,此「特殊事故
」為何,吾不能示。又,玄關竅的封閉遲速,以有修者較速,因其玄
竅已無需再開啟著。惟,自玄關出者,不論是靈或神均屬修者始具,
未修者之歸空與玄竅並無關,因未修者歸空並無一定要開啟玄竅,既
不需開啟玄關,故無職司執行。
問:承上問。昔聖示,玄關竅的封閉遲速,以有修者較速,因其玄竅已無
需再開啟著。由此聖示可知,有開啟玄關竅者歸空,其玄關竅的封閉
是由冥司來執行,何以日前卻聖示,有開啟玄關竅者歸空,身亡數日
後身體機制自然毀壞封閉玄關竅呢?(100‧01‧08)
示:信士應比對,吾並未提及是由有司封閉,所以身亡閉竅是自然機制。
只是有特殊者才需再藉由有司,這本是自然。
問:世人歸空後,冥司對三魂施行的禁制力,是生前有修持者其禁制較遲
,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遲?此外,是生前有修持者對其所須施力較
大,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大?
(96‧11‧16、23)(98‧01‧08)
示:禁制的遲速,以未修者較速,因其三魂易散亂;禁制力的大小,以未
修者較大,因未修者本身三魂較易有受外在干擾,譬如天罡地炁均是
。故即速施制,杜絕不測。(之後又叩問:今未修者歸空而出離後,
三魂散亂就散亂,何以地府須要特別加速去禁制呢?聖示:若不如此
,彼靈往後投胎即會有三魂傷損。)
問:承上問。未修者歸空而出離後,地府須要特別加速去禁制三魂,此與
避免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兩者間有何關係呢?易言之,以正常速
度去禁制,就會造成其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之道理何在?又,一有
修者歸空而出離後,地府只須以正常速度去禁制三魂即可,何以就不
會有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之問題發生呢?
(98‧01‧09、13、15)
示:當然有關,就是避免其受天罡地炁傷損,以致往後投胎三魂有傷損,
而三魂入體才能完整人身所需。又,因其修行而使能量更強,更有防
護力於天罡地炁。
問:世人歸空而出離後,無論有否受禁制,三魂一樣都會遭到天罡地炁的
傷損,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對未修者之歸空而出離後,因三魂散
亂,須要特別加速禁制的原因,似乎與天罡地炁的傷損毫無關係,是
否如此呢?又,昔聖示,靈魂強有力,天罡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
即乃剛而易折;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今何以仙佛又認為三
魂會遭到天罡地炁的傷損,而須藉禁制來避免呢?
(98‧01‧15)(99‧12‧24)
示:是也,原則上如此。另,也可以如是解。又,若任其散亂,久之易有
傷損。
問:對生覺已受到禁制的亡魂而言,彼靈魂(即便是私滯陽間)欲借屍還
魂,這應是不可能的事,是否如此呢?又,是否有可能,經申請借屍
還魂准旨後,再解除三魂之禁制,然後才進行借屍還魂的情形?
(95‧01‧04、05)
示:然也。又,有此可能。
問:對阿修羅魔神而言,已具有抵抗、克服禁制力而強行三魂合一的能力
,那麼,阿修羅魔神有否可能在人間借屍還魂呢?
(96‧01‧04、19)
示:不,彼何需人身,且入身多招引靈神許多不測因素,故祟擾勝似借屍
還魂。至於入身多招引靈神那些不測因素及原因,乃不作舉例;簡言
之,猶如出入容器受容器所限,靈入人身亦同理。
問:經獲准借屍還魂者,因被借屍身之玄關竅已是呈封竅狀態,則如何得
能偕同三魂由玄關竅入身,而借屍還魂呢?又,對未修行者,欲進入
死者之玄關竅豈不是更難?(96‧01‧04、08/02‧17)
示:既解除三魂之禁制,三魂入身以自然機制,即「轉輪台」作用。此謂
「三魂入身」,即投胎之機制,屬轉輪台之自然作用。又,所以須諸
般因緣際遇成熟而為之。當然必需會報「轉輪台」開啟。
問:承上問。此是否表示,准旨借屍還魂時,仍須地府「轉輪台」的配合
與協助?又,今欲借屍還魂者,彼靈魂是否仍須入冥,再經轉輪台投
入被借之人身?若不需入冥,便無飲「忘魂湯」,今一旦召感生覺魂
投入被借之人身後,理當知道世人有三魂的存在,且知三魂是由玄關
竅而入身,是否如此呢?(96‧01‧08/12‧13)
示:然也。又,不用再入冥,是由「城隍司」報准後,「轉輪台」再啟動
。另,是。
< 靈生覺魂篇11 >(亡魂討救靈訊 靈訊主導發送 靈訊傳遞阻隔)
1、於「枉死城」中親人亡魂討救,是否乃靈魂透過陽間的生魂或覺魂,將
靈訊傳給(或影響)陽世人?又,昔時叩問事中,曾出現靈魂昇天或入
「三關九口」,而生覺魂中一者卻拘於「枉死城」者,此時亡魂討救,
是否由留在陽間的生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或影響)陽世人?
(94‧05‧05、06)(96‧12‧13)
1:是靈魂直接發訊求救。又,仍需由靈魂主理支配討救訊息,生覺無思考
能力。惟,通常「枉死城」中無生覺之魂。此為殊例,既得升天或入考
關,「枉死城」僅是暫駐留結案,待其証道果品立即三魂合一。除有特
例,譬喻 韓信仙翁,功足超証,但過亦浩巨,故一靈超証,一靈永禁
,以昭天律。
問:有善信問事中,言及先人託夢要吃、要錢之事,以地府亡靈當知人間
燒化的冥紙無法在彼處使用故,乃不太可能會有靈魂來託夢要錢故。
那麼,生覺魂是否亦有向陽世人託夢的能力?若如是,受拘地府之亡
靈何需申請至陽世向有緣親眷託夢呢?直接支配墓厝處生魂或祿位處
覺魂去託夢,豈不省事?(96‧07‧10、11)
示:理論上是可以,但仍需經請准,並非靈魂可以隨意而行,否則即不必
拘押。
問:承上問。以三魂間的連繫是自然機制,不受地府磁場的影響,且無遠
弗屆故,今地府靈魂支使生覺魂去託夢,何需經請准於地府呢?即便
靈魂受到拘押。(96‧12‧13、18)
示:怎不需請准,生覺無思考能力,仍需由靈魂主理支配討救訊息,三魂
間聯繫雖是自然機制,但支配託夢之能量,卻可被冥司攔截;簡言之
,猶如人間監獄,囚犯對外通信均需檢查,不當言詞即可刪除或扣留
。
問:在「枉死城」中之靈魂求救時,靈訊是否能有效到達陽世間?此是否
針對彼亡魂有請准者而言呢?若如是,其陽間的生覺魂是否也會響應
而發訊求救?設若蓮位與牌位同安置在靈骨塔處,生覺魂是離開靈骨
塔而到世人家宅中(即便在十里範圍外),抑或是直接在靈骨塔處發
出靈訊求救?又,亡魂有請准而可自地府向陽世間求救者,在技術上
,地府是如何使其靈訊不會受到地府磁場所阻隔呢?
(96‧04‧17/11‧13、25)
示:會。惟,彼亡魂須有請准。另,當生覺接受靈魂求救指令,即對陽世
親眷討救,且均可以離開其位求救。惟,力有不逮時,則會由靈魂請
准出城求救。又,即是開放特定管道(頻率)。
問:靈魂在「枉死城」,其靈魂是否無法離出?又,靈魂在枉死城,其靈
訊是否亦無由到達陽世?若如是,枉死城中之靈魂如何向陽世求救?
因昔時有善信叩問,而有枉死城亡魂求救之事例。(96‧04‧18)
示:當然。又,「枉死城」無法外出,但可由靈魂透過生覺求救,或直接
由神司帶出求救。
問:以科學的觀點而言,聲源能量愈高,則聲音傳播得愈遠。今靈訊本身
是否亦為能量形式?是否靈訊源頭的能量愈高,則可傳播得愈遠?又
,以科學的觀點而言,聲音的傳播須賴空氣做為介質。今靈訊的傳播
是否也須要其相應的介質呢?其介質為何?(95‧05‧17)
示:是為能量形式,所以是也。又,業緣、親緣,以此牽引。
問:人身中,靈魂與生覺間的靈訊傳遞,是否會被靈界眾生、仙佛、天界
或地府所接收到呢?又,人身中,靈魂思維後的意念生滅,是否會被
靈界眾生、仙佛、天界或地府所接收到呢?何以會被接收到?
(95‧11‧17)
示:不會,此乃三魂特有機制。又,會。其機如大磁吸小磁。
問:世人起心動念之生滅,能被靈界眾生所感應、知道的原因何在?何種
層次以下的鬼神無法感應、知道世人起心動念之生滅?又,一貫大道
將求道的三寶(玄關、口訣、手印)視為天機的用意為何?今謂「三
寶為天機」者,乃僅針對未求道之陽世人而言是為天機,對靈界眾生
而言則已非天機,是否如此呢?(95‧12‧14)(96‧01‧23)
示:念力在有形相世界看不見,但在法界卻如實相,故鬼靈可知之。基本
上,屬靈即均知。又,前問:此乃一貫大道初領天命,以示尊貴、慎
重,別於其他宗脈。後問:然也。
問:昔聖示,世人自身的磁場,平常會將外界的靈訊隔絕,而無法收到。
何以世人自身的磁場無法將自身起心動念的靈訊隔絕,反而能傳出去
被鬼神所接收、感應到?何況人有三魂,鬼僅一魂。
(95‧12‧14)(96‧12‧13)
示:此乃鬼神能量高於人,關鍵在人身削弱人靈之能量。其中,雖鬼之生
覺分離,並不是削弱靈魂能量,所以還是高於人靈,並非一加二等於
三就能量高,其中之二生覺所佔微乎其微。所謂「削弱」,即是所述
及之保護束障,亦即減弱其能量。簡單譬喻,人從高樓摔下,但在遮
雨棚或木架攔截下,使其力道減弱。
問:昔聖示,世人起心動念後的靈訊,會被鬼神所接收、感應到,以鬼神
能量高於人故。這是否單就鬼神之靈魂相對於人而言呢?又,亡靈之
生覺魂能量應低於人,是否便無法接收、感應到世人起心動念後的靈
訊呢?另者,今若道子練靈聚能凝神而將人靈能量提昇超越後,是否
彼起心動念的靈訊便不會傳出去被鬼神所接收?今對一已具「他心通
」之修子而言,是否也表示其靈能已提昇至超越常人甚多,故可輕易
地接收到他人起心動念的靈訊?
(96‧01‧23/04‧17、18)(98‧01‧08)
示:然也。又,不對,雖無法接收,但能感覺、察覺。因世人之起心動念
,有其力場,生覺能量雖低,但察覺之力仍在。惟,亡靈生覺須很靠
近陽世人,方能感覺、察覺到陽世人起心動念之靈訊。另,皆然也。
尚且,具「他心通」者,除可接收得到外,甚至可以深入探測他人起
心動念。
問:昔聖示,修道子的護法神不能呼請。今護法仙佛是否也是藉由接收到
修道子的靈訊、靈息而啟動彼前來護法的機制呢?又,修道子的護法
神是日夜常隨在修道子身旁,抑或是無護法必要時,則返回東天「護
法司」或原駐錫地呢?若屬前者,今修道子將遇劫厄來臨時,彼護法
神是否早已知道了呢?另,何時護法神會暫時離開或永久離開?
(95‧11‧17/12‧19)
示:然。又,常隨在身旁,故然也。另,無暫時,只有道子退志、退道,
「護法司」即調回護法神。
2、於「證道院」或「靈修院」中靈修士討救,是否由靈魂直接將靈訊傳給
(或影響)陽世人?又,今若是靈魂已昇天或滯於「三關九口」,而覺
魂或生魂入列靈修者,則透過何種途徑將靈訊傳給陽世人?
(94‧05‧05)
2:會有靈訊,必定是靈魂。又,生覺靈修,仍由靈魂主宰。
問:昔聖示,「紫綬靈修院」中靈修士討救,是由靈修中的靈魂直接發訊
求救。何以不由靈魂主宰其仍在陽間墓祿處的生覺魂發訊給陽世人求
救?這樣也比較接近陽世人。(95‧05‧18)
示:可以主宰,惟生覺雖較近於陽人,但其訊弱,陽人磁場防護強,則亦
無功。
問:仍在冥府的靈魂是否有可能主導、加強其墓祿處的生覺魂動能,而透
過生覺魂將其討救或討報靈訊傳給陽世人?若如是,以生覺魂能量低
故,雖生覺魂動能受到加強,即便未受陽世人磁場之阻隔,彼靈訊傳
給陽世人後,對陽世人身心有何等影響?(96‧01‧23)
示:是絕對依此而行。另,影響所及,有夢兆、有心緒不寧,或有破壞防
護能量,雖然僅屬小縫隙,亦足以使人不安。
問:靈修院中修士或地府中亡靈直接發出求救靈訊給陽世人時,是否會分
別受到靈宮或地府磁場的阻隔?否則,有者修士或亡靈何須申請託夢
給陽世人?又,何種情況下,靈修院中修士或地府中亡靈發出求救靈
訊給陽世人時,會分別受到靈宮或地府磁場的阻隔呢?
(95‧05‧18)(96‧06‧28)
示:然也。又,簡言之,受管制、拘押而未請准者。
3、曾遇一道親其靈魂滯於「三關九口」,而覺魂卻拘於「枉死城」者。今
若此亡魂討救時,是否由「枉死城」中的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
還是由「三關九口」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墓厝處的生魂為之?又,
事後乃將其覺魂保調入列靈修,若此時靈修士討救時,是否由靈修中的
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三關九口」中的靈魂為之,抑或
是由墓厝處的生魂為之?(94‧05‧08)
3:既滯,即未証道,靈訊當由靈魂所發。又,同理。
問:曾聞一道親其靈魂已昇天,而生魂卻拘於「枉死城」者。今若此亡魂
討救時,是否由「枉死城」中的生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
天界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祿位處的覺魂為之?又,於今該道親之
生魂已被保調入列靈修,若此時靈修士討救時,是否由靈修中的生魂
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天界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祿位處
的覺魂為之?(94‧05‧08)
示:既已証道升天,三魂必合一,何來生覺討救之理,除非殊情如 韓信
仙翁之例。若屬既已分列者,則其成分靈狀態(此即另成一靈之意)
,故由生魂主宰。又,未証道者,靈訊當由靈魂所發;已分列而成分
靈狀態者,則由生魂主宰。
問:以靈魂在「紫陽關」,覺魂在「枉死城」,生魂在「靈修院」為例,
若藉有形的距離比擬,何者較為接近陽間(或藉其他名相表達,何者
較能感應陽間)?又,此例之三魂皆是受禁制的情形,今若發出求救
靈訊給陽世人時,是以何魂發出求救靈訊?
(95‧05‧18)(96‧04‧18/11‧13/12‧13)
示:靈修院較接近。又,此例不易存在,但純以此形式論,則會以生魂而
為之。因靈魂在「紫陽關」無法離出,靈訊亦無由到達陽世,因三關
較特殊,必需請准而由仙佛神司將靈神帶出;另在「枉死城」是覺魂
亦不能,因覺魂能量弱,且靈訊會受枉城阻隔。故僅只生魂能為主。
問:昔聖示,三魂一氣相通,默氣猶如以意使念。今落於地府中的靈魂與
滯於墓祿處的生覺魂間之相互感知(召感),是藉靈訊的傳遞,抑或
是藉直接的感應(或其他可以形容的方式,諸如業緣)?若屬前者,
以靈訊是一種能量故,是否會受到地府磁場的阻礙與隔絕呢?
(95‧06‧18)
示:是三魂本身機制之靈訊。另,不會。此一機制已排除地府磁場之干擾
,故不會受到地府磁場影響。
問:亡靈之靈魂藉發出靈訊給陽世人,以及亡靈之靈魂召感其墓祿的生覺
二魂。前者是否猶如「無線通訊」(易受其他因素阻礙與隔絕),而
後者是否猶如「有線通訊」(不易受其他因素阻礙與隔絕)?
(95‧06‧18)
示:正好相反。傳靈訊給陽人,憑藉因果業緣、親緣等;三魂間靈訊,則
屬本身機制。(註:此「正好相反」之意,是指三魂間本身機制已排
除磁場之干擾,猶如一可無遠弗屆之「無線」;發出靈訊給陽人,會
受磁場之干擾,必須依賴業緣、親緣,反而受限,猶如須「有線」方
能為之。)
問:冤親討報或恩人討救,其靈訊通常是以何種方式呈現於受討對象上?
(95‧08‧25/12‧18)(99‧12‧23)
示:太過廣泛,冤親會強烈,亦即較有凶惡之兆,討救則屬溫和。簡言之
,討報與討救差別在討命與否,若屬較輕因果,陽人亦無法分辨。(
之後又叩問:冤親討報時,若只是使用靈訊的方式,而非藉由靈體的
能量,這會有那些傷害呈現於受討對象上呢?而單單使用靈訊的討報
方式,會足以造成討命的結果嗎?聖示:絕多是見聞異象。另,不會
,除非受報者另有重大厄運。)
問:【一陳信士叩問】:昔聖示,弟子近月來身體心肌之作痛與夙世緣人
討救訊息有關,乃事涉一授武技師褚贏,及一授業恩師余永康二人。
何以討救是選用這種「修理」身體心肌的有感方式呢?
(95‧08‧25)
示:討救並非是用「修理」,而是其討救訊息本就強於陽人磁場,故身體
有傷損、耗弱之處即易影響。另者,雖屬討救,必有恩情,會擔憂未
得回應,故使陽人有所察覺,所以會較激烈,但前提是不能害命。
< 靈生覺魂篇12 >(陰廟 觀落陰 凶宅 鬼擋牆 吹狗螺)
1、鄉野間常見有「萬善祠」、「眾善爺」等陰廟,彼是否有主管的陰神呢
?若有之,陰神是由何處指派或遴選出來的呢?又,依俗言此陰廟中多
屬孤魂(即無人祀之祖魂),三魂中何者會依此受祀呢?
(93‧12‧08)(96‧12‧13)
1:有。另,由「城隍殿」報准選派。又,多生魂,靈魂亦有之。
問:昔聖示,鄉野間「萬善祠」多為生魂所依附,亦有靈魂依附者。除冤
欠討報外,這靈魂不易離開地府,何以能長久依附於「萬善祠」?又
,能否舉例,是何種神鬼之靈魂會去依止「萬善祠」?
(93‧12‧10、13)
示:當然是少之又少,但既依之,得能享香祀,不危生靈,即能依止。又
,大部份是公忠,但又未足超証,及陽世親眷未盡超荐者。
問:領旨來陽間討報的冤欠,如何取得「食物」,以解決他們「食」的生
活問題?(93‧12‧13)(94‧05‧17)
示:領旨討報,則隨處可依止棲息,關鍵即在旨也。既曰「領旨」,當然
出冥到城隍報到即有飽食。
問:無主孤魂是否為法界眾生之一?又,於鸞堂著書時,無主孤魂可否參
與效勞?(拱091期)
示:無主孤魂為法界眾生之一,但其並不可怕,由於無祀,偶有夜裡索食
之事,故傳出所謂「夜路走多,會碰到鬼」,指的便是無主孤魂。又
,因參與著書僅限定九玄七祖與冤親債主,至於無主孤魂則限制於外
場恭聆法語,除有特殊機緣可得例外,故佛云:「修行趁早。」乃有
其道理所在,因為修行人縱然自身未有機緣成就,他日亦可免於無祀
,可得有緣子孫同沾佛光也。
問:聽說碟仙是孤魂依附在碟上,彼等何以平白為人們解答問題,是否有
討報酬?彼等回答可信否?又,碟仙是三魂中何者示現?
(拱007期)(95‧09‧21)
示:孤魂附碟,善者為善,惡者則有不利,即會誤導,譬如惡意示知某些
事物而使陽人受害等,故不宜。解答則有其用心,其答也未盡可信。
又,均有之。
2、電視中常播放「觀落陰」者,由法師唸咒語引入冥界,見仙佛偕亡者現
身其境,陽世人與亡者可相互對語,尚且能燒符紙化食供銀,此法術否
為真?是何原理?又,在「觀落陰」中,所牽引之亡魂是否為生魂?所
示現之仙佛為何神擔任?此般作為對亡者有何利益,抑或只是陽世人圖
個安心?(95‧01‧12)(96‧02‧27/03‧02)
(99‧12‧23)
2:「觀落陰」是道家法無誤,乃導引靈識之原理。如何「導引靈識」?乃
示現景象而已,也有仙佛藉靈訊來如此。又,牽引的是生魂。神司即為
該宮堂之神袛。惟,對亡者並無所益,是陽人思念亡者之安慰而已。(
之後又叩問:此謂「導引靈識以示現景象」者,是否即是所謂的「化景
」?此謂「仙佛藉靈訊來如此」者,是否也是指在陽世人的靈識中呈現
化景呢?聖示:可以如是說。另,也無不對。)
問:宮壇的「觀落陰」道法,與催眠師的「催眠術」,在導引靈識的原理
上有何差別?又,「觀落陰」之宮堂仙佛以靈訊在陽世人靈識中呈現
化景,此與冤親亡魂以靈訊於陽世人靈識中呈現夢境,兩者作法間是
否異曲同工呢?(96‧12‧13)(99‧12‧23)
示:原理上相同。又,然。
問:在「觀落陰」中,法師可引領信眾觀自命象,假藉客廳、廚房等境示
意,可添柴、添水,乃至添油、添米,此般等是否為迷亂惑術?這法
術對陽人有何特殊利益?又,這種假藉客廳擺設及廚房狀態,以示意
信眾本身運途的好壞盛衰之作法,是由何處反應而來?與信眾之四柱
八字否生關連?(95‧01‧12/11‧01)(96‧02‧27)
示:尚非惑迷,但亦僅心安而已,實質利益有限。因藉火旺氣而已,乃對
陽人及亡者均無其利益。又,當然與信眾自身運程而顯示有關,其原
理應可用「虛擬實境」此譬喻。
問:一般觀落陰法術中,法師或彼壇仙佛可以帶陽世人遊地府嗎?因有者
在觀落陰後,能描述地府的種種景象。又,在「觀落陰」中,陽世人
似乎能夠在化景中與亡魂對話,那麼,陽世人是直接與親眷亡魂對話
,抑或是須賴仙佛來居間傳(轉)話呢?
(96‧01‧18)(99‧12‧23)
示:是有專領此命之道場。又,是由心靈意會,亦即波訊。
問:有者鸞門仙佛常以化景來引導鸞乩觀看法會中之靈界情形,那麼,於
何種情況下,只須使用導引靈識的方式來呈現化景即可?何種情況下
,則必須使用調靈出遊方式呢?又,依昔叩問所識,放生小型魚兒之
魚靈並不會被調出魚身,然而,有者鸞門仙佛以化景來引導鸞乩觀看
放生水族法會之靈界情形,描述被放生之小型魚兒之魚靈回頭興高采
烈的情景,這是否表示,化景之示現亦可能是鸞門仙佛之虛擬造作以
刻意增加效果,是否如此呢?(99‧12‧23)
示:一般是,著書用調靈,餘則不特定。又,當然。
3、曾發生過命案之凶宅(無論是自殺或他殺)中,若有鬼魂滯留,所滯留
者否為生魂?是否亦有覺魂者?非命案之凶宅中,若有鬼魂滯留,則又
如何?(95‧02‧15)
3:大多為生魂、覺魂,靈魂亦有之,但較少數。
問:因他殺或自殺而致凶宅者,按理靈魂已返冥府,設若其屍骨已經妥葬
,則凶宅滯留者何魂示現?又,何情況下,滯留在凶宅內之亡魂驚嚇
到陽世人時,會被神司抓捕?何者情況則不會?
(95‧01‧13/12‧18)(96‧12‧14、21、27)
示:大多如此,絕少而例外。換言之,亦有靈魂依住,原因有二:一者、
已得冥旨討報;二者、冤怨積重而私滯陽間,否則多是覺魂。此謂「
私滯陽間」者,乃有神司審酌其冤怨回報,准其在一定時限內滯留陽
世,此一定時限因人而異。又,無端嚇人則會,但有其業緣存在(如
,凶厲冤恨,及其與陽世人因緣未了),或陽人逞強(如,學法自認
可仗法抓鬼)則不會。
問:設若凶宅中者為生魂示現,何以此生魂不在墓厝?設若凶宅中者為覺
魂示現,何以此覺魂不在祿位?又,以生魂及覺魂能量不大,其侵害
之程度、能力如何?(95‧01‧13/12‧18)(96‧01‧23)
示:會有生覺滯留,必有其因,因多廣泛,最通常者,是受靈魂支使,而
其陽宅距離不遠,是在生覺可以達到之範圍內。又,侵害力,依其能
量加上客觀助力,譬如厝宅磁場,否則不大。至於如何藉厝宅磁場之
助而達加強其侵害力,乃以其墓厝即在陽宅不遠處,祿位同其理,其
侵害程度僅驚嚇作用。
問:凶宅中,若是生魂或覺魂滯留在其中,其能量即便是加上客觀助力(
譬如厝宅磁場),有可能大到去啟動鐵捲門開關、開關門窗或對進入
宅內的人掌摑嗎?又,自地府領旨討報的靈魂,是否也同樣有此可能
,乃至移動器物、敲打桌椅嗎?(95‧06‧01)
示:生覺魂無此能力,靈魂則有之。又,有。
問:嘗聞一家中開設佛堂之道親陳述,其幼小女兒常能看到家中仙佛示現
,一次尚且坐在沙發上翻閱報紙,其幼女並告之該道親,該道親也的
確看到報紙在無風下緩緩翻動著。這有可能嗎?(95‧06‧01)
示:有此可能。
問:新著的善書雜誌呈在仙佛案前,今仙佛欲閱覽時,須要實際去一頁頁
翻動嗎?若不須要,則仙佛如何去閱覽呈在仙佛案前的新著善書、雜
誌,乃至CD片、軟碟片之內容呢?(95‧06‧01/11‧01、06)
示:當然不必要。若會有此現象,必有仙佛之深意,有所示之。另,靈神
已無時空實物障礙,故其涵蘊內容不需翻閱,解密即知。此謂「解密
」,屬形容詞,即是進入其空間。
問:存在鸞堂電腦中的檔案資料,必要時,仙佛是否有能力讀取其中的資
料呢?今若在不開機下,仙佛是如何去閱覽其中檔案資料之內容呢?
(95‧11‧01)(99‧12‧23)
示:沒有必要。道場電腦檔案均係備份。換言之,依先前所示呈疏而得查
示,故仙佛要知亦不必由此。另,由其人去查。
問:昔聖示,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在世人歸空後,其三魂是否均能夠
穿牆而過,而不僅限於靈魂才如此呢?又,常有鬼魂穿牆而過的靈異
影帶被拍攝到,這應是有可能的吧?(95‧12‧18)
示:皆然也。
問:昔聖示,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故世人歸空後,其三魂(靈生覺魂
)均能夠穿牆而過。那麼,三魂是否亦能穿非實物之烈焰而過呢?又
,火葬場中,將棺具併大體移入火化時,陽世親眷會呼喊亡者名,請
其趕快離開即將火化了,此世俗作法的用意何在?(95‧12‧20)
示:可以。又,乃單純之沿俗成習,並無實質作用,亦乃人之執見,怕先
人靈魂受傷。
4、在靈異節目中,常有民眾提及「鬼擋牆」的經歷。何謂「鬼擋牆」?其
促成的因緣為何?又,「鬼擋牆」的發生,是否與「山精水怪」有所關
連,抑或是與冤親債主的祟弄有所關連?若有關,今世人遇「鬼擋牆」
時,何種情況是山精水怪促成?何種情況是冤親債主促成?
(95‧05‧26、30)(99‧12‧23)(100‧01‧08)
4:所謂「鬼擋牆」,即高能量如牆般,會有蠱惑陽人之靈明。「鬼擋牆」
僅只能量、阻力形成陰陽力場所致,一者靈魂力場較強,二者陽人力場
較弱。又,有者會有關聯。惟,多與「山精水怪」有關。另,沒有特定
,視其人當時情況。
問:昔聖示,鬼擋牆之形成,一者靈魂力場較強,二者陽人力場較弱。此
中所謂「靈魂力」,是指亡靈之何魂所具?又,設若世人陷入「鬼擋
牆」的境遇中,應如何自保、自救?(95‧05‧26、30)
示:不是「靈魂力」,是靈魂力場。靈、生魂均有之。又,避其力場即可。
問:承上問。若說「鬼擋牆」之形成是靈界與陽人間力場強弱懸殊所致,
那麼,佛堂中的仙佛與善信間何以不會形成「鬼擋牆」之現象呢?又
,「山精水怪」是學邪法而成?若如是,昔聖示,鬼擋牆乃無害人。
尚且,據昔叩問所識,「山精水怪」是依山林靈氣,得日月精華而成
。何以今仙佛又認為「山精水怪」是學邪法而成?
(99‧12‧23)(100‧01‧08、16)
示:一者正(指仙佛),一者邪(指山精水怪)。又,不一定是學,其自
身能量已不正。(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山林中之靈氣有者正有
者邪,所蘊育之「山精水怪」乃有正邪之分呢?若如是,遇山精水怪
自身能量已不正者,即便彼無害人之念,但在力場懸殊下,仍會對陽
人產生影響而形成「鬼擋牆」現象,是否如此呢?聖示:然。另,影
響自是不免。)
問:在靈異節目中,常有民眾述及,明明走在熟悉的山路中,卻不知不覺
地找不到原本返回的路,乃至迷走了數公里後,才發覺熟悉的山路就
在眼前。若非真的迷路,此是否即屬「鬼擋牆」現象?又,那些地方
較易形成「鬼擋牆」?鬼擋牆的範圍通常有多廣?(95‧05‧30)
示:是的。又,無固定地方,全憑陰、陽雙方力場間相對強弱而促成,但
以其能量力場,最大範圍僅在五里內。
問:鬼擋牆發生時,陰靈有可能會持續跟隨著陽人,致使陽人可能迷走了
數公里之外嗎?又,一旦陷入鬼擋牆之情況下,有那些方法可有效脫
身呢?唸佛號、咒語是否亦有其效用?(95‧05‧30/12‧11)
示:有此可能,乃因人之靈明受蒙蔽、牽引。又,避之大吉為佳,不宜強
加抗力,庶免形成怨戾。因鬼擋牆乃無害人,但若以佛號、咒等,即
起肅殺念,彼即起變化而有礙。
問:嘗聞電視中術士描述,有者世人進入山林後被「魔神仔」迷走,待親
人發現時,口中常塞滿了蚱蜢、雜草、牛糞等以為食物,彼術士所言
「魔神仔」,是否即是「山精水怪」呢?若如是,即便是被「魔神仔
」迷走,何以會以蚱蜢、雜草、牛糞等做為食物呢?(99‧12‧23)
示:所謂「魔神仔」即是精怪。另,產生幻覺,誤以為美食。
問:有者山精水怪是由天地靈氣、日用精華所蘊育而成,那麼,彼等須歷
經多久才能進入輪迴呢?又,據昔叩問所識,人靈初始並無阿賴耶識
,耶識是歷經輪迴而逐漸形成。那麼,由天地靈氣、日用精華所蘊育
而成的山精水怪是否也無阿賴耶識,必須進入輪迴後才會逐漸形成呢
?(100‧01‧25)
示:很久,並無具體年限。又,不同,人靈是先天精華,山精水怪是摻雜
後天惡濁。
5、姑不論狗兒仍有狼犬藉著「吹狗螺」來呼朋引伴及宣示領域的習性,世
人常將「吹狗螺」認為是狗兒見到或聽到異象所致,此說法是否屬實,
抑或是部份屬實?又,以犬類的嗅覺及聽覺遠勝於其視覺故,今狗兒通
常是聽到異象,抑或是看到異象才「吹狗螺」的呢?(95‧09‧29)
5:有部份是其天性,有部份是狗兒具異能所致。又,會聽、嗅、看都有,
才會使其駭然。
問:常有世人見證,在聽到「吹狗螺」後,會有人(未必是自己)發生不
幸,此為何道理?又,上述「異象」是否包括鬼魂或陰差的異常出沒
,而導致狗兒「吹狗螺」呢?若如是,按理說,在世間中,鬼魂、陰
差或神司的來來往往應該是稀鬆平常之事,犬類應經常聽到、看到才
是,何以必須採用「吹狗螺」的方式,而不使用一般吠叫的方式?
(95‧09‧29/10‧02)
示:緣於狗兒警覺性高,外界磁場、能量之異常致使其驚駭,才會有「狗
螺」現象。又,然也。另,若屬凶兆,必有厲烈之氣,因此狗兒心生
駭懼,才會有此象。
問:【一陳信士叩問】:憶起高中一年級時,一日夜半時分狗兒雖非「吹
狗螺」但也異於尋常之吠叫,乃自熟睡中驚起,潛至窗緣處好奇外望
,未幾,屋後一片草叢中突跳出一團明亮白光,初時上下跳動,隨後
到處遊蕩,越大溝渠而返,移動範圍約三十公尺半徑,最後在屋外變
壓室後方隱去。此為何等因緣?(95‧09‧29/10‧02)
示:此光團是冥使,乃察陽人有關冥律之事,故狗兒有察覺之騷動。此中
,冥使察陽人何事,乃太廣泛,亦有牽連天機。
問:昨叩問,昔日弟子嘗夜半見屋外光團到處跳動遊走一事如附(略),
聖示以「此光團是冥使,乃察陽人有關冥律之事,故狗兒有察覺之騷
動」。何以須將此光團示現給無關案情的弟子及吾弟看見?又,該光
團被陽人看見時,彼冥使豈不知道?(95‧10‧02)
示:並非特意示現,有緣者得見而已。又,知之無妨,冥使乃神司,並無
害。
< 靈生覺魂篇13 >(生覺之心識 三魂之執識 地縛靈之義 文武乩有別)
1、人歸空後,設若三魂各歸地府、墓厝及祿位。以靈魂與阿賴耶識不可須
臾離故,靈魂自然會有心識的顯現,但何以生、覺二魂也有心識的顯現
?又,人歸空後,生、覺二魂是否猶有應緣起心動念,或思考學習的能
力?若如是,這些能力是否是由歸空後的靈魂所授與?
