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30

政府機關約聘雇人員:繳交勞保費卻不適用勞基法

政府約聘雇員:退休金不如工友

【聯合報╱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

2011.08.30 03:54 am

全台政府機關約聘雇人員預計九月三日走上街頭,爭取享有合理的勞退金。高雄市國稅局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梁學人說,政府機關約聘雇人員沒有升遷管道,繳交勞保費卻不適用勞基法,「我們爭取的只是勞基法最低保障!」

梁學人說,全台政府機關約聘雇人員有二萬八千人,是政府機關第一線工作主力,工作量龐大但角色尷尬,不僅福利不如正式編制人員,每月繳交勞保費,卻不被當成勞工,只能靠各機關自訂的離退職儲金辦法,領取微薄退休金。

銓敘部最近計畫將政府機關約聘雇人員的退休金,准用勞退條例相關規定,卻要求一次結清、年資歸零。

梁學人舉例說,若依各機關學校聘雇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即使是服務三、四十年者,算到今年七月,只能領到五十八萬元,其中一半還是員工自提,等於政府機關以廿九萬元就要打發約雇人員,比司機、工友還不如。

梁學人說,政府機關內的司機、工友屬於正式編制,退休可領到近三百萬元,約聘雇員的退休金制度連外勞都不如,他們多次向銓敘部請願,發出一百多封公文,要求比照舊制勞基法辦理,卻得不到善意回應。

目前工會已號召高市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職業工會及中北部分會全力動員,不排除九月三日走上街頭抗議,爭取約聘雇員最基本的勞工權利。

【2011/08/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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