(94‧06‧24)(97‧10‧25)
1:有如網路分享器作用,全來自靈魂主導。又,非也,僅止於見聞之力。
問:昔聖示,人歸空後,生覺僅止於見聞之力,而無思考學習的能力。今
生覺二魂的心識是否只停留於生前,而無法經由學習或聆聽法語而進
一步提昇?若如是,生覺二魂是否只是靈魂的代言人而已?又,生覺
二魂既無能思考學習,則對靈魂已入列靈修者而言,再為其保調生覺
魂入列靈修豈不是多此一舉?換言之,生覺魂只要乖乖地留在墓祿處
,等待靈魂證道則三魂合一的來到即可。(95‧06‧11/09‧20)
示:無法,猶如傀儡,乃由靈魂主宰,是故視聽學習等能力仍由靈魂支配
。另,譬喻如下屬較恰當。又,多此一舉,是可以如此理解。
問:承上問。既然生、覺二魂僅止於見聞之力,何以有些鸞門聖示中,卻
有亡魂之生覺魂向陽世親眷託夢討吃、討穿、討錢呢?生覺魂之此等
舉措,是否仍為靈魂所主導的呢?若如是,靈魂損耗功德申請向陽世
親眷託夢,只為了討吃、討穿、討錢,是否太不划算了呢?
(99‧12‧26)
示:當是靈魂所主導。另,非也,討吃討穿討錢,是藉景示意,一般善眾
都會請示,多有功德迴向才是其主要目的。(之後又叩問:若亡者靈
魂已入靈宮潛修,此靈修士的生覺魂,有可能還會向陽世親眷託夢討
吃、討穿、討錢嗎?聖示:會。已入靈修之靈,有些夢兆多係討功德
,善眾呈保,得此訊自然會請示得知。)
問:三魂在人身中,原本覺魂主目視、耳聽、鼻嗅、舌嚐及身觸。今世人
亡故後,覺魂既已分出,靈魂及生魂何以仍能目視、耳聽、鼻嗅、舌
嚐及身觸?又,人歸空後,既然三魂已離,那阿賴耶識是否可由靈魂
處「複製」、「影印」到生覺二魂上?
(94‧06‧24)(95‧06‧18)(96‧11‧13)
示:因已無身障。又,是可以,但無其作用,因彼生、覺無甚大能量,無
法去作思考、判斷及駕馭(存取)阿賴耶識。
問:昔聖示,生、覺二魂僅止於見聞之力。又示,生、覺二魂分別依附於
墓厝與祿位,僅為視聽之延伸。這是否表示,生、覺二魂為靈魂於人
間的耳目?若如是,生、覺二魂傳遞靈訊給靈魂時,是僅傳遞資訊而
無影像(猶如CD片),抑或是直接傳遞影像(猶如DVD片)?又
,依昔叩問所識,三魂間的靈訊是自然機制。今靈魂在地府受刑罰時
,依然能收到人間生、覺二魂的靈訊無礙嗎?(96‧12‧19)
示:可以如是解。另,覺魂傳靈訊如CD,生魂傳靈訊則如DVD。又,
既曰「自然機制」,當然能。
問:亡魂既已無時空實物的阻隔,亦無六根存在,今於地府受刑罰的亡魂
,何以仍會呈現出痛苦驚駭狀呢?又,亡魂是否會將其受刑罰的過程
攝納、記存於其阿賴耶識中呢?若如是,彼於日後投生後,對其不當
的言行舉止等造作,是否能發揮其約束的作用呢?(96‧12‧14)
示:當下仍存其能量之體,而冥罰當然不是以針對肉體,而是針對能量施
罰。又,刑罰用意即在此。當然,其效益是如滴水穿石般,日久始見
其功效。
2、人歸空後,生、覺二魂的執識是生前的殘留,還是歸空後由靈魂所付與
?在三魂中,何魂之執識最為嚴重?通常三魂各執何等「識」而苦苦不
能捨離?(94‧06‧24)(95‧02‧23)
2:是生前殘遺。一般而言,是靈魂執最重,再依次為生魂、覺魂。所執當
然是死亡之際之心境,仍停滯於世間情愛名利。
問:在生有病狀,是否往生後,仍會帶其症狀?又,人歸空後,除生前殘
遺的執識不計外,生、覺的言行舉止,是否主要還是來自於靈魂的支
使(召感)?若如是,今舉因火災而亡者為例,彼靈魂已歸冥多年後
,生魂有可能一直執著於被火燒傷,而在地上打滾多年嗎?何以故?
(拱152期)(96‧12‧14、18)
示:人在歸空初始,七七之間,靈魂尚不能釋去疑識,故會有其症狀之障
礙。但過七七之後,已無塵識之執,即無其狀。又,然也。另,不可
能。若有,亦屬靈魂支配而為討救。
問:生、覺二魂分別去依附於墓厝與祿位,此是否皆是因為生、覺二魂的
執識所致,是自然機制所致,抑或俱皆只是生覺依附於墓祿的部分原
因而已?又,生、覺魂分別依附於墓厝、祿位,是何種因素的牽引使
然?(95‧02‧23/06‧11)(99‧12‧26)
示:是自然機制所致。又,僅止於為加強動力而已,意即僅為視聽之延伸
。基本上,生魂依墓厝,仍是生魂與身體之息氣牽引,即如磁性相吸
之理;覺魂依祿位,一者因其無力,可藉此自保,二者即視聽之延伸
。
問:三魂彼此間既是一氣相通,在尚未證道敕果前,無論靈魂是在洞天、
淨土或靈宮潛修,其於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亦自然會隨之一併進入修
習、淨化的道程中?若如是,一旦靈魂證道時,靈魂攝納墓祿處的生
覺魂應是水到渠成,是否如此呢?是否還須要額外造功,去淨化彼仍
於墓祿處的生覺魂呢?(95‧12‧02、20)
示:不須一併進入「修習的道程」,因靈淨,則生覺亦淨,是由靈之進修
而隨之淨化。生覺二者無能力,僅是受供養以待靈魂而同進退。另,
當是水到渠成,無需作處理,此一機制,已如天地造化,是自然機制
,是玄妙演化,假設三魂各自証道,譬如張三,那麼,三位均是張三
,自古以來,有此例否。
問:承上問。雖三魂彼此間一氣相通,但畢竟各自處於不同的際遇與環境
中,是否仍會發生「靈獨自在洞天、淨土或靈宮潛修淨化,而生覺無
法配合淨化」的情形?譬如生覺被邪師所制,或拘地府受刑。
(95‧12‧02、20)
示:不可能。另者,既已証道,其能量大於邪師,邪師之法,又豈能勝過
自然妙化。地府之刑,在於了因果業,既已証道,其自行去了因果,
此亦末法殊勝法門之緣機所在。
問:佛聖高真,其阿賴耶識是否已淨化到「不著善惡」的境界?否則,佛
聖高真分靈應運降凡時,其原本阿賴耶識之業種識性,如何切割、分
配給新分出的靈體上?又,設若靈魂在天界,一直無法三魂合一,致
生覺二魂另成一靈者,則原本靈魂所具阿賴耶識之業種識性,如何分
配給生覺所新分出的靈體上?(95‧06‧28)
示:然也。又,靈魂無法合一,則由原本靈魂概括承受,另成一靈者,只
自然留存之前三魂一體時所殘留之業種識性,故甚輕微,乃至不起作
用。
3、在靈遊際遇一書中,有「宣筆隨緣度冤魂」一章,述及一亡魂因執識所
積,如今卻成地縛靈。所謂「地縛靈」為何意?又,「地縛靈」通常為
三魂中何魂之示現?(95‧02‧15、23)(98‧02‧13)
3:「地縛靈」即地基主,乃為名之異。又,多為生魂,亦有靈魂。(之後
又叩問:依仙佛所識,「地縛靈」一詞是否獨指地基主而已呢?聖示:
不是,也有指精靈。)
問:有外靈出現在家宅中時,是否與家人有特殊關連之故?是否會影響家
運?應保調家宅中的外靈嗎?(拱047期)(99‧12‧26)
示:未必與家人有特殊因緣,有者與此地乃彼等靈駐之地有關。影響家運
自所難免,保調與否,可自行斟酌。(之後又叩問:外靈若與家人有
特殊因緣時,通常是指那些特殊因緣?通常在甚麼情況或原因下,外
靈會靈駐於家宅之地?聖示:一方面有恩,不論欠恩債或討恩債,一
方面有間接怨債。)
問:依昔叩問所識,靈魂支配生覺魂依附墓祿是一自然機制。今世人亡故
後,其生覺魂有可能不去依附墓祿,卻逗留於執識所鍾愛的生前擁有
之土地、建物或錢財、寶藏處,猶如被該地、物所束縛般不易離開嗎
?若如是,人亡故後,靈魂終究會支配生覺魂依附墓祿,何以生覺魂
反而會逗留於執識所鍾愛的地物呢?又,今生覺魂未依止於其祿厝之
處,是否會被路過神司拘捕呢?而生覺魂逗留於亡魂自己執識所鍾愛
的生前所擁有之地物處者,是否亦屬「地縛靈」的一種呢?
(98‧02‧13、17、18)
示:有此可能。乃執識作用,所以是短期。又,前者:不算拘捕,而是強
制帶開依處。後者:可以泛稱而歸類之。
問:承上問。無論是正常壽終或意外、災難枉亡者,除有特例允准外,彼
靈魂均會受拘引至地府,生覺魂則依機制各有其依止處,而不會任意
逗留於初亡之地,乃至靈魂尚能引導生覺魂至再前一人身之墓祿處依
止,是否如此呢?若如是,生覺魂之所以改依附於生前所擁有之土地
、建物或錢財、寶藏處,此是否亦為靈魂支配之故?(98‧02‧18)
示:然也。另,然也。
問:昔聖示,「地縛靈」即地基主,乃為名之異。地基主多屬生魂,抑或
是多屬靈魂呢?因昔曾有開示過生魂及靈魂之地基主。若地基主為生
魂,彼於當初亡故後,既然屍身已下葬於其墓厝,何以還會逗留於該
地基(域)處呢?若地基主為靈魂,彼於當初亡故後,何以有此特權
不被陰差拘引至地府,卻能長期逗留於該地基(域)處呢?
(98‧02‧13、17)
示:都有之。另,前者:因有可能其屍身即在此。後者:是陰差之誤失,
會受罰。彼魂久日依止不傷陽人,則可因享人間香祀而成地基主。
問:世人歸空時,只要陰差誤失而未加拘提,或亡者靈魂有能力逃逸,則
亡者靈魂便可以長期駐留或躲藏起來,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亡者在
城隍之陽籍是否會因為不能對證而無法銷去呢?易言之,發生人已亡
,陽籍卻無法銷之問題。又,世人歸空時,若是因為陰差誤失而未加
拘提,雖陰差會受罰,是否也會採取追加拘提逃逸的亡者靈魂呢?
(98‧02‧19、23)
示:可以如此解讀。另,仍然註銷,只是有註明案由。又,會,但只要依
止期間不傷陽人,會作呈案報備,不予強制拘提。
問:世人歸空時,因陰差誤失而未加拘提者,彼三魂是否便未受地府禁制
,而得以三魂相聚一起呢?又,世人歸空時,地府對其三魂之施以禁
制,是否須待陰差拘靈魂至城隍而銷陽籍之後才施制?
(98‧02‧19、23)
示:錯,三魂一體有二個先決條件:其一、有道果,其二、投生為人。又
,不一定,早前已有示,因情形而異。(之後又叩問:由仙佛聖示可
知,地府對初亡者之三魂施以禁制,以及陰差拘靈至城隍銷陽籍,兩
件事是分頭進行,並非一定要等到銷陽籍才施制,是否如此呢?聖示
:然也。)
問:昔聖示,靈魂久日依止不傷陽人,則可因享人間香祀而成地基主。既
然有司明知該亡者靈魂為當初歸空時為遺漏拘提或違律逃逸者,怎麼
還能將此亡魂提報敘錄為地基主呢?又,提報善魂被敘錄為地基主之
權責單位為何有司呢?(98‧02‧19、23、25)
示:並沒有受敕之地基主,只有敘錄如所示之處理(即,久日依止不傷陽
人,則可因享人間香祀而成地基主)。又,境主。惟,不須往上提報
,而只是敘錄。
問:依昔叩問所識,地基主為善靈而有護宅之功能。今地基主(所謂的「
地縛靈」)之聚集依止處,於因緣成熟之時,會因為地基主的存在反
而容易造成火災或車禍等死傷事故,乃至常常會再度發生事故嗎?又
,設若地基主為生魂時,一者以生魂能量遠遜於靈魂,二者以生魂無
思考判斷之能力,今生魂之地基主如何發揮其護宅之功能呢?
(98‧02‧13)
示:不會。又,有多少作多少。
問:嘗聞日本宗教界曾經研究,於多起汽車事故而死傷的兵庫縣加古川迂
迴道路,或有名的大阪 千日百貨公司之大火災等事故處,經打開靈
眼以觀,竟發現該處自古以來即有許多地縛靈聚集棲息著。今百貨公
司之大火災等,是彼等因果共業之緣機成熟使然,抑或是因許多地縛
靈聚集棲息該處之興風作浪所致?又,於常發生死傷之路段或轉角事
故地點,是個人因業命象之緣機成熟(諸如惡怨能量之累積為緣)使
然,抑或是因許多地縛靈聚集棲息該處之祟擾牽引所致?
(98‧02‧18)
示:二者均是,在劫者本身運程陷入晦暝時,則易受到此不善地之傷礙。
又,同前示。
問:承上問。於兵庫縣加古川迂迴道路及大阪 千日百貨公司等事故處,
所發現自古以來即有的許多地縛靈。此些聚集棲息的「地縛靈」應該
是指地基主、精靈或一般亡魂的生覺魂呢?若為地基主,地基主是善
魂,怎會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若為精靈,精靈自知修成不易,怎會
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若為一般亡魂的生覺魂,生覺魂能量低,怎足
以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何況是生覺魂,應該是暫時停留,怎會是如
報導所說自古以來就一直存在於該處呢?(98‧02‧20)
示:精靈及亡魂。另,此為滴水穿石,亦所謂「火無噬人意,飛蛾自撲火
」。其中,生覺魂者,走了一批又來一批。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乩生濟世亦成神」一回,文中述及 武
駕星君於生前為「薛府王爺廟」之武乩,曾與鬼頭鬥法,靈乩起駕後
追逐鬼頭,終以八卦劍陣鎮住鬼頭,挖地尺深掘出骷髏頭,從此平靜
。此中,鬼頭鬧事,是何等因緣?又,鎮住鬼頭後,挖不挖出其骷髏
頭,有何差別?按理鬼頭應是靈魂示現,才有如此鬧事本領,而骷髏
頭僅是生魂依附處,靈魂違律,拘押靈魂即可,與骷髏頭何干。
(96‧05‧04/11‧13)
示:此事乃為鬼王在此祟擾、鬧事,危害彼區之陽人。此鬼王應在「薛府
王爺廟」當興,故由薛王爺收之。又,鬼頭是靈魂附著。此骷髏頭因
已邪厲,若不除又有依附(即鬼王附著),則危害愈烈,故當除之。
問:承上問。此鬼王是何因果而產生的?何以有這般能力猖狂祟擾人間?
又,鬼王應該如同世間的流氓一般居無定所,若是依附在骷髏頭處豈
不是自尋死路,等待有司前來拘補?鬼王與骷髏頭間有何關係呢?
(96‧05‧10)
示:此鬼王乃在山地有煙花區,曾失火,死者多冤戾,另此地多有殺蛇業
,曾有誤害一啟靈蛇母,因此收伏冤怨厲鬼而成。又,信士如此認知
僅是平常心,但有例外,譬如槍擊要犯,或流氓亦多自認可以跟執法
人員拼高下,此一鬼王即是不知天高地厚之一。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乩生濟世亦成神」一回,文中述及 武
駕星君在生前擔任武乩時曾被罰處夾頭,薛王爺強制借竅後而將其頭
塞入圓凳支架框中,然後退駕。此中,王爺借竅後,是如何做到將其
頭塞入的?又,一般來說,文乩與武乩差別何在?在仙佛借其竅的作
法上,又有何不同?(96‧05‧04)
示:即強行塞入,但王爺附其身,不使受傷。又,文武乩之煆練屬天機,
故不予示之。
問:鸞門中之正鸞應屬於文乩,抑或是武乩呢?又,文乩的濟世功能與武
乩者有何不同?為何還須要武乩呢?何種神廟宮堂須要武乩來濟世呢
?(96‧05‧10)
示:鸞門屬文乩。又,武乩開口,乃沿襲往昔多白丁(文盲),故直接開
口示之。因沿襲既久,民風有者喜以此,故一般神壇都是如此。
問:【一陳信士叩問】:吾母宅有遊魂,為一乾道詹君水生,此遊魂是否
屬覺魂?若如是,其靈魂落籍何處?今慈母擬為保調,是否可行?又
,昔聖示,生魂者有其遊動範圍,若任意胡遊走將受拘禁。何以故有
遊魂得落腳母宅,此善德依母宅已待多久?而家宅中有遊魂來回遊走
,對宅中之居民否有影響?(93‧10‧13)
示:非覺魂,是生魂,彼靈魂尚在七殿,為辦保調當然可也。又,所謂任
意胡遊之範圍,以其墓骨所在方圓十里是無逾越。依此宅已有近廿年
,對宅中人是稍有磁場之關,但不大亦會日淡。
< 靈生覺魂篇14 >(將亡時之痛苦 腦死器官捐贈 轉輪台之牽引 靈與體之機制 亡後靈滯人間)
1、善書中常描述世人在將亡未亡時,是最痛苦的過程。所謂「痛苦」是靈
體將離開肉體時所自然形成,還是執識所造成的心理恐慌所致?有修與
無修之人,這種將亡的「痛苦」差別何在?又,所謂「迴光返照」,是
何意?世俗所說的「迴光返照」,是發生在此「痛苦」階段之前或之後
?(拱111期)(95‧02‧18/06‧11)
1:二者均有。另,有修與無修並無分別;簡言之,只有在成就之人可以免
除。所謂「成就」,在佛要羅漢,在道要真人,亦即無需經冥司審斷者
。又,「迴光返照」,是將息而盡呈餘氣,譬喻人之將死。另,發生在
之前。
問:昔聖示,有成就之人可免除將亡未亡時之痛苦過程。此乃是藉助外力
或自力來免除?所免除者,是指離體時「生理的痛苦」,抑或是「心理
的恐慌」?又,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
文中 南天福德正神 李恩師生前時,平素以持誦明聖經及於堂中專心
一志擦抹掃地,而成就靈神福慧資糧,故在身亡之際靈神出竅不會痛苦
。此靈神福慧資糧與亡時靈神出竅不會痛苦有何關連?
(95‧06‧11)(96‧04‧27/12‧17)
示:心理與生理間互為表裡,故靈神有成者,可以克服恐懼及脫離之震撼
。又,其間關聯,即是靈神得到善能量之助。何謂「靈神福慧資糧」
?即善德力之能量。此善能量所從何來?即是在 李福神自身修行及
勞苦心志中轉換淨化之累積。
問:昔聖示,有成就之人因靈神有成,可以克服歸空時將亡未亡時之恐懼
及脫離之震撼。通常世人將亡未亡時會遇到那些恐懼及震撼呢?又,
此種脫離肉體的恐懼及震撼,僅會發生於靈魂離體時,其後生覺魂離
體時便不會有此現象,是否如此呢?(96‧12‧18)
示:恐懼與震撼源自於不同以往,對莫名之恐懼。又,是也。
問:承上問。嘗聞世人認為,只要一心嚮往淨土(猶如已有了個確切目標
),便能免受此等將亡未亡時之恐懼及痛苦,此論點可是似是似非?
又,
1)佛教以「信、願、行」契求往生淨土,設若修子只有「信」、「
願」而無「行」(指實質的外功內果),奢言命終時欲克服歸空
時將亡未亡時之恐懼及痛苦,乃至投生淨土,豈非自欺欺人?
2)修子有「信」、「願」、「行」,但猶不足三仟功八佰果者,對
投生佛國淨土的成功性有多少?而歸空後陽世的助念,是否即是
在助益補足其功果?
(95‧11‧02)(96‧12‧17)
示:似是,即為勉勵,但卻需要確切「信、願、行」,否則即非。又,前
問:然也。後問:可以先往邊緣境再補行。另,助念有其助益,即助
其驅除不善念、業、執。
問:類似世人此等「將亡未亡」時的痛苦過程,是否同樣發生於人之將入
胎時?若如是,所謂「痛苦」,是靈體將結合肉體時所自然形成,還
是執識所造成的心理畏懼所致?業重與業輕的人,這種入胎的「痛苦
」差別又何在?(95‧02‧18/06‧11、20)
示:非也,入胎並無痛苦。將亡未亡之痛苦是在脫離始有,若入胎當然不
會,此猶如入厝宅有門戶可由循,且要入胎時,有飲「忘魂湯」,即
「孟婆湯」,致靈神蒙昧之故。
問:昔聖示,入胎時,有飲「忘魂湯」,致靈神蒙昧。既然靈神蒙昧,如
何知道召感生覺魂入胎?如何找到玄關竅入胎?又,靈魂既自地府釋
出人間投胎,何以靈魂不會抗拒投胎而逃走?
(95‧06‧20/11‧28、29)
示:靈入胎之召感生覺,正如因果冤親與陽世人之理相同,有其自然機制
,猶如蟻不見物卻能循其同伴分泌而井然有序。信士莫忘,尚有「轉
劫所」之大轉輪,此一機制正是使靈與胎緊密息息相關,而自玄關竅
入胎。又,不會想抗拒逃逸,亦因「忘魂湯」之故,且有押送輪迴之
神司鬼差。
問:於五百羅漢宮一書中,有「重興聖教聲聞付」一回,文中言及大阿羅
漢具密法虹光法身,投胎輪迴時不需經地府轉輪,只須向冥司照會即
可,這豈不是違反了正常的轉輪規定?又,
1)今既不經地府轉輪而投胎,則其靈體如何切割為三魂而入胎?尚
且,彼既未飲「忘魂湯」,則投生後,對其前生種種豈不是一清
二楚?
2)今既只須向冥司照會即可,則其投胎而入的母身是由冥司決定,
抑或是自行決定?(95‧11‧29/12‧06)
示:非也。又,前問:虹光法身具如此不可思議能量,有合而一之靈(意
指之前投生之三魂合而為一靈),當然循其合之軌乃可復分為三。另
,雖未飲「忘魂湯」,投胎之前會有「閉識」之機制,此為虹光法中
之一,但仍有不全部閉識,故藏密之法王、活佛等,會有所覺,此為
層次愈高,閉識愈弱。此謂「閉識」者,是密法修行,太過冗長;簡
言之,猶如閉穴、閉氣。後問:大羅漢投胎是由西天與冥司協商而定
,關鍵即在照會程序中。
問:當初世人蒙昧地由玄關竅而入胎時,是否有將經過玄關竅入胎的情形
記藏於阿賴耶識中?又,修道子在修行到何種境界時,能直接讀取阿
賴耶識中的累世含藏業識與因果?(95‧12‧20)
示:會。惟,譬如看電影,有人知其劇情,但有人卻看不懂。又,不一定
,且太過繁複;簡言之,已具「宿命通」者。
問:一般練靈出竅的修子,在靈魂出竅後,其玄關竅猶會隨時間而逐漸封
閉。但據昔聖示所知,世人於一貫道求道後,無論有修無修(除犯重
業罪者外),其玄關竅卻不會隨時間而逐漸封閉,何以會如此不同呢
?又,今若有練靈出竅的修子於一貫道求道後,玄關竅既已由天命明
師開啟,靈魂出竅後便可在身外待很長時間,而不必擔心玄關竅逐漸
封閉的問題,是否如此呢?
(95‧12‧20)(99‧12‧26)
示:此乃 天命之殊勝所在。又,是如此,但不會如此做,因靈出竅時間
過長,在外會受傷。
2、簽有器官捐贈同意卡之善心人士,一旦遇到宣告腦死而被摘取器官時,
以七魄仍未散盡故,其生魂是否會因為手術切割器官而痛苦難當?以三
魂同等感受故,此時靈魂是否亦痛苦難當?若如是,既然人之亡,必會
有陰差神司前來引導,以善心故,陰差神司是否會協助其減輕痛苦呢?
(96‧06‧19、20)
2:皆然也。另,會有助之,但無法全部去除。
問:承上問。既然人之亡,必會有陰差神司前來引導,若陰差神司能將器
官捐贈者之三魂調出身外,如此是否便可減除其被摘取器官時的痛苦
呢?又,簽有器官捐贈同意卡且有啟點玄關之大道修子,當其亡時,
以其三魂能由玄關離身而出故,那麼待其被摘取器官時,是否便能減
除其痛苦呢?(96‧12‧17)
示:如此則可。又,然也。
問:被判腦死者,若有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則可立即摘取器臟。今有被
醫生循正當合法程序而判定腦死者,其靈魂是否早已離體而去?其生
覺魂又如何?(95‧09‧28)
示:非也。腦死僅是靈魂能量大幅減退,三魂並非即刻離去。
問:昔聖示,腦死僅靈魂能量大幅減退,三魂並非即刻離去。這是否表示
,雖然醫院儀器所顯示的腦波已停止了波動,但腦死者仍是處於餘氣
猶存的狀態下?又,
1)醫院中,腦波及心跳顯示器的波動一旦正式停止後,亡者其靈魂
通常會停留多久方行離體?
2)每位往生者皆會經歷腦死的過程,靈魂大概會因腦死而減退掉其
原本能量的百分之幾?易言之,靈魂有多少能量因死亡而衰耗掉
?(95‧10‧04/12‧08)
示:仍有此可能。又,前問:多則七十二小時。後問:乃減除其對身體之
主宰能量(或可言機制)。易言之,因「靈與體之機制」受到嚴重損
害,致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被迫大幅減弱,但本身之能量不會減
退。
問:承上問。腦死者,靈與體之機制會受到嚴重損害。此中「靈與體之機
制」,是否即是指元辰之架構呢?又,
1)非正常壽終者(如,意外或自殺枉亡),因生前尚未至所註壽元
時限故。今彼亡故時,造成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衰退之
原因,是否為靈與體之機制受到破壞所致?
2)正常壽終者,因壽元是地府所註定,且生前靈與體之機制並未受
到意外破壞故。今彼亡故時,造成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
衰退之原因,是否為地府主導所致?
(95‧12‧06、22、28)
(96‧01‧25/12‧17)(99‧12‧26)
示:未盡其意,尚有因緣,亦即靈與體之動力。靈與體之動力,仍會因身
亡之際所顯現業擾不一(指各人不同之因果業緣顯出祟擾程度之不同
)而有不同,故曰「尚有因緣」。又,前問:是的。後問:是的,但
也有因肉身之自然衰耗而無力護障三魂。至於地府如何主導,此牽連
天機而甚廣泛,但可以簡言之,即由「轉輪台」牽引能量作用。「轉
輪台」兼具人靈轉世入胎及離世出胎的工作。(之後又叩問:對腦死
者而言,其「靈與體之動力」何以會使「靈與體之機制」受到損害呢
?聖示:就腦死而言,靈能無法使腦運作,就體而言,未得腦之指令
,便無法動作。)
問:昔聖示,由「轉輪台」牽引能量作用,可主導一正常壽終者之靈魂,
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衰退。此是指轉輪台會破壞靈魂對生覺的掌控
能量機制,抑或是會破壞元辰使靈魂與生覺間的連繫管道喪失?
(96‧01‧09)
示:乃為「轉輪台」破壞元辰,使靈魂對生覺聯繫減弱而身體機能耗損敗
壞。
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身中元辰的分布及對塵境的欲望,皆是三魂對肉
身依賴的因素之一。今所謂的「靈與體之機制」是在投靈後由地府設
定,抑或是自然形成呢?若屬前者,地府如何設定?由何司職執行?
若屬後者,以四大假合僅是形成物質的因素而已,靈與體間如何緊密
連結,而創造出「機制」呢?(96‧11‧20)
示:是在投靈前設定,在靈與體結合中,體漸長而契引此機制;簡言之,
投靈前,靈體設定一波紋,體長成會有契合此波紋而成(此是假設詞
,其意即靈已設定某種波紋與體可契合)。另,設定之司是十殿之「
轉輪台」,猶如以電腦程式設定其波紋,體是四大假合,故其物質元
素當亦有其波紋;簡言之,靈與體有相通之頻率。
問:承上問。今既然是「靈與體之機制」使得三魂與四大間如此的緊密結
合,靈與體間應該是有相當的互補才對。那麼,何以在元辰遭破壞時
無法由「靈與體之機制」自行修復,乃至還有「植物人」的出現,這
是否表示,靈與體的機制是第三勢力(譬如地府)所預先設定、架構
?(96‧11‧20)
示:然也。
3、人歸空後,靈魂通常引至地府,除冤欠索討而由地府釋出者外,一般在
何情況下其靈魂仍得在人間遊蕩?又,在何情況下,一般孤魂野鬼會在
陽間遊蕩而未被神司帶走?(95‧02‧23)(拱176期)(96‧11‧25)
3:絕大部份是人為,在亡故前為之安排,諸如道家法門中有之,其詳情不
予開示。又,在代天巡狩尚未出巡之際。惟,職務上,「城隍司」抓捕
孤魂野鬼是份內職;「代天巡狩」則是通管,故不只限於此。
問:嘗聞靈經一些地域,有可能被地磁所制而無法出離,在各地多如雲山
。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少數公忠而滯在人間或領旨討報的冤親,其
靈魂若陷入此等地域則如何脫身?(95‧05‧09)
示:少之又少,不是多如雲山。另,領旨討報有冥令,其力可破;公忠英
靈其能量甚強,不會受此所困。
問:無論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有可能因能量耗盡而化為烏有之情況?
又,經由邪師術法禁靈,而將靈魂困在人間者,設若此靈魂無人供養
又耗損靈力過度,則該靈被禁制百千年後最後將會如何?
(95‧05‧09)
示:有,但少之又少。又,若有此情形會散滅。
< 靈生覺魂篇15 >(生魂七魄連結 七魄重三尸輕)
1、世人身中之「七魄」是否按其所司,分別分佈於所有器官內臟中?這也
包括骨骼、肌肉嗎?又,若七魄分佈於所有器官內臟之中,理當由生魂
來主導七魄,抑或是由生覺共同來主導七魄?(93‧08‧03)
1:然也。又,由靈魂下達,由生魂執行。(註:道家將人身上的七種濁鬼
稱為「七魄」,分別為:尸狗─好吃;伏矢─好穿;雀陰─好淫;吞賊
─好賭;蜚毒─好禍;陰穢─好貪;臭肺─好一切雜事。)
問:昔聖示,人身壞死後,七魄化為烏有。今世人歸空後,留著生魂做何
用途?難道說,只是為了轉世投胎再用嗎?又,昔聖示,生、覺依附
墓祿為視聽之延伸。按理說,應是覺魂才能在陽世間作靈魂視聽之延
伸(因為人在生時,覺魂即是負責眼耳鼻舌),今人歸空後,生魂有
何作用?(93‧08‧03、04)
示:生魂有在陽世間作靈魂耳目之作用。又,生魂代靈魂收集覺魂所知,
並且生魂留在墓厝有其必要,因需待三靈合一始為完全。換言之,人
往生靈魂入冥,由生魂掌控覺魂,且必需三魂合一始能完全為人。
問:世人死亡時,其七魄是否要待到器臟完全停止其生機後才會消散?若
如是,世人死亡後,促成其生魂遲遲不離其肉體的因素,是否即是因
為一時間七魄仍未散去之故?又,人歸空時,生魂是如何與七魄脫離
的呢?脫離時,會帶給亡者那些震撼呢?
(94‧05‧12)(96‧01‧28)
示:皆然也。又,不會有所震撼,七魄重濁下墜,生魂輕清循體而去,其
會形成聯結是支配能量,一旦失此能量,自然脫鉤不再聯絡。
問:承上問。人亡後,既然一時間七魄仍在,生魂與七魄間形成聯結的能
量何以會喪失呢?今人身存活時,那些因素使得生魂與七魄間得以形
成支配能量之聯結?與元辰有關嗎?又,「七魄重濁下墜」之義,是
指七魄在生魂離體而去時,仍停留在屍身中,抑或是離體沉入地中為
地氣所滅?(96‧11‧14/12‧18)(97‧12‧25)
示:人身存活始有此能量。生魂與七魄間形成支配能量聯結之理,猶如陰
陽磁場相吸,此聯結與元辰當會有關,因魂魄共容一體,元辰亦是。
譬如記憶,走過路線會有其記憶,但此是指生前。又,是後者,為地
氣所滅。
問:靈魂對生覺魂的支配與連繫,理當是二六時中默默地持續進行著。設
若一旦靈魂與生魂間無法連繫,那麼生魂是否便不再去支配四肢與器
臟,致使四肢與器臟將停止活動了呢?若如是,生魂下一個動作是否
便要準備離體而出呢?(96‧11‧14)(99‧12‧28)
示:理論上如此。另,不一定。有時是肢體臟器先壞死,致生魂無力支配
。
問:捐腎者,其活體腎被捐出後,是否仍含有原捐腎人的「魄」於其中?
捐眼角膜者,是否亦如此?(94‧05‧12)
示:皆不會,魄屬重濁,不會離體之磁場,離體即烏有。
問:世人死亡後,有「身軟如棉」者,造成身硬及身軟的主要因素為何?
與三魂脫離肉身的過程有何關係?又,
1)一貫大道常有道親之將亡父母,在求道後未幾便身亡而身軟如棉
者,彼生前既非修行者,亦未曾清口,何以會有此等呈現?
2)今身亡時而呈身軟如棉者,此肉身的現象與證道昇天間有何關連
,抑或是未必關連?易言之,身亡時身軟如棉者,是否必然會證
道呢?(94‧05‧12)(95‧12‧22)
(96‧11‧14)
示:身軟如綿與魄之關,關鍵在魄少重濁,則身自輕柔。絕大多數以修行
者能臻此,修行佳者業輕靈清,體因少重濁,魄亦隨之清淨輕盈;易
言之,多重濁者,即身與魄俱是重濁。又,前問:有未修行,但卻有
大善德者亦可如此。後問:並無必定關聯,亦即身軟如棉之歸空者,
不必然定是証道。
問:道家將人身上的七種濁鬼稱為「七魄」,這是否表示,世人因貪著塵
緣的濁重能量均匯聚於七魄之中?若如是,七魄所匯聚的濁重能量,
對生魂會產生何等影響與牽纏呢?對靈魂與覺魂又會如何呢?
(96‧01‧25)
示:是有此觀念,此為念執所產生之濁重。又,只會影響靈魂,並要由念
執產生,會破壞靈能清透。
問:今世人歸空後,生魂是否仍殘留有生前「貪吃懶睡」的心識呢?又,
以好吃、好睡是「七魄」所具故(譬如尸狗─好吃,伏矢─好穿,臭
肺─好一切雜事),何以生魂有者仍有生前貪吃懶睡的殘留執識呢?
(96‧01‧28)
示:不會。又,僅屬習以為常,靈魂支配生魂,故屬被動,一旦無主動支
配,其便沿習生前貪吃懶睡。
問:承上問。靈魂是生覺的主宰,心識之執念亦是靈魂所具,生覺並無心
識,頂多只是沿習生前的殘留而已,是否如此呢?又,七魄的輕清濁
重會造成生魂也跟著輕清濁重,抑或是七魄的輕清濁重對生魂毫無影
響?若不會影響,那麼,今嘗聞言「三魂之輕清濁重」者,實應指「
靈魂之輕清濁重」而已,因輕清濁重與被動受支配的生覺實無關係,
是否如此呢?(99‧12‧28)
示:然也。又,七魂並無輕清,其本質已是重濁,所以對生魂無影響。另
,是如此。
2、所謂「三尸神」者,如何定義?是依附在三魂中,還是八識田中?「三
尸神」的功用分別為何?各主那些運作?又,人歸空時,三尸神歸到何
處?人入胎後,三尸神又如何居入人身中?(93‧12‧13、14)
(94‧01‧15) (95‧12‧19)
2:「三尸」者,彭琚居腦中,彭質居明堂,彭矯居腹胃,與三魂及八識無
關。其中,居腦者乃主腦之接收眼視訊息;居明堂者主五臟之功能;居
腹胃者主胃之功能。又,一如七魄般消散。投靈後,再由其位而孕。
問:承上問。「三尸」是否皆居於人的穴道處?若如是,分別為何?又,
「明堂」是否即是「印堂」?否則,「明堂」位於人身何位置處?
(95‧11‧15)
示:不是皆居穴道處。居腦者在玄關,居明堂者在心房,居腹胃者在胃室
。又,「明堂」非「印堂」,是在心房。
問:彭質居明堂主五臟,此與彭矯居腹胃主胃,是否有重疊之處?又,這
彭矯居腹胃,除主胃外,是否尚主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及膽?此
六者合稱為「六腑」。而三焦是指那一器臟或部位?
(95‧09‧21/12‧22)(96‧02‧27)
示:五臟廣泛,故無重疊。此「五臟」者,指心、肝、肺、脾、腎。又,
有此關連。所謂「三焦」者,是為「上焦」在胃上口,「中焦」在胃
中脘,「下焦」在膀胱上口。
問:人歸空後,其大體中的七魄及三尸大概須再待多久以後才會完全消散
?又,大體火化後,其七魄及三尸是否立即消散?(95‧12‧19)
示:是火化後即化烏有,未火化則最久七七四九天。又,然也。
問:在太上感應篇中有言及人身中有三尸神,會記錄世人的功過,並於庚
申日上詣天曹。此太上感應篇中的三尸神與三魂所共同孕育而分別居
腦、明堂,腹胃的三尸神有何差別呢?若相同,在功能或說技術上,
此三尸是如何做到去記錄世人的功過的呢?又,似乎三尸有著如耶識
般的記憶功能,是否如此呢?(97‧12‧25、26)(98‧01‧02)
示:相同。此中「上詣天曹」者,乃指監察神之神司,並非真的是由三尸
上天廷報告。惟,只於庚申日摘錄三尸所錄功過,但當日不會上詣天
曹。另,簡言之,可譬喻成如今之條碼。又,類似。
問:承上問。依昔叩問所識,彭琚居腦中,乃主接收眼視訊息,彭質居明
堂,乃主五臟,彭矯居腹胃,乃主胃。此三者分別會司錄身體那些善
惡作為呢?(98‧01‧02)
示:彭琚者,即所見之善惡。彭質者,解釋很冗長;簡言之,即藏器所司
,譬如慾色而引動腎精。彭矯者,即所吃食物。
問:昔聖示,七魄重濁,三尸輕清,同由生魂主理。既然三尸輕清,七魄
重濁,生魂應該主理七魄去司錄身體之善惡作為,怎麼會是主理三尸
去司錄身體之善惡作為呢?因為應該到重濁的七魄中才能找到惡的作
為呀!又,從另一觀點來看,何以不說成「生魂主理七魄去司錄身體
之惡作為,生魂主理三尸去司錄身體之善作為」呢?
(98‧01‧02)(99‧12‧28)
示:七魄是質並非靈;三尸則是靈並非質。又,同上理。(之後又叩問:
「質」與「靈」的差別何在?聖示:質是體之元素,靈是能量。)
3、這「三尸」與「七魄」兩者間,在功用上是否重疊?又,人身中,三尸
及七魄分別是由何者負責孕育而成?今七魄由生魂所控管,那麼三尸由
何魂來控管?人歸空時,三尸是否一如七魄般將化為烏有?
(94‧01‧15/10‧11)
3:「三尸」與「七魄」並無重疊。又,三尸、七魄皆由三魂孕育,同由生
魂主理,只是三尸較輕清,七魄為重濁。何以說「七魄重濁,三尸輕清
」,此為本質特性,合於人體,故體亡後同化烏有。
問:承上問。今自三魂入胎後,須等多久後才開始孕育三尸、七魂呢?又
,此「同由生魂主理」之意,是否表示所孕育的三尸、七魂,只與三
魂中的生魂發生關連,也只能配合生魂的運作?若如是,一旦靈魂與
生魂間之連繫喪失時(如,受車禍重創元辰之植物人),彼世人的三
尸、七魂是否也會因此失去其作用呢?(97‧12‧25)(99‧12‧28)
示:同步成長。又,雖說是生魂主理,但仍由靈魂支配。此謂「主理」是
執行,「支配」是號令。另:不會。(之後又叩問:舉受車禍中受重
創元辰的植物人為例,在手腳動力上,彼靈魂與生魂間之連繫既已喪
失,那麼,生魂已不能主理三尸、七魂那些事情?靈魂仍可以支配三
尸、七魂那些事情呢?聖示:生魂不能執行言行動作,靈魂亦不能支
配。)
問:昔聖示,七魄重濁,三尸輕清,同由生魂主理。今以胃臟為例,彭矯
居腹胃主胃,胃中亦有七魄存在,能否具體說明,胃的運作中,何者
屬「輕清」由彭矯運作?何者屬「重濁」由七魄運作?
(95‧09‧21)
示:素輕葷濁。
問:承上問。今猶不明白,「素輕」如何與彭矯間發生關連,「葷濁」如
何與七魄間發生關連?換言之,同樣主胃臟之運作中,彭矯、七魄分
別對應在「素輕」、「葷濁」上扮演何等角色?如何處理素輕葷濁呢
?又,已知生魂主器臟、動力,今七魄在器臟、肌肉及骨骼中,扮演
何等角色呢?(95‧09‧22、25/11‧02、04)
示:舉例而言,一高接二高間之快速公路,利益輸送其能源。彭矯有如工
程監工,分別「素輕」之後,責付各部器官之輸送;七魄在「葷濁」
上並無扮演任何角色,乃是人身之重濁,當然亦包含葷濁,形成七魄
之元素。故「葷濁」不需處理,葷濁即重沈,乃成七魄吸收之質。又
,並無其角色。生魂雖主理七魄,但本質上互不隸屬,故僅處於相互
支援。
問:由先後對「素輕」、「葷濁」的聖示知,世人食用葷素後,「素」質
輕而被輸送為各器官吸收,「葷」質濁而沈澱成為七魄之元素,是否
如此呢?若如是,七魄豈不成為「廢棄物」,堆積於體內而絆住生魂
的清輕?又,世人食用了葷素食物後,葷類食物,何以會形成人體內
重濁之質?素類食物,何以會形成人體內清輕之質?易言之,於食物
中,造成體內葷濁素輕的因素何在?(95‧11‧04/12‧02)
示:然也。另,正如肝有解毒,為何要解毒,因有不得不之因素。又,由
此食物性質。若屬生命則會怨恨,能量改變物質成份;若是植物如蔥
、蒜等,乃以其氣味及觸動人體之能量而致之。
問:昔聖示,世人食用葷物後,若屬生命則會怨恨,能量改變物質成份;
若是蔥蒜等植物,乃以其氣味及觸動人體之能量而致人體內重濁之質
。此是否表示,受殺害的生命會生怨恨,此怨恨的能量會改變肉類物
質成份,經人食用後成為重濁之質?又,食用蔥蒜等五葷類,其氣味
之能量會殘留在人體中成為重濁之質,抑或是其具有觸動人體之能量
,經人食用後會成為重濁之質?(95‧12‧26)
示:然也。又,後者正確。
問:昔聖示,靈魂沿著綿密的元辰與生覺魂聯繫。今於人身中,生魂又是
藉何種管道來與三尸及七魄聯繫?又,人身中,生魂以靈能之動作指
令三尸及七魄時,元辰居間負責甚麼功能呢?
(96‧01‧18、23)(97‧10‧29、30)
示:生魂與三尸及七魄並無直接聯繫,緣於不需聯繫,如臂使指,念起意
行,以靈能之動作指令。又,只是架構而已。
問:承上問。這是否表示,生魂與三尸、七魄間是直接連結?易言之,生
魂的末端即為三尸與七魄。若如是,世人歸空時,生魂是如何甩脫三
尸、七魄而離體的?(96‧01‧25)
示:可以如是解。另,不是「甩脫」,三尸被靈魂攝納,七魄則無法輕清
上升,故受地氣所滅。
問:接受器臟移植的病患,因其舊有器臟已離體故,則原屬於該器臟的魄
是否會散失而化為烏有?而新植入的器臟,其位的「魄」是否會再由
三魂重新孕育而成?又,心臟除有魄於其位外,尚有三尸彭質居心房
,胃臟除有魄於其位外,尚有三尸彭矯居胃室,今移植換心(胃)後
,是否尚須於其位孕育彭質(彭矯)?(95‧11‧30)
示:需視其所移植之區塊大小而定。一般而言,僅移植出一小區塊,不會
產生魄之散失,況且,魂魄是居於藏器所在之位置,不是居臟器之內
。又,同上理。
問:昔聖示,魂魄是居於藏器所在之位置,不是居臟器之內。今世人若更
換為人工心臟或人工腎臟(可能置於身體外)時,彼原有之魄應猶在
原藏器所在之位置處,不須另行孕育,是否如此呢?
(95‧12‧05)
示:然也。
問:接受器臟移植而失敗的病患,其失敗的原因,是否與三魂未能及時成
功地重新孕育其位的「魄」有關?又,接受器臟移植的病患,其植入
後的器臟若有醫學上所說的「排斥現象」,此是否與三魂未能及時於
新植入的器臟處,成功地孕育其位的「魄」或「三尸」有關?於何種
情況下,會發生此未及孕育的現象?(95‧11‧30)
示:與魄無關,與魂有關。又,以身體之血液及細胞為主,若不和合,則
受魂之指使時,正如錯接電之110及220伏特電壓般。
問:仙佛是否能看到(或感應到)世人身體中,靈魂與生覺二魂各自分工
的情形?又,是否能看到(或感應到)世人身體中,三尸、七魄與三
魂間相互配合運作的情形?(95‧12‧20)
示:理論上可以,但過於繁雜,故不會依此而行。
< 靈生覺魂篇16 >(三魂之譬喻 三魂之能量 催眠之原理)
1、依昔叩問所識,三魂中,以靈魂主思考及總攝生覺二魂,生魂主器臟四
肢運作,覺魂主視聽嗅嚐等覺受。是故,靈魂猶如中央處理器(包括其
附帶的記憶體),生魂猶如馬達,覺魂猶如感測器,可否如此形容?
(95‧05‧02)
1:可以如是解。
問:阿賴耶識既然是有如一資料儲藏庫般,仙佛是否能直接讀取世人耶識
中所藏業識及因果呢?若如是,仙佛在濟世查因果時,何種情況下是
須至地府查案,何種情況下是直接讀取世人耶識所藏?又,仙佛在讀
取世人耶識所藏之因果時,世人會有任何感覺嗎?仙佛讀取世人耶識
所藏尚未討報之因果後,是否仍須下冥查察彼等冤親是否已經投生了
呢?(95‧12‧20、22)(99‧12‧28)
示:可以。另,不一定,但簡單區別則以顯前討報者會下冥查,尚未報者
則以耶識查。又,沒有。另,仍需查証。
問:愚弟子有心得如后所附,言三魂與八識其中關連,伏望聖垂恩典過目
指正,令吾知此中機真切多少。伏望仙佛就三魂、八識相關部分指正
即可。(94‧07‧14)
後學觀天道中同修前賢 鮮少有識三魂真實義者 ︱ 有歸結入六識喚來五識 佛家言此過程五蘊者也
職是故若非是道聽途說 便得是任術士曲解訛傳 ︱ 唯靈魂與耶識互不隸屬 然兩者亦不得須臾相離
憫此故今為說三魂道學 望善德向此後不受蠱惑 ︱
這三魂與我人息息相關 若未識此中機殊為可惜 ︱ 善知識否記得法寶壇經 疑問品付囑品如是引述
雖佛陀遺教中少有開示 入胎經出胎經差可端倪 ︱ 六祖言性若在身心即存 同時言性若去身心即壞
間或聞佛家語中陰身者 理當是不脫此三魂範疇 ︱ 此實即自性者具靈魂義 又復言自性能含藏法萬
︱ 起思量即轉識乃生六識 出六門見六塵成十八界
言三魂是所謂靈生覺也 靈魂者乃總攝生覺二魂 ︱ 此也即自性者具耶識義 壇經中類此者不遑多尋
令生魂得運作器臟四肢 令覺魂得運作眼耳鼻舌 ︱ 強言之佛家謂自性者也 指靈魂與耶識兩者合稱
唯生魂運七魄再做分工 尚且須運三尸細分搭配 ︱ 惟佛門言自性無形無相 實則謂靈清淨識真如也
人歸空七魄散三魂猶存 通常是靈入冥生覺在塵 ︱
生在墓覺在祿各分依處 待當來投生時再行聚合 ︱ 證道時理當是三魂相聚 生覺魂合於靈能量增強
現畜道俱皆是人靈轉輪 四生外一般是靈生入胎 ︱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其生魂兼代理覺魂職司 原覺魂仍依於前生祿位 ︱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 有者是其修持未足超證 靈魂則入三關苦磨其性
既然是道學中有言三魂 又佛學有八識五八六七 ︱ 待出關方得能三魂相聚 設若是滯三關遲未功進
彼三魂此八識何等關連 此實乃吾修子所當分明 ︱ 猶不免回冥府待緣投生 返塵寰重修練補足功果
舉凡是生理者生覺所為 舉凡是心理者靈識所發 ︱
那靈魂主思量萬法根源 亦同時轄生覺主控凡身 ︱ 三魂者此道學吾今為說 望前賢識其理莫要等閒
餓為吃睏為睡肌肉動作 心肺肝脾胃腎器臟運作 ︱ 論三魂此其中尚屬多端 有機緣再深究留待將來
此般等俱皆是生魂掌理 使眼觀使耳聽鼻嗅舌嚐 ︱ 猶記得師尊言學道無他 端賴於修道子有疑必問
使身觸使膚受質感冷暖 此般等俱皆是覺魂掌理 ︱ 佛道學兩兼顧離迷出悟 方不致任自性翻入生死
阿賴耶依附於靈魂之上 其種籽為應緣發展因業 ︱ 善知識吾與爾相互勸勉 外行功內修果圓成福慧
境來時阿賴耶應境起用 末那識轉業執掺入審計 ︱ 設若在功德相營營追求 徒然是凡情計焉得究竟
示:於「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此句以下有疑義。昇天若不是証道,
是在修行,則無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問:日昨仙佛對以下數句有疑義,並示昇天若不是証道,是在修行,則無
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此是否表示,無論累世業債清償與否(譬如帶業往生),只要是證道
昇天而不是昇天修行,則必三魂合一?(94‧07‧17)
示:三魂合一,有其先天自然的力量聚合,一者証道,二者投胎。生覺無
法入冥,因抵受不住冥司厲烈能量,除有特殊外。
問:昔聖示,世人歸空後,靈生覺受禁制而各自分離,生覺於陽世猶如傀
儡,主為靈之耳目延伸。今再度投生時,何以靈魂不會召感其他亡魂
之生覺魂投胎?設若同一段時間內,有眾多亡魂解除禁制而轉輪投靈
。(96‧06‧11)
示:此緣於三魂是一體,由靈主宰,故其召感之力亦僅及於同一系統而已
。
問:昔聖示,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束縛
」三魂的作用之原因所在;又示,四大假合之特性,可以釋放如光幕
而成「保護」作用。兩者聖示可有矛盾之處?又,陽世人之磁場是指
「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抑或是「四大
假合之特性所釋放之光幕磁場」?(96‧12‧14)
示:不矛盾。前者有依元辰架構,後者是其特性。又,陽人磁場是已經由
此二者結合而產生。
問:在道法中,是否有法要能使肉身內之三魂間彼此可直接連繫,而不再
依賴元辰之管道?若有之,今三魂間一旦不須再依賴元辰之管道來相
互連繫,那麼,三魂是否便可不受身體之束縛,已能自由進出了呢?
(96‧11‧12)
示:沒有。另,仍然是以練靈為主,信士可曾聽過練生、練覺,無也。
2、既然以能量而言,靈魂最高,生魂次之,覺魂殿後。今以覺魂主理嚐嗅
視聽等之覺受,這些對外在境界之靈敏度而言,覺魂似乎高於生魂,是
否如此?若如是,今保調同一亡靈之三魂分別入列靈修後,於能力上,
生覺魂間的差別是否可如下認為?
1)生魂者雖能量高於覺魂者,但覺魂者對外在境界(如,仙師的教授
)的判斷、學習能力似乎反高於生魂。
2)生魂者,猶如「頭腦簡單而四肢發達」者,雖體力較勝出,但反應
較為遲鈍;覺魂者,則猶如「頭腦發達而四肢弱小」者,雖體力較
劣勢,但反應卻較為敏銳。(95‧05‧02、03)
2:不盡然,眼耳有收納之能,卻無力起作用,此意為僅有覺而無動之力。
另,上述既否,則亦不然。以人而喻,靈似成人,生如少年,覺如幼童
。
問:承上問。以昔叩問所知,耳之能聽聞聲音,而識出「聲音之變化」是
屬覺魂主理,是否如此?那麼,前述聖示中「眼耳有收納之能」實屬
覺魂主理,是否如此?
(95‧05‧03/11‧02)(99‧12‧30)
示:前段有誤。耳僅屬收納聲音而已,變化之識別,已非耳之能,因識出
聲音變化之能,為腦識主理。故後段示以「收納之能」而已,此是屬
覺魂主理。(之後又叩問:此「腦識」是指八識(眼識、耳識、鼻識
、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之何者呢?抑或是其他
意表?聖示:意識。)
問:靈魂這股能量,當初造物者是如何讓它集結成一團而不潰散的呢?又
,如何作法,可藉外力或自力達到補充三魂能量的目的?
(94‧05‧29)(96‧12‧19)
示:簡言之,石灰、土、石,拌成混凝土。此衍(進)化過程甚繁複,原
始是只一靈,因無軀故,到轉世生人,才由靈化生覺,以因應人身。
又,無所謂內外,三魂能量唯有修行,而於修行上,道家有藉日月精
華,佛家有束斂自性;總而言之,在增添加補,減少損耗而已。
問:據昔叩問所識,無論靈魂、生魂或覺魂,儘管三者能量大小不同,但
都是以能量的形式而存在,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促使三魂能聚集
一起的因素為何?(95‧05‧09、11)
示:是。另,簡喻之,如大磁與小磁,召感之時是異性相吸,分離則是同
性相斥,但基本上仍是元素相同。言「召感」者,譬喻冤親之找上,
是循因果業力牽引,而靈魂以強大能量維繫生覺之牽引,若在生時,
則是藉軀體之形相而加強。
問:就靈魂、生魂及覺魂而言,促使任一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
為何?(95‧09‧20)
示:靈魂,由修道,諸宗教法中如密教、練靈等均有之。生魂或覺魂,則
無,全仰賴靈魂而加強。
問:承上問。既然促使生魂或覺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全仰賴
靈魂而加強。今以下三種情形:被判失一生魂或覺魂而投生者、被判
靈魂打為殘靈而投生者、被判以靈魂及生魂投生為家畜禽者,此三者
皆是靈魂已投胎,而生魂或(及)覺魂落單者。彼於墓祿處之生覺魂
是否會因為無靈魂之加強與約束,而致能量渙散,乃至消失無形?
(95‧12‧05)(96‧03‧01)
示:全部不會。因其有基本不被毀滅之凝聚力,故僅能傷之,無法毀之,
除非寶器如「斬仙台」等。
問:弟子深感不同鸞堂的仙佛或善書對三魂相關的開示,有者存在南轅北
轍的現象,實令人困惑,若將其為世人或道親宣說時,勢將引起爭議
與困擾,如何是好?又,貴堂有否打算藉著書,專門針對三魂妙義,
薦請上界高真細說其理,以曉示世人不受迷惑?三魂的聚合分離攸關
著生死輪迴、修行證道,能不慎乎!(95‧05‧16)
示:是真理恒流存,異中求同,視道子智慧。又,會有此一緣機,不過,
恐非短期內可得。
3、所謂「催眠」,其原理何在?真正催眠者,彼是否必須有達到某種修行
境界或學得某些術法?若屬前者,這境界為何?若屬後者,這術法為何
?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治病的真假、效果如何?
(96‧06‧11、13/12‧19)
3:催眠原理在使潛意識顯現。另,催眠者不一定是修行人,而其術乃針對
人之精神力。此中「潛意識」者,是指末那識,因潛意識之激發須仗他
緣。所謂「仗緣依他」,簡言之,即一事機,譬如說狗急跳牆。而常謂
「識神用事」一詞之「識神」者,則是指我人之自我,是六識。又,當
有誑騙行詐之人,但真正催眠者即是真,其治病亦僅能及於心理病象而
已。
問: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觀看見夙世發生的情事,並將所見所為說
出,這其中之道理何在?是否有誑人之虞?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
後,何以能觀看第八識(阿賴耶識)所藏種種累世因緣?
(96‧06‧11、13/11‧25)
示:其理亦屬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又,阿賴耶本就含藏於人身識田中,
故察知並不難。
問:承上問。既然催眠之理在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此「知障」是如何形
成的呢?知障何以會礙到潛意識的顯現呢?又,知障是否即是第六識
(意識)之所執呢?(99‧12‧28)
示:即以今生所學習得知,此身所知卻未必正確。另,其理與「身障可以
保護靈,亦可束縛靈」之理相同。又,然。
問:以弟子所識,末耶識是為意根,攝受靈魂思維後之法塵而成為意識,
另可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而摻入靈魂思維中,這樣說是否正確?又,
催眠師是否很會掌握他人的末耶識,而促其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呢?
(96‧06‧16)(99‧12‧28)
示:可以如此認知。又,是可如此認知,但非催眠師促末那識擷取阿賴耶
之藏識,而是末那自行所為。(之後又叩問:催眠師之催眠過程中,
是否藉著不斷變化提問之內容做為一事機,突破受催眠者之知障後使
潛意識顯現,而由末那識自行至阿賴耶識中,隨機找到與提問之內容
相契合之夙業造作事物,然後呈現出來呢?聖示:然也,所以催眠師
之提問甚關鍵。)
問:臻至夙命通的修子,彼能了知夙世中之所作所為,這種結果與催眠師
使潛意識顯現而察知夙世發生的情事,兩者原理之差別何在?
(96‧06‧16)
示:差別在催眠師使他人因催眠而激發潛識(末耶識),但宿命通修子則
自力而行。
問:一般在世未修之人歸空後,是否便能了知夙世發生之因果?這是否也
算是神通力的一種呢?又,彼是否亦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若非是,
未修之人歸空後,應如何精進提昇才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
(96‧11‧21)
示:是。勉強算是神通力。又,不能。另,提昇之道如本堂「昊天紫綬靈
修院」四大仙師之教授,惟過程太過繁複,故僅簡言之。
< 靈生覺魂篇17 >(動物歸空靈貌 鬼神意念化形 狐仙 傷殘歸空靈貌)
1、依昔叩問所識,如畜道牛犬羊者,俱人靈之靈生二魂投胎。今若此動物
者因故往生,其靈魂返地府呈何形貌?又,動物靈與人靈間有何差異?
所謂的「動物靈」作何解釋?(95‧01‧09)(97‧10‧25)
1:靈體悉皆以人形,至投胎經過「轉輪台」後始改變其靈貌,如水入容器
之理。又,此差異為理所當然,若獸身人靈,那又何需有畜道,所以「
動物靈」即是以其受冥罰需入畜身,故靈以身成形。(註:投胎時,人
貌突然轉變為畜貌的外在機制即「轉輪台」。靈本身無實相,所以關鍵
在其投入之處,即前所示容器之比喻。)
問:昔聖示,初生嬰兒有者器官或四肢闕如者,乃因投靈之際,在地府中
已先受刑成形,故形以靈象。又示,判入畜道者,靈體悉皆以人形,
至投胎始改變其靈貌,故靈以身成形。同樣是投胎前皆猶呈人形,何
以投人胎者,乃是「靈象決定身形」,投畜胎者,卻是「身形決定靈
貌」?造成此全然不同的結果之因素何在?(95‧11‧13)
示:就是「結果」為人、為畜此一因素,以器成形。(註:投人者,結果
靈貌呈人形;投畜者,結果靈貌呈畜形,此是「投入前,靈以欲投入
之身先行成形」。若投生前靈已先受刑成形,則投生後尚有殘缺產生
,此是「投生後,身形以靈象而發育」。)
問:昔聖示,畜道者投生後靈呈獸貌,如水入容器之理。今其生覺魂是否
同其靈魂之貌?又,依昔叩問所識,動物如羊牛犬豕者,僅靈、生二
魂入畜胎,其覺魂仍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今其覺魂是否與靈、生二
魂一樣,皆呈獸貌?若如是,今若見到祿位處有動物形貌之覺魂,這
是否表示該亡者已投生畜道了?(95‧01‧10、12)
示:靈貌生覺亦同化。又,然也。另,是的。
問:承上問。今靈魂被打散為殘靈而被地府判投四生者,彼墓厝處的生魂
及祿位處的覺魂是否會隨著同化,而相對地分散為許多殘靈呢?若如
是,其於祿厝的生覺魂是否也分散成許多四生的相貌?是否也分散成
許多大小不一的形體?
(95‧01‧17/11‧04)(96‧03‧01)
示:不會。因未經「轉輪台」打散。又,會依其所成殘靈多數之相貌及大
小。(註:譬如多數為蚊子,則生覺魂之形體也一如蚊子般相貌及大
小。)
問:在未投生前,靈體本然並無陰陽男女之分別,是否如此呢?若如是,
今除後天胚胎於外觀生理上的不同不計外,地府在技術上,如何對靈
魂動手腳,使彼投靈後成為有男有女之分別呢?
(97‧01‧07)
示:是。另,無需動手腳,如水置容器而成形,故靈入胎,乃依胎而成。
2、設若是動物靈返地府後,依前判仍須再投生為畜,此情形是否在轉輪之
前,仍須先恢復為原來人形?又,有者亡魂被判入畜道四生後,其生覺
魂則拘入冥府受刑罰,以加速消業。於此情況,該生覺魂入冥後是恢復
人形而受刑罰,抑或是仍呈畜道四生形貌而受刑罰?
(95‧01‧10/11‧04)
2:然也。動物靈歸冥即復人形,因已無其身形。又,生覺入冥,乃復人形
。
問:昔聖示,動物靈返回地府後,會回復人貌。今動物如羊牛犬豕者,受
殺害過往後,在動物靈返回地府前,其生魂是否將返回最後人身之墓
厝處,抑或是緊跟隨在其動物死屍旁?一旦動物屍首已毀滅(如,已
進入人之五臟廟),彼生魂將往何處依止?又,待動物靈返回地府回
復人貌後,自此後其在陽間的生覺魂是否也同時回復人貌?而生魂是
否將返回最後人身之墓厝處,抑或是仍緊跟隨在其動物死屍旁?
(95‧01‧11、12)
示:生魂會先依附獸身,但最終仍回最後人身之墓厝。又,是依靈魂之相
。生魂最終仍回最後人身之墓厝。
問:昔聖示,動物亡後,靈歸冥即復人形。又示,判入畜道四生者,若其
生覺魂拘入冥府受刑罰時,乃復人形。今無論動物靈歸冥或生覺魂入
冥,歸入冥時是自然恢復人形,抑或是由冥司使其恢復人形?若屬
後者,恢復人形,是在城隍處便恢復,抑或是入冥後才恢復?應由何
職司執行而回復為人形呢?(96‧03‧01)
示:自然恢復。即是一定要過孽鏡台,故屬「自然」。另,在冥始復人形
,乃由「孽鏡台」照而成。
問:在和陽關遊記一書中,有「遊訪和陽傳聖境」一回,述及一貓靈(屬
坤道)隨飼主入關考證一事,這又是何故不能先復回本靈原貌?設若
此靈獸經證性通過考關,是否從此便恢復人貌?
(95‧01‧10)(99‧12‧30)
示:以動物身入關即屬「動物靈」,故在修行間當然仍以動物形貌。另,
証道之後外相已無束縛,但大多仍以動物形相,因以感恩心而呈其相
,即如仙家靈獸已達仙靈,但仍以獸身為形,已無其分別心,並可隨
意念化形。(之後又叩問:以貓為畜道,動物業重故,何以有足夠的
資糧能隨飼主入關考證,而且還不是「九陽關」、「紫陽關」而是「
和陽關」呢?聖示:飼主為精修有成,其隨侍既久通靈。)
問:靈界鬼神是否皆可隨意念化形?其原理何在?又,亡者靈魂隨意念化
形時,彼生覺魂是否亦會依靈魂之相而同化?若如是,生覺魂是否只
能被動地隨靈魂之相貌而變化,而無法主動地自行改變其靈貌?
(96‧03‧02、06)(97‧10‧28)
示:然也。今靈體既已無實相,故可隨意念化變其形。其理即乃無物障,
且可窺知欲驚嚇或示現者之心念。又,原則上不會,但靈有強烈意念
,即可致之。另,是也。(註:靈貌之變化如水入容器之理,這是指
投胎之靈入人胎或獸胎時,並非指非投胎之靈以意念化形時。)
問:今已判轉畜道者,靈魂既自地府釋出投胎,是受到那些限制而無法自
己改轉人道投胎呢?又,以投生畜道不就是換一張皮囊,如入不同容
器般,何以須做如此限制呢?
(95‧06‧20/11‧29)(96‧11‧14、25)
示:乃在「轉輪台」即有禁制,而節制其畜道能量之機制,如水有節流器
之理相同,當然亦有押解之神司鬼差。又,若不降其能量,則易生事
端,因動物之嬰幼童期比人之時期短,故將靈魂中主動能、思維的能
量節制(降低)。惟,一旦動物受啟靈時,可恢復此部份能量之一至
十成,視啟靈之人之法而定。
問:投畜道與投人道,是共用一個「轉輪台」,抑或是各有其所屬呢?是
否經轉輪台而出後,才按能量高低而分別投入畜道與人道呢?是否還
有其他規範、約束,使亡魂遵循而投入該趣呢?又,判投畜道者,有
否可能投入了人;判投人道者,有否可能投入了畜?電視中常有演此
陰錯陽差之劇情。(96‧11‧19)
示:各有所屬,但仍同一台,即是可以設定。重要關鍵是以判決定讞之主
旨而行。又,不會投錯,因為已設定轉輪管道,其誤是不可能。
問:於六道(天、修羅、人、畜、鬼、地獄)中,投入那些道才須要「轉
輪台」之機制呢?而被判罰於各大小地獄的亡魂,彼前往地獄受刑時
,是否仍需經「轉輪台」之機制呢?
(96‧12‧12、14、21)
示:投入天、修羅二道不需「轉輪台」之機制,因天道是上生天界,當然
可以由神司帶引,或有直接上生;阿修羅道之牽引,其理一如因果業
緣牽引一般。投入人、畜要轉輪台。鬼道者,發往地府區所者不用,
投生時始要轉輪台。地獄者,發往受刑者不用,發放投生始要轉輪台
。
問:承上問。今判投入天人界及修羅界之亡靈,分別是如何安插入該天而
得其歸宿依止處的呢?又,今當一亡靈被判投阿修羅道時,是循何管
道或窗口將亡靈自地府牽引至修羅魔界的呢?是否仍須陰差押解至修
羅魔界之邊緣,然後才由魔界牽引而入修羅魔境呢?
(98‧01‧05)
示:信士所列均是憑藉地府定讞而行,天人上升憑功果,阿修羅則是在魔
界交接。
問:靈體本來應該是無有固定形象可言,是否如此呢?靈體之所以有其形
象,全然是意念化形所致,是否如此呢?又,今靈體投胎前既已喝過
「忘魂湯」,當已無意念化形之造作,是故可任憑「轉輪台」依所投
的是人或畜而雕塑靈貌外形。是否如此呢?(97‧10‧25)
示:前者:當然靈體是無固定形貌。後者:可以如是說。又,然。
3、在善書中常有仙佛偕乩生靈遊時,見到靈界中有「獸身人頭」或「獸頭
人身」之眾生,這是否為靈障之生、覺魂示現?此等眾生是何因緣促成
?一者為人頭,一者為獸頭,兩者外貌上的差異代表著何種意義?又,
領旨來討報的靈障,其身形是呈動物形或人形,抑或是隨機而定,時而
呈動物形,時而呈人形?(95‧01‧12/11‧04)
3:並非全是,譬如「哮天犬」、「道祖青牛」等,均以獸身成道,則三魂
合一。其外貌因緣太過廣泛,大抵是應其機,時空環境等因素;易言之
,此為因應緣機示現,有者太古時代成道,有者太古時代即是以彼相生
存人世。又,靈障討報,呈動物形貌。
問:鎮守於「鬼門關」之牛馬二將軍,其外貌是否均為牛(馬)頭人身?
又,由血污池遊記一書得知彼二者為蒞任職,今所有任職的牛馬二將
軍是否均為以獸身成道者,抑或是也有由修行人證道者?若有之,今
由人証道而任職牛馬二將軍者,是否也要以意念化形為牛(馬)頭人
身,而鎮守於「鬼門關」呢?(98‧04‧17)(99‧12‧30)
示:然。又,有由人証道者。另,然也。既任斯職,則要有其形,正如制
服一般。
問:在野史或靈異節目中,嘗謂「狐仙」者,是否真有此等情事?今狐仙
是何種機緣而修成的呢?在何處修成的呢?又,狐仙是否為「地仙」
之一?「狐仙」是否已經證道?是否已如魔神般,已具備自行三魂合
一之能力呢?(95‧12‧13、14)(96‧02‧17)
(98‧01‧05)
示:是有狐仙,即狐靈所修成。狐靈當在山嶽靈秀之處,有者尚具肉身之
時,或得啟靈,或得日精月華而修成,其因緣來自夙世所積累之善根
緣機成熟。又,狐仙不算地仙。狐仙仍有未至証道,故不一定具三魂
合一,若修行成正果則可,否則尚無其能力。
問:被判以靈魂偕生魂入胎於動物而為狐類者,彼於祿位處低能量的覺魂
,有可能修成「狐仙」嗎?又,按昔聖示,動物歸空後,其靈返冥未
幾便恢復人形。動物亡後,其靈歸冥府,生覺也終將回復人貌,何以
會有狐靈修行成「狐仙」之可能?尚且,動物身亡,理當有陰差拘引
,何以生前得機而修之狐類,於歸空後其靈卻仍能私自留滯於人間呢
?(95‧12‧14)(96‧06‧11)
(98‧01‧05、08)
示:不能。又,此即執識所在,靈曾入獸身,耶識有此執相,故其修行過
程仍會有此身示現,因彼自認此身即其元身。能滯留人間乃是修行增
強靈能,關鍵在修行靈能,有者有司網開一面(此乃有律例)。
問:世俗人所稱的「狐仙」,是仍有肉身存活於人間嗎?易言之,尚有肉
身時,便得能與世人結緣。又,得機而修之狐類,是生前便已修成「
狐仙」,抑或是亡後才成為「狐仙」的呢?
(98‧01‧05、11)
示:都有之。又,都有之,為生前有修。
問:領旨討報而呈動物貌之靈障,是否有可能在人間討報期間適逢機緣而
自行修成地仙嗎?若有之,今靈障修成地仙後,其靈貌是否仍為動物
形?又,保調靈障於靈修院後,在靈宮潛修期間是呈人形或動物形呢
?一旦證道後是否仍會有呈動物形者?
(95‧12‧14)(97‧10‧25)
示:有,但少之又少。另,若修成地仙後,其相仍有呈獸貌者。又,均有
之,需視其淨化提升情形。惟,證道則不會。
問:常有世人未經修行術法,便能以肉眼看到靈界眾生形貌,此中原因何
在?又,有者能清楚看到容貌外觀長相,有者卻只能看到大致的身形
黑影,何以有此種差別?有者尚且聽到其說明來意要求傳話等,這通
常是三魂中何者示現?今世人遇此等要求傳話情形,應如何處理為宜
?(95‧11‧04、13、29)(96‧12‧19)
示:乃因有靈竅較開,此竅在兩眉之間,即所謂「天眼」所在。惟,此靈
竅之開無關修行,乃與天時、地利有關,在有些地方(不能明示),
其能量或時氣等會對人造成開竅之效果,但少之又少。又,前者:簡
言之,因陰者能量及陽者能量之相對強弱,乃有此差別。後者:三魂
均有之。另,依其意而行即可。當然需先判定其意,能夠見其形貌,
當可判其善惡意念。
問:承上問。於民間之「觀落陰」中,法師是否即是藉由暫時打開此「天
眼」之靈竅,使善信能觀看到亡者的?又,嘗聞一通靈者在一昔為日
據時代之監獄刑場處,能看到多位受刑人被刑罰的情景,這是藉助外
界鬼神的力量使然嗎?
(95‧11‧29)(96‧12‧18)(97‧10‧25)
示:然也。又,絕大部份並非真是通靈所見。有小部份已具靈力者,乃為
陰曹交示「城隍司」示現,以警世人。其原理如正鸞著書出遊顯景而
見。此謂「已具靈力」者,即指真正通靈者,至於彼修何法而成,乃
很廣泛,各家均可能有之。
問:在靈異節目中,常見術士或玄學專家閉目唸咒,並揮舞手上令旗兩下
後,便能當場看到亡者於地府的情形,此是否多為誑人之舉?又,一
般術士或玄學專家,若未經仙佛或陰差引領,是否能獨自進入地府觀
看、遊覽?常聞一些法師自稱能帶信眾遊地府,亦有信眾附和為真。
(96‧01‧18)(99‧12‧30)
示:此故弄玄虛,是彼有眼通,僅為節目效果之關。又,不能。(之後又
叩問:對於已有眼通的世人而言,其眼通的範圍能達到地府諸殿、大
小地獄,乃至各大淨土嗎?若不能,一般眼通者的能力,通常能夠看
到靈界多大範圍內的事物呢?聖示:這很廣泛,一則需視其能量通力
到多少,並且也有渲染者。)
4、世人在意外事故中斷臂、斷腳或斷頭,則在靈魂回地府前,其生覺魂是
否也同樣呈現著斷臂、斷腳或斷頭的形貌呢?又,一旦靈魂回地府後,
其靈魂何時才會再度恢復成手腳、頭顱皆完整的形貌?(95‧07‧14)
4:初始之期,因執識故會如此。又,絕大部份入冥不久,快則三日,慢則
十日。
問:承上問。今靈魂回地府後,既已恢復成手腳頭顱完整的模樣,以三魂
同等形貌故,此時其生覺魂是否也同樣恢復成手腳頭顱完整的形貌呢
?若如是,電視中術士所言,意外事故發生之時間既已久遠,現場卻
仍有手腳頭顱不完整的形貌之魂停駐,此又何故?(95‧07‧14)
示:然也。另,此乃錯誤認知而誤導,以訛傳訛。
問:冤親債主的討報過程中,若有機緣示現身形給被討報對象看見,或透
過第三者示現身形時,彼冤欠是否能以前世受害時的悽慘相貌示現?
譬如電影情節之斷首斷腳,乃至滿臉血跡之恐怖死狀。(95‧11‧04)
示:能。
問:冤親債主的討報過程中,除可侵體與否的規定外,地府是否尚可規定
或限制其討報的手段或方式?譬如公開掌摑被討報對象,豈不引起社
會驚駭。若有之,此等規定或限制是否是記載於其所領的冥旨上?
(95‧11‧04)(99‧12‧30)
示:可以,所以亦會明文規範。另,然也。
問:世人若有侵犯到亡者之生魂時(如,挖墳或盜碑),是由亡者生魂向
有司申控討報,抑或是由亡者靈魂向地府申控討報?又,設若非屬冤
親債主之亡者生魂侵犯、驚嚇到陽世人時,陽世人可向何有司申控?
(96‧12‧19)
示:靈魂。亦可因而支配生魂向「城隍司」申報。又,任何神司均可。
問:【一林善德叩問】:感覺有忽男忽女之冤靈隨時干擾,是否弟子有很
多冤親?(拱197期)
示:非也。冤親討報,在許可範圍之內,可以幻化示現許多不同身體形像
,加深恫嚇效果,以達討報或討取迴向功德之增加,所以有許多人會
誤以為冤親討報一大串,實則陽人受二、三個冤親討報已有承載不了
,四、五個容或有之,但討報一次許多陽人便無法負荷。
< 靈生覺魂篇18 >(嬰靈靈貌 嬰靈依止處 嬰靈討報 養小鬼 降頭放蠱)
1、靈投胎若不幸受到墮胎,其靈魂返地府呈何形貌?生覺又呈何貌?以胎
兒投胎前本係成靈所投,那嬰靈與成靈間有何差異?又,即便嬰靈暫呈
嬰兒貌,其心識是否早已回復為原先本靈者?否則,如何得能接受超拔
保調而靈修呢? (95‧01‧09、13)(97‧10‧25)
1:亦如水入容器之理,初始當然以身而形,故嬰兒身,終時日再復本靈原
貌。生覺仍依靈魂而成形。又,當如是。
問:能否請仙佛舉例,遭受墮胎之嬰靈,何時才能回復為成人的模樣(即
本靈原貌)?又,一旦回復為成人的模樣時,是否即為前世人身的模
樣?(95‧01‧13/05‧17/11‧12/12‧19)
(97‧10‧25)
示:不一而足,不是一概而論。未出胎而墮,有者借胎而墮,有者借胎脫
劫,則受劫即復前身之靈;若屬枉亡,則在「枉死城」補壽,此為個
別公案。此中,亡魂須「借胎脫劫」者,乃多屬生前修法之人,因其
雖有救渡濟苦,但卻干礙天機,故需以身代之;又如已具成就,但卻
有天劫未歷,昔道家有兵刀風火水等歷劫,今無,則以借胎墮而了。
亡魂須「借胎而墮」者,乃屬冥罰之一種,譬如重業需受磨難,其重
業多是殺惡業。
問:嬰靈在地府是否如術士所說,猶如弱勢族群般任人踐踏、欺侮?又,
有鸞堂雜誌言嬰靈會流浪在「業河畔」而常受大鬼欺凌,地府中可有
此等強凌弱而毫無法紀之事?嬰靈為何會流浪在「業河畔」呢?
(96‧11‧14/12‧19)(97‧10‧25)
示:不會。又,並無此事,應是敘述錯誤,所謂「大鬼」,應是鬼差冥役
。另,冥界「業河畔」乃係業累重之亡魂需受此苦。有小部份嬰靈是
業重故無法轉世,乃需入業河。「業河」即是流向「血污池」。
問:遭受墮胎之嬰靈,若屬枉亡而在「枉死城」補壽者,彼靈是否仍以嬰
兒貌?又,在「枉死城」補壽者,彼靈貌是否會隨著歲月時間而逐漸
回復為本靈原貌?在補壽期間,何不至一殿而復回本靈原貌呢?
(96‧03‧13/12‧20)
示:彼靈會以嬰靈示現。又,前者:會。 後者:若照「孽鏡台」恢復原貌
,如此何需「枉死城」,此乃依程序而行。
問:承上問。嬰靈於枉死城補壽期間,都在做那些事務或功課,是遊手好
閒地過著歲月,抑或是受重覆墮胎之再教育呢?若為後者,豈不是更
增加其瞋執報復之念,有何益哉?(96‧12‧20、24、27)
示:補壽期間,仍是每日受墮胎之磨。另,初則會,繼則苦,後則明。此
「初則會,繼則苦,後則明」者,簡言之,知其為何被人墮之因果而悔、
悟、明。
問:昔聖示,嬰靈於枉死城補壽期間,每日仍須受地府墮胎之磨,以知其
被人墮因果而悔、悟、明。既然嬰靈於枉死城受此再教育之磨,為的
是知其因果而悔悟,今地府仍會准予嬰靈得向陽世父母討報,以及對
陽世同輩干擾,豈不是更加深其怨念乎?又,嬰靈與陽世父母、同輩
間是親屬關係,今地府准予嬰靈討報時,是否有發予令旗呢?若有之
,是何色令旗居多呢?(98‧01‧05)
示:此即公平機制。又,沒有,但其界限僅止於黃白旗而已。
問:昔聖示,遭受墮胎之嬰靈,彼於枉死城補壽期間,每日仍須受地府墮
胎之磨,以知其為何被人墮之因果而悔、悟、明。這是否表示,嬰靈
與其父母間有著宿世的惡緣,致使遭受到彼父母墮胎,是否如此呢?
若如是,既然嬰靈於夙世中有欠於父母而於今時遭到墮胎,這應該算
是兩相不欠,扯平了,何以嬰靈還能向地府申控出冥向陽世父母討報
呢?這不是又把因果捏弄得更複雜了嗎?(99‧12‧30)
示:可以如是解。另,扯平了就不能申控,但可討救而干礙到者,則係有
不欠父母親者。
問:遭墮胎之嬰靈,常不會有墓厝,其生魂是依附於胎屍處,抑或是跟隨
在父母身側?若屬前者,一旦胎屍毀滅(如,被任意棄置或草草掩埋
而被野犬吞食),則將改依附何處?若屬後者,一旦父母身亡,則將
改依附何處?又,遭墮胎之嬰靈,常不會立祿位,其覺魂是尋求依附
於祖先牌位處,抑或是跟隨在父母身側?若屬前者,但家庭中根本無
祖先牌位,則將改依附何處?若屬後者,一旦父母身亡,則將改依附
何處?(95‧01‧20)
示:依胎屍。另,若無胎屍,會遊蕩或依父母,亦有少數尋得前身墓厝而
依。又,依祖祿。另,若無祖祿,會遊蕩或依前身祿位。
問:嬰靈之生覺魂,有可能回去依附在前一世人身之墓祿處嗎?又,今若
保調嬰靈入列靈修,其生魂與覺魂將依附何處?其靈魂是否會先復回
本靈原貌後,才入列「靈修院」呢?尚且,彼靈識是否亦會先復回前
一世人身時之狀態呢?(95‧01‧20)(96‧12‧20)
示:有。又,生覺一如未保調時。另,靈則需先入靈宮,必要歷經半年始
恢復;靈識則無礙,即先恢復。
2、有鸞門仙佛開示,嬰靈或攀抓在母親背上,或抱在母親胸前吸吮,或在
子宮內踢動,或在房屋內地上爬行,這是指嬰靈之生魂或覺魂,何者示
現?又,無論嬰靈是以生魂或覺魂示現,以其能量低故,對父母的身體
、精神會有何等影響?(95‧01‧20)
2:生魂。又,即少有影響,但若加上靈魂之靈訊,加強能量,其影響即大
,身體病業、精神均有可能,尤其耗弱病傷。
問:承上問。以昔叩問所識,生覺僅止於見聞之力。今嬰靈靈魂是否能加
強生覺魂之動能?是否能加強生覺魂靈訊之能量?又,嬰靈對父母的
身體病業、精神有所影響的原因,是因生覺魂之動能受到加強,抑或
是生覺魂靈訊之能量受到加強之故?(95‧12‧20)
示:可以。尤其嬰靈若得准到陽世,則對父母、同輩之干擾尤重。又,是
因加強生覺動能能量。即以其怨戾執念不釋,生覺即有加強動能能量
。
問:嬰靈之靈魂是否不必出冥,便能因怨戾執念而加強其催促生覺動能之
能量(或言機制)?嬰靈之靈魂雖加強了催促生覺動能之能量,但實
際生覺之能量並未增加,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嬰靈之生覺本身能
量既未增加,而一般之生覺又僅止於見聞之力,何以說會對父母有傷
害與影響?又,設若嬰靈並未領旨討報,卻驅使其生覺傷害父母、同
輩,這是否反而會形成另一段因果呢?
(95‧12‧28)(96‧03‧13/11‧14)
示:均是也。另,其產生傷害與影響,是以干擾父母、兄弟、姐妹之磁場
,或祟擾牽引出事端。又,不會如此。嬰靈必定會得准,否則其怨戾
能量不能支使生覺。
問:在地府准旨嬰靈到陽世討報時,其討報的對象是限制在何等親之範圍
內呢?嬰靈得准到陽世,其討報對象應為父母,何以會對同輩干擾呢
?這是否會與同輩間產生新的因果呢?又,嬰靈是否必須在枉城壽滿
後才能申控討報?若如是,待其壽滿,彼父母親豈不是早已老邁或過
逝?易言之,有墮胎而致有嬰靈之父母,很少有受到嬰靈討報者。
(96‧12‧20)
示:依序為母、兄弟姐妹、父。另,沒有錯,以此怨同輩得生並得受父母
之愛,更重要是既為親眷,一定有牽連共業,譬如從父、從母或同輩
間。又,錯,不須再待壽滿即可申控討報。
問:嬰靈是否會隨著歲月時間而成長?其心識是否也會隨著歲月時間而成
熟?又,一般嬰靈何時才能再行投胎轉世?能否請仙佛舉個最常見的
情形為例子。(95‧01‧20)
示:會。又,有者數年,有者數十年,最常見者即予超荐。
3、如今之「養小鬼」者,是養小鬼三魂中的何一魂?又,世人養小鬼的背
後心態不離三毒作祟,那麼牽纏(或傷害)到第三者時,因果怨結應算
在養小鬼者身上,抑或是算在小鬼身上?(95‧02‧20)
3:小鬼是由生魂。又,養小鬼者。
問:養小鬼是屬道家法術,抑或是其他邪法?養小鬼與巫術之間有何等差
異?又,設若是小鬼為生覺魂受養,以其能量遠不如靈魂故,對供養
者豈不是徒勞?(95‧02‧20)
示:不屬正道法,屬旁支「鳳陽法」,與巫術(如,降頭、放蠱)較不同
。又,以血為養,以法為供,增其能量,豈會白費。
問:承上問。此中,「以法為供,增其能量」尚可理解,然而「以血為養
」的目的何在?若改以一般香祀,會有何不同結果?又,供養小鬼後
,通常能增加其能量到何種程度呢?能夠增加其能量到達等同靈魂般
,既能自保亦能祟擾的程度嗎?(95‧11‧06)(96‧12‧20)
示:以血為養增其與飼主靈息,香祀僅普通供養,無法特殊感應。又,可
以增至靈魂之半能量。惟,能祟擾,但無自保能力,賴養者之蔭。
問:養小鬼通常能為供養者自身帶來何種利益、何種危害或後遺症?又,
隨著歲月時日的增長,小鬼是否也會同樣萌發過去的習性(包括劣根
性)?(95‧02‧20)
示:簡言之,財色阻礙。其後遺症即反噬害命。又,當然。
問:小鬼面臨投胎時,其受邪法控制的該一魂,是否仍受牽制而無法入胎
?又,若地基主為生魂者,一旦其靈魂投胎轉人世時,此擔任地基主
之生魂是否必然會受靈魂召感而入胎?若凶宅中有生魂或覺魂,一旦
其靈魂投胎轉人世時,此滯留凶宅中的生魂或覺魂是否必然會受靈魂
召感而入胎?(95‧02‧20/11‧28)
示:大部份不會,因三魂合一之能量,並非施法者能抵抗。又,皆然也。
問:設若生魂受邪師所拘禁豢養(如,養小鬼),其靈魂是否可在地府中
申控討報?若如是,邪師既有法術能力,則靈魂領旨後如何遂行討報
?(95‧08‧23、24)
示:靈魂有意召感,生魂即不受邪師控制,但靈魂召感能量亦有限制,故
此情形少。此外,生魂受制,無法影響靈魂,因其能量千萬倍大於生
魂,故生魂受制,靈魂不會申控討報,因在三魂合一之際,邪師即已
無力控制。
問:就亡靈投生於人道與畜道來比較,投生於畜道者,其靈魂的能量是否
會被刻意降低或禁制?又,今有一亡靈被判投生於畜道,設若其生魂
已受邪師所拘禁豢養(如,養小鬼),其靈魂投胎時,是否仍有足夠
能量召感生魂投胎?若無法召感,這是否表示,地府亦允許人間對投
靈的干擾存在呢?今生魂既無法入畜身(如,家畜類),該畜身會是
胎死腹中,抑或是出生後成為了「植物人」般?
(95‧09‧18)(96‧12‧20)
示:當然。又,無法,因已受到禁制。另,前者:不是允許,乃屬人為逆
行。後者:多會胎死。
問:間或聞「降頭」與「放蠱」者,是何等邪法?分別是運用何種原理?
其媒介、目的為何?又,降頭與放蠱,兩者與邪師放符有何異、同之
處?世俗中種種傳聞總是以訛傳訛。針對善信受「降頭」、「放蠱」
或「邪符」侵害者,聖門仙佛通常循何法門破解?
(95‧02‧20、23/11‧06)(96‧06‧13/11‧14)
示:降頭、放蠱即為「巫術」。借物之能量,行法之控制,與符術其理相
同,目的相同,有者救人,亦可害人,用者之差別而已。又,前者:
降頭、放蠱與符術之不同處:符術藉咒、言催生能量;簡言之,其原
理如程式驅動。降頭、放蠱藉物蝕人身體,許多物均可,但多數為蟲
類及符籙。後者:三者亦皆以符法解之。
問:「茅山派」是何種法脈?其主要是學習何等術法?「茅山派」法術有
何等應用?(95‧12‧22、28)(96‧03‧15)
示:茅山本為道家修真成道之士所居,本無流傳術法,但後人慕山靈而居
止,多有道家符籙法門,故後俗傳茅山符法,但多托借。「茅山派」
是道家一支,為漢時茅盈、茅固、茅衷三兄弟成道,世稱「三茅君」
之法脈。惟,三兄弟是修練老君之丹氣經教,而非符籙,茅山符法為
後世修道者依附而成。
問:設若某人似受邪符,應如何破解邪符?又,近來嘗聞道親言其親友受
符所害亂,求諸許多宮堂(也許只是一般神壇)問事,多語其力未逮
,今世人被邪師放符時,有仙佛解除不了的符咒嗎?(拱053期)(95‧11‧06)
示:心正破萬邪。所謂「中邪符」者,乃心性未定,而正義之氣微,方中
邪符。又,沒有。所謂「力有未逮」,是指受害者已嚴重損傷,醫護
困難。
< 靈生覺魂篇19 >(靈之裹腹以氣 靈氣 道炁)
1、通常世人每年在清明節才至墳前祭拜亡靈一次,今依附於墓厝之生魂平
常如何取得食物?一未受陽上家人供養之生覺魂,將如何取得平日食物
以維持其能量?此期間通常是以那些食物來裹腹呢?
(95‧05‧19)(96‧12‧21)
1:不能用「食物」來形容,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
虞匱乏。諸如附近植物。
問:承上問。既然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
今領旨出地府之冤親債主,或未受祀之門神又何必到城隍處飽食呢?
又,有靈異節目中述說,有些亡魂(應該是屬生覺魂)會藏在公共廁
所,如此可吸取世人剛排便、排尿中的食物餘氣,這應該是屬一派胡
言吧?若如是,生覺魂實無理由去躲在公共廁所或地下道等建物內吧
?(95‧05‧26)(96‧12‧21)
示:正如人在山郊覓食,雖隨處可裏腹,但有飯店為何不去,除非身無分
文。既領旨,當然不必要自行覓食。又,是胡言。另,若有依止該處
,則必屬身亡之地。
問:昔聖示,依附於墓厝之生魂,平常便可由吸取天地間物之氣而取得食
物。今墳前以食物祭祀亡者,除慎終追遠的意義外,似乎以食物供養
之意義不大,是否如此呢?又,生魂希望子孫墳前以食物供養,這是
否為生前執識使然?(95‧05‧22)
示:然也。又,執識之關。
問:承上問。一般人歸空後,大概多久後便知道吸取物之氣以裹腹?又,
世人在墳前祭祀時,一者以葷食,一者以素食,兩者作法對亡魂吸取
食物之氣後,分別會有何等不同的影響?
(95‧06‧22/07‧14)(96‧12‧21)
示:需到執識去盡,故時間可長可短。又,素食者會靈清,葷食者會加重
冤怨、恨執等不善能量。乃因葷食祭物中有動物怨靈之殘留能量存在
故。
問:依昔叩問所識,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今亡
者出殯前,彼靈魂早已返冥,今對亡者生覺魂祭拜時,一者使用葷食
,一者使用素食,分別會有何等差別呢?對那無法直接吸取祭拜食物
之氣,且已在地府之靈魂又有何影響或差別呢?又,世人在中元節祭
祀由地府來人間的善魂(俗稱「好兄弟」)時,因彼等為靈魂故,今
一者使用葷食,一者使用素食,分別會有何等差別呢?
(98‧02‧03、11)(99‧12‧30)
(100‧01‧06)
示:於因業上,均對亡者無差別,是生者自身造作之業。惟,葷物有加夾
怨戾,故其能量對亡者有影響。另,當然也,間接其靈亦要擔業。吾
有云「間接」,亦即受害之靈怨,其為受者故擔業。又,差別在彼等
會執於豐盛之餐,影響則同上。(註:此聖示中,「影響」者,是針
對亡者吸取葷素後有否利害之影響;「差別」者,是針對亡者受葷素
祭拜後有否獲罪之差別。)
問:依昔叩問所識,祭拜葷物有加夾怨戾,故其能量對亡者有影響。此是
否指以葷物祭祀靈魂(譬如中元節出冥的善魂)時,才會有因葷物加
夾怨戾能量而對亡者靈魂之影響?若如是,若以葷物祭祀墓祿之生覺
魂時,是否就不會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亡者生覺之影響?以
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故。(100‧01‧14)
示:可以如是解。另,不盡然,靈魂鑒知,生覺亦能鑒知。
問:承上問。生覺是直接吸取葷物之氣的一方,既然生覺僅為靈魂視聽的
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故,就算生覺亦能鑒知,葷物加夾怨戾能量怎
會對生覺亦會有所影響呢?會產生那些影響呢?又,靈魂並無吸取葷
物之氣,而是由生覺直接吸取葷物之氣,就算靈魂鑒知,這葷物加夾
怨戾能量難道也會對遠在地府的靈魂有所影響嗎?會產生那些影響呢
?(100‧01‧19)
示:火燃,在旁亦可感其熱,同是理。另,因其氣不善,對靈體有侵蝕作
用,就如混凝土之砂,若用海砂,成品就不好。又,當然。另,同前
示,有侵蝕作用。
問:今以葷食祭拜由靈魂敘錄之地基主時,是否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
量而對地基主靈體之影響呢?又,今以葷食祭拜證道之福神時,是否
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神明靈體之影響呢?
(100‧01‧14、19)
示:理論上如此,但也可篩選挑揀。又,同前示。(之後又叩問:一般鄉
里間的福神,其旁會有那些幫辦輔神呢?在鄉下常見有善信以葷食祭
拜福神者,那麼,對其旁幫辦輔神而言,是否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
能量而對彼等靈體之影響呢?聖示:當然有,但沒有特定。有者有土
地婆,有者有大二三等,若都無,也會有低階神司。另,也可篩選挑
揀。)
問:今生覺的離開其位而遊走,除生前的殘留習慣不計外,主要還是為了
尋找物之氣來裹腹,是否如此呢?又,生覺魂為吸取水果花草之氣,
是否可自由進出世人的果園或花園中呢?
(95‧07‧14、25)(96‧12‧21)
示:是也。又,無法自由,因其耗弱,容易受傷。生覺本體不似靈魂有其
力場可以護己祟他,而果園、花園,乃至山川大地、建築物體等亦會
因地球自轉產生磁場,若強烈之際生覺則會受傷。可將生覺比喻負子
,生性膽小,但嗅敏行捷,能趨吉避凶。
問:人歸空後,三魂仍須要吸取萬物之香、氣以維持能量;今在生時,三
魂在身軀中尚且須支配、駕馭身軀,是否也須要吸食一些「食物」來
維持其應有的能量呢?若如是,在身中,三魂須要吸食那一些「食物
」呢?易言之,此身是經那些管道、途徑來供應這些「食物」呢?若
非是,人歸空後,三魂既已無身軀之包袱,何以還須要香、氣等「食
物」來維持能量呢?(100‧01‧01、16、22)
示:在身中不必要,因為此身已可供應。另,前者:這說起來太繁複。簡
言之,即氣海丹田之能量。後者:就是無此身之供應。
2、無論生魂與覺魂,是否可自由進出陽間飯店或餐飲店用餐而取得食物?
若如此,豈不是更豐盛,食物來源也不虞匱乏?又,今若在飯店或飲食
店的排煙口處,是否便不受此限制?因食物烹煮過程中,其氣味會自排
煙口處排出。(95‧05‧19/07‧14)
2:不可,宅有門神,不得而入。又,是不受此限,但其靈氣已大為流失。
問:昔聖示,家宅中未必有門神,必須有大德或厚福之人方有之。何以昨
聖示,一般飯店或餐飲店卻會有門神,致使一般生覺魂無法進入而取
得食物?(95‧05‧22)(99‧12‧30)
示:因彼一般都會祀門神,若因宗教信仰不同,亦有家神、灶君,故無法
自由出入。(之後又叩問:若世人有在家宅或公司祭祀門神的舉止習
慣,即便此世人並非大德或厚福之人,那麼,上天是否也會指派門神
進駐彼家宅或公司呢?聖示:會有其他神司兼任。)
問:昔聖示,生覺魂無法進入飯店或飲食店以吸取食物之氣,因有門神、
家神阻止之故;又示,飯店或飲食店的排煙口處則不受此限,但其靈
氣已大為流失。然而,世人烹煮食物的氣味可在排煙口處明顯被聞到
,何以聖示說「其靈氣已大為流失」?這是否表示,「食物本身所具
的靈氣」與「世人所聞到的食物氣味」,兩者是不同的兩回事?又,
仙佛用「靈氣」兩字,而不用「氣」,其間有何差別意義?
(95‧07‧25)(96‧06‧14)(98‧01‧11)
示:然也。又,所謂「物必有靈」,其靈乃精華,氣僅其流於外;簡言之
,「靈」為內,「氣」為外。
問:承上問。此中「靈於內,氣於外」,是否只針對有肉身存活的情況而
言,對歸空後之三魂而言,是否仍能說「靈於內,氣於外」呢?又,
在人身中,「氣」是如何產生的呢?主要用途為何?今聖示所言之「
氣」,是否即是中醫所說的「氣」,僅是循著經脈穴道之途徑而散佈
人身呢?(95‧12‧20)(96‧05‧09/11‧15)
(98‧01‧11)
示:當是指肉身存活而言,歸空即不是,因歸空即無其氣。又,前者:靈
入身,「氣」為生命運作(此「氣」者,是指經由呼吸之雜氣);簡
言之,血與氣間相互形成動力與原動力。當然,人之呼吸中,「吸」
亦是產生氣之原。後者:然也。
問:任何食物,無論是源自於動物或植物,雖其「靈」已離去,但其「氣
」猶在,是否如此呢?又,
1)人過往後,屬於該人的「氣」是否猶存在於大體上?生魂是否即
是受此「氣」吸引而執守在大體處?而「氣」與「魄」兩者間是
呈何等關連?
2)人身或萬物之氣,是否必須待完全毀壞、變質或不見後,其「氣
」方會消失?否則,其「氣」要待何時才會消失?
(95‧12‧05、20)
(96‧11‧15/06‧14)(99‧12‧30)
示: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又,前問:然也。魄與氣僅屬間接,不直接
牽連,因兩者彼此是不互屬。後問:絕大部份在七七四九天後會消失
。(之後又叩問:此中「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是否表示,物必
先有靈之存在,有靈之存在才能運作呼吸之氣呢?若如是,對非練氣
的世人而言,「靈」與「氣」並非直接隸屬關係,是否如此呢?聖示
:然也。另,當然。)
問:承上問。然人身或萬物之氣,絕大部份在身亡七七四九天後會消失。
那麼,一般物死後,將之存儲於冰箱而不腐壞,若超過七七四九天,
甚至二三個月以上,其靈氣是否會因冷凍而延長猶存呢?
示:不會。
問:有練氣的人才會具有「靈氣」,未練氣的人是不會有「靈氣」的,是
否如此呢?對未練氣的人而言,頂多只有經呼吸之外氣而已,是否如
此呢?又,任何食物之「氣」,是特指動植物中的靈氣,抑或是泛指
動植物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之雜氣?人身或萬物亡後,七七
四十九天內會消失之「氣」,是特指動植物中的靈氣,抑或是泛指動
植物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之雜氣?(98‧01‧11)
示:是也。又,皆是後者。
問:昔聖示,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無
論是以葷食或素食祭祀亡魂,彼裹腹所吸收的氣,是否就是食物於生
前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而殘存於食物中之雜氣呢?若如是,
今以存放遠超過七七四十九天之葷食或素食製品(如,冷凍食品、罐
裝飲料、餅乾、煙酒、罐頭多可保存一年以上)來祭祀亡魂時,因食
物之氣已自然消失,那麼,亡靈是否就無法自食物中吸取到其氣了呢
?(98‧01‧11、13)
示:如此較不詳盡,應說是其物質之精華。此謂「物質之精華」就是說其
質之成份。另,仍有其物本身所具物質精華。
問:承上問。靈之裹腹以氣,此中「氣」者,是指「物質之精華」,抑或
是「經由呼吸或光合作用所產生的氣」呢?又,對於修練金丹大道之
行者,其元胎是否即是其身體所具「物質之精華」所凝結而成的呢?
(98‧01‧13/04‧30)
示:二者是相成,行光合作用而有物質成份之發揮。又,可以如是說。(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萬物經由呼吸或光合作用所具(得)雜氣
,有助於萬物本身物質的生機,有此物質的持續存在才能維持「物質
之精華」不會消散?聖示:然也。)
問:於食物中,所謂「物質之精華」,應該也是一種能量形式,是否如此
呢?否則,亡魂如何吸取此「物質之精華」。若如是,今世人食用的
無論是葷食或素食,食物中有形的礦物質、維生素,固然是供應於有
形的器藏運作所需,但以能量形式存在的「物質之精華」被世人食用
後,通常是做何用途了呢?又,於食物中,所具的「物質之精華」,
此能量是否也有清濁、善惡之分別呢?(98‧04‧30)
示:當然。另,當然對三魂之助益。又,當然。
問:依昔叩問所識,於食物中,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而殘存於食物中
之雜氣會於七七四十九天後消失。那麼,於食物中,其物本身所具物
質精華,通常於多久時日後會消失散盡呢?又,動植物死亡後,其體
中所具的物質精華,是否須待其物完全潰爛消失後才會隨著消失散盡
呢?若如是,動物或植物亡後,七七四十九天內,其體內原經由吐納
呼吸(或光合作用)而仍存在之雜氣,是否也仍有助於「物質之精華
」的延續存在?(98‧04‧30)
示:前者:通常會數年之久。又,是之後才漸漸消散。另,當然。
問:昔聖示,「靈」於內,而「氣」於外。今靈不同,是否其氣便不同?
先祖亡靈與陽世親人間,應該說是「氣血相通」,抑或是「親緣相通
」呢?又,昔聖示,先祖亡靈向陽世親人討救憑親緣。此親緣是指與
親眷間的氣血相通,抑或是與親眷間阿賴耶識所藏之親緣業因?
(95‧12‧14、18、20)
示:靈不同,當然氣亦不同。惟,親眷間主靈氣,故是氣血相通。又,親
緣因業。此中,先亡靈與陽人當然憑藉氣血相通,若無氣血,何來因
緣,亦即討救是仗侍有其氣血親眷,始有其因緣討救。
問:承上問。今既靈不同,氣便不同,即便是親眷(如,父母與子女),
亦仍然是不同的個體,何以說先祖亡靈與陽世親人間,是氣血相通呢
?又,人胎由父精母血所成,這是否為「血」相通之因?那麼,「氣
」相通之因何在?(96‧03‧13、19)
示:以其今生親緣故,乃有氣血相通。又,此氣血相通之意,是為後天,
故父精母血即是氣血所在。
問:昔聖示,生覺魂無法進入飯店或飲食店以吸取食物之氣,因有門神、
家神阻止之故;又示,飯店或飲食店的排煙口處則不受此限,但其靈
氣已大為流失。此聖示中所方便解說而借用的「靈氣」,其實應該是
指食物中物質之精華,是否如此呢?又,昔聖示,靈不同,當然氣亦
不同。惟,親眷間主靈氣,故是氣血相通。此聖示中所方便解說而借
用的「靈氣」,其實應該是指親眷間「物質之精華」,是否也如此呢
?若如是,親眷間「物質之精華」之相通,是藉遺傳來完成的嗎?
(98‧01‧13)
示:然。又,也可以如此解。另,父精母血,應說其質相同。
問:「靈氣」與「靈炁」兩者中,「氣」與「炁」間讀音相同,如何區分
其意義呢?一切「氣」的源頭是否為「炁」所化?又,「道」化「炁
」,「炁」化一切人類與宇宙萬物,是否如此呢?
(95‧11‧14/12‧05)
示:「氣」與「炁」是有關聯。「氣」為人身及萬物所具,「炁」為天地
之能量;區分上,以「炁」較清輕,「氣」較濁重。又,然也。
問:承上問。所言「氣為人身及萬物所具」者,對人身而言,此「氣」是
否即是指呼吸吐納之外氣?對植物而言,此「氣」是指夜間呼吸作用
之外氣,或日間光合作用之外氣,抑或是兩者皆是?又,所言「炁為
天地之能量」者,此「炁」是否亦為練氣之行者所煉得的靈炁呢?
(99‧12‧30)(100‧01‧06、12)
示:對人,大致上如此,但非外氣而是自身之氣。對植物,皆是。又,簡
明而言,「炁」是宇宙間之光能。(之後又叩問:於人身中,「呼吸
吐納之氣」與「自身之氣」差別何在?若有差別,何以仙佛聖示「大
致上如此」?聖示:吸入炁,去蕪存菁再呼出,加強自身之長。另,
兩者有關聯,而信士問題所列,前段是如此,後段不同,吾當然是如
此回示。)
問:依稀記得在天堂遊記一書中有談及「炁」,唯仍不明白東華帝君與「
木炁」是何干係?西華帝君與「金炁」是何干係?餘南華帝君、北華
帝君、中華帝君者類推之。又,是否五老等於其方先天之「炁」,抑
或是五老是化育其方先天之「炁」者?(95‧12‧05、26)
示:五老分屬五行,各據一方,與其方先天之「炁」密不可分。又,五老
即其方之炁。
問:於太上清淨經中,所謂「清者濁之源」、「降本流末而生萬物」者,
是否在形容「炁」能生化成「氣」之理,抑或是「道」能生化成「炁
」之理?又,據昔叩問所識,五老代表五行之「炁」。既然已有五種
法相呈現,這「炁」應該不再是無形無名之「道」,是故「炁」應是
道之所化,而非「道」。是否如此呢?(95‧12‧05)
(96‧06‧14、20)(99‧12‧30)
示:是在指前者,因「炁」較清輕,「氣」較濁重。後者不是,因道即炁
,道本無名,強名之曰「道」。既強之曰道,亦可曰炁,以之施設而
知。又,五老為五行先天「炁」,故曰之「道」,亦可如此認知。(
之後又叩問:所言「亦可如此認知」者,是否表示仙佛亦認可弟子所
述的「炁應是道之所化」呢?聖示:當然亦可如是解,上聖佛菩薩之
炁之道,本就相關聯。)
問:今世人歸空後,三魂已不受凡間烈燄、寒冰之影響,這是因為靈體為
先天之炁所塑造之質,凡間之烈燄、寒冰是後天之質,故亡靈不會受
其傷害,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地府用以刑罰亡靈之烈燄、寒冰,當
是先天之炁所塑造,故而亡靈會因而感到痛苦,是否如此呢?
(98‧02‧12、16、18)
示:不盡然,本身若甚衰耗,仍有可虞者,因不論先後天,仍在此一大磁
場之內。可虞者即指受傷。另,是也。
問:承上問。如仙佛所示,亡靈本身甚衰耗時,遇凡間之烈燄、寒冰仍有
可虞。今以生覺魂本身能量甚低於靈魂,是否遇凡間之烈燄、寒冰便
仍有可虞而無法通過呢?又,據昔叩問所識,世人歸空後,靈魂本身
能量並未降低,何種情況下靈魂本身能量會甚衰耗呢?今若靈魂本身
在無衰耗下,是否便可以無礙地通過烈焰呢?
(98‧02‧18)(100‧01‧01、06)
示:當然。但也不盡然,三魂若合聚(不是成神証道之合一)便可無妨。
又,當是受到宇宙間能量、磁場影響。另外,離體之時亦有受傷之虞
。另,然也。(之後又叩問:歸空後,除證道或投胎外,三魂合聚之
機會少之又少,此聖示中所指「三魂若合聚」是指何種情形呢?聖示
:剛死而又未離體,或初離體仍在大體周遭。)
問:據昔叩問所識,火葬場中,將棺具併大體移入火化時,陽世親眷會呼
喊亡者名,請其趕快離開,此乃單純之沿俗成習,並無實質作用。今
若生魂、覺魂無法通過烈焰,那麼,這世俗之作法應該不是聖示所言
「單純之沿俗成習」,而是事實如此了,是否如此呢?
(100‧01‧01、06)
示:這是兩回事,大體火化,三魂早已離體,怎會受傷。(之後又叩問:
這是否表示,大體火化時,即便是生覺魂無法通過烈焰,但因已離體
故,便會避開烈焰,故不會受傷,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
問:嘗見遊記著書之正鸞靈神離體後,於經過(或到達)某些地方時,仍
然會感到熾熱或寒凍的溫度襲身,這是否表示,在天地之間,有著與
熾熱或寒凍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呢?若如是,在凡間中,後天溫度冷
熱之氣候形成,其背後是否必有著與冷熱相關的先天之炁以為蘊(化
)育呢?(98‧02‧12)
示:當然。另,是也。
問:昔聖示,不論先後天,仍在此一大磁場之內。凡間世人所感受到的冷
熱之質雖屬後天之氣,但其背後仍有先天五形之炁內蘊其中,先後天
仍在此一大磁場之內,這好比人體色身雖是屬後天,卻有先天之靈體
於其中運作般,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假設三魂並無衰耗下,今三魂
通過凡間烈燄、寒冰時若仍有可虞,其原因是否也是因為烈燄、寒冰
中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之故呢?
(98‧02‧20)(100‧01‧01)
示:然也。另,然也。
問:昔聖示,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故世人歸空後,其三魂(靈生覺魂
)均能夠穿牆而過。今牆壁應也有先天之炁存在,何以三魂就能夠穿
牆而過,卻無可虞之處呢?就算靈魂能夠穿牆而過,以生魂、覺魂之
能量遠低於靈魂故,生覺魂能夠穿牆而過嗎?又,對三魂而言,何者
能穿住宅的鋼筋水泥牆而過?何者能穿金庫的銅牆鐵壁而過?
(100‧01‧01)
示:牆壁怎會有先天之炁?所以並無這些問題。
問:承上問。據弟子所識,一切萬物皆先天五形之炁所造化,何以仙佛說
牆壁沒有先天之炁呢?若牆壁沒有先天之炁,何以烈燄、寒冰中卻有
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呢?又,假設三魂並無衰耗下,今三魂通過凡
間烈燄、寒冰時若仍有可虞,其原因是因為烈燄、寒冰中有其相關的
先天之炁存在之故。那麼,因銅牆鐵壁中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之
故,三魂通過凡間銅牆鐵壁時,是否亦有可虞之處?
(100‧01‧06)
示:信士自深思,不是先天自然,而是後天造作,且實物與烈陷寒冰不同
,烈焰燃燒產生熱能,寒冰有千年累積。又,除非是千年寒鐵等稀物
。
問:世人焚化紙錢給亡者時,凡火中的溫度當屬後天之氣所具,而按道理
,亡者靈體所須者當是先天之炁所具的溫度,那麼,焚化紙錢給亡者
時,如何能助益亡者呢?又,所焚之物所化之能量,對亡者有何實質
利益或幫助呢?若有之,亡者之三魂中,何者最有此需要呢?
(98‧02‧12)(100‧01‧01、06)
示:所助益者並非其火,而是所焚之物所化之能量。又,焚物產生溫度,
即已非凡物之質,亦即,對靈魂有溫暖之助。另,生魂。(之後又叩
問:這是否表示,焚化紙錢給亡者時,若對象是墓厝生魂,則焚物之
熱能僅對生魂有溫暖之助。若對象是祿位覺魂,則焚物之熱能僅對覺
魂有溫暖之助。若對象是中元節出冥善魂,則焚物之熱能僅對靈魂有
溫暖之助。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
問:承上問。歸空後,靈體已無肉身之體溫等質感束障,何以還會需要世
人焚化紙錢之熱能所產生的溫暖之助呢?今若世人並無焚化紙錢給亡
者(譬如耶教信徒或無祀孤魂),亡者無此熱能所產生的溫暖之助,
那又會如何呢?又,何以說生魂最需要焚物之熱能呢?何以覺魂及靈
魂便不那麼需要呢?(100‧01‧06、12)
示:前者:靈體本身即是能量,怎會不需熱能。後者:若單純不燒紙錢,
但另有助力則不會,否則易衰耗,或干礙於陽人。此中「助力」所指
,譬如造功德迴向。何以「干礙於陽人」,即其起忿怒怨恨心,磁場
劇烈,當然就干礙到他的陽世親眷。又,因生魂屬動能。而覺魂、靈
魂不是不需要,是信士問何者最需要。
問:嘗聞祭祀(拜)過的食物、水果較易腐壞而保存不久,其原因是否與
彼供果、供物之氣已被亡靈或鬼神吸取之故?又,即便其氣已被亡靈
或鬼神吸取,彼食物、水果的營養成份應該仍存在,而無虞因祭祀而
破壞吧?(95‧11‧14/12‧05)(96‧06‧14、21)
示:是如此。又,是如此。但祭陰靈(包含善靈)者,其「氣」,即能量
,較不純馴,因有陰靈之氣機(即能量)在,猶如人吃食,留涎漬於
物之理一般,故有者不宜食用。惟,家中祭拜祖先時,因覺魂殘留氣
機較微量,所以世人用之無妨,但較敏感衰耗之人則仍不宜。
問:承上問。今使用那些食物、水果來祭祀陰靈後,較易有「其氣有較不
純馴」的現象發生?祭祀過地基主(多屬靈魂)、中元節「好兄弟」
、「昊天紫綬靈修院」靈修士的食物、水果,其「氣」是否也有較不
純馴的問題存在?又,世人食用此祭祀過陰靈的食物、水果後,會有
何不適現象發生?最遭的情況須多久後才能復原?若有此些顧慮而不
食用,則應如何處理較適當?
(95‧12‧05、26)(98‧01‧11)
示:普遍都是。另,祭祀過地基主、中元節善魂者,然也。惟,祭祀過靈
修士者,不純馴的問題較輕。又,有者不會,有者會寒熱不定,有者
會嘔吐,更甚者一病不起,但鮮少。時間亦不定,需視各人體質。處
理上,可腐後當肥料或由家禽畜食之。
問:依附於自家中祿位的覺魂,是否可以不經家人奉請,便可自由取得家
中一般食物(無論熟食與否)?若如是,附於自家中祿位的覺魂,在
家人尚未用餐前,便可自行開動享用,是否如此呢?又,家中祿位的
覺魂,若未得家人奉請(也可能家中根本就沒設祿位),將往何處吸
取食物呢?(95‧05‧19)(100‧01‧01、06)
示:不可以。家有灶君、家神,豈能不請而用。又,無正常管道,所以會
有先靈不安。(之後又叩問:據昔叩問所識,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
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何以仙佛說「無正常管道」呢?設若
附近植物之氣不虞匱乏,何以「會有先靈不安」呢?聖示:設若是偷
,是正常管道嗎?所以會不安。)
問:世人在家中祭拜先靈時,先靈的覺魂自然是先受其益,但先靈的生魂
依附於墓厝,可能遠遠在十里之外,是否也能趕來享用?又,今在家
中(覺魂所在)或墳前(生魂所在)祭祀先靈時,彼仍於地府中的靈
魂是否也能收到?(95‧05‧19)
(96‧03‧19/06‧14)(98‧01‧13)
示:不能,故祀必有其方。又,雖知而收不到。因其祀之物氣靈,到不了
地府。(之後又叩問:此聖示中,「其祀之物氣靈」之「靈」字是否
為贅字,抑或是應改為「其祀之物靈氣」,抑或是應改為「其祀之物
精華」?聖示:可以如是解。)
3、證道仙佛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何種境界之仙佛,可不受
人間供養,而能直接取用宇宙間能量以做為「食物」?又,荒廢的廟宇
(此在台灣較少見,但中國大陸早先文革時代則常見),若其內仙佛尚
未旨到離去,則其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
(95‧05‧19、22)(96‧12‧21)
3:同前示,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但証羅
漢果、真人以上者,即可如道家龜息般,一年、十年、百年無需裹腹之
氣,乃証此果即具較強能力而成就。此謂「龜息」者,簡言之,不以口
鼻吐納,全身毛細孔均可行。又,同前示(即,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
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
問:承上問。今証羅漢果、真人以上者,其所吸取的氣是來自何處呢?又
,在天地間,供証羅漢果、真人以上者所吸取的氣,既非來自於有形
質之食物,那麼,所吸取的氣是如何存在的呢?
(98‧01‧11/03‧17)
示:日精月華。又,並非僅有形物有氣而已,譬如五行產生氣場亦是。(
註:之後又叩問:比敘果位之羅漢或菩薩,其是否仍無法如正品羅漢
或菩薩可以龜息般,而數年或數十年不用進食吸取能量?聖示:然也
。)
問:靈界中的一般天人(此處並非指證道之仙佛)或阿修羅眾生,平日如
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其食物源自何方供養?又,地府中平民
區、聚善所、聽經所中亡魂,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能量?地府中神
司陰差之食物則是由何處供給?(95‧05‧19)
(96‧12‧21、27)(100‧01‧01)
示:各天界為何均有鳥語花香之描述,即為能源(能量之來源)。另者,
阿修羅道有分層次,魔卒當如餓鬼需加強吸取能量,但高階魔神已如
真人、羅漢般無需密集吸取能量。又,神司會修行轉能量自給。鬼靈
仍由陽間之「城隍殿」供給。惟,後者仍須透過交易、流通的過程才
能得致食物,正如陽間一般。
問:昔聖示,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靈為內,氣為外。今陰靈(無論是
屬靈魂或生覺魂)是否有可能吸取世人身上的氣而裹腹,或做傷害等
其他目的?鬼魂吸取世人陽氣之說,常見於電影情節或術士之語。
(96‧05‧09)
示:當有此可能,故成惡鬼,即會遭追捕。
< 靈生覺魂篇20 >(殘靈投生 忘魂湯)
1、水族中,鯨魚、鯊魚、海豚、鱈魚、鮪魚等大型或較大型魚類,是否為
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又,水族中,各種龜類,是否為
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
(95‧06‧01、18)(96‧03‧19)
1:水族中,大型生物已有三魂具備者。又,龜類已具三魂,蓋彼為四祥獸
之一。此「四祥獸」者,乃龍、鳳、鶴、龜。其中,「龍」仍有存在於
地球,但其性靈高,故少見,不如其他鶴、龜祥獸般常見。
問:承上問。今無論陸龜、海龜,是否俱皆已具三魂?又,貴堂昔時於河
川或水庫中所放生的小型烏龜,是否亦已具三魂?類似於龜類的「鱉
」,是否亦已具三魂?(98‧01‧05、08)
示:然也。又,然也。另,鱉則沒有,為殘靈所投。
問:一般世人所常食用的小型魚類,譬如吳郭魚、秋刀魚、虱目魚、鰻等
,這些水族是否為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又,水族中
,到了(蝦、蟹、蚌、蛤)、(海膽、水母、海參)、(水螅、海葵
、珊瑚)等層級,只能判定為亡魂之「殘靈」而投生者,至於是由三
魂之何魂打成殘靈,是否已難區分呢?(95‧06‧01)(100‧02‧28)
示:多數是靈魂,除非殊例才有生覺。又,是也。
問:在仙佛濟世常開示的水族靈障中,大都為魚類及龜類,未曾聽聞有蝦
、蟹、蚌、蛤、海膽、水母、海參等類者,其原因何在?
(95‧06‧01)(96‧11‧15)
示:殺食殘靈所投生者,並無因果,但殺業有之。(註:此謂雖無因果討
報的問題,但仍有殺業業障的問題。)
問:被地府判入四生的殘靈,是只能投入單一物種(如,只能集中投生為
蚊子),還是可投入不同物種(如,可分散投生為蚊子,蒼蠅及螞蟻
等)?若屬後者,今地府將罪魂之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散為千萬計
殘靈以投生時,是否有指定或限定其投生後的物種為何(即便是二種
以上),抑或是不做設限而任憑其習性應緣投生?
(95‧01‧17/04‧24)(100‧02‧28)
示:可投入不同物種。(之後又叩問:對殘靈之投生而言,何謂「應緣投生」
?如何應緣法?又,於此千萬計殘靈中,若有些沒應到緣者,當如何
善後呢?聖示:即是應當下所需之物種。又,不會有此情形。)
問:昔聖示,殘靈投生時將依其習性而可投生於不同物種,譬如分別投生
於螞蟻、蝴蝶與蚊蠅。今既將耶識自其靈魂分開儲存在前,而打散為
殘靈在後,則千萬計之殘靈如何依其習性而應緣投生於不同物種?
(95‧10‧26)
示:乃在「轉輪台」,直接驅使投生到各個不同物種之卵(胚)上。
問:從能量的觀點來看,將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散為殘靈以投生後,該
等殘靈動物也僅能懵懂地維持其生命及昏住地營求繁殖而已,是否如
此呢?若如是,那麼以低等動物或浮游生物而言(如,水母、螞蟻、
蚊子),無論是由罪魂之靈、生、覺魂中何一者被打散為殘靈以投生
,似乎已無關緊要,是否如此呢?(95‧04‧24)
示:可以如是說,是維持食物鏈平衡。又,是的。
問:一般所認知的「殘靈」,是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千萬個小靈。今於菜
葉上的蚜蟲與樹枝上的麻雀,彼等所須的靈體能量應該有所不同,故
更細分地來說,應該是「依據刑罰的程度,將一完整的靈有者是打散
成數個,有者是打散成數十個,有者是打散成數百、數千、數萬、…
數億個小靈」,是否如此呢?又,今就一般的麻雀與蚜蟲所須靈體能
量而言,通常是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幾個殘靈後所分別投生的呢?
(99‧10‧31)
示:然也。又,吾非司職神袛,故只能概略估算,前者(麻雀)萬分之一
,後者(蚜蟲)應有數萬分之一。
問:於地府負責轉輪的第十殿中,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諸多個殘靈,這是
在那一特定的有司分機構來執行的呢?又,待同一靈體所投生之殘靈
軀身死而漸凝(含)聚後,於地府中是那一特定的有司分機構來執行
,使之恢復其前人身形貌及完整一靈的呢?
(99‧10‧31)(99‧11‧04)
示:就是「轉輪台」,職司督導的就是武判官。又,是「聚靈所」,為五
殿所司。
2、以殘靈方式投生後,千萬計的殘靈要等待到何時,才能再復聚為一完整
的「魂」呢?又,設若其中有一殘靈死亡後一直留滯在人間,則對往後
的復聚,會造成何種影響呢?
(95‧04‧24)(96‧03‧13)(97‧12‧22)
2:需視地府之判例。又,若屬生覺打散者則無礙,若屬靈魂打散為殘靈者
,會有冥司拘提。微小殘靈滯在人間,雖如大海撈針,但冥司自有其法
器,猶如偵測器,因非吾職司,故無法詳盡描述。
問:昔聖示,地府罪魂有者靈魂在地府受刑罰,而生魂打散為殘靈判投為
低等生物。既然投生前係由地府打散生魂為殘靈,今一旦所投生的千
萬計低等生物先後亡故,各殘靈是否仍須返回地府才能夠會聚為原先
的生魂?若如是,因個別殘靈的能量已很低,則如何通過黃泉路上厲
烈磁場而進入地府?若非是,此些殘靈如何再聚合為一生魂而返前人
身墓厝處?(95‧05‧17)(96‧05‧09)
示:視其判決一世或無數世而定。另,不會各自通過,是先在陽界「城隍
殿」待已合靈,再交由冥司。城隍殿有聚合分散各地殘靈之機制存在
,其機能正如靈魂可以召感生覺之理相同。
問:承上問。今在「城隍殿」合靈後,是否已集合為原先人形模樣之生魂
,抑或只是將各殘靈會聚、集合在一起而已?又,以生魂或覺魂打散
而投生者,若彼中有者殘靈物種亡故後,未至城隍殿聚合卻仍滯人間
,則此一微小殘靈滯於人間會有何種結果?而原先生魂(或覺魂)因
失去此一微小部分殘靈後又會有何種結果?
(95‧11‧02、06/12‧28)(96‧03‧13)
示:僅會合一起,即如靈珠形態。所謂「靈珠形態」,即似珠形卻未具實
體。又,會遭毀滅。惟,有此情形不多,也無礙,三魂合身即有修復
之能量,即如人體本有自療之能量。
問:昔聖示,地府罪魂有者靈魂在地府受刑罰,而覺魂打散為殘靈而依附
植物者。設若各殘靈植物先後亡故後,是否也不會各自通過黃泉路,
而是須在陽界「城隍殿」僅會合一起,即如靈珠形態,再交由冥司?
又,昔聖示中,所謂「僅會合一起,如靈珠形態」者,是否表示於城
隍殿處,仍尚未復原為人形,乃以靈珠形態再送交冥司?而送交冥司
後,是否仍須先復原為人形,才再打散為殘靈投生?
(95‧11‧06/12‧06)
示:然也。又,皆然也。
問:以靈魂打散而投生者,若彼中有者殘靈物種亡故後,未至城隍殿聚合
卻仍滯人間,則此一微小殘靈滯於人間會有何種結果?又,以三魂合
身即有修復之能量故,冥司是否仍須將留滯人間之此殘靈拘提呢?
(97‧12‧22)
示:會同樣遭受毀滅之虞。又,會遭拘提。
問:靈魂猶在地府受刑,而以生魂之殘靈判投者,在最後一世投生畜道後
,若各殘靈生物先後亡故,是否只須在「城隍殿」處會聚為原先的生
魂人形,便可直接返回原墓厝處,抑或是仍須返回地府才能夠真正會
聚為原先的生魂,再返回原墓厝處?若屬前者,既然在城隍殿處已有
聚為原先生魂人形之機制,何以在每世中,不先會聚為原先生魂人形
再送交地府,卻是僅會合一起如靈珠形態而送交地府?
(95‧11‧02、04、06)(97‧12‧22)
示:若還在受刑之每世過程,在「城隍殿」處就不會有人形,直到受刑最
後一世才有人形,並在城隍殿即可返回原處。另,因為靈珠可以方便
羅列一處而送回。(註:於最後一世才能夠從此恢復為原先人身之生
魂。)
3、若一亡魂之靈魂被打散為殘靈,而投生於畜道四生中,其阿賴耶識將如
何打散而分配於各個殘靈上?(95‧10‧25)
3:阿賴耶識不會打散,乃以儲存另處,待殘靈復歸一靈,阿賴耶識再與靈
神融合。
問:據昔叩問所識,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今以亡
魂之靈魂被打散而以殘靈投生之情形為例,仍會有將靈魂與阿賴耶識
強行分開之特殊情形存在,是否如此呢?又,一靈魂被打散為殘靈者
,投生前,將靈魂與阿賴耶識強行分開時,是由冥府何殿、何司執行
呢?其阿賴耶識被分開後,將暫時儲存於何處?一旦殘靈復歸一靈時
,其阿賴耶識如何再與靈神融合?(95‧10‧26)
示:然也。又,前者:執行與儲存,皆由冥府「轉劫司」。後者:嚴格界
定,「靈神」與「耶識」之結合亦與三魂合一之機制相同,乃自然力
,正如磁鐵之異性相吸。
問:靈魂被打散而以殘靈投生者,於程序上,是否須先喝「忘魂湯」後,
才將其阿賴耶識強行分開,最後才打散為殘靈投生呢?若如是,其阿
賴耶識既會被分開儲存他處,則投生前喝忘魂湯豈不多此一舉?
(95‧10‧26)(96‧04‧16)
示:靈魂被打散者即不須再服「忘魂湯」,於「轉劫司」已先分開靈與識
,「轉輪台」再打成殘靈投生。另,因既已打散,則其業識(指六、
七識俱皆涵蓋)不全,何需再飲忘魂湯,是故不喝。
問:於家畜禽中,有由靈、生二魂入胎者,其耶識是否仍隨同靈魂入胎?
若如是,其於畜道期間,牲畜禽獸的習慣嗜好等業種,當會藏入其阿
賴耶識中,那麼後世若再投胎為人時,豈不是增加了獸性?
(95‧11‧01、02)
示:不會。只要三魂分離或打散而投生者,需至三魂合一投生或成神才有
聚合耶識。另,畜道者,耶識不入胎;耶識相隨,僅限成神及轉入人
身。
問:昔聖示,畜道者,耶識不入胎。無論事由完整的靈、生二魂入胎的家
畜禽,或具完整三魂入胎的家畜禽或大型動物,其於生命過程中,是
否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以儲存彼一生的經驗與遭遇?又,靈魂未被
打散而正常投生畜道者,彼於「轉劫司」雖先分開靈與識後,是否仍
需再飲「忘魂湯」呢?(95‧11‧04)(96‧11‧15)
示:不會,因彼存活單純,故不入耶識。又,未被打散為殘靈而完整靈魂
投畜道者,仍要喝「忘魂湯」。
問:設若投胎為人時,也預先拿掉阿賴耶識,豈不也單純存活,既無舊惡
業種復萌,亦無新惡業種藏入,更無冤冤相報於日後,聖意若何?又
,判投靈界阿修羅道之魔眾,其阿賴耶識是否一如畜道般會暫被移除
而留置於十殿「轉劫所」呢?若非是,其於修羅道之好鬥好狠之造作
業種,當會藏入其阿賴耶識中,那麼後世若再轉投人道時,豈不是又
復顯露其魔性而遺害人間? (95‧11‧13)(96‧04‧25)
示:理論上如此,但窒礙難行,若如是,即不用輪迴了斷因果。又,然也
。修羅之耶識會暫被移除。
問:昔聖示,投胎為人也預先拿掉阿賴耶識,此屬窒礙難行,若如是,即
不用輪迴了斷因果。以阿賴耶識是因果之業報主故,若無阿賴耶識,
則無須了斷因果而無有輪迴,今了斷因果真的有那麼重要嗎?設若人
無阿賴耶識,只要人歸空後回天前,各個喝下「忘魂湯」將業識也淨
空,豈不是就能達到無須為了因果了斷而入輪迴的目的嗎?又,當初
造物者在孕育萬物時,卻創造了阿賴耶識的真正本意為何?難道只是
為了大費周章地藉由因果討報之以牙還牙程序,來還給吃虧的一方一
個公平、公道而已嗎?(98‧01‧05)
示:理論如此,但如何不再輪迴是關鍵。又,非也。阿賴耶識並非無始即
具,是眾生積累太多業緣始才形成,如生物進化,故此項亦可連接前
兩項問題。
問:承上問。人類常常會創造共業之惡行(譬如日本侵華所造成的殺戮)
,那集體受害的過程中,受害的一方之怨恨能量是否會持續彙積在人
間呢?若如是,這彙積在人間的惡能量,是要依賴加害與受害間的因
果討報來將之弭平,抑或是經有司收集而分配予加害者,成為其未來
業障的一部份而將之消耗,抑或是由上天藉助未來天劫來波及加害者
而將之弭平呢?又,就前二者情形而言,以因果討報與業障侵擾皆須
業緣之牽引故,這是否就是世人投生時必須要有阿賴耶識的原因呢?
從另一角度來看,各人在天地間造作所堆積的惡能量,仍必須要由各
人自己負責去消除掉,是否如此呢?(98‧01‧05、06)
示:會,當然有此現象。另,信士所列均是,故均有之。又,也是其一。
另,當然,這是基本原則。
問:昔聖示,阿賴耶識並非無始即具,是眾生積累太多業緣始才形成,如
生物進化。在慈悲懺法中,有述及眾生造罪既是因緣而生,乃可藉懺
罪因緣而滅,今阿賴耶識既然也是因緣而生,故亦可藉正善因緣而滅
,以達到淨化之作用,是否如此呢?又,一個完全淨化的阿賴耶識即
是 佛陀所稱的「菴摩羅識」,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既然已是淨化
,「菴摩羅識」亦只是強名,實則名相已無,是否如此呢?
(98‧01‧08)
示:當然。又,皆是如此。
問:昔聖示,畜道者,因彼存活單純故,故不入耶識。這是否表示,畜道
者,既於投生前,耶識不入胎,且於投生後,因存活單純,不會積累
業緣,亦不會另又形成耶識?若如是,既然耶識不入胎且不另又入耶
識,雖受其他掠食者或人類殺戮,彼怎能記取轉投為畜道之教訓,而
有效達到判入畜道的刑罰目的呢?充其量,不過是在其投生前嚇嚇亡
靈而已。(96‧11‧12)(100‧02‧28)
示:這說來太長,基本上可以如是解。其中有變化太快,所以也就形成怨
戾。另,當然會有效。一者、在冥時判決已收警效;二者、受宰殺之
痛,每一世身亡剎那均會使靈受創,此均足以使之警誡。
問:無論是二魂、三魂入胎的家畜禽或大型動物,其於投生前既已將耶識
移除,今靈障如何留存業緣記錄而能於地府申控討報呢?又,以畜道
者存活單純故,不會將其遭遇記憶,或另行產生耶識。今即便畜道者
回地府而復合原先之耶識後,那靈障如何憶起生前於畜道期間受到捕
殺的事情?(95‧11‧04、06)
示:阿賴耶識僅為暫時移除,待其合靈審斷,當然又可恢復申控討報過去
怨結。又,關鍵即在啟靈。動物靈形成靈障討報乃因其啟靈,故有被
害之怨恨存在,彼高於動物靈,僅略低於人靈。
問:承上問。既然畜道者耶識不入胎,存活單純,今即便動物被啟靈,如
何還有心識記存著被害之經過,乃至歷經數世輪迴後還知所討報?又
,畜道者一旦被啟靈後,是否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以記存生活中的
身業、遭遇,乃至不幸受到捕殺的情事?而畜道者自被啟靈後,彼加
害於其他動物的身業造作,是否也會形成日後的因果討報?
(95‧11‧13)(100‧02‧28)
示:啟靈加強識神能量,亦即從啟靈後,心識已強於動物靈。又,前問可
以如是解,後問則不然,因受害者無耶識。但若加害同樣有耶識或啟
靈者,當然亦成因果。(之後又叩問:畜道者一旦被啟靈後,識神能
量已加強,若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那麼從此後,牲畜禽獸的習慣嗜
好等業種,當會藏入其阿賴耶識中,若後世再投胎為人時,豈不是增
加了獸性?聖示:不盡然,啟靈是啟開靈明,是善能。)
問:昔聖示,雖畜道者耶識不入胎,但啟靈加強識神能量,亦即從啟靈後
,心識已強於動物靈。既然畜道者耶識不入胎,此聖示中「從啟靈後
,心識已強於動物靈。」之「心識」是否獨指其第六識?又,對人而
言,末那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的橋樑,尚且末那識為意根,會擷取靈
魂之法塵為第六識,今畜道者耶識雖不入胎,但仍須有末那識以擷取
法塵為第六識,是否如此呢?對人而言,第六意識為自我,第七末那
識為他我,今畜道已無第八阿賴耶識,這是否表示畜道仍有自我之第
六意識,而第七末那識雖有之,但已不再算是他我,是否如此呢?
(98‧01‧06)
示:可以如是解。又,皆可以如是解。
問:世人殺害一已經啟靈的動物,以其啟靈後加強識神能量,被害之怨恨
存在,僅略低於人靈故,是否施害者既有其殺業之罪,亦有日後因果
討報的問題?又,世人殺害一未經啟靈的動物,以動物之存活單純,
雖有其一時怨恨存在,是否施害者僅有其殺業之罪,但無日後因果討
報的問題?(95‧12‧28)
示:皆然也。
問:一已經啟靈之動物加害於世人,因世人為有耶識者,這是否會形成因
果,而導致受害之世人日後可向彼動物轉投人後再作討報?又,一未
經啟靈之動物加害於世人,世人雖為有耶識者,這是否並不會形成因
果,受害之世人日後亦無法向彼動物轉投人後再作討報?
(95‧12‧28)
示:當然。又,也會形成因果,其動物仍有復人身之時。(註:無論施害
者是否有耶識,會形成因果的關鍵,在受害者有耶識便成。)
問:一般畜道眾生,譬如牛羊犬等,當其身亡時,是否也有鬼使神差之拘
押接引?是否仍須至「城隍司」辦理除去陽籍之程序?又,被打散成
殘靈而投生者,譬如蚊蚋蟻等,雖然投生有千萬之眾,但當其第一位
殘靈眾生最先身亡者,是否也有鬼使神差之拘押?否則,如何到達「
城隍司」等待與其餘者合聚?(96‧11‧15)(100‧02‧28)
示:要。又,當然要,但不是「押解」,而是「網羅」。(之後又叩問:
若一般畜道眾生身亡時,譬如牛羊犬等,也有鬼差之拘押接引及辦理
去陽籍之程序,這是否表示,畜道眾生亦有註定其一生壽算呢?否則
,地府怎知何時日要派遣鬼差拘押接引?若如是,對那些被打散成殘
靈而投生者,已分散投入這麼多四生物類身中,要如何註定其一生壽
算呢?聖示:沒有一定要鬼役拘提,城隍司會巡監。另,同上示。)
問:【一彭善德叩問】:有些濕生、化生之類,是否乃以生覺魂打成殘靈
而投胎?若如是,其靈魂是否仍在冥府受刑罰?這是否表示,在冥府
的靈魂與在陽間的生覺投生之殘靈,有兩個以上的主體意識?又,濕
生、化生之殘靈投生,由一靈變成許多個體而各有其主體意識,是否
表示靈魂可裂分為許多主體意識?而生魂、覺魂是否也可裂分為許多
主體意識?(拱188期)
示:是殘靈,但非生覺打散,多是靈魂打散,所以並無二個主體意識。又
,非也,仍是單一靈魂之意識之體。另,不能。
4、鸞門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海族中的螃蟹、魚蝦等低等動物,常有將彼
等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此被調出者是三魂中之何者呢?又,無論被調
出者是三魂中何者,以蝦蟹多為殘靈投生故,這完整的魂是如何一時匯
集於此而接受問話的呢?另者,若被調出者仍只是殘靈,以殘靈之智能
不足故,如何能接受問話呢?(99‧10‧08、13)
4:與調出人靈問話的情形同(指不特定何魂),乃不一定。又,雖為殘靈
,並非沒有靈體,所以仍會有主靈體操控,且調出其靈,主著仙師可以
使其短暫恢復靈明。此中所指「靈體」即為主體,似如人之三魂作用,
否則彼等生存過程中如何去自己管控。
問:依昔叩問所識,投生畜道四生者,其耶識會先被分離而暫放在地府「
轉劫司」。今螃蟹、魚蝦之殘靈能量甚低,智能不足且不具耶識,被
調出後,如何能接受問話呢?即便自蝦蟹身中被調出的殘靈,其能量
已藉主著仙師短暫提昇恢復,但以其耶識仍存放在地府「轉劫司」故
,何以能憶起前人身之生平種種而做回話呢?
(99‧10‧13)(100‧02‧28)
示:主著仙師可以將遊生正鸞之靈識提升,為何無法使此畜道殘靈復其靈
明。若是信士再進問如何使其短暫恢復靈明,則吾又將不答,因為又
超出吾識權。(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將阿賴耶識複製至生覺
魂上雖為可行,只是因為生覺魂能量低而無法駕馭(存取)阿賴耶識
,乃無其效益。今若藉由外力術法使生覺魂之能量暫時提昇具足而足
以駕馭,這樣是否也便能暫時復其靈明至等同靈魂之程度了呢?聖示
:無法到等同,但可提升。)
問:昔聖示,蝦蟹被著書仙佛調出的魂,乃不一定。這是否表示,殘靈可
能是由三魂中任一魂所打散而投生,故被調出之魂得視之前由何魂所
打散而定?若如是,今若被調出問話的殘靈是由當初之生(覺)魂所
打散,那麼,經仙佛復其靈明後,是否就暫時為一完整的生(覺)魂
般呢?而此暫時為一完整的生(覺)魂,彼接受探訪時之回話,是否
是由仍在地府的靈魂所主控呢?(99‧10‧28)(100‧02‧28)
示:非也,靈遭打散,一定是靈魂,生覺無關。具體而微,任一殘靈入動
物,亦必要有主體,所以在低等動物身中亦有類似三魂之分工。另,
此問不存在,但以靈魂則是。(之後又叩問:既然靈遭打散,一定是
靈魂,生覺無關。那麼,於之前聖示中,何以說「乃不一定」,卻不
直示是調出靈魂呢?仙佛之意是否想要表達,被調出問話的可能是該
一主靈體,亦可能是另一同質的非主靈體呢?聖示:前問:「不一定
」不是指信士所列之句,所謂「不一定」是指著書調靈方法。後問:
可以如此解。)
問:承上問。世人歸空後三魂分離,對重業者而言,即便是被判以殘靈投
生於畜道四化,亦只是取其中一魂打成殘靈判投,鮮少三魂同時打成
殘靈判投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雖然說鮮少,但地府判例中,是
否也曾有同時將三魂或其中二魂打成殘靈判投的呢?
(99‧10‧28/11‧04)
示:此問不存在。惟,在打散成殘靈,是一定由靈魂,至於由生覺打散是
否有更高層次或更深意涵,則恐非吾所可知。
問:地府將殘靈投生於四生物類中時,其身中的「靈體」是從那裡來的呢
?這「靈體」似乎是額外付與的東西。又,四生物類的「靈體」在身
中是扮演何等角色呢?易言之,四生物類身中的「靈體」與該投生入
物類身中的「殘靈」,彼此如何分工呢?
(99‧10‧22)(100‧02‧28)
示:如人體細胞分裂,分裂出之細胞仍具原細胞之性質,故殘靈再遭打散
,仍是原體之靈僅具體而微。又,靈體即殘靈所分化,二即一,並無
分工之事。(之後又叩問:以殘靈投入動物後,其靈體由殘靈所分化
而出,這分化的過程是投靈後自然地進行,抑或是地府在投靈前已有
設定所致?又,當殘靈投生的四生物類一旦死亡時,其主靈體與非主
靈體是否各自離體而出,抑或是合併而出呢?聖示:源頭自然是冥司
。又,各自出離。)
問:承上問。既然是打成殘靈投生,今卻又付與一靈體,那當初又何必打
成殘靈來投生呢?只要降低靈魂智能投生於四生物類不就可以了嗎?
又,當殘靈投生的四生物類一旦死亡時,其身中的「靈體」又會回到
那裡去呢?(99‧10‧22)
示:那有這麼多靈可投生,另者是為冥罰,一靈打散要受莫大苦磨,合聚
過程亦是一種苦罰。又,「城隍司」有專責搜集殘靈以待合一。
問:以畜道四生亦有三魂投生者故,那麼,何種投生情形下,畜道四生的
身中才會有額外的「靈體」存在呢?對大型動物而言,乃有具足三魂
投入其身者,其內之主體即是靈魂,是否如此呢?又,對人類而言,
除三魂以外,是否也有所謂的「靈體」存在呢?
(99‧10‧22、29)
示:每一者均有,而殘靈投生者,因殘靈又經分化打散就形成另一個體,
而其中較強者就形成主體。另,然也。又,沒有,此一靈體主體即靈
魂。
問:承上問。今以打成殘靈投生於鳥族、魚族為例,是多個殘靈同時投入
於其身,抑或只是單一個殘靈投入呢?若是前者,這是否表示其中一
個殘靈較強者就形成主體呢?若是後者,以單一個殘靈能量已很低,
若再如人體細胞分裂般分出更小的靈後,即便是其中有較強者,然而
能量因分出而更低,如何能成為主體呢?(99‧10‧29)
示:單一。另,前者:非也,昨日所示中已有說明。後者:相對於其軀體
不似人身之繁複,故靈體之能量,相對較低亦足。
問:據昔叩問所識,地府為刑罰目的,也有使生覺之一不入人胎者,致使
生(覺)魂必須兼負覺(生)魂的工作。既然單一個殘靈投入於鳥族
、魚族之身,卻能如人體細胞分裂般分出一部份靈來做類似人身三魂
的分工,那麼,對生覺之一不入人胎者,何嘗不能由靈魂分出一部份
靈來兼負該未入胎的一魂之工作呢?(99‧10‧31)
示:這不同,人與畜基本上有量刑罰之考據,以及必需完了之因果。
問:鸞門之放生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時,彼等之殘靈是否會於放生後被有
司仙佛調出,然後移往相關靈宮修行呢?通常是移往何處靈修呢?被
放生之水族、鳥族,彼等之殘靈被調出後,是否便隨即身死了呢?又
,放生後於靈宮修行的水族、鳥族,其靈只不過是當初自一完整的靈
被打散成千萬之其一,今單一的殘靈於靈宮修行而提昇,那麼其他尚
有肉身的同源殘靈又當如何處置呢?(99‧10‧28)
示:不會。放生之意義在於,一則助其渡脫一劫之機,二則增其有修行之
機,此第二項則需視各放生物受啟靈程度。另,其靈若調出,當然即
身死。又,待其同一靈體所投生之軀身死而漸凝(含)聚。
問:承上問。聖示之前半段表示,放生之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之靈不會於
放生後被調出;聖示之後半段表示,若其靈若調出,當然即身死。這
是否表示,鸞門之放生仍有可能將放生物之靈調出的情形?若如是,
鸞門之放生中,何種放生物會於放生後其靈被調出的情況?
(99‧11‧04)
示:當然。另,一般來講,放生物靈性較高者,當然亦涵蓋啟靈之功效。
問:昔聖示,放生之意義在於,一則助其渡脫一劫之機,二則增其有修行
之機。放生水族魚類,若不將其靈調出移往相關靈宮修行,雖然暫逃
人類之口腹,但仍不免受其他大魚吃食或又被人類捕捉到,這樣一來
,怎能算是助其渡脫一劫呢?又,能量甚低的殘靈所投生的水族魚類
,雖有受到啟靈,以其靈智仍低故,被放生後到底能有多大的修行作
為呢?易言之,能做那些修行呢?
(99‧11‧01)(100‧02‧28)
示:信士又怎知在其受放生後一定又淪入虎口,且在放生前至放生時,其
中有劫數者藉此而渡,又怎不是渡脫一劫。又,啟靈之作用,即是提
升增益其靈能。(之後又叩問:放生物經啟靈而提升增益其靈能後,
又有何實質助益呢?聖示:不能一味認定當下之助益,乃會累積其善
能量而達到助益。)
問:昔聖示,放生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後,彼等身內之靈不會被有司仙佛
調出。那麼,傳聞放生時,龍王或龜相會引導成群魚靈至龍宮之修行
處所靈修,此顯然是不正確的說法,是否如此呢?若如此,那麼應該
如何說法才正確呢?(99‧11‧01、05)
示:非也,龍王龜相會來帶引放生物通過較大阻礙,如海洋或河川中險峻
之處,但並非全部都可順利。
問:同一靈體所投生之水族魚類軀身死亡後,魚靈既出,其中有經過啟靈
與未經過啟靈者,本質上有何差別呢?又,待其同一靈體所投生之軀
身死而漸凝(含)聚,入冥後勢必又恢復前人身的靈貌,那麼,之前
一二殘靈所受到的啟靈,對此復原後完整的靈體又有那些助益或貢獻
呢?(99‧11‧01、05)
示:即有加強靈能。又,沒有助益。除非其啟靈而得渡修行。(之後又叩
問:水族魚類被啟靈後,如何才算是有得渡修行呢?聖示:這太抽象
,如動物啟靈仍棲止在山林中。)
< 靈生覺魂篇21 >(夢魘 夢境之形成因 牽引業識成夢 玄關竅)
1、所謂「夢魘」,是靈體處在何情況下而發生的?世人於正常的入睡,何
以會發生此種現象?又,世俗所謂的「鬼壓身」是否即意指「夢魘」?
(94‧05‧17、19)
1:氣滯、心懼、神亂,則成「魘」。又,是也,但此僅為形容,並非實義
。
問:承上問。此處,造成「氣滯」、「心懼」、「神亂」的原因為何?又
,夢魘是外靈趁世人氣滯、心懼、神亂時的侵犯所致,抑或是世人自
身因氣滯、心懼、神亂所造成?(94‧05‧19)
示:即字面之義。人在睡夢中氣機會有因體位而氣滯,心有因藏識顯現或
日常所發生之事而心驚,神亂即思緒所引發,因此皆是自身而起,並
非外靈侵入所致。
問:以眾人過去的共同經驗,一入睡不久,且神識仍很清楚周遭事物下,
卻身體動彈不得無法支使,開始陷入惶恐,但只要下意識一旦能引動
身體便能恢復正常,此否即是所謂的「夢魘」?若如是,按夢魘時,
神識依然很清楚周遭事物,惟獨無法支使身體動彈,此是否因靈魂對
生魂暫時失去了控制能力所致?今設若是不去下意識引動身體動彈,
則會有何種後果?(94‧05‧17、19)
示:然也。另,前者:非也。即是欲加支使,但不能立即奏效。後者:持
續恐懼。
問:是否八字輕者比較會夢到鬼?又,睡夢中被壓之因何在?
(拱24期/115期)(95‧12‧18)
示:不一定是八字輕便會夢見鬼魂。又,睡夢中被壓,有者是犯陰,亦有
本身冤欠之擾,亦有夢魘,均會有此現象。所謂「犯陰」,即犯陰煞
,泛指喪煞;亦有多借稱陰靈,不論有祀、無主或冤親。
問:承上問。設若「犯陰」時,是屬有祀或無主之陰靈者,通常是觸犯到
亡靈之靈、生或覺魂那一者呢?若犯到亡靈之生魂或覺魂,以其能量
低故,對世人又有何影響呢?又,通常在何種情況或造作下,世人會
發生此類觸犯有祀或無主之陰靈呢?世俗中所說的「卡陰」是甚麼意
思呢?(96‧04‧16/11‧16)(98‧02‧23)
示:三魂均有之,但以生覺為多,影響所及並非以其能量低計,而是人身
氣機磁場受到干擾,即起不適。又,很廣泛,因時、日、月、年、地
均有之。譬如時序正好自身最弱,或者其人受創而本身已甚耗弱,均
足以致之。而「卡陰」通指有靈干礙。
問:人與人天天相處(諸如同仁、家眷、同學),尚且皆是三魂同在,彼
此磁場間亦無何不當影響。既然亡魂本由陽界人身歸空而出離,何以
說家宅中有外靈(可能是與地緣有關之生魂)存在時,其磁場卻會對
陽世人有不當影響?又,家中有設佛堂者,何以仙佛靈體與陽世人間
便沒有這般問題存在?(96‧04‧17、20、24/11‧16)
示:陰陽不同調,磁場有異。原因猶如身體,為何五行有生剋,其理同,
加上物體而轉換磁場。此中「物體」者,即乃身體與住居建物等。是
故兩個不同形態、特性等眾多因素之物質,當然就會產生不同磁場。
又,仙佛是佛功道果,當然沒有這些問題。因其磁場能量提升至與陽
人同質,更有過之,仙佛雖無肉身,能量同性質即無其礙。
問:承上問。既然是磁場有異,致使陰界亡魂會造成對陽世人有不當影響
。今依附於自家神主牌位的眾多先祖覺魂,對家人豈不是也有所不良
影響?又,今何種情況下,犯到亡靈之覺魂時,雖然其能量輕,但仍
能對人身氣機磁場產生干擾,而起不適?
(96‧05‧09/11‧14、23)(100‧01‧08)
示:覺魂能量輕到不會對陽人影響。又,很廣泛,天時、地利等因素均有
之。譬如時序正值自身最弱,或自身受創等,均足以致之。(之後又
叩問:既然自家神主牌位的眾多先祖覺魂能量輕到不會對陽人影響,
那麼,世俗謂嬰幼兒有時無理由地變得愛哭鬧啼叫,是因為有公媽問
過(接觸撫慰)所致,這說法是否正確呢?聖示:也算正確,嬰幼兒
靈較清而敏感。)
問:世人上下班途中,或生活作息中,經常須穿越亂葬崗。今依附於墳墓
地的眾多亡靈生魂,對陽世人是否也有所不良影響?又,曾見世人將
親眷骨灰罈安奉於家宅中,那麼,彼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之氣機
磁場是否有所影響與傷害?(96‧05‧09/06‧20/11‧16)
示:當然如此。只不過,有人會因保護作用強而不受影響,此「保護作用
」即指身軀。身軀保護作用強時,其特質已有阻絕不善能量,猶如絕
緣體能妥善隔絕。又,有時仍會有影響,但甚輕。
問:承上問。親眷骨灰罈安奉於家宅中,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影響甚
輕的原因為何?此中,影響甚輕的部份原因,是否為地府中的亡者靈
魂會支使生魂避開對宅中親眷干礙,抑或是久而久之,宅中親眷已日
漸適應生魂磁場而不受其影響呢?(100‧01‧08)
示:總是陰陽磁場不同。另,均有之。
問:昔聖示,若身軀保護作用不強,便會受墳墓地的眾多亡靈生魂之不良
影響。以身軀不過是四大假合故,只因三魂的存在方得以使身軀能夠
存活,今三魂(尤其靈魂)在身軀中是如何地操弄、造作,方得以使
身軀具有保護作用呢?易言之,四大假合的身軀如何創造出其保護作
用呢?(96‧11‧23、27/12‧11)
示:信士根本錯置。身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否則橡膠如
何阻絕電流。橡膠之絕緣乃其物質特性,四大假合之特性,可以釋放
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當然「生」,即有能量,三魂亦間接促成活力
。
問:有些家宅可能建築在昔時的墳場上,有者宅下可能尚有遺骨或日據時
代深埋的棺具而不自知,今彼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之氣機磁場是
否有所影響與傷害?若如是,假設彼亡者一直未投生,則這些傷害或
影響大概會持續多久呢?又,遇此情形,聖門仙佛的建議處理方式為
何?若採保調方式處理,受保調的應是仍在地府處的靈魂,但以停留
在陽宅處的生魂依然存在故,豈不是對宅中陽人之影響仍未解決?
(96‧11‧16)
示:當然有。另,不一而足。又,處理方式只有將此亡靈靈魂渡之保調,
因靈魂又支配生魂即杜絕干礙。
問:【一劉信士叩問】:弟弟於夜間睡眠時,常覺得莫名被壓身,有何原
因?(拱108期)
示:令弟夜睡被壓,此乃為有冤欠申討之先兆。夙世生在清 道光三年,
江西人氏,姓名吳必東,本為富家子,性好風流,有一貧女落風塵,
受令弟甜言蜜語所騙,始亂終棄乃致自盡,姓名陳金鸞,今枉死期滿
,申控討報而來。
2、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因肉身的束縛減弱而出竅遊盪,致使所遭遇的
外境際遇成為夢境呢?又,
1)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播放夙世的業識(來自阿賴耶識),而成
為夢境呢?在何種情況下入眠較易如此?
2)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因肉身的保護減弱,因而接受到外界的靈
訊成為夢境呢?(95‧06‧18)(96‧11‧16)
2:會,但其可能性甚低。又,會,並且絕大多數均是由此二者(指本身業
識及外界靈訊)而成。業識原本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今在此自身防護
力低,譬如心亂、驚嚇、疑懼時,因為這些心緒之波紋,會干擾防護能
量,易牽引本身業識成夢;當然沖煞、犯陰亦有牽引使業識蜂湧而出之
虞。
問:於日常生活中,何以說來自阿賴耶識之業識會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呢
?又,自身防護能量應該是用於防護外界的侵擾,但對內部阿賴耶識
之業識何以也會形成一層防護呢?在未受外界的侵擾下,自身防護能
量是透過何種手段,來對內部阿賴耶識也形成一層防護,使其業識不
致隨意受到牽引的呢?(97‧12‧22)(98‧01‧06)
示:受阻,並非完全阻絕,自身防護能量如絕緣體當然會形成阻撓之作用
。又,既曰「防護」,當然對內對外都有作用。另,沒有刻意作為,
猶如防護罩,自然涵蓋。
問:承上問。以末那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間之橋樑故,若說日常生活中業
識原本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則末那識何以能順利擷取阿賴耶識之含
藏而發展因業呢?又,夜間入眠後,雖在自身防護力低下(如,心亂
、驚嚇、疑懼),是否仍須賴末那識來牽引本身阿賴耶識中的業識成
夢呢?另者,只要是牽引業識時,無論是否成夢,末那識不可或缺,
是否如此呢?(98‧01‧06)(100‧01‧08、14)
示:這是很繁冗之解釋。簡單講,二者不同,自身防護之阻絕業識,是一
種自起防衛,而末那與阿賴耶間是自然機制。又,不是一定就會牽引
業識成夢,但相對提升。另,當然。這是一種,也有外來的。外來者
,也要透過末那識成夢。
問:昔聖示,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靈魂與耶識間
,自身防護能量是否防護著靈魂以阻滯阿賴耶識之擅自釋入業識呢(
見圖一之示意)?若如是,靈魂與阿賴耶識雖未嘗須臾離,但阿賴耶
識卻是被排擠到自身防護能量之外,是否如此呢?易言之,阿賴耶識
並不在自身防護能量之範圍內。又,設若靈魂與阿賴耶識均是在自身
防護能量之範圍內,那麼阿賴耶識之釋入業識,豈不是如入無人之境
(見圖二之示意)?若如是,以受討報對象之阿賴耶識受到自身防護
能量之保護故,冤親債主如何憑業緣而感應到受討報之對象呢?
(98‧01‧06)
示:同上項所問。猶如防護罩,自然涵蓋。另,是也。又,此不成立。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仙佛可以讀取世人耶識所藏之因果,且世人
不會有任何感覺。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時,世人不會有任何感覺的
原因,是否即是因為阿賴耶識乃在世人自身防護能量範圍之外,並不
需驚擾到靈魂使然(見圖示,略)?若如是,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
時,是直接進入耶識中讀取,抑或是仍須透過其末那識來向耶識讀取
呢?又,領旨出冥的冤欠很容易憑彼此所含藏業緣而找到討報對象,
是否也是因為阿賴耶識乃在世人自身防護能量範圍之外使然?
(100‧01‧16)
示:可以如是解。另,不用透過末那識。又,然。
問:設若是睡眠中靈魂出遊,是否必由「玄關竅」而出?又,一般道法練
靈而靈魂可出竅者,其靈魂是否也必由玄關竅而出?若如是,其如何
得知應由玄關竅而出?
(95‧06‧18/09‧19/12‧20)
(96‧11‧15)(100‧01‧08)
示:非也,有從它處而出者,未修者無法由玄關出竅。又,當然自知,靈
得修而智慧明,「玄關」如門戶有跡可循,未修者,強欲脫體,不知
門戶所可由。所謂「有跡可循」,乃因玄關如門戶,若靈不受蔽,當
然循其門戶而行。(之後又叩問:即便是有修者,有可能於睡眠中靈
魂自玄關出竅而出遊嗎?若有可能,那麼,靈魂出竅後所遇的外境際
遇有可能成為夢境嗎?聖示:有。另,當然。)
問:承上問。既然未修者無法由玄關出竅,這是否表示,未修者是不可能
發生睡眠中靈魂出遊,而將所遇的外境際遇成為夢境的?若如是,今
有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並非自玄關竅而出)後,那麼,
其靈魂回來時,是由何處入體呢?若說仍是由玄關竅回來,那麼,玄
關竅是怎麼會自動打開來迎接靈魂入體的呢?(100‧01‧08)
示:是為其中之一。另,從何處出即從何處回。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而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
何處出離),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通常會在時間自玄關入體,此
為靈與體之機制;另者,煉丹者陽神自泥丸而出後,必須由玄關而入
。今世人於睡眠中,若靈魂從它處而出後,何以不是由玄關而回,卻
是「從何處出即從何處回」呢?若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後
,亦可由該處而回,這是否表示與之前所述有所矛盾呢?易言之,世
人之靈魂離體後(無論是何原因),並非一定要由玄關而入,仍可由
它處而入。(100‧01‧14、19、25)
示:基本上是如此,其本能是何處出何處入,但並非絕對一成不變。另,
同前示。基本上,並無不變方式,否則怎會衍生後患之情形?比如進
不去或受傷等。(之後又叩問:昔聖示,受驚嚇而靈魂離體者,靈魂
欲返體當自玄關;今又聖示,靈魂欲返體不一定自何處而入,這是否
前後矛盾呢?聖示:信士一直在這個問題打轉,為何會有矛盾呢?說
明了「不一定」,當有其可慮之虞,前亦有云及,會受傷,也就是說
有可從玄關入,但也可由出處入。)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而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
何處出離),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通常會在時間自玄關入體,此
為靈與體之機制。今若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後,玄關竅是
否也會自行開啟呢?若不會,何以靈與體之機制在這個時候反而失效
了呢?又,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致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何處出離),
縱然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是否也是何處出何處入呢?若如是,玄
關竅又何必自行開啟呢?(100‧01‧19、25)
示:一般而言會有短暫開啟,但有少數不會。另,靈體機制失效,自然有
其可能,比如生長過程中受到傷害。又,前已有云及,不一定。另,
緣於自然機制。(之後又叩問:受嚴重驚嚇或睡眠中靈魂離(出)體
,因為有可能生長過程中受到傷害,致使此靈與體機制失效,玄關竅
未必會開啟。今既致靈與體機制早已失效,該世人還能存活嗎?若仍
能,該世人是活於何種狀態下呢?譬如說是否會有身障出現呢?聖示
:當然。另,一定會受傷。)
問:據昔叩問所識,持黑灰旗冤親侵體,是由玄關而入。那麼,持黑灰旗
冤親侵體,是否也可不由玄關而入,亦可由他處入體呢?若如是,既
然冤親欲入體是停滯居止,何以不自玄關,卻可由他處入體呢?又,
據昔叩問所識,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冤親侵體旨在干擾靈魂之
支配生覺,若不直接由玄關而入,卻由其他軀幹、四肢而入,所求為
何呢?譬如說,冤親侵體有必要大費周章地由腹肚侵入,然後才再竄
到頭部(靈魂所在處)去干擾靈魂嗎?
(100‧01‧19、25/02‧22)
示:當然。既不由玄關入,則由氣海甚至泥丸均可入。另,因黑灰旗屬重
業,當可侵體,即不受限。又,信士當知,靈魂受身軀所束縛,能量
不及冤親惡靈之能量,即可自行干礙其人,此亦重業討報易衍生精神
性疾病之故。(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煉丹陽神出體自泥丸,
入體自玄關,以自泥丸逆向而入會受傷故。今冤親侵體若選擇自泥丸
而入,是否也會使得受討報的對象受傷呢?若如是,自泥丸而入後,
會造成那些傷害呢?聖示:然。另,不一定,需視受討報者自身傷創
部位。)
問:承上問。既然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今受到意外驚嚇而靈魂出離
時,或睡眠中若有靈魂出體時,靈魂有可能竄到軀幹、腹肚而出嗎?
又,今既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歸空而靈魂出體時(假設不是採
勾魂方式),靈魂有可能竄到軀幹、腹肚,甚至腳底而出嗎?
(100‧01‧25)
示:當有可能。信士是問其分佈在頭部,並不是靈魂無法遊巡於身體。又
,當有可能。
問:世人睡眠中,四大假合經轉換而在人身體所形成之光幕磁場是否會降
低?否則,何以能夠接收到外界的靈訊而成為其夢境。又,在睡眠中
,因已未進行繁複思考,日間經常的作息也停止,眼耳鼻舌呈半關閉
狀態,器臟僅只低度運作著,此時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之連繫,所形
成之力場與磁場是否會降低?(96‧11‧14)(97‧12‧22)
示:當然。原因與身體原理一樣,人在睡夢中體溫會稍降。又,當然。
問:世人常有夢到未來會發生的事情或景象,這是外靈或仙佛的靈訊托夢
,抑或是世人本身靈智所具?又,若屬後者,這是如何產生或辦到的
呢?(96‧03‧12)
示:有本身靈智所具,亦有外來靈訊。又,在靈神清朗時,即無時空阻障
。
問:同樣已有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玄關者,設若一者有修、一者未修,則
歸空時靈魂是否皆能由此竅而出?兩者分別在出竅前、出竅後的際遇
有何不同?又,大道修子歸空時,是否三魂均自然會循玄關而出呢?
而有者雖經明師指點而啟玄,卻並未明白其義(譬如求道者為嬰幼兒
、老年人,抑或求道後未再聽聞講解三寶者),則彼歸空時,是否彼
靈魂仍會自然循玄關而出呢?(95‧11‧06)(96‧11‧21、23)
示:同屬玄關出竅。但若求道後造深重罪業,竅會封鎖,際遇當然不同,
無法盡述。 又,前者:是。 後者:不會,有者玄關竅仍會封閉。此有
可議之處,無法盡述,即在各人會因應不同情形而產生不同離體現象
。
問:人靈入胎前,玄關竅是否早已處於開啟狀態,抑或是人靈入胎時,玄
關竅方被開啟呢?若屬前者,則彼胎是否有可能先被其他亡靈投入而
鵲巢鳩占呢?若屬後者,則此時是經由何執司來開啟的呢?又,人自
投胎後,玄關竅大概多久時日後會自行封閉起來?其道理何在?今一
貫道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玄關者,除有為求道人指出靈魂出入的正當
門戶所在外,尚有為求道人開啟此竅的作用,是否如此呢?
(95‧11‧28)(96‧02‧17)
示:入胎時才開啟。乃「轉輪台」機制,如俗世用語之「對號入座」。又
,前者:約在一歲半,其理如嬰兒之「腦信」,本軟弱,漸長頭骨包
合以保護之。後者:然也。
問:經求道而打開玄關竅之一貫大道修子,當其歸空出胎後,彼玄關竅是
仍然開啟著,抑或是會自然封閉呢?若屬前者,是否有可能被其他剛
亡且三魂一時尚未受禁制之亡靈所入身呢?若屬後者,大約是在人靈
出胎後多久方封閉呢?(96‧02‧17/03‧01)
示:然也。自行封閉即「轉輪台」之機制。另,不會,此中太多因素,如
未受准而被藉屍,必被拘捉等等均是。多久方封閉,仍需視其生前修
持而定,一如冥司對三魂施行禁制力般,時日有長有短。
問:昔聖示,入胎時玄關竅才由「轉輪台」機制開啟,並約在一歲半時會
自行封起來;又示,一貫大道修子歸空出胎後,彼玄關竅會自然封閉
亦「轉輪台」機制。今入胎後約在一歲半時會自行封起來,這是否亦
為「轉輪台」機制使然?又,入胎投靈後,為何不立即將其封起來,
卻須遲至一歲半時方封竅?(96‧04‧11、12)
示:然。又,既曰「機制」,即有設定之因素,其因即在人體之成長必要
。譬如嬰兒「腦信」需待頭殼堅硬以保護之,玄關竅不即時封閉,乃
使投靈後身體發育不因玄關封閉而影響腦神經、經脈等。
問:昔聖示,持灰黑令旗討報的冤欠,其侵體時亦是由玄關竅而入。今人
靈自投胎後,玄關竅既已封鎖起來,則彼冤欠侵體時如何由玄關竅而
入?又,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開啟玄關竅者,豈不是有如敞開大門般
,可供外靈循此玄關竅而侵入?
(95‧11‧28、29/12‧06)
示:不同。討報黑旗,可以強行侵入,冤親能量與人靈本相同,但人靈有
軀體而減弱,故被侵入。又,求道子靈竅開,卻有保護能量,而無因
果討報之冤親,便無法入侵,亦即如靈入胎,無其牽引業緣。此謂「
保護能量」,一者來自肉身本能,二者來自修行者之聚納能量。(之
後又叩問:此中「無因果…,亦即如靈入胎,無其牽引業緣」之後是
否有漏字?若無漏字,這是否表示「冤親欲侵體,必須有業緣牽引,
猶如靈入胎,亦必須有業緣牽引,否則無法入胎」?聖示:無漏字。
另,是信士所認知之情況。)
問:【一女善德叩問】:為什麼信女會有這個福運阻礙而被夢提醒,而有
些人則沒有?又,如果這個夢沒有出現或信女不採取行動,請問因果
會在什麼時候形成?(拱217期)
示:夢兆提醒,乃係事件已將成熟,其業緣之力場較強,所以有較敏感者
易有察覺,另外各人之命程福緣,修行及靈識察覺能力俱有關聯。又
,已是在接近成熟邊緣,換言之,近三、四個月間。
< 靈生覺魂篇22 >(六道能量光華 業識牽引幻景 天罡地炁傷損 壽盡出胎作用)
1、嘗聞世人轉述其友人曾遇過似亡未亡的經驗,稱言昏迷後,見一光點吸
引其前往,跟隨光點前往後而又醒過來,這算是「死亡的經驗」嗎?設
若其友人並不跟隨光點前往,則會有何等後果?又,依仙佛所識,這光
點來自何方?出現的原因為何?代表何等意義?目的為何?
(95‧10‧04)(96‧05‧07、11/06‧15)
1:可以算是。若不隨光點前往,後果即死亡。又,即乃六道之能量所示現
光華。六道之光能牽引我人識神,乃致趨於彼道,此乃佛家之說教。世
人會遇此種光點而受其牽引之原因:其一、有陽壽未盡而有福緣得傳述
驗証勸化世人之機;其二、修行至陽神出竅者。
問:承上問。這六道之能量所示現之光華是人為的現象,抑或是自然的現
象?於六道中所存在的此等「能量」之用意、作用何在?又,今從現
象界來看,人道與畜道既共容於一個生活空間中,則此兩道之能量是
否完全相同?當彼世人昏迷後,這六道之能量所示現之光華是如何適
時產生的呢?(97‧12‧22、23)
示:前者:此即六道輪迴中所產生能量之光芒,是自然現象。後者:並非
信士所列問,而是其自身所具之自然顯現。又,前者:大同小異。後
者:原本即已存在,只是生命存活無法見到。
問:善書常有記載,當亡者將亡時,往往會看到各種幻象、幻景,這是否
即是指靈魂尚未離體前所遇見的景象?設若靈魂已離體後,是否仍會
看到此般幻象、幻景?又,此般景象是如何產生的?是否每一位亡者
,皆會遇到此般景象?今若在生時,是否也有可能出現此等幻象、幻
景呢?(95‧10‧04)(96‧06‧15)
示:都會。又,即乃業識牽引。惟,愈修持精進者則愈減少。將亡時,人
之肉身防護力減退,業識牽引之力大增之故;在生時,當有彼情形(
指肉身防護力減退)時,亦會因業識牽引而現幻象、幻景。
問:承上問。當亡者將亡或初亡不久時,以業識牽引而看到各種幻象、幻
景,總有些因緣促成故,尚且亡者靈魂醒著並非入眠,今導致這些業
識牽引的原因何在?又,
1)此幻象、幻景,應該只是針對靈魂而言,對隨後出離的生覺魂便
不會有此等幻象、幻景吧?
2)對未修之世人而言,歸空多久後,才不再會有此等幻象、幻景存
在?其道理何在?(96‧05‧07/11‧20)
示:此因緣即乃身死,其保護能量失去,而所造業即顯前,猶如絕緣體有
破損即漏電。此業識牽引之力,有者來自自身魔性及識海執見,有者
來自外力則是業障冤親。又,前問:然也。後問:仍會各自不同,其
關鍵在「知」。猶如世人對黑暗會怕,乃不知內有何物象,知後即不
怕。
2、世人歸空時,何種自身情況或外在機緣下,靈魂才不會被地罡(厲烈的
罡風)所傷?地罡之氣是如何形成的?又,對出冥而討報的冤欠或農曆
七月出冥而受人間供養的善魂而言,是否亦會受天罡地炁所傷?否則,
其仗恃何物何法得以不受天罡地炁所傷?
(96‧04‧27/06‧15、21/11‧19)
2:有修行者,或有神司護法接引、押帶者。其中,有修行者因彼修行有其
凝聚、加強及保護靈能之作用故。「天罡地炁」乃是整個宇宙星象所產
生,亦即力場旋轉所產生,包括星球間的萬有引力、地球本身的自轉力
量,及地球本身的重力。又,對出冥之靈不會有傷,其理正如颱風眼反
而平靜,且亦無所仗恃,既已可以平安渡過,何需法器。
問:承上問。何以說天罡地炁對出冥之靈不會有傷,其理正如颱風眼反而
平靜?這是表示出冥之靈本身已具備抗衡天罡地炁之能量,抑或是出
冥之靈能有效地走避而躲開天罡地炁?(97‧12‧22)
示:黃泉路上罡炁比喻為颱風,當然颱風眼處平靜。另,是後者,原本即
有一條安全通道。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文中 天上聖
母慈示,一般人臨命終之際,靈魂離體,完全恰似一個小嬰兒,毫無
抗原以及力量,所以必會遭受地罡所傷。那麼,之後離體而出的生覺
魂是否也有此種問題存在?又,世人初亡時,其靈既易遭受地罡所傷
,何以出冥討報的冤欠或農曆七月出冥受人間供養的善魂,其靈卻不
受天罡地炁所傷?這樣的轉變所本為何?
(96‧04‧27/06‧24/11‧19)
示:靈魂強有力,天罡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即乃剛而易折;生覺無力
,反而不怕天罡地炁。又,所本即靈初離體,猶如嬰兒之初離母體。
尚且,既合法出冥者,當然有依循不受天罡地炁所傷之途徑。
問:昔聖示,山川大地、建築物體等會因地球自轉產生磁場,若強烈之際
生覺則會受傷。而昨聖示,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今生覺既
不怕天罡地炁,何以反而會怕地球的大自然磁場?又,昔聖示,生覺
本體不似靈魂有其力場可以護己祟他。而昨聖示,靈魂強有力,天罡
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即乃剛而易折。今靈魂既怕天罡地炁,何以
不怕地球的大自然磁場?(96‧05‧07/11‧19)
示:因地球有自轉,故轉之即對生覺有產生傷害力。其最壞程度就是受傷
,但靈對傷有自療能量。又,天罡地炁包括地球本身自轉產生之力場
,但靈有其護衛能力,故不怕轉動之磁場,正如小孩久旋會受傷,大
人則更有耐力。惟,初亡者靈仍易受其所傷(自療則同上述),久亡
者則已不會,其理即適應之關。
問:在有形的現象界中,人身對宇宙星象力場旋轉所產生的天罡地炁,以
及地球的自轉,幾乎沒感覺其存在。何以天罡地炁會對初亡之靈魂反
而有所傷害呢?何以地球的自轉會對生覺反而有所傷害呢?
(96‧11‧19/12‧23)
示:簡言之,亦即生前與死後,其質不同故,其質差別就在生前有融入此
身皮囊中。
問:承上問。對一完全未修之世人而言,當初投生入胎前與歸空往生出離
後,其生前死後之「三魂之質」是否完全相同呢?若有差別,其差別
何在?又,比較修道有成之人及完全未修之人,於歸空後兩者間「三
魂之質」有何不同呢?(97‧12‧25、26)
示:相同。又,不同,其差別在修者能量較有力,而能量可以產生其質之
純淨與穢濁。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文中南天福德
正神 李恩師述及歸空時,靈魂離體後,會有感覺靈神所面對的是一
股強大力量,有要往下墜的感覺,而那股引力即是九幽冥府之黑暗磁
場。這股強大力量是否會將靈神自然吸引至冥府,而不必由神司陰差
先接引往城隍處除去陽籍?又,之後離體而出的生覺魂是否也會面對
這股強大力量?是否也會被自然吸引至冥府,而通過黃泉道上之厲烈
磁場?(96‧04‧27/06‧21)
示:有此情形,但神司陰差仍會在側做必要處理。黑暗磁場猶如巨磁,再
加上旋轉之力場。又,一如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般,地府磁
場亦不會吸引生覺,其因正如磁之於鐵,非鐵則無吸力。惟,生覺無
法通過黃泉道,因其厲烈磁場能量會將之毀滅,猶如小孩初知痛時,
即會懼怕。簡言之,黑暗磁場如漩渦,厲烈磁場則如橫掃千軍之罡風
。
問:承上問。文中 南天福德正神 李恩師歸空時,被堂上仙佛接引往南天
報到。那麼,是否仍須先往「城隍」處除去陽籍,並且須先前往地府
對消因果公案呢?又,李恩師述及,靈神原本受身軀保護,一旦歸空
離體,立即受地罡之氣所侵襲,若非靈神成胎能抗禦,則必定先受傷
,然後下墜入冥。一般世人,非靈神成胎者,則會有何等後果?真的
會直接下墜入冥嗎?(96‧04‧27)
示:是要除陽籍,但無需往地府,南天會行文冥司註載成神,而神道以上
之因果,是另外了斷方式,其方式繁冗,有度化、有助緣。又,沒有
修行至神道以上功果,當然必要下墜冥司以作審讞。
3、世人正常無疾而終者,當其氣數盡時,元辰理當隨著逐漸消散。今促使
四大假合的肉身氣數殆盡,而喪失生機的背後原因為何?又,冥府註成
的壽數,在技術上,是如何發揮其決定性作用的呢?
(95‧12‧06)
3:很繁複。簡言之,有者肉身久受損傷耗弱。又,註壽如何發揮作用,除
上述肉身因素外,尚有外在因素,譬如災禍、車厄等。(註:此即於所
註壽元終止時,有者肉身已耗損殆盡,有者因註死劫於災禍、車厄等。
另者,前有聖示,「轉輪台」可破壞元辰,使靈對生覺聯繫減弱而身體
機能耗損敗壞。)
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的元辰隨著肉身的成長而擴張、漫延到全身;三
魂便藉著元辰的密佈通道互傳訊息,並形成磁場而隔絕了外界的干擾
。今元辰賴肉身而分佈,三魂又賴元辰而緊密連繫,這是否即是「肉
身存活有保護、束縛及隔絕作用」的原因所在?又,三魂對肉身的依
賴,是否即是因為元辰分布其中所間接促成?而真正加強三魂攀緣於
肉身而形成執識的原因,應該是世人的私欲及物欲使然吧?
(95‧12‧06)
示:是的。又,皆是其中因素之一。(註:元辰分布及世人欲望,皆是三
魂對肉身的依賴因素之一。)
問:世人歸空時,是否因為元辰逐漸消散崩解,致使靈魂無法與餘魂連繫
,既得不到覺魂的回應,亦無法掌控生魂反應,遂終恐慌竄出呢?又
,世人歸空時,元辰雖已逐漸消散崩解,但仍游離、殘存於器臟、感
官中的氣息,是否仍會使生覺二魂攀緣其中而遲滯不離?
(95‧12‧06)
示:可以如是解。又,是有此現象,但生覺在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後,即
會有離體之作用,乃因肉身已無護障作用。
問:承上問。世人歸空時,生覺魂如何發現到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而有
離體作用?又,世人受驚嚇而靈魂暫時離體者,彼生覺魂何以未發現
到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而有離體之作用?(96‧06‧20)
示:如電源切斷。又,警嚇之震攝,僅短暫失去作用,猶如電線之接觸不
良而斷續通電,故乃有感知。
問:昔聖示,世人歸空時,生覺在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即會有離體之作
用,乃因肉身已無護障作用。據昔叩問所識,道家練丹而靈出竅者,
因仍能支配身體內的生覺二魂,故生覺不會離體。今世人歸空時,即
便靈先離體,但靈訊依然能傳給生覺,何以說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
致生覺有離體之作用?(96‧03‧15/11‧20)
示:關鍵即在支配力。練丹出竅,是靈與體尚有依止之關係,但身死之後
兩者關係不存,支配即會支使生覺去歸依處。(之後又叩問:此聖示
中,練丹出竅,是靈與體尚有依止之關係。這是否表示,所謂「練丹
出竅」,多是指元神(胎)自泥丸而出,靈魂仍在肉身內,故靈與體
尚有依止之關係,生覺仍受靈之掌控無礙。聖示:是。)
問:昔聖示,身死之後,靈與體兩者依止之關係不存,靈魂會支使生覺去
歸依處。然而,世人生前甚少知道歸空後尚有三魂存在(至多也只是
相信有靈魂存在),乃至歸空後三魂之所應歸屬依附處。今身死之後
,靈魂怎麼知道去支配其生覺魂至歸依處呢?除非這是與生具有的本
能。又,設若靈魂會支使生覺魂去歸依處,何不支使其生覺魂來與靈
魂會合、相聚呢?即便是已受到地府之所施禁制力。
(96‧05‧07、11)(98‧01‧06)
示:信士是由主觀認定,生前知有三魂者已甚普,自古至今言人身有三魂
七魄者多如牛毛,又怎會不知;僅是靈魂在體內與離體之轉換環境中
,會暫失支配力之機制。而身死後,靈魂支配生覺去歸依處;簡言之
,譬喻人之使臂,一旦斷臂立有所感,故可以用慣性形容。又,靈魂
無力抵抗所施禁制力,且不止如此,生覺更無法進入黃泉道。一旦出
體,要召三魂合聚,唯有道果能量或「轉輪台」能量。至於如何生前
便有此「道果能量」,除道法煉丹外,佛道均有之,但吾無法明示。
問:歸空後,三魂藉著本身機制的靈訊而互通有無,無遠弗屆,但投生後
,三魂卻須依賴元辰的綿密管道才能互通有無,這前後兩種方式的變
換,其主要關鍵是因靈神蒙昧入胎後,逐漸依賴肉體中的元辰而忘卻
了本來(指不須依賴元辰便能相互連繫)使然,抑或是三魂一深陷入
元辰的架構後,便受其約束、擺佈所致?(95‧12‧06)
示:可以如是解。但不盡然,三魂間之連繫,如水之於容器,可方可圓,
但放之於河流,卻淵長不斷。(註:此中「水之於容器」喻入胎後;
「放之於河流」喻出胎後。)
問:據昔叩問所識,元辰賴肉身而分佈,三魂又賴元辰而緊密連繫。今練
丹而靈魂暫時出竅者,彼出離的靈魂與仍在肉身中的生覺魂間,是否
仍藉元辰彼此連繫,抑或是改藉其他管道連繫呢?易言之,靈魂一者
在肉身外,生覺魂二者在肉身內,靈魂改循何種管道來連繫、支配其
生覺魂呢?(96‧05‧07、11)
示:當然仍維繫。信士確又混淆,練丹之神,乃元神出竅。
問:承上問。這是否表示,練丹而出竅者,是其元神(胎)出竅而非靈魂
出竅,彼靈魂仍在肉身中?易言之,稱彼「靈魂出竅」是沿俗謂,實
則是「元神(胎)出竅」。又,今練丹而元神出竅者,分別在生時及
在亡時,是由泥丸出,抑或是由玄關出呢?
(96‧06‧20/11‧21、26)
示:然也。又,在生時由泥丸,亡時由玄關。惟,關鍵仍在元神,若未修
成即歸空,猶如半成品,則屬陽神,故亡時仍需由泥丸而出,神與靈
既分道揚鑣,彼三魂出離身體後亦不會合於陽神,因其無足夠能量收
納三魂(之後又叩問:據昔叩問所識,已啟點玄關而非練丹者,歸空
時靈魂由玄關而出;未啟點玄關而練丹有成就者,歸空時三魂合於元
胎由玄關而出,是否如此呢?又,若練丹尚未及修成即歸空者,彼元
神猶如半成品,則歸空時陽神仍由泥丸而出,是否如此呢?聖示:是
。又,是也。)
問:肉身存活時,三魂便依賴遍身之元辰綿密管道連繫,而形成力場與磁
場,此猶如馬達一旦供電後,電磁效應所形成的力場,使馬達轉動,
除非斷電,否則無法停止轉動。是否可以如此形容呢?
(95‧12‧05)
示:可以如此形容。(註:此中所謂「斷電」,意指靈與生覺間連繫靜止
,則無力場與磁場形成。)
問:承上問。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否即為
肉身存活時,其有「束縛」三魂的作用之原因所在?若如是,當世人
氣數盡時,若靈魂能沈斂定靜,不攀內外緣、不受境牽引,則三魂間
連繫既無,力場自然不生,乃不待元辰崩解,三魂便能出離;反之,
若靈魂散亂不定,攀緣內外、受境牽引,則三魂唯有待元辰崩解,被
迫無法相互連繫,在力場既失後,三魂才恐慌竄出,是否如此呢?
(95‧12‧05、06、08)
示:然也。另,皆可以如是解,靈魂沈歛定靜當是關鍵。
< 靈生覺魂篇23 >(修丹元神結胎)
1、世人自入胎後,「精、氣、神」三寶是如何孕育產生的呢?在人身中與
三魂間有何關連性?各負責那些工作呢?又,一般世人歸空後,除三魂
陸續離體外,元精、元氣、元神三者各落歸於何處?(96‧03‧21)
1:「精、氣、神」是人身日積月累而加強,屬實有,與三魂間互動則是:
「神」與靈魂,「精、氣」與生魂有關聯,覺魂則無關。「神」主心識
、腦識,「氣」主運作動力,「精」則孕育傳宗接代。又,身無即無。
問:承上問。「精、氣、神」既然均是屬實有,那麼,「神」、「氣」、
「精」分別是那些實質存在於身體中的東西或成份呢?
(100‧01‧12、16)
示:四大假合中之風、土與水。(之後又經叩問:四大假合為「地、水、
火、風」,那麼四大假合中之火,對應於「精、氣、神」中之何者,
或有其他可對應者?聖示:火不應對,因其僅屬動能助力。)
問:「元神」是修丹的名詞,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麼,是否也有所謂
的「元氣」、「元精」之用詞呢?此等分別是何意思呢?又,「元神
」、「元氣」、「元精」分別與實有的「神」、「氣」、「精」有何
相對應之關連呢?(100‧01‧12)
示:然。另,只是用於區別有修與否。又,簡單講「元」者較精純。
問:前(042)期拱衡雜誌中,有 太上李老君之述論「靈竅」一篇,
云:「道家所謂靈竅,乃指泥丸宮。昔日修道人元胎修成,乃從泥丸
宮破竅飛升,今日修道人有謂玄關乃為靈竅,實則差矣!玄關乃竅門
之所在,可作藏神處,非為靈竅。」道家所謂「元胎」是何意義?元
胎與靈魂(或三魂),兩者間有何等關連或前因後果?又,
1)昔日修道之人元胎修成,何以必須由泥丸宮破竅飛升,卻不經由
玄關而陽靈上昇呢?歸空時由泥丸宮而出,此與歸空時由玄關而
出,差別何在?
2)對一貫大道而言,「靈竅」確實是指玄關(靈魂進出所應循的孔
竅),「泥丸宮」反而是藏神之處。今何以仙佛述論中卻言靈竅
乃指泥丸宮,玄關可作藏神處呢?此中否有矛盾之處?
(96‧03‧20)
示:「元胎」亦謂「陽神」,是本身之元神。元神在身與三魂無關,需有
結成元胎,三魂始依之成一體。
1)此乃丹道之訣。另,歸空時,若由泥丸出者為陽神,若由玄關出
者為靈魂。
2)並無矛盾。往昔修者是以泥丸為藏神宮,老君之述論,是以昔時
修者而言; 近期有 老母慈悲,賜一貫大道修子點玄關,先得而
後修,靈魂修証由玄關竅出,乃為時日之異也。
問:吾人常聽聞修行者有修行至可靈魂出竅者。這「修行至靈魂出竅」一
語,應該修正為「修行至陽神出竅」,是否如此呢?易言之,不是修
行至靈魂出竅,而是修行至陽神出竅。若非是。今世人在生時,修何
法門得能「修行至靈魂出竅」?修何法門得能「修行至陽神出竅」?
(96‧11‧19)(100‧01‧09)
示:是如此。另,在生時,只有修行陽神出竅,沒有修行靈魂出竅,此乃
用詞之誤。又,陽神出竅係道家正法,丹道可成,但道祖正法亦多有
之,譬如媽祖曾以陽神出竅救父。(之後又經叩問:在生時,丹道有
成而可陽神出竅者,其陽神是否也會有形貌?若有之,陽神形貌是否
一如彼人身形貌?聖示:有之。另,亦如其人形貌。)
問:依昔叩問所識,元神在身與三魂無關,那麼,元神在人身中有何作用
?扮演著何等角色?又,一般世人歸空時,其元胎陽神歸於何處?修
道之人有無元胎修成,其差別何在?(96‧03‧21、27)
示:信士整體上認知有誤。修行者必需要修「金丹大道」此一教法,始有
元胎,元胎即自身之元神,若無修此法者,即不會有元胎。且只有元
神結胎,而無元氣結胎或元精結胎,因精氣神統攝後而由神成胎。(
註:見鸞音去迷一書,有「九轉金丹」一篇,文昌帝君慈示,道家修
煉有丹鼎一脈,修行要旨以人身精氣神、以奇經八脈之氣行,輔以陰
陽二氣,在人身中氣凝成丹,而可破體飛昇,捨此皮囊而登仙路。)
問:這「元神」是個難以理解的名詞,不若「靈魂」是一股有心識的能量
形式般易於理解。今元神與靈魂(乃至三魂)間是呈何等關係呢?又
,世人有修成元神結胎者,歸空後元神仍存,否則歸空後元神即無。
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世人未修成元神結胎者,歸空後元神如何消失
?是受外界天地吸收,抑或是受靈體吸收?(96‧04‧30)
示:「元神」是在身體亡後,所另成的一個元素,有元神者,三魂可在身
死後而依之。又,然也。另,既未修此法,即無元神成就,既無則不
會有所謂「消失」。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坐工練氣證真人」一回,昔 曾真人生
前由練氣入定而結胎;並述及在人身小周天後融入宇宙天地大周天,
始能將人身之氣吸納天地精華之炁,始得元神復甦,增強動能。今元
神復甦後,增強動能的目的為何?是增強了甚麼「東西」的動能?又
,一般世人未經坐工練氣者,其元神是否即處於昏沈的狀態呢?
(96‧04‧30/11‧21)
示:增強元神之動能,目的即成就道果,即神通力之能量。此「神通」者
,六大神通之前五通均有可能。又,可以如此解。(註:既未修「金
丹大道」此法,便無元胎結成,故可謂元神昏沈未復甦,並無將元神
修成結胎。若在世練氣入定而結胎,可增強元神之動能而成就道果是
主要目的,神通力則是附帶的成就。「六大神通」即天眼通、天耳通
、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問:承上問,於文中,曾真人言人生命結束,即是元神生命的開始,故元
神又謂「元嬰」。今人生命結束後,是否即是賴元神來吸收天地之炁
,以補充靈魂能量呢?猶如文中所言,如同胎兒藉臍帶得到母體養份
而維生命般。又,世人歸空後,生覺魂是否也有所謂的元神呢?
(96‧04‧30)
示:信士誤解。元神是一種法門,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練元神或有元神。又
,信士又誤解。世人生命結束,僅靈魂入地府,而生覺之所以要依附
墓祿,是在等待靈魂再次投胎,因入胎後,靈主識心,即腦,生主肢
體,覺主聽聞,只有人身才需要三魂。因而歸空後,生覺沒有元神,
不但如此,靈魂也沒有元神,是三魂因身死而有元神可依之,因為有
元神,即表示修行成就,亦即成神,故三魂合之。
問:昔聖示,元神是一種法門,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練元神或有元神。這是
否表示,元神雖人人本具,但並非人人都可以練成元神結胎或身亡後
仍有元神?又,元胎是否也是一種有別於三魂之額外能量,抑或是僅
為一種依法而成的機制呢?元神成胎,分別在生前與死後有何助益?
而元神不固,分別在生前與死後有何影響?
(96‧04‧30/05‧03/06‧24)
示:然也。又,前者:「元胎」僅為修行所成之另一種道果機制。有元神
成胎則是有道之士,生前具神通,歸空得封敕。後者:元神不固並無
影響,因「元神成胎」僅屬修行之一種法門。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飛符化轉妙無邊」一回,昔 張仙人言
彼依符道練神坐工,是有得道家玄炁之妙,「三花聚頂,五氣朝元」
,得元神出竅之妙;又言符道修行之人,總有些逆數違天之舉,況且
元胎出竅,必有身劫,所以乃以重病纏綿病榻五日,始作升天。修至
元神出竅者,是否必然已達到「三花聚頂,五氣朝元」之境?又,元
神既是一種法門,何以說「元胎出竅,必有身劫」?
(96‧05‧04)
示:是等同之境。又,既為法門,故有其機制,蓋修此法者,以自身契入
道法,累劫累業未消,故天劫代之。(註:道家修法中,諸如修練氣
神之修道者,有許多須藉刀、兵、身劫而成仙,惟獨修「金丹大道」
者無需應劫,故不須遭天劫、身劫、兵劫始能成仙。因為「金丹」是
指我人之元神成胎,可以陽神出竅。)
問: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有「金丹大道趙仙翁」一回,書中 趙避塵仙
翁慈示,練金丹直至九轉完工,亦即元胎結成陽神,可以自行出體始
為大成。所謂「自行出體」,是三魂一起依附元胎出離,抑或是單獨
以靈魂依附元胎出離,抑或是隨時機情況而定?譬如平常日獨以靈魂
依附,歸空時三魂一起依附。又,
1)設若「自行出體」時,可以三魂一起依附元胎出離,這是否表示
,該修者可輕易地自行決定捨離肉體時機?此種大成境界,是否
即是當該修者歸空時,自然也不須遭受刀兵等天劫或身劫的原因
所在?
2)設若修金丹大成者,可輕易地自行決定捨離肉體時機,這是否會
違背地府既註的壽算,而有自殺輕生的罪業存在,或有相關的業
識留存耶識中?(96‧05‧03)
示:乃隨機而定。又,前問:自行出體,是陽神出體,並非歸空之出體,
而其大成境界是不用遭劫之原因。後問:沒有違背,當然是待其壽元
盡,肉身已不能或無用之際。
2、修行金丹大道而大成者,是否能了知三魂之存在?又,今練丹有成者歸
空時,彼元神先出離,抑或是靈魂先出離,抑或是兩者一起出離?彼元
神及靈魂出離後,是否仍須等生覺出離來依附呢?
(96‧05‧03/06‧24)
2:當然知之。又,前問:元神已收納三魂,故已無分別,亦即元神出,三
魂亦同出。後問:不用。
問:昔聖示,練丹而出竅者,是其元神(胎)出竅,而非靈魂出竅。今練
丹而元神出竅者,靈既仍在肉身中,元神(胎)出竅後能作甚麼呢?
又,元神(胎)出竅後,仍在肉身中的靈魂如何控制出離的元神呢?
否則,彼出離的元神如何做主?出離的元神,有否可能被它靈所奪,
或遭到毀壞的情形發生?(96‧06‧24/11‧27)(100‧01‧09)
示:即通力,其作用初始在「知」,至三魂合入元神後即有「神通力」。
此中,知,是延伸更遠處;神通力,仍具動能。必需在丹成元胎之際
,三魂始被收納。又,前者:初始類如分身,因元神是身體之精華,
故與身是同體,因而與三魂之間一樣。易言之,元神與身體是同一素
質,神身同一處所成,則其牽引能量當然在,而三魂收納當然也同。
簡單譬喻,冤親討報世人是賴因果業力之牽引,關鍵在業力,而神與
身同體而成,當然也有其牽引能量。後者:會。身與靈悉皆有可能,
譬如遇魔界惡靈、正罡地炁,甚至劇烈之磁場,所以甚多修丹者並不
願出竅,因身體防設力降低。(之後又叩問:在生時,練丹而元神出
竅者,一旦其出離的元神受到魔界惡靈、正罡地炁,甚至劇烈之磁場
所破壞後,彼肉身將會受到如何傷損呢?聖示:這說來話長,簡單講
即壞死。)
問:承上問。依昔叩問所識,元神是身體之精華。對有肉身的世人及動物
而言,是否皆有此等身體精華之質,只是未加以修丹成胎而已,是否
如此呢?又,對未煉丹之世人及動物而言,於身死後,此等身體精華
之質是否即隨著肉身逐漸腐壞而消失?(100‧01‧09)
示:不盡然,前有云及,元神之說亦有各家解釋,不過基本上是信士所認
知。又,單指靈體是如此。(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以葷食於
墳前祭拜時,亡魂所吸取者為食物中的「氣」。此物中的「氣」,是
否即是指此「身體精華之質」呢?聖示:可以如此說。)
問:如后附前後叩問之兩聖示(內容略)。前者聖示言,練丹練靈之法,
出竅仍以靈魂為之;後者聖示言,練丹之法,乃元神出竅,靈魂仍在
肉身中。何以有此前後不同說法?又,練丹有成者,生時元神出竅時
,這好比放風箏一般,仍由肉身中的靈魂所控制,是否如此呢?若如
是,彼放飛出去的元神之見聞覺知,乃至思考判斷等,是由肉身中的
三魂共同掌控,抑或是由靈魂獨個掌控呢?
(96‧11‧19、27)(98‧01‧07)
示:沒有不同,練丹之元神,仍以三魂為主體,形成一個小元胎,亦有謂
「聖嬰」、「聖胎」。何以說「仍以三魂為主體」?所謂「練丹有成
」,其成是以身死,故往昔修丹之人最後都會遭天劫,身死而丹飛昇
,若身未死,不能算大成,所以仍以三魂為主。又,是信士所理解。
另,由靈魂掌控。
問:依昔叩問所識,練丹而元神出竅者,靈仍在肉身中。今練丹者在生時
若元神(胎)出竅,身體中三魂既然還在,肉身何以不能自由行動、
如常作息呢?又,既然是三魂仍在肉身中,應能控制其起居作息無礙
,何以 李鐵拐大仙的元神出離期間,卻須隨侍看守,乃至肉身遭隨
侍燒毀呢?(96‧06‧24/11‧27)
(98‧01‧07、11、13)
示:不能,肉身產生動能即會影響元神。又,李大仙之例,則是元神已收
納三魂。惟,此謂「收納三魂」者,是在體內則可以節制三魂,但出
竅並非三魂齊出。元神出竅僅靈魂,生覺仍在身體。(之後又叩問:
「收納三魂是可以節制三魂」一句,是否表示「收納三魂是可以受三
魂節制」之意?聖示:非也。在體內則可以節制三魂。)
問:承上問。練丹而有成者,在生仍存活時,三魂之是否要隨元神一起出
竅,完全決定於練丹者自己,抑或是頂多只能靈魂隨元神出竅,生覺
仍需留在身體內?若是後者,那麼生覺何以不能隨元神一起出竅呢?
又,今在生時(並非歸空時),元神出離時,是循泥丸宮而出,抑或
是循玄關而出?彼時 李鐵拐大仙之元神既已收納三魂而出離七天,
那麼,被隨侍看守的肉身既缺少生覺主導,是如何存活的呢?
(96‧11‧22)(98‧01‧13)
示:乃後者。另,身體存活故,生覺仍需留身。又,前者:生時仍循泥丸
。後者:元神收納三魂並非消滅,故三魂對肉身之主導力仍在,但總
有差別,所以李大仙之例才會被隨侍誤認死亡。
問:昔聖示,練丹修行深者出竅後可停留身外較長時間,因靈竅會逐漸封
閉而須較大的能量通過漸小的靈竅故。 此中的「靈竅」,應是指「
泥丸宮」而非「玄關竅」,抑或是仍指「玄關竅」,只不過是出時由
泥丸宮,回時由玄關竅?若屬後者,既然練丹出竅者,是元神(胎)
自泥丸而出,今若元神(胎)因故未回,而靈竅已完全封閉,以靈魂
仍在體內故,怎會有異常發生呢?三魂猶在,又有何干礙?
(96‧11‧20、21、25、27/12‧24)
示:是指玄關竅,出由泥丸,入則玄關。因泥丸乃屬存活之體供陽神出,
而泥丸僅能由內而出,不能由外而入,由內不傷,由外即需外力則傷
損。故回時由玄關而入,因為玄關可以由外而開,否則大道明師一指
如何開竅。惟,元神一出,玄關竅內縮即愈緊密,其現象正如超抽地
下水,則地層下陷,故時間久愈緊閉,恐無力由外開啟玄竅而入。又
,元神是身體之精華,亦即丹成,靈魂融入其間,元神不歸體,自然
有礙。
問:昔聖示,練丹修行有成者,生時彼元神(胎)自泥丸而出後,其「玄
關竅」是否亦會循靈與體的機制而打開?若如是,彼回肉身時,何不
從玄關竅而入?又,對一貫大道之修子且為練丹有成者而言,彼「玄
關竅」既已受明師指點而打開著,今出竅時,彼元神(胎)何不自玄
關而出,且亦從玄關而回?(96‧11‧20、21)
示:玄關不會開,因身體仍存活。又,練丹之法依循泥丸出,是依法訣,
故不由玄關出。
問:昔聖示,人受驚嚇,靈出離未必由玄關,但其玄關必會開啟,此乃靈
與體之機制,故人靈回體會由玄關。今練丹修行有成者,生時若彼元
神未收納三魂自泥丸而出後,其「玄關竅」是否亦會循靈與體的機制
而打開?欲返回肉身時如何開啟玄關竅而入?又,今練丹修行有成者
,生時若彼元神已收納三魂自泥丸而出後,其「玄關竅」是否亦會循
靈與體的機制而打開?欲返回肉身時如何開啟玄關竅而入?
(98‧01‧07、11)
示:亦會。另,會等玄關自啟之際,人身玄關會有定時開啟。又,身未死
之際,因未收納三魂同出,其機制仍在,故玄關會有開啟。身死時,
元神已收納三魂則不會,因無生覺。
問:據昔叩問所識,練丹修行有成者,生時元神自泥丸而出後,時間愈久
,彼玄關會愈來愈緊縮,如同超抽地下水般,因此元神自泥丸而出後
,必須根據自己修真能量之大小而於一定時間內回體。今聖示「會等
玄關自啟之際,人身玄關會有定時開啟」,表示元神回來時,人身玄
關仍會配合自動開啟,此與昔時所示是否有所矛盾?(98‧01‧11)
示:緊縮並非封閉。
問:已證道之仙佛,設若生前並未練修金丹大道,彼在天界是否仍須修行
金丹大道以結「元胎」?倘若此證道仙佛不修金丹大道,又有何妨礙
或差別呢?又,修行金丹大道而大成者,返天受敕後,設若此仙佛因
應機緣須投胎凡間時,則於入胎前彼「元胎」如何處理?
(96‧05‧03)
示:不用。修行既不循此法門而得証果位,即可不用修此法,不修此法並
無礙。又,再下輪迴時,此元胎仍永恒不滅,際此道果,已可分靈,
不用再全靈下世。
問:承上問。今能以分靈下世者,是否皆有其元胎修成?若無元胎修成者
,是否便無法採用分靈的方式下世?
(96‧06‧24、25、26)
示:元胎是其一,際此已可分靈。惟,並非全部具分靈能力之仙佛必要修
元神之法。(註:具元胎而分靈者,僅是其中一種,並非全部具分靈
能力之仙佛皆必須要修成元神結胎。)
3、在人體肉身四周似乎有個無形的「包膜」,在這個無形的包膜上有著泥
丸宮與玄關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這無形的包膜是如何形成的呢?
又,除了泥丸宮與玄關竅外,仙佛能否再舉一二例,在這包膜上還有那
些東西呢?(100‧01‧12)
3:可以如是解。另,類光網。又,眼耳俱是。
問:道學上所認定的「七孔八竅」,是那七孔,那八竅呢?世俗上所說的
可能與道學上所認定的有所不同。又,兩眉間的「天眼」算不算是個
竅呢?常見濟世仙佛開示善信的「靈竅」較開,這靈竅所指是甚麼呢
?(100‧01‧12)
示:沒有這麼多,也不同。所謂「七竅」指眼、耳、鼻、口、天眼、玄關
、氣海(丹田)。又,是。另,靈竅所指玄關。(註:世俗所謂「七
竅」指視、聽、聲、嗅、遺、溺、洩。)
問:這七孔八竅是否也是在這個包膜上呢?這天眼是否也在這個包膜上呢
?(100‧01‧12)
示:七竅是。另,然。
問:何謂「靈竅較開」?世人靈竅較開者,是否較容易受靈界眾生的影響
,尤其對冤親債主最容易感受到?又,何謂「通靈體質」?具有通靈
體質的人,其意識是否比較容易受到靈界眾生的干擾,尤其容易受到
靈障、冤親所干擾?(100‧01‧22)
示:簡言之,即較敏感。另,然。又,與前項同,即較敏感。另,可以如
是說,當然相對容易察感神靈。
< 靈生覺魂篇24 >(神壇調靈問話 冥婚 混沌惡者靈滅 陰纏)
1、在神壇之濟世中,彼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可調墓祿處之生覺魂到
壇問話呢?以理論上,生覺魂與地府靈魂一氣相通,而可間接問話於靈
魂故。又,在鸞堂的濟世中,是否也常調墓祿處之生覺魂問話,而得知
地府靈魂的概況或為善信轉示地府靈魂之話呢?
(96‧07‧10)(97‧12‧23)
1:當然可也,但人間廟堂之神司仍需請准之後,始能調動陽間之生覺魂,
正如為將調兵,仍需虎符或上詔,否則,為將空兵權,只在戰時而已。
又,有。
問:神壇之濟世中,調靈及開示因果為何必須在晚上才能辦理呢?又,在
神壇之濟世中,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是真的向地府或天界調到
亡靈或仙佛到壇問話呢?(96‧07‧09)
示:多為其辦事人員之時間關係。又,只是用詞而已。
問:無論神壇與鸞堂,要自地府調亡靈至人間問話,並非輕易可行,是否
如此呢?若如是,今神壇之濟世中,彼靈乩所謂「調靈」者,是調亡
靈三魂中之何魂呢?又,無論神壇與鸞堂,要自天界請證道仙佛至人
間與親人相晤,並非輕易可行,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神壇之濟世
中,彼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真能當下或當天調到天界證道仙佛
呢?(96‧07‧10)
示:是也。另,以生魂為多。又,是也,故不能。
問:無論神壇與鸞堂,要自地府調亡靈或自天界請證道仙佛至人間,會有
那些會辦之行政程序呢?(96‧07‧10)
示:主神之派令,或玉旨之頒敕。若主神不夠格,則要請准於「城隍司」
。
問:最近電視有載,某宮壇(如,懿敕慈X宮)武乩以 濟公活佛之名義
起乩,而隔空抓藥為善信治病,引起不少爭議。以仙佛所識,這種隔
空抓藥以治病之作法,其可信度多少?又,一貫大道亦曾有法會中仙
佛借竅臨壇,而於八卦爐中煉藥以治道親病情之殊例者,此是何種用
意?是否會因此而干預到因果天機呢?(97‧04‧10)
示:幾近於零。又,乃隨機而行,以為道親強化向道之心,且不會干預因
果天機,因為真藥醫假病。
問:一般神壇很難判斷彼之真偽,是以詐財騙色者時有所聞,類似這種不
真不正的神壇,彼神壇主神及濟世仙佛是如何因緣而來?
(96‧07‧11)
示:很多因素,有者先是正神,但人不正,神乃離去;有者已是不正,亦
無神,濟世時均是識神作為。
2、世俗中有所謂「冥婚」者,諸如陽世人娶鬼妻,或者陽世人嫁鬼夫,這
對亡者而言有何等利益?又,常有情侶因故雙雙身亡(如,同出車禍而
亡,或同飲藥自盡等),彼雙方陽世家長父母,有者會為彼等辦理「冥
婚」,這對兩造亡魂而言有何等利益?(97‧03‧05)
2:皆沒有意義,僅乃陽世親眷為了心願,或誤以為代亡者了心願而已。
問:以有婦之夫另再娶一鬼妻者而言,常有鬼妻鬧房等靈異情事發生,這
是否是電視中江湖術士之穿鑿附會,以訛傳訛呢?又,通常娶鬼妻者
是將亡者之牌位迎回,今若是娶鬼妻者,彼宅中果真有靈異事件發生
,以亡者之靈魂在地府,生魂在墓厝故,彼覺魂豈能造作多少靈異情
事?(97‧03‧05)
示:是以訛傳訛。又,當然不能,僅能作驚嚇之異象而已。
問:陽世雙方家長父母,為已亡之情侶辦理「冥婚」,這種婚姻關係會被
冥府所承認嗎?若會被冥府所承認,那冥婚之雙方亡魂要到那裡做結
婚登記呢?(97‧03‧05)
示:不會。
問:以世人亡後,陰差神司通常會立即拘引亡魂故,今陽世雙方家長為殉
情之情侶雙方辦理「冥婚」,應是三魂中何魂來參與婚禮呢?又,即
便有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這是否仍須要冥府之准旨方能成事呢
?若無冥府之准旨,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豈不是一廂情願而已?
(97‧03‧05)
示:並無來參加,僅為陽世之儀式而已。又,是屬一廂情願。
3、以三魂本質皆為能量故,末世中一旦核彈用於攻伐時,以現今核彈爆發
之巨大能量,有否可能將世人之靈能破壞得化為烏有呢?又,昔時日本
廣島原子彈引爆時,是否曾有部份世人之靈能受核彈爆發之巨大能量破
壞得化為烏有呢?若有之,地府將如何註此些亡魂之籍?
(97‧03‧27)
3:不可能。又,沒有。所以未有此情形。
問:昔聖示,混沌後,惡者形神俱滅,則烏有;善者存,回歸靈胎成種籽
。此是否指地球此次小混沌後人靈的結局?又,「惡者形神俱滅,則
烏有」者,末世世人是受到世間何種衝擊才會形神俱滅?而「善者存
,回歸靈胎成種籽」者,這靈胎種籽將存放何處?其三魂是否合一了
?否則,如何處理其生、覺魂呢?(97‧04‧10、14)
示:然。又,惡者,是天地間罡氣能量所滅;善者,靈胎種籽存放無極,
三魂當然合一。
問:承上問。這是否表示混沌後,善者仍有陰差神司之接引?惡者則無陰
差神司之接引,任憑其受天地間罡氣所滅?若如是,善者既存,何以
未呈人形或具形象,卻會變成靈胎種籽呢?又,善者靈神成靈胎種籽
時,是否即是呈「靈珠」形態?猶如現今打為殘靈者,於各個單體陸
續身亡後,在城隍殿處被匯聚為靈珠形態般。是在何執司處轉變為靈
胎種籽呢?(97‧04‧11、16)(98‧01‧07)
示:是。另,因塵世已無法使人生存,或曰無法生人。信士常執於轉變,
既曰靈,則可以用靈胎作形容詞。易言之,「靈胎種籽」僅屬形容詞
,每一靈體不入人身均是在此現象之中。又,可以如是解。當然是在
各有關執司處,諸如城隍、冥司及無極神司。
問:昔聖示,地球此次小混沌後,善者,靈胎種籽存放無極;又示,靈胎
種籽僅屬形容詞,每一靈體不入人身均是在此現象之中。今在地球此
次小混沌後,證道的仙佛是否也可說是「回歸靈胎成種籽」呢?又,
「靈胎種籽」是否仍可於無極之天界自由作息走動,抑或是只能在原
處休眠不動?若屬後者,以當今眾生歸空後,尚且可活動故,何以地
球此次小混沌後,靈胎卻不動?這其中是受到那些外在的拘限使然?
(97‧04‧14、16、18)
示:証道仙佛仍會有形像,只有善靈才成靈胎。又,不動。另,這是不同
,歸空或受冥罰,或成神証道,當然需動,地球混沌則處處傷礙,故
在無極不動。
問:在地球此次小混沌後,靈界中未證道的天人,以及阿修羅魔王或魔卒
,乃至「彌勒淨土」外院修士,以及各淨土之外緣境天人,是否也皆
要回歸靈胎成種籽呢?若如是,靈界中未證道的天人及阿修羅界之魔
王或魔卒,分別是在何執司處轉變為靈胎種籽而存放於無極呢?
(97‧04‧15、16/12‧23)
示:未證道的天人,然也。阿修羅界,因魔王及魔輔已達不受小混沌所滅
,故不用,餘則仍需回歸靈胎。「彌勒淨土」外院修士,及淨土外緣
境天人則不會,因諸淨土有佛菩薩之翼護。另,未證道的天人於南天
。修羅界吾不能查示。
問:昔聖示,混沌後,惡者形神俱滅,則烏有;善者存,回歸靈胎成種籽
。今向此後,即便世人不假提前修行證道,只要在地球混沌時仍是善
者,自然便能「回歸靈胎成種籽」而返回無極,是否如此呢?若如是
,自是等待地球混沌時再做善惡分判即可(指惡滅善存),何勞現今
之三曹普渡呢?又,現今之三曹普渡,可不可以說是「減少惡者形神
俱滅,增加善者回歸靈胎」的比例呢?(97‧04‧14)
示:是如此,但若要以消極論,就在每次歸空便要受苦刑,故大開普渡,
免受輪迴之苦。又,可以如此解。
問:以昔叩問所識,時下初亡者靈雖易受天罡地炁所傷,但仍有自療能力
。那麼,何以說未來地球小混沌時,惡者靈神會受天地間罡氣所滅呢
?又,惡者靈神受天地間罡氣所滅時,其驚懼程度應該是遠遠超過地
府所有刑罰之上,是否如此呢?以地府之所有地獄刑罰尚不致使形神
俱滅故。(97‧04‧11、14)
示:原因當然就是落差使然,屆時之天罡地炁將強大何止萬倍。又,然也
。
問:昔聖示,混沌後,惡者是受天地間罡氣能量所滅。現今極惡業重者,
都還能禁在「無間地獄」,尚且終有成佛的機會,那麼未來地球混沌
時,何以不將惡者彼等禁於地府,卻任其由天地間罡氣所滅呢?以昔
叩問所識,宇宙中非只地球有生物,地球此元會混沌後,地府十殿一
切運作如常故。(97‧04‧14/12‧23)(98‧01‧07)
示:這已上干天運之機,吾不能作答。甚者,地獄亦將毀滅;惟,此中差
別在大小劫之混沌,地獄毀滅是大劫混沌,若僅地球毀滅則僅小劫。
4、所謂「陰纏」,是指無祀孤魂或陰靈會跟隨著陽世人而加以纏擾嗎?彼
等是透過何種手段來進行纏擾呢?又,今無祀孤魂或陰靈無緣無故地,
為何要對無辜之陽世人纏擾呢?這是否有所違律,而會受到抓補呢?若
如是,仙佛或神司見之,當可敕令化退即可,何須動用解祭儀軌呢?
(97‧04‧07)
4:不是此意,是受陰魂所影響,即能量所致。又,「纏擾」是廣泛形容詞
,若是陽人自行闖入其所在,則不會受罰;若無端纏擾,當有被拘捕之
虞。另,因其能量已入體,乃需如此假以解祭。
問:受到陰纏者,通常是受到亡者三魂中何魂之能量影響使然?世人受到
「陰纏」後,會有那些現象發生呢?又,以生魂之能量不高故,對世
人有多少「陰纏」後的效果呢?以覺魂的能量甚低故,對世人會有「
陰纏」的可能嗎?(97‧04‧10)(98‧01‧07)
示:生魂與靈魂都有,同冤親討報之象。又,前者:視受纏擾者自身狀況
,強健者輕,耗弱者重。後者:不能。
問:據昔叩問所識,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且其心識仍由靈魂召感
支使,今「陰纏」的發生,是否須有亡靈靈魂的召感促成,抑或只是
生覺魂的獨自行為?又,「陰纏」的發生,是賴多個亡靈的集體促成
(能量匯積夠多),抑或是單一個亡靈便可促成?
(97‧04‧10)
示:不是其自主行為,是陽人自行闖入而受影響,故屬靈魂與生魂之不自
主行為。又,單一個即可。
問:「陰纏」與「陰煞」有何不同?在陰廟處,是否很容易發生陰纏呢?
在陰廟處,是否很容易發生陰煞呢?又,「忠列祠」、「十八王公廟
」、「義民廟」是否皆是屬陰廟的一種?猶如「眾善祠」、「萬應公
廟」般。
示:陰纏有冤靈,陰煞則無。另,非也。在陰廟處,是較易受其磁場影響
,但非陰纏,且不一定有陰煞。又,此需視是公家立或私人立,公家
者必有精進事蹟,故「忠列祠」不屬陰廟;民間者則是,故「十八王
公廟」、「義民廟」然也。(97‧04‧10)(98‧01‧07/02‧11)
問:承上問。於「忠列祠」處,是否只有覺魂聚集,抑或是仍有靈魂、生
魂聚集?又,「十八王公廟」之最早起緣為何?
(98‧01‧07/02‧11)
示:「忠列祠」中多已成神祇,若未成神則僅覺魂。又,「十八王公廟」
乃為有清之移民渡海來台,因船沒,致十七人歿,另一隻忠犬救主亦
溺,故人祀之。
問:盜墓者是否很容易受到陰纏?對盜墓者而言,其心中多少有些顧忌,
彼等是否有防範陰纏之道,才敢如此妄為?又,盜墓者通常只是盜取
亡者之陪葬物,但最近電視中有新聞報導,某一亂葬崗中有三處墓厝
皆是連同棺具、遺骸一起被盜不見者,此盜墓方式之用意為何?否則
,何須將棺具、遺骸一起盜走呢?是否有其他特定的用途呢?
(97‧04‧10、11)
示:並非一定。多無顧忌,否則即不敢為。又,並無特殊用意。惟,有邪
法會以棺木、屍菌、遺骨等為施法工具。
問:承上問。今盜墓者既將棺具、遺骸一起盜走,亡者的生魂是否亦隨之
而遷移,抑或是仍依止在原地空墓厝處呢?又,對盜墓者,冥律有訂
定那些現世報之罰則呢?而亡魂在陽世之棺具、遺骸被盜走後,亡魂
與盜墓者間是否形成了一項新的因果,並可據此申控於地府討報呢?
(97‧04‧11、14)
示:依遺骸而止。又,會促顯陽法制裁,及因果律報。另,會形成因果。
但尚不能申控,因為未構成重大傷害。(之後又叩問:此中,所謂「
因果律報」是指亡魂之陽世物因被盜墓者所盜,而彼此間形成之因果
,抑或是指待盜墓者歸空後,會受到冥司之刑罰?聖示:都有。)
< 靈生覺魂篇25 >(三魂造作屍身 火化以防屍變 陰宅影響親眷)
1、生魂依止於墓厝的情形,是沒事便一直躺在墓穴之棺木中,抑或是十里
內到處遊走不定?若屬前者,設棺木所在之磁場有所傷害,難道生魂仍
然會躺在棺木中乎?又,設亡者當初是採用火化成骨灰,那生魂又將如
何躺在納骨塔內,彼此併排著非常擁擠之骨灰罈中呢?於納骨塔中,各
個生魂通常是如何散佈的呢?(97‧04‧20)
1:都有。另,離不開,只好面對。又,是依附,不是一直躺著,靈可隨容
器而變化。
問:嘗見他堂鸞生曾於雜誌中回憶說,仙佛曾示現彼參觀亂葬崗,見生魂
一具具安靜地躺在棺木中。此種說法與事實是否相符?若如是,難道
生魂不用起身尋找「食物」乎?又,亡者生魂是否只能在清明節才有
機會賴陽世親眷經由墓前祭祀獲得「食物」而補充能量,其餘時間只
能挨餓呢?若如是,有者陽世已遷居國外,或子孫失傳,亡者彼生魂
豈不是挨餓至能量耗盡乎?
(97‧04‧20)(98‧04‧27、30)
示:不正確。又,基本上如此。另,非也,這麼短時間尚不致能量耗盡。
此謂「短時間」者,即指足夠彼等再去投胎。
問:依昔叩問所識,生魂基本上是寧可挨餓,也不會去尋找「食物」以補
充能量,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依昔叩問所識,靈之裹腹以氣,而在
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何以生魂寧願挨餓,而不去找附
近植物等,吸其氣以裹腹呢?又,生魂於何情況下才會去尋找「食物
」以補充能量呢?感覺上,生魂似乎是在坐以待斃,只等著陽世人來
供養,而聖示「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之說,對生魂而
言,似也無甚具意義。(98‧04‧28、30)
示:是也。另,因為生魂能量不足大到可以四處遊蕩,且有依止以外之不
明而畏懼。又,除非克服畏懼,所以有者不去覓食,有者去覓食。
問:嘗聽聞殯儀館工作人員所遇過的經驗,言曾為亡者大體清洗後,因身
體僵硬著衣困難,乃在大體耳旁請求其放鬆,未幾而果真關節放鬆者
。以入殮前之大體清洗時,三魂早已離體而出故,是否有可能發生此
等情形呢?今三魂既已出離,亦不能自封閉的玄關入體,如何能提供
屍身動力,而使僵硬的關節放鬆呢?又,若果真有上述情形出現,若
非物理現象或誇大其辭外,應該與三魂無關,抑或是離體的三魂,仍
有可能對屍身造作呢?(97‧10‧25、28)
示:仍有之,生魂未遠。以生魂之能量,是可以由外而使體之關節放鬆。
又,亦有此三魂對屍身造作可能。
問:承上問。既然離體的三魂,仍有可能對屍身造作,今姑不論邪法之驅
靈附著屍身,根據能量大小,離體的三魂分別對自己屍身,仍可能有
那些程度的造作呈現呢?又,今離體之生魂對屍身的造作,是否仍須
經過靈魂的授意才可?譬如曾有殯儀館工作人員為亡者大體清洗後,
因身僵著衣困難,乃在大體耳旁請求其關節放鬆而果真者。
(97‧10‧28、30)
示:靈魂者,如察感知覺等及起身,其程度則不一定,牽連太廣;簡言之
,其自身認定是有其必要。生魂者,如小動作,其程度有指動、眼動
等。覺魂者,則無其能量。又,當然是。
問:昔聖示,亡故後,離體的靈魂可對自己屍身之造作,如察感知覺等及
起身。既然亡故後,靈魂已離體,以無身障故,自然能察感知覺,何
須再經由對屍身的造作來察感知覺呢?又,亡故後,覺魂已離體,離
體的靈魂在無覺魂的配合下,如何能再經由屍身的眼耳鼻舌身來察感
知覺呢?亡故後,生魂已離體,離體的靈魂在無生魂的配合下,如何
能再經由屍身的骨骼與肌肉來起身呢?(97‧10‧30)
示:當然有,因靈魂主號令。又,當然是靈生覺配合之察感等,信士前題
不是已有「以無身障故」之問,故靈魂號令生覺無礙。
問:承上問。此中,所謂「察感知覺」,是否表示已離體的靈魂可主控覺
魂,試圖使屍身的眼耳鼻舌身能察感知覺呢?所謂「起身」,是否表
示已離體的靈魂可主控生魂,試圖使屍身的骨骼與肌肉能起身呢?又
,設若亡故後,三魂皆已離體,即便靈魂主控察感知覺,以覺魂能量
甚低故,應該僅屬枉然,是否如此呢?即便靈魂主控起身,以生魂能
量尚可故,應該仍屬可為,是否如此呢?(97‧10‧31)
示:皆然也。又,前者:正是。後者:是有可能。
問:昔聖示,亡故後,離體的靈魂可對自己屍身造作,如察感知覺等及起
身;離體的生魂可對自己屍身造作,如小動作。今離體之靈魂能使屍
身起身,或離體之生魂能做一些明顯的小動作,豈不是很駭人之事,
上天是採何防範、制約之道呢?無論是「起身」或「小動作」,是否
皆須靈魂來主控,及生魂來配合才行呢?又,設若亡故後,三魂皆已
離體,以生魂之能量仍嫌不足故,今靈魂想要主控生魂而試圖「起身
」,似乎也很難達到,頂多只能做做「小動作」而已,是否如此呢?
以靈魂的能量足夠故,靈魂是否可不必依靠生覺魂之配合,而直接使
屍身試圖去察感知覺或起身呢?(97‧10‧30、31)
示:前者:這更廣泛,有造成驚嚇等當然論罪。後者:當然。又,前者:
然。後者:不能,三魂機制已定。
問:亡故後,若屍身上仍有七魄尚未完全離散,則已離體的生魂仍可連繫
或支使屍身上的七魄嗎?其目的何在?又,出離之生魂與屍身上的七
魄間的連繫或支使,是否不須元辰居間扮演任何功能?
(97‧10‧25、28、29、30)
示:仍會有之。惟,並無目的,會有依戀等因,勉強形容即下意識動作。
又,然也。
問:世人亡故後,當靈魂已離體,但生覺魂仍在屍身中,這是否表示靈魂
已無身障,而生覺二魂尚有身障呢?又,亡故後,無論當下生魂是否
已離體,之前已離體之靈魂均可主控生魂對屍身之造作,譬如起身,
是否如此呢?亡故後,無論當下覺魂是否已離體,之前已離體之靈魂
均可主控覺魂對屍身之造作,譬如察感知覺,是否如此呢?
(97‧10‧31)
示:是也。又,前者:正是。後者:然。
問:嘗見有善信叩問他堂彼先祖母及先母三魂各歸處所,得一聖示,彼先
祖母靈魂於「彌勒淨土」外院,覺魂入四殿,生魂安居在家;彼先慈
靈魂於「無極蟠桃園」,覺魂入平民區,生魂安居在家。又,今證道
於彌勒淨土外院或無極蟠桃園之仙佛,是否也有三魂未合一的呢?於
彌勒淨土外院或無極蟠桃園,是否也有尚未三魂合一的天人存在呢?
(98‧04‧27)
示:這一定有誤,証道即三魂合一,生覺之作用只在投胎。又,沒有。
問:承上問。今世人歸空後,無論靈魂歸在何處,彼生魂有可能不依止身
骨所在的墓厝,卻安居在家宅的嗎?若如是,世人於歸空後,其生魂
是否可以選擇依止家宅,而不依止身骨所在的墓厝呢?若非是,何以
說生魂不能選擇家宅依止,而一定要依止於身骨所在的墓厝呢?
(98‧04‧27、28)
示:沒有,除非其身骨即埋在家宅。另,前者:不能。後者:因屬自然機
制。
2、佛教之主張火化,其用意何在?(拱048期)
2:火化即防止屍變以及腐壞之氣侵擾,火化則不受地理風水之影響,且易
於處理。佛家將屍體火化,乃意在靈如昇天,則肉體可不受外靈控制,
再則肉體之腐壞,終必使這些蝕蟲面臨死亡,也是一項殺生。
問:昔聖示,亡者肉體之腐壞,終必使這些蝕蟲面臨死亡,也是一項殺生
。這令人聯想到,以世人在生前,身上便有很多大小物種寄生(有者
是共生)其中故,難道說人一死亡就算是一項殺生乎?
(97‧04‧29)
示:此句以動機論,不提供蝕蟲之軀則無所謂殺生,是概括說法。
問:昔聖示,屍體火化,乃意在靈如昇天則肉體可不受外靈控制。肉體怎
麼會受外靈所控制呢?屍身既是「死」的東西,靈附著屍身是何用意
呢?又,這樣是否有干犯天律?而原亡者之生魂將如何依附?
(97‧04‧20、29)
示:邪法中有驅靈附著屍身,主在驚嚇作用,亦突顯其法術。又,當然有
干犯天律。而亡者之生魂仍在原軀。
問:昔聖示,火化則不受地理風水之影響。今土葬易受地理風水之影響的
原因何在?又,一旦土葬受地理風水之影響後,是對亡者本身不利,
抑或是對陽世親眷不利?若屬前者,那麼是對三魂中何魂不利?有那
些不利?若屬後者,那麼是對那些層級的親眷不利?有那些不利?設
若亡者之親眷因受此不利影響而求助於聖門,聖門會循何途徑解決呢
?(97‧04‧20、29/12‧23)
示:即墓穴之五行磁場,墳塚造作之故。此謂「墳塚造作」者,即字面義
,起造墳塚之地形方位。又,前者:對陽世親眷,夫或妻、子或女,
可以到直系孫。那些不利則太廣泛,幾乎均有可能。後者:先保調其
靈,再依最小動工程度而動其五行構成。
問:對生魂而言,墓厝僅是依止之處,地理風水不好,生魂會在乎嗎?若
會在乎,彼對陽世親人會有不利的行為嗎?即便有不利的行為也應止
於靈訊,難道會如術士所言會剋死親眷或對某房斷嗣、敗運乎?又,
先人之墓厝陰宅是亡者生魂所依附,陽世親眷是各自好端端地居其陽
宅,墓場風水怎會對陽世親眷產生影響呢?(97‧04‧20、29)
示:不是先人之生魂或靈魂干擾,而是墓場之影響。又,無法具體形容,
就像手機,只是一具器械,怎能收發。
問:承上問。今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產生的影響,似乎與亡者的三魂
無關,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陰宅風水」與「陽世親眷」間,是
依靠甚麼因素使之相互發生了連結呢?又,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
產生的影響,其促力何在?(97‧05‧03、06/12‧23)
示:是。另,亡者與陽世親眷血緣,亦即因果形成親眷所牽引。簡言之,
此墓之人與陽世成為親眷,自然有其因緣,即是轉此因緣牽引。又,
如頻率波段。
問:若陽世人於山林中隨意挖個棺具大小的坑洞,但不是用來埋葬之用,
這樣做是否也會對家人及直旁系血親有所影響呢?無論是有利或無利
之影響。又,若陽世人已為亡者挖造好一個墓穴,但後來並未在此下
葬而改葬他處或改採火化而直接入塔,那麼,這處空洞的墓穴之五行
磁場是否仍會對家人及直旁系血親有所影響呢?(97‧05‧03/12‧25)
示:錯,不會有影響。又,不會。
問:亡者的屍骸中,有那些「東西」仍會在土葬後,發生其對陽世親眷之
影響力呢?其原理何在?以弟子所識,亡者的屍骸就像電力耗盡而停
止運作的手機般,單靠屍骸怎會有影響陽世親眷的能力呢?
(97‧12‧23)(98‧05‧12、13)
示:信士誤解,並非土中之物,而是土上之墓塚五行氣場。(之後又叩問
:昔聖示,墓塚之影響,當然是亡者大體加上地氣,動土產生五行動
能,再加上親眷間因緣。亡者之三魂既已離開大體,在墓塚風水對親
眷之影響上,今僅針對大體屍骸或骨灰來說,其上仍有那些無形的「
東西」扮演著牽引之角色呢?聖示:五行動能既經啟動,當與大體形
成一氣,譬如說大體是土,而其上是金木水火而形成能量,故前所列
述都是可能。)
問:承上問。今既然對陽世親眷之影響力,並非來自土中之屍骸,而是土
上之墓塚五行氣場。那麼,何以世俗中須找風水師,先確定其適宜的
擺放方位然後再挖墓穴下葬棺具呢?(98‧02‧03)
示:有部份是因襲古例,求心安。
問:關於亡者墓厝五行氣場對陽世親眷之影響,今陽世親眷身上的那些「
東西」便是吸引此五行氣場對其影響的標的呢?又,設若陽世親眷歸
空後,其先祖之墓厝五行氣場是否仍會對其有影響呢?世人歷經累世
輪迴,其累世先祖或親眷之墓厝五行氣場是否仍會對世人有影響呢?
(98‧02‧03)
示:氣場。又,前者:不會。後者:不會,因世人氣場因輪迴而更替。
問:依昔叩問所識,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產生的影響,與三魂無關;
土葬後,發生其對陽世親眷之影響力者為土上之墓塚五行氣場。按道
理,亡者能夠與陽世親眷發生親眷血緣關連的應是「亡者的三魂」或
「亡者的屍骸」兩項因素,今陰宅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既與此兩項
因素無關,則墓塚五行氣場是依賴那些中間媒介來「找到」親眷血緣
,而對陽世親眷發生其影響作用的呢?又,墓塚五行氣場之所以得以
「波及到」有因果血緣的陽世親眷,難道完全不須依仗亡者的三魂或
屍骸之因素嗎?這其中是否還有第三者(如,相關職司)的介入呢?
(97‧12‧25)
示:不能用「找到」形容,主在因緣牽引,當然中間所牽引者即屍身處之
生魂,做為親眷與墓地之牽引。又,吾之前所示與三魂無關,是彼不
會自行找到,而是自然做兩者間牽引。
問:昔聖示,生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造成墓地風水對陽世親
眷的影響。今若該先靈經保調證道而三魂合一後,其骨骸所在的墓地
風水是否便不會對陽世人造成影響呢?若如是,這是否表示,只要能
三魂合一,則生魂的自然牽引力便已消失,其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
影響便不會繼續存在呢?
(97‧12‧29)(98‧01‧02、12/02‧03)
示:仍會。因下葬之初已啟動五行,而在往後即是五行影響最重之時。另
,不然。(之後又叩問:既然是生魂因亡靈證道而三魂合一,其為親
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力量何以還會存在呢?聖示:不是說過,是
土上墓塚五行之關。)
問:昔聖示,生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造成墓地風水對陽世親
眷的影響。又示,下葬之初已啟動五行,而在往後即是五行影響最重
之時。今若在下葬之前便將生魂保調入列靈修,則下葬之時,便無生
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如此,是否便不會有墓地風水對陽
世親眷的影響了呢?(98‧05‧06)
示:不盡然,尚有所在地五行磁場等建設產生影響能量。
問:依昔叩問得知,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並非土中之物(屍骸),
而是土上之墓塚五行氣場,並藉生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
今在下葬之前便將生魂保調入列靈修,雖有屍骸所在地五行磁場之能
量存在,但生魂自始至終既已不在該處,牽引的因素就不存在,何以
墓地風水還會對陽世親眷有影響呢?這又是「誰」在居間做牽引的呢
?(98‧05‧08、15)
示:信士之前把問題切割,所以形成單一事件。墓塚之影響,當然是亡者
大體加上地氣,動土產生五行動能,再加上親眷間因緣。(註:之後
又叩問:今若生魂在下葬前便已未依附於大體,譬如早在下葬之前便
已引於他處或保調入列,今即便大體在五行動能上有其一份貢獻,但
終歸只是墓塚風水的這一端,那麼,在大體中是甚麼「因素」使墓塚
風水之這一端與陽世親眷之那一端發生連結的呢?以生魂自始至終就
未曾介入,剩下來也只有大體能牽引故。聖示:前已有述及,風水之
影響,大體是其一關鍵,但仍有其它因素。)
問:有些世人於亡後,後人依其遺囑,將其火化後的骨灰灑入大海或山林
(如,中國大陸前領導人鄧小平、法鼓山前住持聖嚴法師),這樣,
是否便不會有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了呢?又,火化後的骨灰灑
入大海或山林後,假設彼亡者並未證道,則其生魂是否便無所依止呢
?若如是,有這種情況時,將其生魂連同靈魂一起保調入列靈修,是
否算是合宜的解決之道呢?(98‧05‧06、08)
示:然也。又,不盡然,骨灰在大海山林中仍實質存在,故生魂仍可依止
。另,不算,反而產生其扞格,除非,在前已先辦理一魂。(之後又
叩問:依昔叩問所識,靈魂為心識主體,生覺魂好比傀儡而受靈魂支
使,今若同時將生魂連同靈魂一起保調,何以會產生其扞格呢?聖示
:以其生魂靈修增強了能量,會破壞三魂合一之自然機制。)
問:承上問。設若世人於身亡後,今將其靈魂保調後,彼生覺魂應如何處
理才是較佳的對策與與作法呢?又,昔聖示,生魂連同靈魂一起保調
入列靈修,不算是合宜的解決之道,反而產生其扞格,除非,在前已
先辦理一魂。此中「除非,在前已先辦理一魂」是甚麼意思呢?感覺
上,仍有保調二魂或三魂的可行性存在。(98‧05‧12)
示:無需特別處理,依自然機制即可。又,不是可行性與否,而是已有人
如此作為。
問:由昔叩問所知,人歸空時,若無墓地,則生魂會飄蕩而被巡狩之神所
拘捕入當地境主收容。今火化後的骨灰灑入大海或山林後,既無墓厝
之地,仙佛卻又聖示生魂仍可依止骨灰。前後聖示是否有所矛盾呢?
若無矛盾,那麼,仙佛所認為「生魂會飄蕩」的原因為何呢?又,即
便生魂飄蕩,那也是因迫於情勢與環境之不得以,何以還會被巡狩之
神所拘捕入當地境主收容呢?(98‧05‧15)
示:沒有矛盾,信士問題之故。若都無,當要收容;若有,則可依循而止
。另,原因有驅使其離開依止之動機,如靈魂之驅使,或有未察而踰
越。又,恐其受傷害,另則依律即要如此。
問:昔聖示,骨灰灑在大海山林中,因仍實質存在,故生魂仍可依止。今
骨灰灑在大海山林中,隨著海浪飄流、風吹雨打而分散,且經魚蝦吞
食、生物分解而消失,則生魂如何依止呢?又,設若骨灰灑在大海山
林後,既然仍有生魂依止,那麼,該處的風水何以不會對陽世親眷產
生影響呢?因已有生魂居間做兩者的自然牽引故。(98‧05‧08)
示:這是理論,但其大體火化,仍有其質,並非完全毀滅無形。又,因沒
有動土五行等變化。
問:世人歸空後,採用火化而骨灰入塔的方式,雖有生魂存在,但並沒有
動土五行等變化,這樣是否就不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
生呢?若仍有之,以現成的納骨塔早經動土完成,五行等變化也早已
塑造而穩定,何以還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生呢?又,
納骨塔通常有地上層及地下層之別,那麼,地上層及地下層,乃至地
上層者,尚分層數高者與層數低者,何者較有可能發生墓厝風水影響
陽世親眷的問題呢?(98‧05‧22、27)
示:是不會有墓厝風水之影響。又,並非納骨塔層別之差,已是其它因素
問題。此很廣泛,整個納骨塔格局、地形、五行等。(之後又叩問:
陽世人在為亡者選擇納骨塔樓層時,是否仍要有其必要的因素考量呢
?聖示:無法作周全考量,除非是專業人針對個案進行查核。)
問:時聞媒體報導,有世人於寵物身亡後將其身骸埋葬入土,這樣做是否
也有寵物墓厝風水影響陽世主人的問題產生呢?若如是,記得於玉律
規箴一書中,世人對動物屍身掩埋有其賞例,這樣看來,是否反而得
不償失呢?又,古今中外善書中,世人在荒郊野外見有無名屍骨而將
其掩埋之記載,若以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來看,屍骨掩埋反
而不如不掩埋,只宜移藏起來即可,是否如此呢?因為掩埋後會影響
死者之陽世親眷。(98‧05‧22、27)
示:沒有。一則身亡之寵物與陽世飼主沒有親眷因緣,二則有功德律例之
依據,不會受擾。又,非也。當然,掩埋之是對其親眷有影響。
問:世人歸空後,採用天葬或樹葬的方式,因沒有動土五行等變化,是否
就不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生呢?又,以墓厝風水有可
能負面地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存在故,那麼,昔時世俗強調世人歸空
後「入土為安」,在現今來說這個觀念是否並非完全正確呢?因為仍
有天葬、樹葬或火化後骨灰灑入大海山林等方式可循。
(98‧05‧22、27)
示:然也。又,此乃因應各時世不同,所以不能說正確與否。(之後又叩
問:在征戰中大量死亡的士兵,為避免產生瘟疫而集體掩埋,那麼是
否也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存在呢?這種戰時情況,根本也
不會有風水影響的考慮。聖示:對親眷當然會有影響。)
問:在發生大型天災後,陽世親眷可能只找到小部份屍塊埋葬或火化,假
設並未做引魂,而生魂仍留落在外,則墓厝之風水對親眷是否仍有其
影響呢?又,在發生大型天災後,可能連屍塊都找不到,假設並未做
引魂,而生魂仍留落在外,今陽世親眷僅取其衣冠埋葬於墳,則墓厝
之風水對親眷是否仍有其影響呢?(98‧05‧15)
示:有,其理前已有闡述。又,當然有,風水之影響,大體是其一關鍵,
但仍有其它因素,前已有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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